篇一:浆砌石挡土墙承包施工合同
浆砌石挡土墙承包施工合同
发包人:云南杰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方:刘忠(简称乙方)
本工程甲方愿意将双桥文化休闲广场工程的浆砌石挡土墙这一项目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能如期完成,明确甲、乙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1、工程内容
1)工程名称:双桥文化休闲广场工程的浆砌石挡土墙工程。
2)工程地点:双桥
3)工作内容:挡土墙人工支砌,包括支砌、勾缝、压顶、做沉降缝、泄水孔等工作。
2、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方式
3、承包单价:上述工程内容包含人工、材料每方75计算。
4、计算方法:
乙方完成工作量据实计算。由于挡土墙走向落差高低不一,砌筑高度大约在4—5米之间,基础底部宽度2米,高度4米,顶部宽度0.6米。砌筑长度约25米,工程量按实际方量试计算。
5、拨款方式:工程结束按现场已完成的工程量的100%支付给乙方工程款项。
6、工期:13天
7、标准规范
按规范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8、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设计、地勘、监理关系。
2)乙方必须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所施工工程质量,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所导致的返工、停工所造成的材料及其他损失均全部由乙方负责。
3)乙方施工期内,甲方有权力随时对乙方施工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并经甲方多次提出后仍不知整改的,甲方有权利要求退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的所有人员由乙方负责管理,施工期内的工作安全事故及休息时间所发生的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偷盗等一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与甲方无关。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法律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本合同自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6)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挡土墙完工验收后,付清工程款自行失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篇二:挡土墙施工承包合同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书
片石混凝土挡土墙施工
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总工程量约为m3,按施工设计图纸和现场放线尺寸为准,以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4、工程总造价约 最终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基础砂石垫层平整、夯实用工,浇筑混凝土(商品混凝土)及铺毛石、成型后的混凝土养护、安装泄水孔、伸缩缝处理、模板安装(拆模)、架子搭设、施工区域的卫生打扫、混凝土的缺陷修补等。
第三条、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条、质量要求
1、先铺5一7cm混凝土、再铺毛石、再浇筑混凝土,用三相50棒振捣密实。不允许重叠铺设毛石,并保持50一100mm间距。
2、浇筑毛石混凝土在100m3以内应做混凝土试件取样,并送质检站检测。
3、工程质量按相关规定验收合格为准。如有不合格返工一切经济损失由施工方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工程单价
1、工程单价按实际修建挡土墙方量 元/m3计算(包括人工、小型机械设备、水泥、沙、碎石等一切原材料)属包干价。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先乙方垫资10一15万元修建。以完成600m3后按80%支付工程款。余下20%竣工验收后一月内付清。
第七条、乙方权利及义务
1、为督促和保证甲方全部履行与乙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乙方将委派一名持证上岗证施工员。必须每天在施工现场,如不到现场每一天扣一百元(从工程款扣除)。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度、安全、质量及各工序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组织验收。
第八条、块石甲方提供,计算办法按工程量(挡土墙)的60%扣除方量。每方单价:45.00元/方,从工程款扣除。
第九条、安全责任与安全施工
1、此工程内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应为
委派专职安全员(持证上岗)。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任何一项而造成损失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违约方承担法律责任,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建 筑 工
施
工
合
同 程)
篇三:挡土墙承包协议书
挡土墙承包协议书
甲方:遵义亿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龙坪镇福安工程项目部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龙坪镇福安工程中的挡土墙工程承包给乙方,该工程为石砌保坎(M5.0水泥砂浆砌毛石挡土墙):
一、 工期:工期定为60天。
2008年1月3日开工----2008年3月3日停工
二、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 承包单价:收方每立方米壹佰陆拾柒元(167元/?包干)
四、 甲方责任:
1. 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进行监督。
2. 提供毛石进料堆场。
3. 协助乙方定位、方线等。
五、 乙方义务与责任:
1. 组织工作人员。
2. 自备机具、架料。
3. 基槽开挖、清基。
4. 自购水泥、山砂、毛石、电源线、水管。
5. 做好安全管理、人工调整。
6. 在施工过程中如有伤亡事故发生,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及
安排,所有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规定操作,听从甲方负责人的有效
意见和安排。
8. 乙方负责民工工资按时发放,不得向甲方预支款项。
六、 违约处罚:双方自订约起,双方必须遵约履行各自的责权
义务,如有违约,违约方需向另一方赔偿总造价的10%,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故意向甲方提出加价或其他理由停工,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赔偿。
七、 付款方式:按月完成合格量,结85%进度款。余款竣工验
收合格后壹月内付清。
八、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公司一份。
九、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至结算工程款后无
效。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希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遵义亿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龙坪镇福安工程项目部
甲方现场代表: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电话:
订立日期:200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