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XX县人民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总结
XX县人民医院
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总结
为切实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达到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的早发现、早诊治的目的,避免健康危害,保护公众健康,加强我院食源性疾病的监测、报告、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降低食源性疾病发病率。根据市卫生局、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以及县卫生局、县食安办等有关文件精神,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制定了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及工作程序;成立了食源性疾病监测领导组和食源性疾病防治专家组;成立了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协调领导组。制定了各组工作职责。
二、按照院有关制度,认真做好监测工作,在日常接诊过程中一旦发现符合定义的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按照要求填写纸质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信息报告卡,并及时组织院内会诊,按规定及时报送县食安办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病例相关信息调查,并提供相应的诊疗记录。
四、积极参加与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监测工作及防治工作相关的培训;并组织开展对有关医务人员的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医务人员识别和诊断食源性疾病(包
括食物中毒)等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能力。
五、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医院内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卡的搜集、院内组织会诊、填写会诊报告、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记录、与县食安办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联络等工作。
篇二: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临床医生做好有关食源性疾病的登记、报告。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一、分管院长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领导,预防保健科、首诊医师具体负责监测工作,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临床医师的全员培训工作。
二、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登记工作,填写有关项目和登记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写到具体苏木、镇、村、嘎查、社区,要留联系方式及联系人姓名,不得有缺项、漏项。
三、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食源性疾病,除采取抢救措施外,24小时内向预防保健科电话报告,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旗疾控中心报告。
四、发现食物中毒群体性事件,首诊医生除报告外,还应及时联系预防保健科、检验科等相关科室,封存相关标本,做好登记、抢救记录等资料保存。
五、预防保健科每季度对医院内的食源性疾病上报登记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核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六、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食源性疾病不按要求上报,瞒报、缓报、谎报者,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食品安全法》、《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关于印发《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响应内蒙古卫生计生委的号召,通过对个案病例信息的采集、汇总和分析以及病原学检验,了解重要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及时发现食源性疾病聚集性病例及暴发线索,以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和食品安全隐患的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能力。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并印发如下,望遵照执行。
此通知
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库伦旗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篇三:XX市卫生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自查报告
XX市卫生局
2012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自查报告
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系统、连续地收集、整理、分析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和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分布及其影响因素,了解我市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其流行趋势,提高食源性疾病的预警与控制能力,按照山西省、XX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要求,我市积极行动,周密安排部署,认真开展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工作,按照省卫生厅、XX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2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我市开展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和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2012年我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完善监测责任体系
根据《山西省2012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局、食安办制定下发了《2012年XX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成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协调领导组,组长由卫生局沈学文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卫生局副局长、疾控中心主任、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市工商局副局长,市质监局副局长、XX医院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卫生局监督疾控、食安办、疾控化验室、综合卫生科、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负责人组成,确定山西省XX医院、三个县级医院、11各乡镇卫生院、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监测医院;成立了XX市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卫生局局长、食安办主任沈学文担任,副组长由卫生局副局长、市疾控中心主任、XX医院副院长担任;成立了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专家组,组长由市卫生局副局长张建炳担任,副组长由XX医院副院长、市疾控中心主任担任.明确各单位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工作制度,建立卫生行政部门总负责,市疾控中心和山西省XX医院、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及社区服务中心密切合作的工作机制和模式,明确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报告的具体科室和责任人,从而确保监测工作各项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岗、到位、到人,基本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为开展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时间监测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积极行动,切实做好食源性疾病、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事件监测工作
(一)加强业务知识培训
2012年6月份,市疾控中心组织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业务人员进行食源性疾病、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事件培训,培训会上市卫生局领导、市疾控中心主任做了重要讲话,要求食源性疾病、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事件风险监测工作做好以下几点:1、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食源性疾病、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事件风险监测工作;2、明确工作氛围任务,把好监测工作关口;3、完善体系,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监测水平;
4、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培训的具体内容有食源性疾病、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事件流行病学调查标准;2012年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如何填写流行病学报告卡、工作流程;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概述;常见的各类食物中毒。
2012年5月15-17日,市卫生局、疾控中心派2人参加了省疾控中心举办的2012年山西省食源性疾病暨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网络报告培训班的培训。
2、按照方案要求,开展日常工作
市卫生局要求市疾控中心、各监测医院按照方案认真实施,市疾控中心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领导组,成员包括从事食品检验、流行病调查、质量控制及后勤保障人员并制定了本市区域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XX市疾控中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方案。各医疗机构均按照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工作制度,明确科室运转流程,建立院内专家组,指定主管领导,指定部门负责人,指定专管人员,制定监测方案及工作手册,及时上报报表,按照方案的要求,每周进行一次督查。严格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的报告系统,及时通过网络进行报告,截止目前市疾控中心已按照要求上报2次。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培训临床医务人员,从而增强发现食源性疾病、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事件的敏锐性,发现后立即向市卫生局报告,市卫生局核实后向XX市食安办报告,市疾控中心按照要求、按规定时间收集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信息,按照报告流程报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中心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子系统。今年尚未收到一起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事件监测病例报告,网络报告的准确率、及时率均达100%。
3、建立健全档案,组织开展督查工作
按照方案要求,市疾控中心、XX医院及各监测医院,均建立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监测档案、有独立档案柜、盒。档案分类清楚。
市卫生局按照方案要求,采用辖区内现场督查、不定期电话交流、传真、网络沟通等形式,对市各医疗机构、市疾控中心的工作进行督导,以提高其对监测项目的重视程度和规范运行。市疾控中心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多次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到各监测医院进行工作检查指导,不断规范监测工作,收到较好的效果。
三、存在问题
一是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开展,各医疗单位人员还没有得到充分培训,对具体内容、程序仍有疑惑,监测能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监测工作质量难以保证。
二是人员短缺。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大多为兼职。各医疗单位监管人员少,食品安全工作任务重,监管还不能完全到位。
四、今后工作打算。
(一)要继续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卫生部和XX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文件和规定,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
(二)继续落实食源性疾病监测责任制。继续把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范畴,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各项工作制度,为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深入地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进一步做好各医疗单位的食源性疾病监测培训工作。加强对疾控中心相关人员、各医疗单位临床医生特别是重点科室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临床医生的首诊和报告意识。
(四)深入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事件监测工作。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努力构建起食源性疾病监测、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事件监测的长效机制,促进疾控中心、各医疗卫生机构不断提高自身监测水平,深入推进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确保食源性疾病监测、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事件监测工作取得实效。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表3
XX市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监测工作督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