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2016年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
2016年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
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公示
各院(部):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院教字[2014]41号)文件精神,2016年3月21日,教务处(科技处)组织对2012年付俊等教师申报的12门精品/优质课程以及2013年夏露等教师申报的17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了结题验收,现将结题结果予以公示(见下表)。其中12门精品/优质课程符合结题要求予以结题,14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符合结题要求,予以结题;1项暂缓结题;2项予以终止。
公示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3月31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教务处(科技处)424研究科。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人:张颖,联系电话:81979115。
2012、2013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科技处)2016年3月28日
篇二: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 请假条(最新版)
附件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学生请假单
尊敬的老师:
本人因 ,需请假 天(或 节课),从 月 日(周 )至 月 日(周 ),不能参加 等课程的学习,请老师批准!本人承诺在请假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相关规定,注意自身安全,假满后及时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
此致
敬礼
请 假 人: 学 号:
家长电话:
年 月 日
辅导员意见:学院书记意见: 学生工作处意见:
注:1、缺课(含请假)累计达到或者超过课程学期总学时数的1/3时,取消该课程考核资格;
2、一学期累计请假不得超一学期总学时的1/3,否则作休学处理;
3、请假单一式2份,辅导员、请假学生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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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学生请假单
尊敬的老师:
本人因 ,需请假 天(或 节课),从 月 日(周 )至 月 日(周 ),不能参加 等课程的学习,请老师批准!本人承诺在请假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相关规定,注意自身安全,假满后及时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
此致
敬礼
请 假 人: 学 号:
家长电话:
年 月 日
辅导员意见:学院书记意见: 学生工作处意见:
注:1、缺课(含请假)累计达到或者超过课程学期总学时数的1/3时,取消该课程考核资格;
2、一学期累计请假不得超一学期总学时的1/3,否则作休学处理;
3、请假单一式2份,辅导员、请假学生各一份。
篇三:2014-2015-1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播音课表
备注: 公益劳动 1周 军事训练及入学教育2周
备注:公益劳动 1周 军事训练及入学教育2周
备注:公益劳动 1周 军事训练及入学教育2周
备注:学年小结、第9周(校内分散),赵佳1-2班, 刘然3-4班, 张倩5-6班, 吴凡7-8班,辛逸乐9-11班
备注:学年小结、第9周(校内分散),赵佳1-2班, 刘然3-4班, 张倩5-6班, 吴凡7-8班,辛逸乐9-11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