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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学院教务系统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09-27 08:10:48 | 移动端:金山学院教务系统

篇一:金山学院教学工作部工作职责

金山学院教学工作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订、完善学院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

二、负责拟定本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编印校历。

三、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各专业本科培养计划、教学大纲。根据各专业本科培养计划制订每学期的开课计划,落实任课教师,编排课程表,做好教师的调(停)课及教室资源的调度、使用等日常教学组织、运行管理。

四、负责教学质量的监控管理,开展日常性的教学检查。动态了解、掌握全院教学运行情况,及时收集教学督导组和师生对教学的反馈信息,提出整改意见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学院学生各种考试的考务工作,按时完成试卷、成绩的收集、登录及归档工作。

六、负责组织开设面向全院学生的公共选修课。

七、负责全院学生的学籍管理、新生入学资格审核、注册及学生学年电子注册。负责毕业生电子注册及信息、图像采集工作,审定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学士学位资格,颁发毕业证、学位证书。

八、负责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做好外聘教师的聘任和专兼职教师的管理工作,负责教师的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定的申报工作,审核教师教学工作量,负责建立教师业务档案。

九、协助制定招生计划,协助新生录取工作。

十、负责教材建设。制定教材建设计划,组织教材征订,核算教材费,建立教材信息库。

十一、负责毕业生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专业实习实训情况。

十二、协助做好实验室建设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十三、负责建立、完善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十四、负责学院教学经费的预算、课酬和监考费等费用的核算。

十五、协助各系做好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协助做好新专业的申报工作。

十六、组织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做好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管理文印室,做好试卷的印刷、装订、保密工作,做好教学文件的建档工作。

十九、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二:关于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2012-2013(2)公共选修课网上选课的通知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

公共选修课网上选课的通知

各年级学生、院相关部门: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的选课工作,定于2012年12月7 日开始,2013年1月8日截止。本次选课还是采取网络选课的方式,请各年级学生在选课时注意以下事宜:

一、公选课选课时间:

公选课选课时间安排

二、请同学们在选课前仔细阅读选课流程,选课时务必按界面上的有关规定和说明进行操作,选课结束后不得进行退选、改选和加选,请各位同学慎重选择。未选上课程的同学,原则上不能跟班修读和参加考试。

三、选课时进入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教务管理系统网站

(59.79.232.64 ),再进入个人页面进行选课。

四、为使学生文理渗透,学科交叉,要求文科(含经管)类学生须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课程中修满6学分课程;理工科类学生应修满6学分人文社科类课程。每个学生至少要通过艺术选修课程的学

习,取得2学分方可毕业。2009级、2010级学生已修满学分(15学分)的可按原规定执行。

五、选课情况会在选课截止后尽快通知老师和学生,请各位老师和学生多留意教务管理系统中最新消息。

六、如有问题请拨打教学工作部电话:83748398(陈老师);83799689(林老师)。

注意事项:

(1)2009、2010、2011级同学选修2门课程,2012级同学只选1门课程,专升本的同学不参加公选课选修。

(2)此次选课原则上每位学生只有一次选课机会,学院不再安排补选,因此,请同学在安排的时间内抓紧上网报名选课。特别注意在选课时一定要根据培养计划的要求进行选课。(在选课过程中每位学生有4次的修改机会,请同学们慎重使用)。

附件:1、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2012-2013第二学期选修课目录

2、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2012-2013第二学期选修课课程简介

3、选课流程

金山学院教学工作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篇三: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排课及课表运行管理办法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排课及课表运行管理办法

为保证教学计划的顺利实施和教学工作稳定有序运行,加强课程安排和课表的执行效力,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表编制原则

1、遵循课程教学规律原则。学生层次相同、课程性质相同、学时、学分相同方可合班,原则上根据教室的大小,以专业为单位编制教学班,除某些专业课只有1-2个自然班外,公共基础课合班学生数应以2—4个自然班为宜,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应以1—3个自然班为宜,军事理论课合班数一般为3—5个自然班为宜,课表中各课程、各教学环节的名称、时间安排、学时分配必须与教学进程相符。

2、课时分配合理化原则。每学期编制课表,应首先考虑教师、学生每天课时的负担,任课教师每天授课最高不超过6学时,学生课表中周学时一般不超过25学时,各门课程上课时间应保持一定的间隔,若理论课中同一门课程周学时超过4学时,必须尽量隔天安排,如周二、周四或周一、周三等。在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的情况下,课程安排应尽量均匀分布并具有连续性。为使课程安排更加均衡、合理,排课时应填写《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教学进程执行情况(平衡)表》(见附表)。

3、教学资源利用最大化原则。教师受聘教学任务后,对所授课程有特殊要求,应在教学任务分配表备注栏中注明。排课前,教学调度人员应充分考虑各任课教师提出的合理要求,并逐一认真研究,尽量给予解决;对于任课教师在课表排定后提出的要求,原则上不再考虑。为充分利用教室资源,提高教室上座率,排课时应尽量做到教学班人数与所用的教室座位数基本相符。

4、公示调整原则。课表排定后,公示1周,公示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教学调度人员应及时调整,公示期后确定的课表不再作调整。

二、排课程序

课程表每学期制订一次,排课整个过程由教学部组织协调,系(教研室)应密切配合。一般情况下,排课程序如下:

1、教学调度人员于开学第八周制订下学期的校历初稿,并将“开课计划”初稿从“培养计划”电子版本导入后,打印分发给各教研室核定,各系(教研室)在核定开课计划的同时做好“专业选修课”的选课管理工作。对不能按计划开设的必修课程或其它需要调整的课程,各系(教研室)应填写“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经有关部门同意后连同核定好的开课计划初稿交到教学部,教学部根据各系(教研室)提交的“开课计划”进行修订。

2、教学调度人员在开学第十二周根据核定好的“开课计

划” ,制定教学任务分配表,并向各开课系(教研室)下达教学任务,各系(教研室)不能承当的课程要及时反馈给教学部,系(教研室)负责人应认真落实任课教师、填写教学任务分配表,填写时任课教师的姓名、职称必须准确清晰,教学任务一经排定不能随意更改。开课系(教研室)或任课教师对具体课程的开课时间和地点若有特殊要求,应在教学任务书上注明,由教学部在排课中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

3、各系(教研室)将填写好的教学任务书于第十四周之前返回教学部,教学调度人员从第十五周开始根据任务书编排课程表、教学安排表、教室使用表,并将编制好的课程表、教室使用表初稿各打印一份核对,负责人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在学期结束前打印正式的课程表和教室使用表,同时将课程表、学生点名册、教师教学手册等材料分发给各部门,再由各部门将课程表、学生点名册、教师教学手册等连同校历发给相关的任课教师和班级,新生第一学期的课表可在开学后发给任课教师和相关班级。

三、课程表运行管理及调(停)课管理

课表排定实施后,各部门和任课教师都必须严格按照课程表开展教学活动。教学进程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停)课的教师,应按照《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关于教师调(停)课的若干规定》办理。未经教学部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调课、停课、

调整任课教师和改变教学进程,若有违反,按教学事故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所有调(停)课及补课情况,均需在教学进程执行情况(平衡)表(见附表)中得到体现。为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益,对调(停)课作如下规定:

1、有调(停)课的教师,必须按规定进行补课,补课时间、地点,由任课教师本人通知所在班级学生,特殊情况下可由教学部或学工部代办。无故不补课的,要按教学事故处理。

2、各专业的教学实践环节因特殊原因需作临时调整的,由学院分管院长审批,送教学部备案。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各专业培养计划所涉及的所有课程的教学环节。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教学部负责解释。

附表: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教学进程执行情况(平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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