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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单位和本人是否存在违反八项规定问题、处理及整改情况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0-01 17:12:56 | 移动端:地税局单位和本人是否存在违反八项规定问题、处理及整改情况

篇一:违反八项规定整改情况报告

篇一:关于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报告

关于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报告

县纪委:

我司系县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万元,在岗职工***人,现有森林面积***万亩。经县政府授权,负责经营管理****的国有资产(含国有产权)和其他投资经营;近年还承担***生态旅游开发建设、****改建和林业危旧房改造建设项目以及***征迁工作,并作为我县重要融资平台为县重点工程进行融资贷款。公司所属事业单位*家,全资国有企业*家,国有控股企业*家,多数企业在乡下,点多面广。2014年企业工作卓有成效:实现利润总额**万元,上交县财政育林基金**万元,上交国有产权收益**万元,上交各项税金**万元;为县重点项目向兴业银行和招商银行贷款融资**亿元,为***贷款**万元提供保证担保,为**公司贷款35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

我司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勤俭办企方针,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 2014年业务接待费支出28757元,同比大幅下降,公务接待中提供香烟、上白酒情况于2014年起得到全面纠正。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检查小组于2015年4月3日对我公司进行检查,反馈一些存在的问题。对这些问题,我司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1、同城接待问题。2014年1-6月零星存在同城接待费用支出,主要是公司承接县重点项目贷款融资任务接待银行等相关业务单位及有关部门深入所属企业开展外业调查回城区用餐。

2、茶叶单价较高问题。2014年5月购买办公用茶800元(16斤*50元/斤);2013年2-3月购买、2013年7月付款的茶叶单价较高(350-660元/斤不等),用于公司为县重点项目融资向兴业银行及大连商业银行拆借资金的业务对接,在财政局拨付的专项融资工作经费中列支。

4、报销手续不全问题。2013年6-12月公务接待存在无报告单情况,尤溪县财政局、尤溪县审计局关于“三公”经费财务报销规定于2014年1月起执行,我司于2014年起,严格按规定规范各类报销手续;2013年县外出差无公差审批单、派车单,已按规定要求补充完善;业务培训报销已要求相关人员提供相应文件; 2014年2月购买办公用品151.80元发票未附清单,经核实系购买计算器两台、号码机及电池等办公用品,已按规定补附清单。

5、发放防汛节假日加班补贴问题。2013年9月列支干部职工防汛节假日加班补贴8160元,因我司行业特殊,每年5-8月防汛责任重大,公司安排人员在节假日进行全天候值班,又无法安排调休,如按《劳动法》规定补贴标准过高,经公司研究对节假日值班无法调休的人员给予每天补贴60元,2014年起防汛值班在下半年给予调休,不再发放节假日值班补贴。以上说明和整改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2015年4月28日篇二:八项规定自查整改报告

落实“八项规定”自查整改报告

根据《管道局五公司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近期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十八大会议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以及公司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措施的通知》,加深了认识,对照个人实际逐条进行了梳理和查摆。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能够积极宣传和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注重从自我做起,强化表率意识,带头抓好各项规定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对工程处开展、落实“八项规定”的监督。

二、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部署,带头引导广大干部“求三实、戒三表”。一是做到坚持经常深入工地了解掌握施工现场情况,同班子成员和基层骨干,共同分析施工遇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有效推进工程的进展;二是坚持把让职工有尊严的工

作当做自己一项重要的工作使命,在基地和各个项目,致力于改善一线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生活质量;三是注重深入一线与职工交流,认真听取一线职工对处各项工作的意见,并敦促处各项工作的改进。

三、坚持依法治企,规范经营,推行全员“一岗双责”,弘扬“干事、干净”廉洁文化理念;督促工程处干部员工自觉加强作风建设,发扬“三吃一担”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倡导求真务实之风,凝聚工程处发展力量;强化纪律观念和制度执行,提高执行力和工作效率,做到令行禁止。

四、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按照“八项规定” 实施细则的要求,强化了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深入学习和贯彻执行。对工程处及各项目应决定的重大问题、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及大额资金的使用等情况,我都会与俊杰书记进行事前沟通,并争取到全体班子全体成员意见,形成决定。严格按组织原则办理,严格监督,严格落实,从而确保各项决策、决定的民主、严谨、严肃和科学。另外 在执行的过程中,我们还十分注重听取基层员工意见和建议,并能及时纠偏和改正,以确保决策更完善。

五、注重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按照公司公务接待的各项要求和来客来访接待标准,在接待陪同方面,我们坚持轻车简从和对口接待原则,尽量减少陪同人员。

六、严格控制会议和发文。一是加强内部办公会议的管理,详细制定了半年、年终及处长办公会等会议计划,并严格执行;二是尽量利用会议时机,数会并开。有效减少了会议次数;三是着力提高会议质量,每次会议前,与会人员要做好会议准备,概括内容,做到简要明了,缩短了会议时间提高了会议质量;另外,在控制发文上,我们提倡无纸化办公,尽量运用电子信息和注重结合实际抓落实。

通过以上工作和措施,更好地遵循“八项规定”原则,确保了工程处发展和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要求;

七、存在问题和产生原因

1、对新形势、新要求下的反腐倡廉、源头预防工作调研不深,研究不够,思考不足,缺少新思路、新举措。

2、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因工作需要我注重日常业务学习,而忽视了理论知识的学习,从而造成在理论学习的深入性和系统性上还有一定不足,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

3、缺乏与时俱进的思想和创新意识。我有时满足于已有的知识水平和技能,学习上还缺乏“挤劲”、“钻劲”,对部分新知识、新思维不去认真钻研,了解不透。

八、改正问题的措施

一是充分认清形势,正视问题,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将自己的言行始终置于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二是必须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以谦逊的态度、进一步提高自身整体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管理能力的提升,努力提高工作素质,全面认真系统地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三是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真正把抓落实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对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坚持勤政为民的工作作风。为工程处的繁荣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九、工作建议

1.切实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加大对“八项规定”精神实质的学习,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分解责任,实行分级负责。

2.深入开展作风整顿活动,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投诉举报的查处力度,杜绝以权谋私行为。

3、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明确防控责任,搞好风险评估,做到可控、能控、在控。

4.扎实开展“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效能监察工作,督促监察建议和监察决定的落实,实施对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

魏广存篇三:八项规定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关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

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根据关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工作进行自查自纠通知精神,我中心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逐一对照、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现报告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用方面。我中心高度重视公务接待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制度,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坚决杜绝公款吃喝、超标接待和违规接待等问题。我中心在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违规接待方面没有发现违规现象。

二、公务用车购置运行方面。我中心一辆公务用车,无超编制超标准用车、不存在大额支付汽油款、不存在借用租用车辆现象、无领导干部离岗占车问题,在公车使用方面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三、会议费用管理方面。我中心严格执行会议费用管理规定,严格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我中心会议费用方面没有违规支出。四、差旅费用管理方面。我中心严格执行关于差旅费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出差人员伙食费、交通费等补助标准,严格按照财行【2015】5号《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我中心差旅费用方面没有违规支出。

五、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方面。我中心始终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除了按国家明确规定正常发放的津贴补贴外,没有自行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没有违规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年休假补贴;没有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没有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从未发放过有价证券和实物。

六、公款消费方面。我中心严格外出学习、考察、培训、研讨、招商等制度,在举办各类展销会期间,坚决做到勤俭节约,不搞公款聚餐、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我中心没有发现违规参与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行为、不存在公款旅游或假借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等名义用公款出国旅游。

七、其他方面。我中心坚决查处“吃空饷”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办公用房标准、杜绝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经查,我中心没有“吃空饷”问题、没有超标准占用、装修办公用房、不存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问题、没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行为。

今后我中心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定期检查机制,防止“隐身”、“变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克服纠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 2015年6月29日

篇二: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200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2006-12-12

——2005年4月26日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尹维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04年,市审计局依照《审计法》的规定,组织开展了200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结束后,向市政府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了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要求市政府针对查出问题抓好整改工作。

市政府对审计结果和市人大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市长办公会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按照李宪生市长关于“必须责成有关方面严肃整改,对不力者,应实行严肃的责任追究”的批示精神,李涛副市长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并于4月13日召开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通报会,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和结果进行了再检查、再布置,要求各单位按照李宪生市长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力度,建立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结论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各被审计单位认真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市人大常委会十分关注审计查出问题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忠遂和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多次听取市政府对查出问题整改的工作汇报,并到有关区检查整改情况。市人大预算工委还派出专人深入到被审计单位进行抽查,促进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工作。

从总的情况看,各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行动迅速、积极主动、成效明显。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27598.79万元,已拨付滞留的财政资金2501.35万元,已调账整改资金3807.66万元,已收回各类被挤占挪用的资金4634.82万元。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和各项规定、办法12项,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起。 现对照审计工作报告,逐一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本级预算和财政管理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中,部分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成立了预算编制审查中心,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编制审查工作。在编制2005年的预算过程中,已纠正了两个开发区的部分预算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做法,对预算支出已细化到项目;在财政工交和商贸事业费的预算分配中,已纠正了预留预算指标和采取中途追加的分配方式。

2.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超预算采购现象突出的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单位在编报采购预算时,未从实际需要出发,采购预算金额较小、品目较窄,在实际采购中,中途追加较为普遍的情况,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各部门和单位,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市财政局将严格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实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3.关于新菜地开发基金预算管理不够完善、部分资金闲置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于2004年11月将没有按规定上缴国库的新菜地基金4300.78万元,全部上缴国库。另外,新菜地开发基金中的“暂存款”余额1098.18万元,已按现行财务制度要求,调整了有关账目。“暂付款”257万元已得到处理,其中:市规划局借用的7万元已收回;市饲料工业公司1986年借用的100万元,由于企业改制,已根据相关政策,经有关部门批准,将此借款转为国有资本金;原汉口饭店1984年前借用的150万元,因该饭店2000年已改制,股权全部转让,尚有部分转让款未到账,市财政局负责在转让款到账后收回借款。

(二)部门预算管理和执行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批复不规范的纠正情况

市财政局对一个部门批复两本预算的情况已予以纠正。为此还制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工作的通知》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06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市直二级单位的预算,统一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直各种临时机构的预算,统一由其挂靠的部门审核汇总,将二级单位和临时机构的预算并入部门预算一起下达。

市财政局从2004年开始,已统一将预算编制细化到二级单位。

2.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园林系统少列事业收入444.69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9月进行了整改处理,11月向税务部门补交了相应的税款;市商业局少列世贸大厦租金收入102.19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7月31日整改作收入入账;市建委少列的各种收费285.13万元,已于2004年12月30日并入部门的账户,实行统一管理。

市科技局已于2004年扣除下属四个科研所重复列报预算经费235.88万元,作为项目经费重新安排使用。

3.关于部分二级单位财务收支亟待规范的纠正情况

在市建委组织专班的监督清理下,城建档案馆被挪用的档案保证金3342.9万元,已归还2287.24万元,其中,收回委托投资、质押担保及借款资金1055.5万元;收回武建集团用房产抵还300万元;通过调整单位“事业支出”和“事业基金”归还931.74万元。制定了归还档案保证金计划的有455.66万元,其中:武汉盛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万元、市城建委党校100万元、武汉北斗集团公司155.66万元。对1989年至1994年挪用档案保证金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和对外投资的600万元,市政府已责成市建委组成工作专班,对该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并将清查结果报市政府。目前商请司法机关介入调查。

另外,该馆截留收入直接转为“职工福利基金”的56.15万元、单位银行账面余额比银行实际存款少166.88万元等问题,已进行了纠正,纳入账内管理。

市建委城建档案馆收取的档案保证金,根据规定应存入市建行,在动用保证金利息时,应编制用款计划报市建委审定后执行。城建档案馆违反档案保证金管理的规定,于1999年和2000年将档案保证金1329.36万元存入原武汉国际租赁公司和武汉科技信托投资公司,因两公司清算,存款至今无法收回。对该馆存在的这些问题,市建委已责成有关当事人就违反规定的行为作出深刻检查,并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追究相关责任。

市建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收未收租金46.22万元,已于2004年12月收回。

市园林局所属市动物园管理处应收未收1993年7月至2003年12月合作经营收益590万元、水电费218.28万元、租金收入12.27万元的问题,市园林局已督促市动物园与合作方就解决方式达成意向,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税收征管方面

1.关于少征、漏征各项税收8141.29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为止,在市地税局的督促下,相关区局已征收入库8120.21万元,入库率99.74%。

余下未入库的21.08万元,将于2005年4月前征缴入库。

2.关于压欠力度不够,造成企业欠缴各项税款21300.41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底为止,2003年度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2658.6万元;2003年以前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6710万元,清缴入库率61.05%。对余下的欠税企业,市地税局将采取纳税信用评定和“以票控税”等措施,压减陈欠税款,防止新欠发生。

3.关于调节收入进度,延压的5153.59万元企业税款,已于2004年初全额入库

市地税局要求东西湖区地税局提高认识,规范税款征收入库,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科技三项费用管理使用方面

1.关于市科技局通过科技三项费用及其项目的运作,共筹集资金2712.8万元用于科技大楼建设的纠正情况

市科技局2004年12月已撤消为承建科技大楼的某置业公司向商业银行借款500万元提供的质押担保,质押资金全部收回;到目前为止,已归还科技三项费用538万元;对三年来通过火炬投资公司以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的名义,转拨给市科技局用于科技大楼基本建设的1200万元问题,市科技、财政局已停止了这种做法,不再继续拨付资金。对尚未归垫的474.8万元,市科技局将采取科技大楼部分楼层出售变现的办法,确保2005年6月底前全部归还。同时进行延伸审计后,将结果报市人大财经委员会。

2.关于科技三项费用滞拨4623.27万元问题的纠正情况

截至2005年2月为止,市科技、财政局已拨付2063万元,其中:市科技局1063万元,市财政局1000万元。对还未拨付的资金,为避免造成新的损失,两局将择优选择项目年内拨出,对年底前仍未拨出的资金将收回预算重新安排。

3.关于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回收率低、大量贷款逾期、呆滞并造成损失的纠正情况

2003年底,市财政、科技局应清理收回的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共5425.25万元(未收回的贷款中2000年前的贷款4690.5万元,占应收回贷款的86.46%)。其中市财政局3520.2万元(截至2003年末,应收回到期贷款4780.2万元,审计期间已收回贷款1260万元),市科技局1905.05万元。整改期间已收回265.7万元。两局对贷款逾期的项目进行了分类,并确立了分类清收的原则:属于项目成功、经营正常的24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822万元,要求企业列出还款计划,年内收回,做到应收尽收;属于改制、破产的52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960.05万元,按照改制企业有关政策,作出相应处理;属于经营困难、负债较重等情况的39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377.5万元,已责成市科技局积极清收并将清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市政府。 为保证上述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对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尚未偿还的企业,新申请的项目一律不受理,已安排的新项目资金,一律予以停拨;另外,对办理了相关抵押手续的企业,通过处理抵押物的方式归垫;同时市财政、科技局已联合印发《关于催收科技项目有偿资金的通知》,与委托银行共同催收。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方面

1.关于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纠正情况

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问题,已引起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视,并采取了相应措施引以为戒,防止此类现象发生。对洪山区市政总公司违规出借资质证书,非法获利31.96万元的问题,已上缴财政。

2.关于部分单位挤占、挪用、截留项目建设资金的纠正情况

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了措施。其中,市蔬菜集团公司挪用转基因番茄产业化项目资金667.1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底归还了520.9万元。余下的146.2万元,将由蔬菜种子公司2005年6月之前以项目配套设备归还。

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长江乐园建设指挥部等7个建设单位挤占工程成本的问题,已依据有关法规进行了清理,调整了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账务,挤占的工程成本已被纠正。

武汉大花山生态园林有限公司、武汉森茂生态绿化有限公司挪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共计180.5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4月全部收回。

市江堤加固项目建设中汉南区、江夏区的项目建设单位挤占、挪用、截留“取土费”用于非项目支出的224.33万元,市江堤加固工程管理办公室已于2004年11月全部整改收回。

3.关于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套取资金和项目间相互挤占资金的纠正情况 原市市政建设局项目资金互相扯用的问题,在该局撤销后,已由市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资产管理关系,进行清算调整予以纠正。

市司法局所属戒毒劳教所将已核销的98.89万元水电增容费支出列入劳教大队扩建概算、套取资金的问题,已于2004年2月收回。

沿河大道二期工程资金被其他项目占用110.89万元的问题,市建委经过清理,按建设项目重新调整了资金调拨。项目责任单位已采取调整相关账目的办法,使项目间相互挤占、混用资金的情况得到纠正。

4.关于层层滞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的纠正情况

在市林业局的干预下,市林业发展公司及东西湖区园艺公司已于2004年1月至2月,对滞欠的438.35万元征地补偿费全部拨付。

5.关于个别项目建设成本不实,有的甚至超付工程款的纠正情况

长江干堤汉南至白庙加固工程项目长期挂账348.19万元问题,已引起市水务局和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视,决定在工程竣工和财务决算时清理、调账。江岸区解放大道下延线工程建设指挥部多计工程结算款94.2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3月调减工程决算。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等单位超付工程款241.8万元的问题,市建委进行了清理核实,对超拨的资金已全部收回。

(六)四个远城区财政运行状况调查方面

1.部分区存在一定的虚增财政收入的纠正情况

对蔡甸区沌口小区管委会、新洲区财政局和阳逻等4个财政所,采用列收列支、空转土地有偿出让收入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分别为3927.2万元和627.6万元,江夏区郑店、流芳、纸坊财政所,新洲区财政局及道观等4个财政所分别空列财政性收费收入1018万元、1823.7万元等问题,已引起市、区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要求各区政府拿出具体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切实维护预决算的严肃性。蔡甸区政府制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全区土地交易资产以及分配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将所有土地收入纳入财政专户核算,从源头上避免虚增收入;江夏区政府将对执收单位的收入项目严格核算,避免将非预算内收入纳入预算内,并合理下达各乡镇行政性收费收入计划;新洲区政府通过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真实、准确反映其财政收支状况。

2.虚列财政支出的纠正情况

黄陂区财政局按预算安排,在拨付区科技局科技三项费用400万元的同时,又从区科技局收回该项资金330万元,年终按400万元列报决算,区政府已纠正了不规范的做法。在2005年预算安排中保证了科技三项费用的资金来源,并承诺将严格按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对科技三项费用据实列支。

蔡甸区2003年实际拨付挖潜改造资金297.2万元,年终按800万元列报决算支出,虚列支出502.8万元挂预算暂存,区政府已将502.8万元全部作为企业发展资金拨付到位。

3.对4个区的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临时性追加较为频繁的纠正情况

蔡甸、江夏、黄陂和新洲区政府对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各个区都采取了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质量,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对可预见的支出一律通过年初预算安排;除突发事件、特大自然灾害等特殊因素外,中途一律不得追加支出;由于政策变化和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报经区人大

批准后才能执行,确保预算的严肃性。

(七)国有企业改制方面

市政府对国有企业改制工作非常重视,去年安排审计部门对市、区改制企业进行了审计调查,揭示了部分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责成市国资管理部门及有关区政府研究进一步完善了国有企业改制的控制办法。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已移交司法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

1.中南汽车修造有限公司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中南汽车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汽修)将4.34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向市土地交易中心申请挂牌转让,湖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土地净价1135万元摘牌,但中南汽修实际只收到土地转让金400万元,低于摘牌价735万元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于2004年9月作为案件线索向江汉区检察院移交。江汉区检察院经核查后证实:中南汽修所属汽车修配厂为集体所有制企业,2001年底因解决改制中的资金缺口,将其青年路308号4.34亩土地以400万元转让给湖北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2年3月经职代会同意签订了转让协议。2002年3月到10月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4次将400万元转让费付清。2003年4月,为办理土地的过户手续,汽车修配厂按规定将该地块在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挂牌价为1135万元。汽车修配厂称在土地交易中心高挂土地交易价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土地被别人摘牌。江汉区检察院未发现该土地转让过程中有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行为。

2.武汉建筑机械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武汉建筑机械厂以3000万元的价格出让69.42亩土地给某房地产公司,比土地中心摘牌价3200万元低200万元的问题。在审计查出后,该厂已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目前该厂正在依法依规追索200万元转让差额款。

武汉建筑机械厂瞒报资产总计632万元的问题。其中,瞒报下属劳动服务公司净资产447万元;未将同益大厦5间商用房合计价值185万元纳入资产评估范围。市国资经营公司于2004年11月委托中介机构对该厂进行了全面的责任审计,督促整改,将瞒报的632万元资产已纳入账内并进行了重新评估。

3.东西湖棉纺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东西湖区政府非常重视东西湖棉纺厂的改制工作。东西湖棉纺厂在改制过程中将510.8万元的新机器设备及将原材料、产成品以3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东棉纺织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低于市场行情284万元的问题,在审计调查事中和事后,东西湖棉纺厂清算组分别提供了东西湖区人民法院裁定书,裁定转让行为有效,促使其完善了相关法律手续。

4.武汉自动化仪表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对武汉自动化仪表厂在改制中未将欠银行利息、欠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等负债1144万元纳入评估范围的问题,硚口区政府已按有关规定将905万元的工商银行利息作挂账处理。欠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等已得到全部纠正。

5.洪山商场瞒报欠税200万元的纠正情况

对洪山商场瞒报欠税200万元的问题,洪山区政府将督促企业于2005年6月底前将所欠的200万元税款上缴国库。

6.武汉制药机械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武昌区武汉制药机械厂188名职工未领到补偿金的问题已全部解决。截至2004年12月底,188名职工中,有95名成为新公司股东,其补偿费已作为入股资金;78名由新公司作为内退职工安置发放内退工资、交纳社保医保等;15名已支付了补偿费。

(八)其他部门财务收支方面

1.关于一些部门和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纠正情况

篇三:关于巡视整改工作情况的通报

中共海南省农垦总局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工作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3年9月10日至2014年1月15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海南农垦进行了巡视。9月22日,省委巡视组向海南省农垦总局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全面部署巡视整改各项工作

(一)强化认识,落实责任。省委巡视组指出总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客观中肯、全面深刻、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完全符合省委精神和垦区实际。总局党委对此高度重视、高度警醒、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省委巡视组的巡视意见,迅速部署,立行立改。总局党委于10月15日召开党委会,就全面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的认识。总局党委先后召开了3次书记办公会、2次党委会议、3次专题会议,针对巡视反馈意见,认真进行了研究讨论,于10月17日形成了《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对整改任务做了梳理分工,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二)坚持边整边改,立行立改。针对反馈意见,总局党委明确,对具备条件解决的,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对需要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完善的,抓紧研究提出方案;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认真研究提出加强和推进有关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大,单靠自身难以解决的,要加强协调力度,积极推进。总局党委办公室联合总局纪委办公室,还对各农场、直附属单位、机关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书面督查,有力推动了整改落实工作。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开展六个方面的整改落实工作:一是认真学习省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制定了《中共海南省农垦总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绘制落实“两个责任”图解,并及时下发基层党委。二是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按照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对领导班子、党政正副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检查考核量化评分和民主测评。三是整合纪检监察资源。将总局纪委案件检查室更名为“第一纪检监察室”,增设第二纪检监察室,加强执纪力量;将党风廉政建设室更名为“党风政风监督室”;恢复建立基层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四是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制定《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实施意见》,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在农场推行公务卡管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督。五是建立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贯彻实施《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六是切实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坚决贯彻落实省纪委即将出台的违纪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工作暂行办法,重点抓场(处)级以下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及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2.关于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多发问题。开展了三个方面的整改落实工作:一是研究制定出台《海南省农垦总局关于改进和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海南省农垦企(事)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加强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二是要求各单位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国有土地收益管理、

合作项目管理、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从源头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三是强化廉政教育,筑牢“不敢腐”防线。创建52个企事业单位警示教育室,先后分批组织1700名党员干部到省廉政教育基地举行警示教育活动。同时建立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巩固完善省级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建设,创建一批“廉政文化窗口”单位。

3.关于土地合作开发、出让违规和土地承包租赁不够规范及土地权属纠纷多问题。针对农垦土地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七个方面的整改落实工作。一是制定下发《关于停止农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对外转让的通知》,停止农垦国有划拨土地对外转让行为。二是根据《关于加强农垦土地利用管理的意见》的要求,配合省国土资源厅,加快农垦土地行政管理机构改革建设以及管理职能的重新划定。三是加强农垦土地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通过数字化土地确权信息,清理垦区被侵占土地和土地确权遗留问题。四是依靠全省统一城乡土地使用权交易平台,对农垦土地进行统一的公开交易和配置。五是完善垦区内部国有农用地管理规定,规范土地承包(租赁)合同签订,建立内部统一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平台和发包(出租)经营性用地公开招投标制度,提高国有土地资产有偿使用收益。六是完善对外合作开发项目风险防控工作,确保农垦土地权益不受侵害。七是加大土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宣传工作,提高农场干部职工群众依法依规和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意识。

4.关于省委巡视一组巡视中发现的一些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对于巡视组提供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总局党委高度重视,一是及时对少数单位“一把手”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插手工程和土地开发问题,深入基层调查核实。同时,逐步强化对保障住房、土地、民生工程项目等领域的审计监督。现已完成29个农场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完成114宗土地审计调查工作及88项基建审计项目。二是根据省纪委对农垦总局领导班子住房即西院项目要求调整项目住房性质,办理土地出让,完善建设主体和销售的整改方案。已采取七条整改措施,积极协调海口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从各个层面全力推进整改工作。2014年5月20日,严格按照国家、省住房有关规定,已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并向省委和省纪委报送了《关于农垦总局机关西院厅级领导住房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并于2014年5月22日向总局机关全体干部群众公示。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

5.关于部分班子成员工作作风不实,深入调研不够问题。主要开展了五个方面的整改落实工作:一是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总局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总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天数,切实转变总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二是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开展对总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农场领导班子成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工作。三是强化农垦种植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研究,指导农场农业结构调整,已修改完善《海南农垦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总体规划》。四是加大对农场发展设施农业、休闲农业和特色现代农业支持力度。五是要求总局班子成员每人负责一个片区,重点抓好片区农场试点工作,指导农场产业发展。

6.关于部分单位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已全面采取措施,进行了六个方面的整改:一是开展“庸懒散奢贪”专项整治。纠正吃空饷7人,纠正“走读”干部153人,通报批评131人,组织处理1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人。二是开展清退会员卡活动。垦区共有115个单位16170名干部职工参与清退活动,全部做到了零持有、零清退。三是在医疗卫生系统组织开展清退收受红包、商业贿赂工作,清退上缴金额170多万元。四是对农垦总医院、农垦那大医院、农垦三亚医院等3个单位在2013年节假日违规滥发补贴问题进行了整改。五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全局2013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8.6万元;封存超标公务车1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5.2万元;2013年公务接待费减少189万元。六是严格贯彻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落实审批报告制度,查处曝光3宗典型案件。

7.关于部分农场“三公”经费等开销过高问题。一是建立农场“三公”经费公开机制,要求农场制定“三公”经费支出标准,并按月向总局纪委和财务处上报“三公”经费。二是健全农场购买汽车审核程序,建立和完善联合审查机制。三是参照省财政厅出台的《海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各农场、单位制定符合本单位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农垦总局审核备案。四是严格控制招商引资经费开支标准,完善大额招商引资审批程序并形成报告制度。五是对中建、阳江、南阳、八一等农场车改问题进行了整改。

8.关于总局机关超标准配车问题。已对超标车实行了封存。鉴于全国公务用车即将实行全面改革,总局党委拟将超标车一并纳入公车改革处置。

9.关于保障房建设违规较普遍问题。一是责令红光农场7户建房干部向农场补交23.1万元占用土地使用费。二是责令南田农场将263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标准的危房改造指标调整到本农场基层生产队;责令南海农场将53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职工住房补贴收回,用于改造农场基层生产队符合条件的其他职工危房;对南新农场虚报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915户指标,已由总局报省发改委批复,分别调整到八一总场565户、红华农场350户。三是责令蓝洋农场收回违规建设的职工住房,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处置,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2014年8月制定出台了《海南农垦保障性安居工程督查方案》,不断规范土地管理使用及其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在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作用。

(三)遵守政治纪律和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0.关于农垦改革后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制度不全问题。一是研究起草了《海南农垦领导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已上报省深化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二是研究起草了《海南农垦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并已提交省国资委审核。三是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办法已出台。8月13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农垦土地利用管理的意见》(琼办发[2014]29号)。四是规划、林业管理办法已上报。研究起草的《海南农垦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总体规划》、《海南省农垦系统林业管理办法》,已分别上报省发改委和省林业厅。五是研究起草《加快农场现代农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10月11日,省深化农垦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会议已讨论通过《指导意见》。11月7日,总局已召开加快农场现代农业发展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六是创新农场社区管理改革。《关于海南垦区农场社区管理改革试点方案》已征求完省直相关厅局、市县、农场的意见。10月29日,省深化农垦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已讨论同意上报省深化农垦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议。七是通过规范农场财务管理、加强场务公开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农场内部管理。

11.关于资产剥离有可能导致垦区社会稳定问题。一是正在加快研究制定农垦国有资产相关配套政策规定,解决农垦政企分开后资产剥离存在的问题。二是不断建立健全维稳机制。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垦区群众工作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切实做好项目建设和拆迁拆违维稳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逐步形成了围绕农垦改革中心任务的维稳工作制度和运作机制。

12.关于民生建设欠账多,农垦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较差问题。一是加大投入,改善民生。截止目前,共投入资金166.8亿元,完成49个农场的电网改造,建设14.83万套职工保障性住房,解决了42万人安全饮水问题,修建了4150公里的水泥硬板道路,并加大资金投入解决垦区归难侨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问题。二是通过开展“三清一控”专项整治和以土地换就业活动,清理原来存在的租期过长、租金过低、面积过大的违规发包土地,盘活国有资产。三是结合实际编制海南农垦“十三五”发展规划,将垦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安全饮水项目和公路建设纳入省“十三五”规划,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改善农场居民点环境建设,解决历史欠账。四是努力解决垦区内无岗职工就业困难的问题。主要通过调整土地妥善安置就业方式,解决无岗无土地职工就业。

(四)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3.农场班子不健全,总局机关干部老化问题。一是按照“好干部”标准,提拔了18名副场级领导干部担任农场党委书记,调整交流6名经营管理能力强的农场党委书记担任农场场长,农场领导班子副职领导调配工作已经启动。二是提拔6名机关副处级干部担任正处级领导干部,并采取公开选拔、公开招考和选调的方式,选调和录用27名年青公务员充实机关干部队伍,进一步改善了机关干部年龄、知识、专业结构。三是按照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质量优良、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为农垦发展改革储备人才的要求,根据海南省农垦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研究制定了《海南省农垦总局场(处)级后备干部管理办法》,2013年通过公开推荐选拔的形式,推荐选拔了153名场(处)后备干部,为配好配强农垦总局各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提供人才储备。

三、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自今年4月起,农垦总局共收到中央第七巡视组交办信访事项材料共134件,其中:省信访与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转来125件、省纪委信访室转来6件、农垦集团纪委转来3件。按管理权限,退回省信访与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9件,截止9月30日,实际办理125件,已上报120件,5件正在办理中。 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125件信访举报材料,及时进行筛选、分流和处理。截止10月17日,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的25件及时处置率为100%,已办结20件,占总数的80%;转立案4宗。涉及群众民生诉求的100件中,已办结100件,占总数的100%。涉法涉诉2件,其中公安部门介入调查1件、法庭受理1件,正在办理中。

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16条问题线索及信访件,已经办结12件,余下4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思路

总局党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的部署要求,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长期努力的,制定周密计划,加大工作力度,有计划分阶段地积极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官,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持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弘扬“三严三实”作风,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建立和完善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二)坚决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通过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机制,加强责任追究,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实施“一案双查”;同时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体制机制。

(三)以巡视整改为动力推进农垦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总局党委将通过巡视整改工作,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深化农垦体制改革紧密结合起来,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把海南农垦打造成为海南新的经济增长极和名副其实的“顶梁柱”,谱写海南农垦事业发展的崭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8- 31664568、31666223;邮政信箱:海口市海垦路39号绿海大厦7楼党风室,邮政编码:57020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海南省农垦总局委员会

2014年12月8日

中共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3年9月10 日至2014年1月24日,省委巡视一组对海南垦区进行了巡视。2014年9月22日,省委巡视组向中共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做法

(一)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在向省农垦集团党委反馈巡视工作意见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巡视一组反馈意见,及时抽调人员组成整改工作小组。

(二)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落实责任。根据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农垦集团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遵守政治纪律和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13个问题、5条意见建议,研究制订《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并经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及参加单位。

(三)抓好督促检查。由农垦集团纪委牵头,统筹协调,抓好督促检查。

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11月20日经农垦集团党委会审议通过《农垦集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对集团各级党委、纪委履行“两个责任”做了明确规定。二是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长效机制。党委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纪委定期或不定期对所属企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今年以来,海南橡胶集团针对两个基地分公司班子不作为、不团结的问题,对4名企业负责人分别给予降职、调离岗位处理。对3名伪造虚报干胶的基层负责人分别给予开除、降职、党内记大过处分。

(二)纪委履行监督职责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去年以来,集团纪委制定了《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暂行办法》、《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等制度。二是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重点对工程建设、土地开发等方面腐败案件易发多发领域的审计。今年以来,完成10名企业负责人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完成3项专项审计。三是加强对来信来访问题的综合评判,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今年10月,集团纪委对近年来信反映问题较多的5个所属企业班子成员和6名所属企业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四是开展警示教育。今年3月,海南橡胶集团党委两次邀请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领导为230多名中层以上企业负责人作了预防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组织白沙片区企业负责人31人到龙江分公司实地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室。今年9月,农垦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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