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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范文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0-08 13:06:07 | 移动端:装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范文

篇一:家装工地管理制度总则

总则

第1条 制订本制度的目的:为确保元洲居泰隆装饰的工程质量,切实向客户保质保量按期交付装修工程,快速有效地处理客户在公司装修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提升公司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与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相关的所有工作人员,适用于元洲居泰隆装饰有限公司所有施工工地。

第一章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第3条作业人员现场文明行为规范

3.1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尊敬业主及所有到访人员,文明礼貌,对业主,到访人员均需使用敬语。

3.2当业主,来工地参观的到访人员,公司工作人员等在工地现场考察或讨论时,大嗓音的施工用具(如电锯、电钻等)应暂时停用。

3.3现场施工人员应恪守诚实信用的职业道德,严禁出现不遵守时间、不兑现口头或书面承诺的现象。

3.4现场施工人员应着公司统一工作服上岗。

3.5进入小区施工必须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必要时须按物业规定办理小区出入证件。

3.6施工人员不得向业主所要、收受实物和现金以及提出和施工以外的其它无理要求。工作中不得同业主或公司管理人员争吵或无理拒绝业主及公司管理人员的合理要求。

3.7作业时间内不得有睡觉、打扑克、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发生。

3.8作业人员应和谐处理人际关系,严禁施工人员在工地现场争吵、打骂。

3.9在材料卸货时应确保室外场地无遗漏物品,搬运结束后现场必须清理干净,严禁洒落遗留包物装等物品。

3.10施工现场食宿必须注意清洁,严禁有剩饭剩菜及其它垃圾杂物,不准使用电炉、明火。临时食宿严禁有积水、生活垃圾堆积。

3.11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服从公司巡检人员、设计师及其他管理人员的现场指令,有不同意见也不得当面驳斥或出言不逊。发生问题时应及时与项目经理及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并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第4条 工地标识及标贴

4.1元洲居泰隆装饰工地标识体系构成及张贴规范:

(1)“文明施工示范单位”标贴:进户门正门朝外及室内各1张;

(2)工地管理制度:室内醒目的地方;

(3)施工进度表:室内醒目的地方;

(4)工作人员签到表:室内醒目的地方;

(5)定制指示牌2张:分别是“工具摆放区”指示牌,“材料堆放区”指示牌,张贴在工地显著区域;

(6)安全指示牌2张:分别是“注意安全”指示牌,“禁止吸烟”指示牌,张贴

在工地显著区域;

(7)窗贴2幅:张贴在户外主要人流通道可显著观察到的窗户上,字体朝外;

4.2所有标贴应在开工之日张贴完毕,张贴时应注意粘贴牢固,高度统一,贴在墙面的标识标贴应完好保持到墙面开始施工当天,其它标识标贴应完好保持到施工结束,施工期间所有标识标贴应完整、无脱落、损坏现象。

4.3《工作人员签到表》须在施工结束后随同《元洲居泰隆装饰手册》缴还公司,并作为结账的依据之一。

第5条 工地卫生形象

5.1工地施工现场应随时保持卫生整洁,保证一天清扫两次,即中午一次晚上下班一次,所有建筑垃圾应在当天装袋后运送至小区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处。严禁出现建筑垃圾不及时送离施工现场的情况。

5.2工地开工当天,施工现场即应配备临时马桶。临时马桶使用时应及时冲洗,工地卫生间严禁出现异味或积水现象。

5.3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公司工作服,不得不穿或穿其他公司工作服,并佩戴工牌。

5.4工地内不得吸烟,如果业主有意向在工地现场吸烟的,施工人员应委婉提示,但禁止在工地现场吸烟。

5.5水电工程中未做防水的房间不得有积水。

5.6瓦工施工时不得在地面直接进行水泥砂浆的拌合,必须在地面铺设保护装置。

5.7地漏等下水管在施工期间须用硬物遮盖。垃圾、油漆等涂料不得倒入下水道,厨房、卫生间无脏物及异味。

5.8木工油漆工施工时应注意不得污染到其他成品和设施。

第6条 现场食宿

6.1元洲居泰隆装饰施工工地原则上禁止在工地现场开伙和留宿。如果确实因工地距离过远或工期原因可能影响施工进度,需要在施工现场开伙或留宿的,在开工前须征得客户的同意并签署书面认可。

6.2作业人员工作前应把个人物品整理放入指定地方,个人洗漱用具用完收纳至杂物柜内。

6.3现场做饭不得使用煤气灶具、吃完饭及时收拾干净并把餐具放入指定杂物柜内。

6.4施工现场不得留宿无关人员及家属。

第7条 施工作业时间

7.1施工作业时间为每天的8:00——18:00,可以根据小区的管理规定以及客户特殊需求做适当调整,但有可能发出较大嗓音或影响其他住户休息的施工作业项目不得在8:00——18:00以外的时段进行施工。

7.2在装修周期内,工地须持续有作业人员正常施工,不得无故造成工地内无人的情况,如有特殊原因应提前向公司报备,并向客户请假,在取得客户同意后方可暂时施工。

7.3当工地出现可能无法按合同工期交付的情况时,工地不得停工。

7.4因工艺要求必须暂停施工的情形(如不具备施工条件,地暖施工,油漆等待干燥等)可不向公司报备,但必须提前向客户说明。

第8条 材料及物品摆放规定

8.1每个施工工地须配备一个杂物柜,开工之日到场,并把杂物柜放在指定地方,施工人员的生活物品在非使用时间内应摆入杂物柜内。

8.2现场制作好的成品或半成品衣柜、鞋柜、电视柜严禁摆放施工人员的生活物品。

8.3施工工地在开工之日至墙面乳胶漆施工开始前均应按规定张贴“定置指示牌”,定置指示牌至少包括:“材料堆放区”指示牌;“工具摆放区”指示牌;

8.4施工材料及施工工具的堆(摆)放应按现场标识指标实行定置管理,施工材料须实行分区堆放,同类型材料应堆放在同一区域,油漆等易燃材料应单独堆放。

8.5业主采购的材料应当签署书面交接记录并堆放在不影响作业的单独区域,有包装的材料在安装使用前不得自行打开包装,无包装的材料应妥善进行成品保护。

8.6业主自购的甲供材料入场时交由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指定的负责组长代为管理,项目经理或组长应细心验收货物并进行必要清点,在验收单上注明签字。交接后,如出现物品的损坏,遗失或与数量不符,由项目经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7业主自购材料或器具的包装物(包括纸箱、泡沫塑料、包装袋、木框等)应根据业主指令由业主自行销售或作为建筑垃圾处理,如业主委托施工人员销售的,销售所得款项须全额交还业主,在任何情况下施工人员均不得自行销售或占有销售所得。

第9条 现场人身及财产安全管理规定

9.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上岗,注意现场废弃材料的堆放,避免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

9.2所有带电工具均应安装插头并使用插座面板接电使用,严禁直接将电线插入接线盒进行施工,所有电线接线处通电前均应实施绝缘保护,严禁通电时有线头裸露。

9.3工地内所有未接面板,电线的线头必须用胶带裹好收入线盒内。

9.4高空作业时,须采用结实可靠的支撑物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

9.5工地现场在任何情况下均严禁出现明火,严禁使用电炉、热的块烧水做饭。

9.6工人每天离场时应按程序检查电源,龙头、门窗是否关闭,不得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不得出现无施工人员时门窗未关闭现象。

第二章 工期安排及控制

第10条 项目经理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开竣工日期填写编制施工计划,并详细确定分项工程的开竣工日期。

第11条 施工进度表由项目经理通知设计师按公司规定格式制作,并在开工前打印后交付项目经理。

第12条 巡查工程师和公司其他工作人员在任何时间巡查工地现场时,均需检查分项工程进度,并将检查结果在工程进度表中进行标注,必要时记录在工作人员签到表以及工地巡查记录中。

第13条 项目经理为工程进度的第一负责人,当发现分项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出现偏差时,应立即调整施工作业计划,确保各分项工程进度如期按节点完工。

第14条 巡查工程师和公司其他工作人员发现分项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出现偏

差时,必须立即向公司经理汇报,并督促项目经理调整施工作业计划,必要时可根据本制度奖罚细则实施处罚。

第15条 当出现可能影响工期的事件时,项目经理应及时通知客户并上报公司,如出现的情况是由于客户的原因造成,应让客户在《工程分项验收手册》上签署工程延期单,工程延期单须详细填写具体原因及同意延长天数,《元洲居泰隆装饰工程分项手册》上的延期单必须在工程合同竣工日前交到公司存档,并作为项目经理工期考核的依据。

第16条 项目经理必须提前做好竣工验收的前期准备,按工艺标准和验收手册要求逐项细致检查所有项目,发现不符合验收条件的事项时,应先行整改完毕后再通知业主进行验收。

第17条 项目竣工验收并在客户缴清工程尾款后,设计师为客户开具《工程保修单》、《工程保修单》一式两份,经公司盖章,客户签字后生效,客户缴清尾款并签收《工程保修单》之日为项目经理对该工程向公司交付之日。

第三章 工程质量控制

第18条工程开工前,施工图纸及报价必须经客户确认签字,未经签字认可不许开工。

第19条 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设计方案。工程若有任何变更,必须通过设计师与业主共同签字认可、签署变更单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第20条设计师对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及报价单的准确性承担连带经济责任,当出现施工图纸所标示的设计方案错误而导致返工,由此产生的所有料、工、费及延期违约金损失有设计师承担,设计师报价单出现数量,单价或总价错误,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设计师承担。

第21条 公司对施工材料实行定点,定品牌管理制度。

21.1各类材料采购必须在公司指定的供应商处采购,项目经理采购材料,必须取得加盖供应商印章的送(发)货清单。

21.2未在公司指定供应商处实施采购或未取得公司指定材料供应商的送(发)货清单,施工负责人不得领取工程进度款。

21.3项目经理在水电验收通过领取第一期工程进度时,须同时提交水电材料送(发)货清单。

21.4项目经理在工作工程验收通过领取第二期工程进度款时,须同时提交木工材料(包括木工板,饰面板,石膏板,木龙骨等),后场家俱,吊顶材料、门及线条送(发)货清单。

21.5项目经理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领取结账款时,须同时提交橱柜、油漆乳胶漆材料以及其他所有材料的送(发)货清单。

第22条施工过程中,所有进场材料在开始施工之前,必须让客户检查材料是否与报价中相关备注符合,并验收通过签字后方可施工。

第23条工程分项验收:施工过程中,对关键工序实施分项验收制度,有关工程分项验收的规定按公司文件执行。

第24条施工工艺依据GB50210-2002 DB32/381-2000 GB50210-2001及《元洲居泰隆装饰工艺说明》中的相关规定作业。

第四章 成品保护

第25条 电梯口保护:开工之日应对施工工程所在单元的一楼电梯口及在施工地楼层电梯口使用公司专用保护膜进行保护。

第26条 进户门保护:开工之日应对进户门把手,煤气包等易损坏物品进行保护,保护膜应采用胶带四周封边,保证工程竣工时所保护物品完好无损。

第27条穿线管保护:瓦工进场时应对前期水电施工地面铺排的穿线管在跨越门口处,人行通道等容易损坏的部位用木方或水泥砂浆进行保护。

第28条地砖保护:对在施工工程中新铺的地砖,铺贴过程中未固化前严禁踩踏,铺贴结束后应将成品地砖表面清理干净,不得有沙笠,铁钉等杂物,然后采用彩布条、无钉纸箱(板)或公司专用保护膜保护,成平保护膜须用胶带全封边,四周上反100mm。至完工保洁前保护膜均应保持完整,不得有损坏,露空显现。禁止在已铺地面上进行切割作业,以防污染或损坏面层。

第29条 木饰面工程成品保护:搬运物品必须小心,以免碰撞门套、柜面,开空打眼必须标准,施工照明灯具应远离成品物面,配套施工必须有成品保护措施。

第30条 严禁使用大功率灯具:施工工地禁止使用1000W以上的照明灯具,使用其它可能产生高温的照明灯具应距离最近的易燃物品30cm以上。

第31条成品家居保护:施工完成的衣柜、电视柜等家具成品应在将表面灰尘清理干净后用公司专用保护膜进行保护,所有成品不得摆放施工用具,施工材料或作业人员的生活用品。

第32条 油漆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油漆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其他物品用保护膜或报纸进行保护,当门套线喷漆时,与墙面结合处必须用报纸进行分隔保护。

第33条门锁,五金的保护:在木工安装完毕后式锁完好后,必须拆下包装好放置安全地点包管,待油漆施工完毕后再装设。

第34条洁具三件套保护:洁具三件套在施工结束时安装,洁具安装完毕后立即应采用塑料袋或公司专用保护膜进行,所有公司工作人员及作业人员不得使用新安装的洁具。

第35条地板保护:地板铺设后,不得有铁钉等硬物散落,严禁在地板上用餐,防止油腻散落在地板上污染地板油漆,地板铺设后,所有工作人员及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须穿鞋套或脱鞋进入工地。如需使用梯子等硬物接触地面,须采用硬质无钉纸箱板保护与地板接触的部位。在进行乳胶漆修补作业时,所有可能贱洒污染的部位,均需采用有效方式进行遮盖保护。

第五章 工地管理奖罚细则

第36条 施工负责人须严格按照公司的工地事物4级快速服务机制处理客户关注的问题,如客户在网络上公开投诉,一经发现,施工负责人罚款300元。

第37条 施工工程所在单元的一楼楼梯、电梯口及在施工地楼层楼梯、电梯口必须使用公司专用保护膜进行保护,粘贴材料只能使用透明胶带,违者处以罚款100元/次。

第38条现场施工人员应恪守诚实信用的职业道德,严禁出现不遵守时间,不兑现口头或书面承诺的现象,如有相关投诉,一经查实处以罚款100元/次。

第39条施工人员不得向客户索要,收受实物和现金以及提出和施工以外的其他无理要求,一经发现处以罚款200元/次。

篇二:装修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装修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一、施工工地由公司指定项目经理全权管理,一切现场事物均由项目经理统一安排,有事需与项目经理直接商谈, 不可擅自行动。施工现场必须有公司标准的标识牌、施工进度表、施工巡查表、有关负责人、客户评价簿及请勿吸烟标牌、保持现场卫生标牌等,且施工进户门必须按公司标准进行保护。

二、项目经理有问题要及时与客户、公司商议,有疑问找公司相关人员解决。施工人员要服从管理,维护公司形象,穿着公司统一工服、佩带胸牌,尊重客户,不能与客户发生冲突,情节严重者罚款200-500元。遇到参观人员及时热情接待,引导参观,不得有抵触情绪。

三、现场施工要自觉遵守《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绝不允许偷工减料的事情发生,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四、施工前要详细交底,施工图项目经理、客户和工程部人手一份,装修过程中互相监督,出现问题及时纠正。工程过程中,公司巡检不定时对各工地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报知工程部,瞒报、谎报问题者一经发现,将坚决严肃处理。

五、注重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不准叠放、堆放,不准放置任何物品,必要时对其要采取遮盖包封等措施,防止其受到污染和破坏,如有损坏当事人需照价赔偿并罚款200元。

六、保持施工现场的卫生环境,做到每日清扫,垃圾入袋。施工现场禁止做饭、洗衣、不准在工地留宿;施工人员解手需到物业指定 - 1 -

地点,不得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不准使用客户洁具及一切用品。违者罚款300元。

七、施工现场禁止吸烟、酗酒、吵架、打架,如有违反,每次罚款50-200元。如果参观人员、公司人员、客户在现场吸烟,工人有义务及时制止,施工现场发现一个烟头,在场施工人员扣除当天工资。

八、遵守工地的相关管理规定,特别是物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和线路等改造规定。注意劳动安全,不得单独进行高空作业,无安全设施情况下不得操作。一切违章操作所造成的责任事故和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九、材料要堆放整齐,合理配用,严禁假冒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公司统一配送的材料,材料、工具、垃圾、半成品应分类存放,放置标志牌。标志牌丢失、损坏及时到工程部领取。客户购买的材料,项目经理有义务妥善保管,若发生损坏需照价赔偿。

十、注意防盗,防火安全,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注意用电安全,注意机器用电的载荷量,注意电路暗线的排放符合安全规范并作排线记录,注意接线板接线安全,机器用毕应即时拔下插头,一天施工结束应拉下有关电闸,断电、断水、以保障安全。

十一、本管理制度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本公司。 - 2 -

篇三:装饰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工程管理,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有序而有效的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内装饰工程及所有相关人员。

第一章 文明施工

一、 施工前准备

1、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在事先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入住施工现场并积极的配合其他工种工作。

2、进驻施工现场当日,须将施工单位标志牌、安全警示牌、施工现场管理表。并在醒目处配置合适的灭火器和沙箱。

3、施工人员在接到施工通知后应及时熟悉施工环境并依据设计图纸与设计师进行现场放样,合理有序的进行现场施工。工程进度安排表、施工人员名单等文字内容须填写完整。

4、为保证公司安全正常工作,凡未经同意办理用工手续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公司的施工项目,不得随意进出现场。

二、施工期间

1、现场工程部负责人全权管理施工现场,统一安排,施工人员有事联系现场工程部人员,若然联系不上,可联系现场质检员或其他管理层人员,不得擅自行动。

2、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严禁喝酒,施工现场严禁抽烟,不得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大小便到物业指定地点,不准使用客户洁具及其他一切用品,每日清扫,垃圾入袋。

3、施工人员须保证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卫生间保持清洁,不得有垃圾杂物、积水,材料摆放应有条不紊,用料须分门别类堆放整齐,置于干爽地段,施工垃圾应及时清理,外运到公司指定地点,每日施工完毕,须清理施工现场,做到无垃圾堆积。

4、材料按公司指定地点分类存放,严禁假冒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所以材料需为公司检验盖章的材料,合理配用,列出详细使用明细,严禁一家材料挪作他家使用,一经发现严厉处罚。

5、施工时注意文明用语,应维护本公司的文明形象,尊重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不得发生顶撞或冲突,爱护业主的设施,爱护成品物,不得损坏。不得向业主索要物品,不得向业主提出无理要求,更不得偷窃或私自使用客户物品。

6、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公司工艺标准和验收标准,不得出现漏项、错项,严禁材料浪费,不得任意变更工程内容,在图纸与施工现场有偏差、误差时应及时与设计师联系,严禁盲目施工。

7、现场施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施工工艺操作规范,绝不允许偷工减料,一经发现,立即除名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8、施工人员应严格按设计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发现设计问题应尽快与现场管理人员或设计人员联系,服从现场工程部负责人的指令。

9、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严禁无故停工,严禁留有手尾工程,未经公司同意严禁带走施工现场任何材料。

10、施工人员应注意安全用电和动火,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动工具、烧焊等操作规范,节约用水、用电,严禁使用无插头、插座连接施工机械的电源。

11、施工期间,现场管理层所有人员均应严把质量关,尤其是水电煤气管线的隐蔽工程,切要严格把关,万万不得麻痹大意,更不容许不负责任的野蛮施工。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不得隐瞒、搪塞,并做好相应的每天施工日志记录和每周的施工安排计划和施工材料安排计划。

12、妥善保管业主提供装修用料及室内原有须保护设施,对易损物件须加以保护处理。

13、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规定不得违章作业。

14、施工过程中,须关闭施工现场大门,不得干扰邻居日常生活。

15、遵纪守法,不参与社会纠纷,不无事生非,严禁闲杂人等逗留于工地。施工现场不得让非施工人员进入。

第二章 施工安全

1、各项目施工队必须高度树立安全意识、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对安全施工重要性的认识。不得违章指挥和违反操作规程。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动工具必须安全接地,施工现场任何区域不得有裸漏导线。拆、装临时用电须由专业电工操作。下班最后离场人员应切断电源,确保安全用电万无一失。

3、节约用水,阀门随用随关,不可因施工破坏隐蔽管道引起渗水故障。临时用电须有保护装置,电线必须采用橡皮软线,用电设备插头齐全,严禁导线直接插入插座。

4、登高作业前须事先检查登高设施、工具的安全性能是否合格,保护措施是否到位,登高操作人员的技术要领必须熟练。登高作业时现场需有专人监护。木架登和人字梯使用之前必须检查确保牢固后方可使用。

5、下班时清理好现场,关好门窗,检查水、电源是否关闭,以防发生意外事故和失窃案件。工程负责人认真保管好客户房屋钥匙,严禁将钥匙交给其他非施工人员,否则产生的后果均由施工负责人承担,并追究其一切损失赔偿。

6、以上条例每违反其中一项视情节大小给予50-100元的罚款,若因违反条例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将追究责任人的无限责任。

第三章 工程质量

1、工程施工前,设计师必须向工程负责人和施工人员进行设计交底。

2、工程部严格按照经业主确认的图纸施工若确定需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师和业主签字确认。

3、原材料采购进场时,施工人员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收并限期补送到位。如因原材料验收把关不严所造成的损失由使用人全额承担。

4、上道工序检验不合格者,严禁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工程部负责人负责做好各项工程之间的衔接工作,各个工种之间要做到上道工序为下道工序负责,下道工序为上道工序服务,不相互挑剔。

6、各施工班组必须做好成品和半成品的防护工作

7、水电工程隐蔽验收时,水电工负责人和设计师必须绘制好水电管线分布图一式两份,并将一份留给业主。

第四章 施工计划

1、工程开工前,工程负责人必须会同各施工人员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报工程部,并与各施工人员签订工期责任书,各施工班组必须扼守工期。

2、各施工人员必须提前一到两天将本班组所需材料计划提交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于当天报采购部。

3、项目负责人必须提前三天向工程部提交人员需要计划及时进场时间。

4、项目负责人必须提前两天向工程部提交中间验收计划和竣工验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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