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招投标流程及开标评标要求
2、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3、投标人必须出席开标会议,并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签到。
4、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5、投标人如对开标现场出现的问题有疑义,应当场书面提出,招标人及招投标监督机构应及时答复,并做好书面记录及录音、录像资料。
6、对于技术标暗标评审的,必须在监管人员监督下进行开封和编号,并及时封存编号信息;暗标评审完毕后,应封存评标结果,再开启编号信息公布投标人名称。
评标程序及要求:
(一)评标程序
1、宣布评标会议开始: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主持评标会议,公布评标委员会、投标单位及监督人员名单。
2、宣布评标工作纪律:监督人员宣读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填写承诺书。
3、介绍项目情况:主持人介绍招标项目情况,宣读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提供评标所需材料,无关人员退场。
4、产生评委会主任: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人主持评标工作。
5、熟悉招标文件:评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熟悉评标方法、废标条件及评标标准等相关内容。
6、评 标: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首先进行符合性审查;然后按照量化评分表格,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系统评审和比较;在正式打分前,各评委应向评委会通报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评委会主任负责整理汇总。
7、质询与澄清及项目经理答辩: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采取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者说明,并签字确认;投标人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规定对项目经理进行答辩或面试考核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8、形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主任主持计算各评委评分,形成书面评标报告。对打分明显不合理的评委,应要求其当场澄清原因。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9、测 评:监督人员对评委评标行为进行测评,填写评标专家测评表;评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质量进行测评,对评标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认真做好汇总。
(二)评标要求及注意事项
1、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委会名单一般应于开标前2小时以内随机从《辽宁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大连分库》中抽取确定,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业主评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的相应条件,工程项目主管部门人员和行政监督部门人员不得作为专家和评委会成员参与评标。评委在评标前应填写书面承诺、主动回避,认真熟悉和领会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评标中应独立评审,坚持原则,公正评标。
2、评标现场应有监控录像设备或录音设备,有可靠的隔离措施;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离开评标现场,不得擅自与外界联系。
篇二:开标、评标与中标注意事项
开标、评标与中标细则与注意事项
xxxx评标委员会编制
一、开标:
开标时间和参与人员:
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应在投标的有效期内开标、评标和授予内容。我国招投标法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文件截至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变更开标时间和地点,则应提前三天通知投标企业和有关单位。 开标由招标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所有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也可以邀请公证机关代表和上级主管部门参加。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开标程序:
1)一般程序:
? 1、宣布开标纪律
?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 ?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9、开标结束。
2)密封情况检查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人委托公证机关的,可由公正机关检查并公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至日期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投标文件的密封性经确认无误后,按标书送达时间或以抽签方式排列投标企业唱标顺序。
3)开标记录
废标情况: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1.一般情况下的废标规定:
1)投标文件未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或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印鉴的,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鉴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关键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投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为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料预审时不一致。
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或提交的保证函(金)有瑕疵。
6)组成投标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另外,对未按规定时间送达的投标书,视为废标,原封退回。但对于投标者的过失(邮路、战争、罢工等原因),而在开标之前未送达的,投标单位可考虑接受该迟到的投标书。
二、评标: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般应与开标前确定且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招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的相关专家名单中确定。
2.投标专家的要求: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
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曾因在招标、投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原则:
1.公平原则
评标委员会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和条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不带任何主观意愿,不以任何理由排斥和歧视任何
一方,对所有投标人一视同仁,保证投标人在平等的基础上竞争。
2.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具有公证之心,评标客观全面,不倾向或排斥某一特定的投标。
3.科学原则
评标工作要依据科学的方案,要运用科学的手段,采用科学的方法。对于每个项目的评价要有可靠依据。
4.择优原则
用科学分方法、科学的手段,从众多投标文件中选择最佳的方案。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应全面分析、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防止重价格、轻技术,重技术、轻价格的现象,对商务标和技术标不可偏一,要综合考虑。
投标文件说明:
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文字与数字不一致的,以文字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体投标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主导语言文本为准。
本次评标方法以综合评议法中的打分法,具体办法以评标委员会为准。
1.技术标共40分,其中施工方案10分,施工总工期15分,工程质量15分。建设单位总工期要求16个月,满足者得5分,每提前一个月加1分,不满足不得分;自报工程质量合格者得5分,优良者
篇三:超详细招投标流程和具体步骤1
招投标流程
一、招标人准备工作
1、项目立项
(1)提交项目建议书
主要内容有:投资项目提出的必要性,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的初步分析,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项目大体进度安排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评价等。
(2)编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
主要内容有:国家、地方相应政策,单位的现有建设条件及建设需求;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市场发展前景;技术上的可行性;财务分析的可行性;效益分析(经济、社会、环境)等
2、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招标人持立项等批文向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报建。
3、建设单位招标资格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如果没有资格自行组织招标的,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4、办理交易证
招标人持报建登记表在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交易登记
二、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
1、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内容:资格预审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其他材料
2、编制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内容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及要求、投标文件格式。
(2)编制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1)明确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及性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3)发售文件时间
4)提交投标文件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应明确投标文件所提交方式,能否邮寄,能否电传。投标文件应交到什么地方,在什么时
5)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内容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已标价工程量清、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资料
①投标的语言
②投标文件的构成
③投标文件的装订
④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⑤投标报价
6)投标有效期
招标文件应当根据项目的情况明确投标有效期,不宜过长或过短。如遇特殊情况,即开标后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定标,执行机构和采购人必须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必须是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执行机构的这种要求,其保证金不会被没收。
7)投标文件的密封递交
①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递交。譬如有时执行机构要求投标人将所有的文件包括“价格文件”、“技术和服务文件”“商务和资质证明文件”密封在一起,有时根据需要也会分别单独密封自行递交,这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②投标人应保证密封完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及法人代表印章,以便开标前对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8)废标
属一下情形者作废标处理:
①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已超过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公平、公正性) ②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装订、密封
③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的印章,未提供法人代表
授权书
④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保证金、汇出行与投标人开户行不一致的
⑤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⑥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⑦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⑧投标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且未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和证明文件的
⑨采用联合投标时,未提供联合各方的责任的义务证明文件的
⑩不满足技术规格中主要参数和超出偏差范围的发布招标公告的等。
三、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1、编制资格预审公告
内容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资格预审、投标文件的递交、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资格要求等。
2、发布媒介
在工程交易中心的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有《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招标公告在媒体或网站发布的有效时间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