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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核发《被授权单位邀请函》,网上申报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0-12 14:40:01 | 移动端: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核发《被授权单位邀请函》,网上申报

篇一:《被授权单位邀请函》申办指引

网上填表指引

一、在首页()登录处点击“注册”按钮,按照指引如实填写资料并提交;

二、在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申请界面;

三、点击左侧“网上受理”,选择“外国人商务签证及工作签证申请”;

四、在“申办指引”右上方根据您申请的签证类型点击“申请商务签证”或“申请工作签证”,点击后进入填表页面;

五、请如实准确填写表格,核对无误后提交;(受理时间一般为2个工作日) 六,网上预审通过后,可登录申请界面,点击左侧“已申请政务”查询您申办业务的受理结果。 《被授权单位邀请函》申办指引

一、邀请单位资格

(一)工作签证:在我市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外国分公司(以下称邀请单位),可邀请本单位聘任的外国人以工作(Z字)签证入境。

(二)商务签证:有进出口实绩,在我市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以下简称邀请单位),可邀请与本单位有直接业务的外国人以商务(F字)签证入境。

二、初次申办工作(Z字)和商务(F字)签证《被授权单位邀请函》需提交的材料

(一)专办员(必须是邀请单位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办公电话及手机号、加盖企业公章);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非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办公电话及手机号、加盖企业公章);

(三)“邀请单位申办《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备案表”

三、申请流程

(一)在网上填写《外国人入境审批表》(签名栏待打印表格后填写,“网上填表指引”);

(二)将申办工作签证邀请函及商务签证邀请函的书面材料(详细材料要求见后)递交至市外经贸局 (广州市东风西路158号国际经贸大厦1008室,以下称签发单位);

(三)邀请单位领取邀请函的时间:原则上签发单位受理邀请单位完整书面材料后的第5个工作日(不含受理当天),邀请单位专办员凭受理回执及身份证前往签发单位领取。

四、申请材料(注:以下所需提交资料均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一)办理工作(Z字)签证需提交的材料

1. 《外国人入境审批表》一份;

2. 申请报告(由广州聘用单位以单位信笺纸打印、盖章,说明来华(穗)目的及对有关事项承诺及担保);

3. 邀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 被邀请人有效护照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姓名、出生日期、国籍、护照号码、护照有效期等信息,且护照有效期须在一年以上);

6. 由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原件、复印件;

7. 家属(仅限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任:须提供随任申请报告、相关家庭关系证明文件(需提供公证翻译件)及在穗工作人的《外国人就业证》;

8.如在异地办理签证,须提供外国人在异地办理签证国(地区)的居留许可证明文件扫描件(例:美国籍外国人需要在阿联酋办理签证,须提供在阿联酋的居留许可证扫描件);

(二)办理商务(F字)签证需提交的材料

1. 《外国人入境审批表》一份;

2. 承诺函(由邀请单位以单位信笺纸打印、盖章,说明具体业务内容和相关承诺及担保事项);

3. 邀请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 由海关出具的邀请单位与被邀请人国家(地区)直接进出口统计数据;

5.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 外国人有效护照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姓名、出生日期、国籍、护照号码、护照有效期等信息,且护照有效期须在半年以上);

7. 被邀请人以往来华出入境记录;

8. 外国公司出具的在职证明扫描件(须用外国公司信笺纸出该证明,内容包括该外国人在该公司所任职务、护照号、来华目的、出入境时间、旅费是否足够等,加盖外国公司公章或相关负责人签名);

9. 如在异地办理签证,须提供外国人在办理签证国(地区)的居留许可证明文件扫描件;(例:美国籍外国人需要在阿联酋办理签证,须提供在阿联酋的居留许可证扫描件;

10. 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11. 不受理外国人家属随行进行商务考察。

五、注意事项

(一) 《被授权单位邀请函》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被邀请人离境后,邀请单位要及时将被邀请人护照上的出入境记录复印件提交给签发单位报备,否则,将影响以后客户的邀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签发单位有权不受理邀请单位申请。

1. 被邀请人因故不入境,邀请单位不退回已领取的被授权单位邀请函;

2. 领取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后未能及时反馈被邀请人抵、离境记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签发单位将停止邀请单位《被授权单位邀请函》申请资格。

1. 被邀请人入境后有违法行为;

2. 邀请单位以谋取商业利益为目的买卖《被授权单位邀请函》行为;

3. 邀请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被授权单位邀请函》;

4. 邀请单位专办员违规为非本单位被邀请人代办《被授权单位邀请函》;

5. 被邀请人来穗所从事的活动与申请目的不符;

6. 邀请单位无经营场所。

六、填表说明:

(一)外国人单位:是指外国籍人士工作的公司名称。

(二)外国人地址:是指外国人单位的地址。

(三)拟入境日期:是指外国籍人士办理完新的签证后准备来华的日期。

(四)签证地点:是指外国籍人士准备前往我国驻外使领馆(处)办理签证手续的所在地。(注:只须填写某某国家或地区)

(五)签证有效期:是指外国籍人士前往我国驻外使领馆(处)办理完签证后,所规定的入境期限。

七、咨询电话及办理地点

(一)签发单位(市外经贸局)咨询电话:81062381、81097451(传真)

签发单位地点:广州市东风西路158号国际经贸大厦1008室

篇二:被授权单位邀请1

“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审发办法

根据外交部外发[2010]31号文件规定,广东省贸促会是广东省内被外交部指定的外国人入境审批和向外国人签发邀请函的部门之一。广东省内企业邀请外国人入境进行商务活动时,可以到广东省贸促会办理“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我会不直接受理外国人的申请。外国人持我会发出的邀请函向我国驻当地使馆或领馆申请商务签证。

一、审发范围

广东省贸促会(广东省国际商会)邀请本单位、本系统与自身业务相关联的外国人来华,为其审发《邀请函》。

二、备案要求

来我会申请审发“被授权单位邀请函”的单位需进行备案。备案材料如下:

(一)备案表:如实填写:“邀请单位申办《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备案表.doc”;

(二)“企业法人”、“被授权有权签字人”、“专办员(必须是邀请单位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在我国的停留期限有效)、手签签名样式、办公电话、传真及手机号;

(三)由企业法人签署的被授权有权签字人、专办员授权书;

(四)邀请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年度已通过年审、加盖企业公章)、上年度企业完税证明;

(五)广东省贸促会(广东国际商会)会员证及“会员年费交费收据、发票等”复印件。 三:审发依据材料

(一)邀请外国人来华的情况说明;(外国人入境审批表.doc)( 外国人入境审批表填写说明.doc )

(二)邀请单位注册证明或营业执照副本;

(三)邀请单位从事经营等活动的文件(如进出口单据、完税证明、海关税证明、合同等);

(四)被邀请人护照复印件;

(五)被邀请人访华日程;

(六)保证书(内容包括被邀请人在华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能够得到有效保证,邀请单位将敦促、监督被邀请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并按时离境,并由法人代表或个人亲笔签名);《保证书.doc 》

(七)被授权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一)各申请企业应指定专人办理商务签证邀请业务(称专办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须更换专办人员时必须重新备案。

(二)被邀请人应在拟入境日期前向中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或签证办公室申请办理入境签证。

(三)邀请单位必须承诺确保被邀请人在华期间的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并如期离境,及时向签发单位报备被邀请人的抵、离境记录;被邀请人因故未来华的,邀请单位须知会签发单位,以便以后该邀请单位和被邀请人下次办证。

(四)签发单位对外国人和邀请单位进行申请资料的核实和跟进管理。以现邀请单位以虚假资料申请以及发现被邀请人有非法滞留境内等不良记录或违反我国法律法规行为,将由申请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停止邀请单位签证通知表申请资格。

1. 被邀请人入境后有违法行为;

2. 邀请单位以谋取商业利益为目的买卖《被授权单位邀请函》行为;

3. 邀请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签证通知表;

4. 邀请单位专办员违规为外单位代办《被授权单位邀请函》;

5. 邀请单位违规由非本单位专办员代办签证通知表;

6. 领取签证通知表后未能提供被邀请人抵、离境记录,签发单位多次知照仍未改正者;

7. 被邀请人来穗所从事的活动与申请目的不符;

8. 邀请单位无经营场所。

9. 领取签证通知表后未能提供被邀请人抵、离境记录。

10. 邀请单位不配合签发单位对申请资料提出疑问,要求提供补充说明材料的。

(六)所发签证通知表及邀请函仅具有建议权,供被邀请外国商人向我驻外国各大使馆、总领馆申请来华商务签证,最终是否获得签证及签证有效期、出入境次数由我驻外国各大使馆、总领馆决定。不受理外国人前来申请。

联系电话:0662-3364777

篇三:被授权单位邀请函

被授权单位邀请函

Invitation Letter of Duly Authorized Unit

编号/No.:

此函仅限申请人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驻 大使馆(总领馆/领事馆/处)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 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申请签证时使用。 Please apply forthwith for visa at the Embassy(Consulate General /Consulate/Office) of the P.R. China or the Commissioner’s Office of the Foreign Ministry of the P. R. China

注:本函限五人使用。不足五人的空白部分,请对角划一斜线。超过五人另行出函。 Notes:This letter is for 5 people at most .Please cross a diagonal in the blank space if there are Less than 5 people.For more than 5 people,please issue another 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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