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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和职级并行细则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0-12 23:31:04 | 移动端:职务和职级并行细则

篇一:职务职级并行能增加多少工资

职务职级并行能增加多少工资

一、有关法律政策规定

十六大提出:“完善干部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干部激励和保障机制。” 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行干部职级与待遇挂钩。”

《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健全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完善干部职级晋升制度,探索依据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晋升职级的相关政策。实行干部职级与待遇挂钩,强化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福利等方面的作用。2012 年前制定和试行干部职级晋升和管理办法。”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厅局级副职及以下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在任职时间和级别达到规定条件后,经考核合格,可以享受上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住房、医疗等生活待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1月5日召开的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会上表示,在现行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基础上,要按照中央要求,完善级别晋升制度,进一步强化级别的激励作用,注重向基层和低职务人员的倾斜。

二、落叶絮语

1、中国官方文件和高官讲话历来是由专门的写手捉刀代笔的,能写文件和讲话的确是一门技能——写作能力,但能写和对自己所写的东西是否专业是否了解好像不是一回事。“职务”与“职级”到底是怎样一种关系,恐怕无论是文件的写手还是读文件的高官可能并不十分了解,但从高官口中读出了外行写手写出的错误的概念或观点,以讹传讹,金口玉言,成了无人敢改的官方正式表达。从十六大的“职务和职级相结合”,到《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的“职务与职级并行”,无一不是把“职务”与“职级”这两个本属于同一体系中的概念当作了两个不同体系的概念来“结合”、“并行”。 职务与职级是同一体系,密不可分。

职务者,本意是工作人员所“务”之“职”,务者,动词,从事、履行之意;职者,名词,事务、事项、任务之意。教科书中种种不同解释但基本共同点是说职务是工作人员在一定职位上所应从事的工作任务。实际中,人们往往忽视了职务是“事”,职务也就逐渐成了是职位的代称,进而是官位的代称了。

职级者,本意是指职位的层次,在同一职系中因职位的难易繁简程度不同、对任职者所需任职资格条件的不同而从纵向划分的层次。在中国,公务员职级就是公务员法中所说的“职务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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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所说的职务与职级,“职务和职级相结合”、“职务与职级并行”的说法显然是有问题了。

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1月5日召开的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会上所说的,“在现行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基础上,要按照中央要求,完善级别晋升制度,进一步强化级别的激励作用,注重向基层和低职务人员的倾斜”,正确的表述应当是“职务与级别相结合”“职务与级别并行”。职务与级别才是两个不同的体系!

2、职务与级别的结合,实际上是从92年工资制度改革实行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的结构工资制就开始了,只是级别的作用仅局限在工资构成上;公务员法将原来级别15级改革为27级,本意也是要加大级别在管理中的功能作用,但遗憾的是仍然是仅体现在工资构成上,由于级别与职务的对应关系,级别在很大程度上依附于职务,许多待遇只与职务挂钩,级别在管理中的功能作用,仍然很小。更为搞笑的是,《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厅局级副职及以下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在任职时间和级别达到规定条件后,经考核合格,可以享受上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住房、医疗等生活待遇。”请注意,按照这一规定,出现的情况是任低级职务的人享受上一级职务的待遇,与任什么职享受什么待遇的基本原则冲突了。

问题的实质在于,应当把某些待遇与级别直接挂钩,如职务的待遇应当是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将某些生活性待遇与级别挂钩,达到某个级别就享受该级别应当享受的生活待遇,这样才好说是职务与级别并行。

3、职务与级别并行,难也不难,关键是观念的改变!《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反而使其复杂化,仍然是仅以官职定待遇,显然不行。让职务与级别各自都承载与其相适应的待遇资源,职务贡献与资历积累贡献都能各得其所,恐怕是比较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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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

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5-2-3 21:31:14 查阅:1591 次

记者从某省政府新闻办和多个省份获悉。

《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日前已经正式下发,将正式实施。这一文件旨在打破乡镇公务员职务晋升空间小、待遇得不到提高、乡镇留不住人才的现状。《意见》中明确规定,晋升副处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19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详见本报今日AⅡ01版)

这又是一个足以引发社会大论战的消息。体制外的人会继续报怨,如果公务员在一定级别上尸位素餐、行尸走肉,是不是到了年限必须要晋级呢,再者,这么晋下去,恐怕在小县城里所有的退休干部,都是副县级以上领导了;体制内的人也会报怨,你看,从办事员、科员、副科、正科、副处、正处这个通道中完完整整地走完,至少需要65年,这能解决职务和职级并行的问题吗?

以上争论,都分别代表了体制内外人员各自的不同立场和声音,都有合理的成分。但是,正如同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项制度能够确保完全公平的道理一样,这个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发布,只是能够确保大部分人能够有一个正常的上升渠道,而不至于到退休也才是个办事员身份的尴尬。笔者认为,对待这个职务和职级并行的制度,最需要用的是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些观念,尤其是要解决“职业通道”这一问题时。

所谓“职业通道”,其实是解决所有的人力资源的最终出路的问题。或许,你会问,农民、普通市民,劳动了一辈子,或打了一辈子工,也没有什么“职业通道”,公务员为什么要有“职业通道”呢?对此,笔者认为,如果一个劳动力没有进入到一个正规完善的体系之中,自然难以用“职业通道”来规划人生,但只要是进入到一定的人力资源系统中,包括官场体制之中,就必须要用人力资源概念去进行管理。这对激发工作热情、确保工作信心,都是一些必要之举。值得说明的是,我们的人事部已经改成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各地的人事局(厅),早已都改成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厅),对于公务员的管理,不能仍然用之前老式的管理思维来进行。尤其对县级政府以下的机构而言,这方

面的改革更是必要。笔者认为,这可能还有助于打破小地方传统的家族与宗法观念,破除地方官场中的裙带关系。

但是,人力资源改革不能让领导职级成为“大锅饭”,也不能让所有的基层工作人员在退休时都能拿到处级待遇。于是,规定“从办事员到处级需要65年”还算是相对合理的,毕竟,被提拔者永远属于那些有上进心、工作努力、学历高和能力突出者。同时,作为普通办事员也不应该过于担心,因为就算是很平庸的办事员,也足以在这样的制度下确保在退休之前拿到一个科级干部的身份和收入。较之于以往许多人“干到退休也成不了副科”的残酷现实,这已经是很大的进步。

应该说,无论是之前进行的养老体制并轨改革,还是对基层公务员普涨工资,还是现在进行的职级与职务并行制度改革,都更多地是把之前过于死板老套的“铁饭碗”式管理改良成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过程。社会中所有的人力资源,都需要建立这样的合乎常规的“职业通道”,只有这样,公务员才会成为整个社会人力资源体系中的一部分,最终也才能跳出“铁饭碗”的范畴,公务员辞职以及公务员考试,才会越来越正常化。

篇三: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

多了职级晋升通道, 公务员怎么看?(图)

2015-02-09 08:32:00来源:解放日报作者:徐敏

中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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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在上海,《意见》所对应的街镇公务员,如何看待这条新设的职级晋升通道 《意见》提出,将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原标题:多了职级晋升通道, 公务员怎么看?(图)

“薪”愿新华社图

县以下机关公务员,正科级干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处级待遇?消息一出,广大基层公务员难掩兴奋之情、欣喜之色。

《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近日下发,在职务之外为基层公务员开辟一条职级晋升通道,以缓解基层公务员受机构规格等因素限制,职务晋升空间小、待遇得不到提高的矛盾,使其随着职级晋升相应提高待遇。

《意见》中的一系列新政,将给基层公务员带来什么?在上海,《意见》所对应的街镇公务员,如何看待这条新设的职级晋升通道

不“升官”,

也能获得合理待遇与尊严

据了解,中办、国办近日印发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人社部、中组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5部门部署了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工作。

《意见》提出,将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根据《意见》,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具体条件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25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23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20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19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17级。公务员晋升职级后,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工资待遇,但工作岗位不变。

《意见》规定,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对实施职级晋升制度的机构范围,《意见》 作出了明确限定,即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的在编人员; 机构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市、区),其所属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等不列入实施范围。

什么是公务员管理制度中的“职务”与“职级”?职务,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比如县长;职级指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比如县长所对应的职级多是县处级正职。长期以来,公务员管理实行的是职务与职级对应的“单轨制”,公务员的工资及其他待遇主要与职务挂钩。而此番改革后,在“并行”制度下,职务与职级成为两条并行的晋升通道。通俗一点来讲,基层公务员即使当不了科长、处长,也能通过职级的晋升,来提高收入待遇,并获得职业的成就感。

我国公务员有六成以上是在县乡基层工作。基层公务员数目庞大,但在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受机构规格等因素限制,职务晋升空间小。据统计,我国公务员从科员到县处级干部的晋升比例仅为4.4%。这让很多基层公务员的待遇长期处在相对较低水平,由此造成了队伍不稳定、优秀人才频频流失的情况。

县以下机关公务员是服务群众、巩固基层政权的骨干力量。在这一公务员群体中,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对干部人事制度的重要调整和改革,也是对公务员制度的创新和完善,可以鼓励广大基层公务员立足本职,踏实工作。

晋升有了“他途”,

街镇吸引力会增大

获知《意见》中的一系列新政,上海街镇的许多公务员也为之欢欣鼓舞。

在基层工作,公务员晋升职务有多难?一位街道党工委书记告诉记者,他们街道有50多人,其中处级干部职数8个左右,科级干部职数不超过20个,余下20多个都是科员岗位。目前,该街道科长平均年龄43岁,副科长平均年龄37岁。“科员-副科-正科-副处-正处”,构成一个金字塔结构,越往上走越艰难。

一位街道干部说,“每年我都参与街道推选干部的工作,真的是难以取舍。干部职数少、优秀候选人多,推上去一个人,可能造成对其他人不公平。”现在有了职级晋升通道,一些兢兢业业干了几十年的老科长们,如果未能提拔到副处长岗位,按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19级”、“公务员晋升职级后,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工资待遇”的政策,就可以得到待遇提高,享副处级待遇,这是对他们长期默默无闻、辛勤付出的一份肯定。

新政的出台,不仅有利于基层公务员个人,也有利于街镇留住优秀人才。

一位从区级机关到街道交流任职的公务员说,到了街道,才知道基层的工作有多辛苦—值班多、加班加点多、烦心事多,但是晋升却很难。这样的情形下,要推动机关干部“从上往下”交流任职,是比较难的。而街镇也经常留不住人,优秀人才大多渴望到区级、市级机关工作,那里晋升的机会要多一些。新政让不少街道的“一把手”们欣喜,“今后,街镇的吸引力会增大,可以留住优秀人才了。”

目前,上海各街道正在开展科室精简工作。在不少街道干部看来,《意见》的出台实施,也将推动此项工作更好地开展。

原先,上海街道一般设11个左右科室,个别设置15个以上科室。街道部门设置存在与上级条线部门简单对应、科室划分过细、职能重复交叉、工作忙闲不均等问题,有的科室“有长无兵”。前不久,市委一号课题成果 《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下发,其中规定,“按照街道职能定位和创新体制的要求,街道党政内设机构按?6+2?模式设置,即统一设置党政办公室、社区党建办公室、社区管理办公室、社区服务办公室、社区平安办公室、社区自治办公室,同时可根据街道实际需要,增设2个工作机构”,也就是说,今后街道只能设立8个科室。

街道科室精简后,由注重“向上对口”转变为更加注重“向下对应”,更好地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服务。但是,科室精简后,科长、副科长职数也将相应减少。有人担心,“今后,街道里的科员晋升副科、副科晋升正科,可能更难了,街道对人才的吸引力会不会下降?”此番,“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细则出台后,给基层公务员和街道干部们吃了颗“定心丸”。

完善考核制度,

别让晋升异化为“熬年头”

基层公务员为“利好”消息欣喜的同时,也有人提出疑问:某个职级的公务员,在一定的年限内未获提拔,也可以享受高一职级的待遇,这样会不会削弱基层公务员的“斗志”,让他们满足于“熬年头”?

根据《意见》,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怎么考核?有公务员指出,职级晋升,应以考核结果为依据,但目前公务员考核制度还不完善。公务员考核体系定性评价多,定量评价少。年度考核还存在“走过场”、“凭印象”的情况,平时考核有很多并未落实。如果通过考核不能客观评价一个人的德才素质,那么架构在此之上的职级晋升就可能成为“唯年限是从”,让基层公务员产生“熬资历”,“多年媳妇熬成婆”的心理惰性。也有人担心,如果考核制度不完善,会不会出现“跑级”现象,形成不正之风。

公务员们期盼,职级晋升评价标准要科学、合理、公开、透明,需要配套相应的管理机制,考评机制,监督机制。职级晋升要以工作年限为必要前提,但不要“唯年限论”,应该通过各项配套制度的完善,让优秀人才在职级晋升通道中更快地冒出来。

还有公务员认为,职级晋升的前提是科学的考核制度,而科学考核的前提是公务员职位的科学分类。虽然《公务员法》明确公务员职位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但至今并未落实到位。希望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进一步完善,这样,所制定的职级体系才能体现不同类别职位职责及难易程度,与之挂钩的薪酬待遇就更科学。

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已探入“深水区”,对各领域各环节之间的关联性、互动性、协同性要求更高,以系统思维统合公务员招录、考核、任免、晋升等各项改革,方能顺利涉过深水区。 (记者 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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