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工作餐补充协议-我~
关于《中建三局一公司北京分公司与金海福源北京餐饮服务有限
公司工作餐供应合同》的补充协议
甲方:中建三局一公司北京分公司
乙方:金海福源北京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甲乙双方2014年4月签订的《工作餐供应合同》第七条规定,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工作餐供应服务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成立食堂管理委员会,对食堂用餐进行规范化管理,乙方可派员参加。
二、甲方食堂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
三、食堂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工作餐供应服务相关协议条款的沟通与磋商;工作餐供应过程中相关事务的协调;其他与工作餐相关事宜。
四、针对乙方提出的“因天气转冷、时令蔬菜减少,从而导致反季节蔬菜采购成本增加,并要求甲方额外支付费用”的请求,甲方经过认真研究,基本认同乙方意见,同意按照原合同约定的金额上浮10%,有效期限定为***月到***月。
五、经甲乙双方协商,对原合同第六条约定“甲方有权对乙方供餐食品的营养搭配、品种等提出建议,或者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明确为以下监督行为:
(1)甲方提前***天将菜单提供给乙方,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菜单提供菜品。若乙方未按照约定供应,甲方有权扣除相应比例的合同款项。
(2)原合同第二条约定食品品种为3荤、3素、1汤,乙方应严格执行并保证荤菜的质量,且不得再次以成本增加为由,要求甲方提高费用;或者以此为由,降低甲方菜品的质量。
(3)因天气转冷,乙方应对其提供的菜品采取一定的保温措施,保证在甲方员工就餐的高峰期间饭菜温度适宜。
(4)因甲方员工就餐高峰期间(一般12:30左右)人流较大,乙方应保证该期间上菜速度,确保甲方员工及时就餐。
六、对于部分甲方员工倾向于自带碗筷的行为,乙方应予许可。甲方可提前***天向乙方报备自带碗筷人员的数量,并请乙方予以监督。
七、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仍应本着友好真诚的态度进行协商一致,并再行签订补充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篇二: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
甲方(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根据《旅游法》的相关规定,在甲、乙双方已签订《国内旅游合同》的基础上,现甲、乙双方就前
述旅游合同所约定的《旅游行程单》以外的其他游览项目和内容进行了充分协商,并已达成一致意见,特补充约定如下:
提示:如甲方不同意进店参观或不同意参加自费项目不应签署本协议。
篇三:生鲜合同
生鲜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 【订约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本着长期合作、互利互惠、公平自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代销全品类蔬菜等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 【规格、包装方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规格供货,提供数量完整、安全、质量合格、绿色新鲜的蔬菜。重量规格标准均为净重,净重规格不能低于下单净重量。包装方法:商品单个以托盘封装保鲜膜方式包装。规格标准由甲方确定,乙方提供货品样本,拍照存档。更换等级,品类,如需更换,需提前通知甲方,并提供新的样品。规格确定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并存档。
第三条 【标准及验收】规格标准由甲方确定,乙方提供货品样本,经甲方同意后,拍照存档。重大质量问题由国家相关检疫、质检部门认定。如果乙方交付的蔬菜规格不标准或食品安全问题或开具虚假发票等,乙方均按本合同约定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价格变动】每隔5日,由甲乙双方协商订价。订价标准依据为新发地蔬菜当天价格。乙方加价不得高于新发地蔬菜最低价格和最高价格的50%。
第五条 【供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甲方每天下单时间为每天16:00-17:00。“下单”是指甲方以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乙方次日供货的种类和数量。根据甲方下单的内容,乙方供货时间为下单后次日凌晨2:30-3:00以前供货。乙方如不能按时供货,应在下单前1日通知甲方。
(二)方式:乙方负责免费分拣运输到甲方指定仓库。
(三)甲方验收物品合格后,应在乙方的供货单上签字。供货单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留一份。
第六条 【货款的支付时间、地点、方式】
(一)、双方每周按照合同约定的进货价格结算货款。结算以当周卖出的商品数量为准。每周结算一次,双方以每周一为结算日,并于本周日内完成对账。
(二)、对账时双方应当核对的原始单据包括:商品订单、乙方出具的送货/出库单、甲方出具的入库/验收单、退换货单据等。对于对账结果,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三)、在对账无误后,乙方依实际结算的货款开立当月增值税发票,于完成对账 日前交至甲方,即可在结算之日起___天后领取货款。如乙方不能及时提供前述发票的,甲方有权暂时停止支付乙方货款,直至乙方提供发票的次月再行结付。
第七条 【履约、质量保证办法】
(一)乙方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卫生许可征、授权书等的复印件供甲方备案。
(二)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元,作为其按时足额供应货品的担保。
(三)乙方缴纳的保证金(本合同保证金是指质量保证金和履行保证金的总金额)不计付利息。
第八条 【存货换货方式】
乙方配送的生鲜货品若经甲方检验不达标、不合格或非绿色食品有残留农药的,或甲方当日检验未发现问题,在存货期间造成腐烂、变质等现象的,甲方同意更换货品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时间内及时更换,乙方若未及时更换货品,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且有权不予结算该次货款。
第九条 【合同解除】
(一)乙方欲终止合同需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结清账目,签定合同解除书,并扣除履约保证金总额的20﹪。
(二)甲方并非基于乙方的原因而解除合同时,需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并全额返还质量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若乙方违反第二条规定,克扣斤两或弄虚作假,一经甲方质检组查出的,甲方扣除保证金总额的50﹪;第二次被查出的,则全额扣除保证金,并解除合同。如遇食品安全问题,给甲方造成重大影响的,乙方付全部责任。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额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二)乙方违反第三条规定,未按约定的规格提供货品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若影响到甲方客户情况下,乙方以本品类三倍价格补偿。第二次不能按甲方要求的规格供货的,甲方扣除保证金总额的50%;第三次仍不能按甲方要求的规格供货的,则甲方扣除乙方全部保证金,并解除合同。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所供产品的品类、规格,甲方有权拒付产品的货款,并扣除保证金总额的20%。
(三)当周订价格执行中,因市场物品涨价,乙方借故不供货,甲方如在市场上购得同样货品,扣除保证金的50%,第二次出现同类问题,甲方将视乙方无履约能力并扣除全额保证金,解除合同。
(四)乙方违反第五条(一)的规定,未按时供货,甲方将扣乙方保证金总额的10%;第二次不能按时供货,甲方将扣除保证金总额的20%;第三次不能按时供货,甲方将扣除保证金总额的50%,并解除合同。
(五)乙方违反第九条规定,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保证金,并保留向乙方追诉其它索赔的权利。
(六)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付款的,应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扣收保证金后,如不解除合同,乙方则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按照甲方扣收的金额补足保证金。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一)、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为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自然灾害、严重社会动乱和足以影响合同执行的法律/政策性变动等。但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变动不包括在不可抗力因素之内。
(二)、发生不可抗力后,双方均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避免/减少损失,并互相通报情况,在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及时恢复履行合同。
(三)、合同的继续执行以及责任减免等事宜应在取得有关不可抗力的证明、证据后由双方协商。
(四)、在延迟履行合同义务时所遇到的不可抗力,不得作为延迟履行义务一方的减免责任的理由。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一)、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诚意信守,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先行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合同争议或合同诉讼期间,若该争议或诉讼不必然导致合同的终止,则不受该争议或诉讼影响的条款应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 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且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中提到的通知、异议等均指书面形式,通知方式为邮寄送达或者专人送达。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达成补充协议。有关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协议或附件,都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市场宣传支持: 。
(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