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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村示范万村整治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0-28 11:20:48 | 移动端:千村示范万村整治

篇一: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

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

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提升建设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 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委办?2012?130号)、《关于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的若干意见》(浙委办?2012?38号)、《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年)》(浙委办?2010?141号)等文件精神和《浙江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11?6号)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财政设立“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对列入全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建设计划的行政村有关建设项目进行扶持。按照“全面惠及、打造精品,注重保护、彰显特色,长效运行、连线成片”的工作要求,以建设“四美、三宜、两园”美丽乡村作为基本导向,完善村庄功能布局与建设规划,夯实农村环境基础,推动农村人口集聚,彰显农村特色魅力,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健全农村公共服务,不断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第三条 各市、县(市、区)要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全面建设美丽乡村的需要。要建立村集体和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社会各方力量支持的多渠道投入机制。要加大整合投入力度,将“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农村危旧房改造及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有机结合,形成建设合力。

第二章 项目管理

第四条 “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实行项目管理,根据县域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按照彰显干净质朴和乡土特色的要求,项目分待整治村环境综合整治、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三类。

第五条 县域村庄布局规划保留的待整治村,要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村道硬化、村庄绿化等五大基础项目,确保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村庄覆盖面、群众受益面四到位。具体建设标准执行省农办、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2008年度“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办?2008?10号)以及省农办、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2008年度“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补充意见》(浙农办?2009?19号)文件规定。

第六条 历史文化村落包括古建筑村落、自然生态村落

和民俗风情村落等。根据省农办、省财政厅等《关于开展全省历史文化村落普查工作的通知》(浙农办?2012?42号)明确的登记要求,经省市县各级登记审核确定的历史文化村落,重点实施古建筑修复、村内古道修复与改造、搬迁安臵区基本公建设施建设等三大项目。

第七条 “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实行项目库管理。省、市、县各级要根据《关于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 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委办?2012?130号)确定的今后五年工作任务,分别建立待整治村环境综合整治(截至2014年)、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数据库。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数据库与财政项目预算管理地理信息系统(F_GIS)对接,并纳入财政支农项目库管理。

第八条 “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年度计划分为待整治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度计划和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年度计划、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年度计划三类。

第九条 根据各地村庄环境整治建设现状、历史文化村落保有数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建设工作绩效,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会同省财政厅于每年第四季度将次年的待整治村年度建设任务、历

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年度建设任务和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年度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各地按照要求组织申报、推荐,经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会同省财政厅审核后确定三类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年度计划在省补助资金拨付时一并下达。

第十条 各地申报的待整治村,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优先安排生态源头地区、主要流域、水源保护区、肠道传染病和血吸虫病流行区等环境敏感地区的村庄:

1.必须是县市域村庄布局规划明确保留的行政村,规划已明确需搬、撤、迁、并的不得上报;

2.必须是待整治村环境综合整治数据库中的村庄,且不得与已经整治过的村庄重复;

3.村级组织战斗力强,村民整治建设积极性高,村级集体经济有一定的收入来源。

第十一条 各地要根据历史文化村落的古建筑数量规模、物质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价值以及保护保全的轻重缓急等,申报、推荐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的重点村、一般村。

申报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要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历史文化村落普查工作的

通知》(浙农办?2012?42号)规定的登记要求,在各县(市、区)已上报的历史文化村落普查成果中筛选;

2.村落保有的古民宅、古祠堂、古戏台、古牌坊、古渠、古堰坝、古井泉、古街巷、古会馆、古城堡、古塔、古寺庙等数量多、建筑体量大,布局集中成片,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价值和保护利用价值;

3.与村落物质遗存相呼应的风土民俗等丰富,历史悠久、特色鲜明、保存完整、传承较好;

4.村落整体上保存着完整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5.保护利用的任务十分紧迫,根据有关政策法律,采用规范的技术和工程手段,能够抢救和修复的;

6.村级班子战斗力强,村民积极性高,县乡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7.主要在历史文化村落保有重点设区市和集中县中筛选;

8.古建筑村落、自然生态村落以及民俗风情村落等三类村落中重点考虑古建筑村落;

9.科学发展古村落文化休闲旅游的潜力较大,在保护的基础上,可以进行适度旅游开发,能够实现“保护促利用、利用强保护”的良性循环。

推荐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篇二:2010.8千村示范、万村整治

在全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暨

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现场会上的讲话

(2010年8月26日)

赵洪祝

同志们:

这次全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暨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现场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研究部署“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切实推进全省美丽乡村建设。会议期间,大家参观了宁波市村庄整治和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现场,有关市县和单位作了典型经验交流。各地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借鉴。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和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对农村改革发展的推动作用 今年是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第8年和全面开展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第2年。近年来,我们根据农民群众对改善农村民生的紧迫要求和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把推进村庄整治建设与开展农房改造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推进村庄整治建设、开展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有机结合起来,统一思想认识,出台政策举措,加大工作力度,增加资金投入,有效地促进了农村改革发展。

(一)农村住房条件不断改善。我们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有利机遇,从我省防灾减灾和改善农村民生的实际需要出发,把推进“强塘固房”工程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建设统一到保增长、促民生之中,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强化政策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分类指导推进,切实加大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力度。2009年,全省实施农村住房改造建设项目1530个,改造建设农村住房31.8万户,其中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3万多户,缓解了多年来农村“建房难”问题,改善了农民居住条件。

(二)农村环境质量不断提高。我们以推进“道路硬化、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和村庄绿化”五大项目作为重点,按照“点面结合、整镇推进,城乡联动、区域一体”的思路,强力推进连线成片的村庄整治建设。各地开展了建设“美丽乡村”、“清洁乡村”、“幸福乡村”、“生态家园”等行动,动员群众投身农村环境整治和美好家园建设。到2009年底,全省开展村庄整治的行政村已占行政村总数的60%,实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的行政村占83%;已进行村庄整治的行政村中,开展污水治理的农户占68%,完成卫生厕所改造的农户占92%,村容村貌、生态环境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显著改善。

(三)农村人口集聚不断推进。我们按照“发展中心村、控制一般村、搬迁高山村和萎缩空心村”的要求,把培育中心村作为全面提升“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战略重点,通过村庄撤并、异地搬迁、集体土地置换、宅基地互换、土地综合整治等途径,引导农民向城镇和中心村集聚,有效地提高了建设用地的节约利用水平和公共服务的共享程度。嘉兴市今年以来已集聚10513户,其中集聚到新市镇7516户、中心村2997户,拆迁房屋占地11309亩,复垦建设用地4382亩。目前,全省绝大多数市县基本完成了中心村布局规划,一大批中心村已成为农村人口的重要集聚点。全省11个市和三分之二的县(市)出台了扶持中心镇发展的政策措施,中心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得到强化,农村新社区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农村投资消费不断扩大。我们坚持把扩大农村内需作为扩大内需的重点,把推进村庄整治建设和农房改造建设作为扩大农村内需的重点,有效地拉动了农村投资和消费需求的增长。农村内需的拉动为我省经济持续发展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作出了重要贡献。8年来,各级财政、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各方投入村庄整治建设的资金达到900亿元以上。去年,全省投入农房改造建设资金630多亿元。

(五)农村改革创新不断深化。我们注重在村庄整治建设中深化城乡配套改革,促进硬件与软件的齐头并进。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全面深化,农村宅基地产权登记取得阶段性进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宅基地异地流转和整理复垦等改革稳妥开展,有效地促进了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农村金融体制创新加快推进,“丰收—小额贷款卡”、“金穗惠农卡”等农户授信小额信贷普遍开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内设资金互助社等改革扎实推进,林权、滩涂海域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房抵押贷款试点等工作成效明显。一批县市建立了政府和社会各方入股的新农村建设投融资公司。

(六)“三农”工作合力不断增强。村庄整治建设和农房改造建设的开展,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抓“三农”工作提供了有效载体和具体抓手,起到了整合资源、凝聚力量的作用,形成了党委、政府积极推动,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建设格局。特别是省级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时充分考虑“三农”发展,在安排项目、投入资金时自觉向农村倾斜。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的认知度逐年提高,建设美好家园、创造美好生活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高涨。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村庄整治建设和农房改造建设仍任重道远,还有一些体制制约和薄弱环节需要研究解决。一是人口布局散、自然村落多、村庄规模小的格局尚未根本改变,住宅用地浪费多、公共服务效率低的问题仍比较突出。二是农村产权制度、宅基地制度、户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还有待于深入推进,村庄撤并、人口集聚的体制制约仍比较突出。三是农村公共设施管理的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还存在重建设轻管理、重眼前轻长远的现象。四是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工商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大。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全面认识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重大意义

当前,我省工业化、城市化快速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已进入“城乡融合发展”的新阶段。面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变化,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把“加快建设美丽乡村”作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这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战略,是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的客观要求。建设美丽乡村,就是要按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把建设生态文明与建设新农村有机结合起来,把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区域配置与促进农村人口向中心村、镇集聚有机统一起来,将农村打造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美好家园,让全体农民充分共享现代文明,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把建设美丽乡村作为进一步提升“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和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水平的总导向,努力构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人民安康、生态文明的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一)加快建设美丽乡村,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生态文明是继工业文明之后出现的一种崭新的文明形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城乡联动,既要从污染源头上加强治理,又要从生态源头上加强保护。我省人地关系紧张,改革开放以来走了一条特殊的农村工业化道路,农村既是生态涵养区域,也是污染产生区域,在建设生态文明中应把农村作为重点。建设美丽乡村是我省在农村建设生态文明的具体行动,也应成为我省新农村建设的应有之义。这些年来,安吉等地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以建设生态文明理念推进新农村建设,把建设新农村与建设生态文明高度统一起来,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好家园,努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局面。这些地方的经验告诉我们,

必须在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中,把建设美丽乡村作为重要内容和导向。

(二)加快建设美丽乡村,是全面提升村庄整治建设和农房改造建设水平的内在要求。随着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城乡发展的不断融合,农民群众对村庄整治建设和农房改造建设的要求,已经从过去希望有宽敞的个人住房、洁净的村庄环境提升为希望有优质的公共服务、良好的生态环境。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村庄整治建设和农房改造建设中,既要促进农村人口集聚,以全面提高公共服务的共享程度,又要开展连线成片整治,以整体提高生态环境的建设水平。同时,随着村庄整治建设的深入推进,今后需要整治建设的村庄中,山区村庄的比重会越来越高。山区村庄的整治更加需要凸显生态环境保护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而那些生存条件差、人口规模小的村庄则应整体搬迁。建设美丽乡村,既是对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也是为提升村庄整治建设和农房改造建设水平明确导向。其目的就在于全面提升村庄整治建设和农民住房改造建设的水平,拓展村庄整治建设的内涵和领域,以更加美好的愿望、更有针对性的思路和更为切实有力的举措,来推进村庄整治和农民住房改造建设,从而进一步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三)加快建设美丽乡村,是全面推进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客观需要。发展生态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大任务。在这方面,我们面临的任务还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一方面,我省是资源小省,土地、水资源等制约日益明显,土地资源人均占有量远低于联合国确定的警戒线和全国平均水平,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区域性水质性缺水问题较为严重;另一方面,我省农村经济发展目前总体上还较为粗放,资源利用率不高,经济发展对环境的影响也较为严重,一些地方工业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整治,河网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也比较严重。这种状况如果不加快改变,城乡经济社会就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乡村,是以发展生态经济为支撑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重大变革,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推动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推进农村经济转型升级;有利于转变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民生活质量;有利于节约集约利用资源要素,促进人口与资源环境相互协调;有利于兼顾当代人利益与后代人利益,促进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要把建设美丽乡村作为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

(四)加快建设美丽乡村,是全面构建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的重要途径。形成公平公正和开放互通的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是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和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这些年来,我省在构建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长期形成的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尚未根本消除,特别是资源要素向“三农”倾斜配置的机制尚不健全,农村人口进城落户的制度安排尚未形成。建设美丽乡村既需要资源要素向农村区域倾斜配置,也需要农村人口向中心村、中心镇加快集聚。这就要求我们把协调推进新型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途径,把城市与乡村作为有机整体,加快形成以大中城市为龙头、小城市和中心镇为纽带、中心村为基础的城乡规划建设和人口布局的新格局,加快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城乡公共服务全面共享的新体制。

三、以全面提升“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和农房改造建设水平为抓手,加快建设美丽乡村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目标,按照协调推进新型城市化、新农村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以全面提升“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农房改造建设水平为抓手,建立健全资源要素向农村区域倾斜配置机制和农村人口向中心村、中心镇有序集聚机制,一手抓连线成片整治建设,一手抓农村人口集中居住,着力打造“规划科学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素质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加快推进中心村中心镇建设,努力彰显规划科学布局美。农村人口和村庄集聚是当今农村一场伟大而深刻的社会变迁,而中心村中心镇是农村人口的主要载体,也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标志。要坚持以科学规划为引领,把促进农村人口和村庄向中心村中心镇集聚作为全面提升统筹城乡发展水平的战略重点。一是完善村镇布局规划。按照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乡布局规划,明确县市域中心镇中心村的数量与定点。抓住县市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有利机遇,搞好村镇布局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机衔接。二是推进土地整理置换。这是优化村镇布局和促进人口集聚的有效机制。要把土地整治试点与中心村中心镇培育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先复垦后使用、增减挂钩、平衡有余”的原则,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整理复垦后的新增耕地指标优先用于满足农村人口和村庄集聚需要。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积极引导农户通过宅基地调整、互换和跨村跨乡镇建房,通过货币补偿、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等途径,加快农村人口集聚。三是促进农村人口集聚。以优化农村人口和村庄布局为基本导向,以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建设为基本载体,着力推进农村人口和村庄向中心村集聚,力争到2012年全省建成1200个左右中心村。采取农房建设空间管制、宅基地整理置换、村庄撤并等办法,积极引导农民到中心村中心镇集中建房购房。全面提升中心镇的综合承载能力,力争在现有基础上培育200个左右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经济实力强和带动能力强的中心镇,省政府将就此出台专门的政策。四是引导农民集中建房。把中心村中心镇作为推进农房改造建设的主要载体,统筹实施镇域住房改造建设项目。全面提升农民建房水平,结合中心村中心镇培育、自然村撤并、异地搬迁和小城镇建设等,因地制宜地推进农房改造建设,提倡建设公寓式住宅,推行建设联立式住宅,控制建设独立式住宅。强化建房监管服务,注重农村建筑与浙江元素、当地文化、自然生态的和谐,鼓励农民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新型装修材料和新型能源,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管理,优化完善村庄规划和农房建筑设计,加强农房改造建设质量安全监理,防止和杜绝“豆腐渣”工程。五是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以促进农民全面发展为导向,推进中心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功能齐全的村务活动、医疗卫生、警务治安、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放心购物、幼儿教育等服务场所,增强对农村人口集聚的吸引力。

(二)深入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努力彰显村容整洁环境美。建设美丽乡村首先要打造优美环境。要按照打造“宜居宜业宜游”新农村的要求,以“道路硬化、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和村庄绿化”五大项目为重点,在继续推进村庄整治扩面的同时,把力气更多地用在全面提升整治建设水平上。一是全面完成预定目标。第二轮“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实施时,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到2012年要使我省绝大部分村庄环境得到较好整治,农村“脏乱差”状况得到全面改观。各地要按照这一部署,切实加大整治推进力度。今年要按照确保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村庄覆盖面、群众受益面“四到位”的要求,全面完成3000个村庄“五大项目”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二是着力推进连片整治。按照“统一规划、联合整治,城乡联动、区域一体”的要求,编制区域一体化的村庄整治建设规划,加大串点成线、连线成片的综合整治力度,提高整乡整镇的整治比例,着力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风景线。三是扎实推进分类整治。按照“重点培育中心村、全面整治保留村、科学保护特色村和合理整治撤并村”的要求,深入推进村庄分类整治。特别是对欠发达地区尚未整治的村庄,要根据其地理位置、人口规模和集体经济实力,开展分类整治,对那些处于萎缩状态的偏远小村不宜再去整治,而应引导其异地搬迁重建,相关的村庄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可用到重建地的相应项目上来。四是大力开展村庄绿化。围绕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和景观面貌,以科学规划为基础,以增加绿量为重点,建设一批有特色、效果好的森林村庄。五是加快建设公共设施。按照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深入推进公交、电力、通信、供水等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各地要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反映的农村公共设施运行中管理难、负担重等问题,按照“建设与管理并重”的原则,探索建立“政府补一点、集体拿一点、群众出一点”的筹资运行机制,确保村庄整治成果得以持续,真正让群众长期受益。

(三)大力推进农村生态经济发展,努力彰显创业增收生活美。发展农村生态经济,是建设美丽乡

村的重要内容,也为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带来新的机遇。要把发展农村生态经济与提升“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和农房改造建设水平有机结合起来,科学编制农村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着力构建高效生态的农村产业体系,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一是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既可以增加市场有效供给,又可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还可以增加农民收入,一举多得。要按照经济生态化、生产园区化、产品标准化的要求,以粮食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抓手,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和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作制度创新,提高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科技化、生态化水平。二是大力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要把发展生态旅游业作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农村山水资源、田园景观、地域文化和人文传统,加快把“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培育成为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态的大产业。三是大力打造农民创业就业平台。把推进村庄整治建设、农房改造建设与促进农民创业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农民创业就业平台建设和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促进来料加工业、家庭工业、社区服务业加快发展和乡镇企业转型升级,让更多农民就地就近实现创业就业、增收致富。四是大力发展集体物业经济。把中心村中心镇建设、村庄整治建设与发展村级集体物业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宅基地整理复垦带来的收益,规划建设一批集体物业,为村级集体经济营造一个稳定的收入来源。这里,我想特别强调一下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改善欠发达地区群众生活的问题。应当说,目前全省区域发展差距依然明显,特别是一些欠发达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仍然比较落后,低收入群众增收致富任务依然十分繁重。我们必须动员全省各方面的力量,在保持原有帮扶政策措施不变的基础上,结合“十二五”规划的编制,认真研究新一轮帮扶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当前,要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对若干重点欠发达县实施特别扶持。对此,省委、省政府已作专题研究,还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具体部署。希望欠发达地区抓住机遇,振奋精神,着眼于增加农民收入、提升民生水平、增强内生功能,把省里的帮扶项目与建设美丽乡村结合起来,着力推动特色生态经济加快发展、城乡人口布局加快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加快改善、绿色城镇和美丽乡村加快建设,构建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

(四)积极推进农村生态文化建设,努力彰显乡风文明素质美。生态是自然与人文的和谐,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培育生态文化。要把建设农村生态文化作为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以提高农民的生态文明素养为核心,推进农村生态文化建设,树立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一是全面提升农民生态文明意识。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牢固确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维方式和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增强生态环保的意识和责任,激发农民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切实保护特色文化村。目前保留下来的特色文化村落大多是生态与文化有机结合的典范,既体现人与社会和谐的建筑文化,又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文化。要把保护利用特色文化村作为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编制保护规划,制定保护政策,在充分发掘和保护历史文化遗存的基础上,优化美化村庄人居环境,把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传统村落培育成为与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特色文化村。同时,要提炼特色文化村的生态文化,在推进村庄整治建设、农房改造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中,吸收和弘扬生态文化。三是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深入开展文明清洁户示范评选等群众性的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倡导农民使用生态产品、发展生态消费。结合农村实际,加强农村生态文化设施建设,提倡健康文明的娱乐方式。四是深入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在继续深入开展农民技能培训的同时,围绕全面提高农民的精神文明素质、生态文明素养和科学文化水平,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法制观念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的生态环保意识和责任,全面提升农民的整体素质。

四、切实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领导

从这些年实践来看,推进村庄整治建设和农房改造建设,一靠农民自愿自觉、发挥主体作用;二靠党政加强领导、发挥主导作用。应当说,农民群众对这方面建设是衷心拥护和热情欢迎的,这为我们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但也必须看到,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毕竟是一项公共工程,既需要充分

篇三:2016年双浦镇农村生活污水建设情况汇报2(1)

双浦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情况汇报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治理的若干意见》和省市区统一部署,我们认真贯彻落实《西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文件精神,在区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区农业局的大力指导下,经几年来的上下努力,分期分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农村治水氛围日益浓厚,治理任务如期完成,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推进情况

我镇共有23个行政村102个自然村(不包括5个撤村建设社区),截止2015年底,共完成23个行政村101个自然村的治理任务(铜鉴湖村的云泉自然村属于开发区块,不列入治理范围),完成接户9937户,铺设主管157721米,检查井28732只,化粪池9985只,终端114个。在终端处理工艺选择上,其中有无动力厌氧16个、人工湿地3个(2014年以前项目),微动力生物处理88个,MBR生物膜技术处理7个。初步实现了三年治理任务两年完成的目标。具体批次情况:

2014年以前,由城管、环保部门实施了31个项目,涉及31个自然村,共计投入资金1379.5万元,涉及农户2759户。

2014年,实施了第一、二批共36个项目,涉及19个行政村,覆盖43个自然村,共计投入资金7444.2万元,涉及农户3224户,建造处理终端58个。

2015年实施了第三批共16个项目,涉及16个行政村,覆盖35个自然村,共计投入资金8174万元,涉及农户3954户,建造处理终端56个。

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具体做法

1、整体布局、分批推进。我们于2014年年初启动,以整村设计、分片实施为目标,进行前期的调查、设计工作,按照能够截污纳管的尽可能采取截污纳管,能够就地集中处理的尽可能集中处理的原则,合理选择截污纳管、集中式处理、分散式处理等不同治理模式,全镇共划分三批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在实施过程中由区政府牵头成立了区、镇、村三级联动现场办公室,落实了协调监管、巡查的工作机制。

2、全面发动、全力推进。开展治水宣传,向每户农户发放了《致农户的一封信》,让治水工作家喻户晓,形成配合支持治水工作的浓厚氛围,有的老百姓从一开始的不理解不支持甚至有抵触情绪,到最后主动要求整治的态度大转变。

3、方案完善、工艺合理。201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在第一、二批的基础上,工作方案更加完善,体现在入户调查上更加仔细,一户一方案更加清楚,线路走向趋于科学合理;终端设计上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治理模式,由以前的单一微动力增加了新型MBR生物膜技术处理,解决了一些村土地紧张的困难;对接户困难农户,采取砖砌化粪池或单独处理等处理工艺。

4、质量把控、更加严格。我们采取行政村作为招标主体、

材料甲供、项目名录库等措施,作为有效抓手推进项目建设,严抓工程质量,严格按图施工,强化项目监管。

二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整改提升问题。主要是2014年以前建成的污水项目,由于采用无动力湿地厌氧和三格式化粪池为主,相对于现在的微动力处理的标准要低;部分管路受地势问题未做提升处理,以及受到村民建房开挖等影响,导致管道污水出水不畅,有的管网存在暗污现象。对这批项目需要进行局部提升改造。

2、道路沥青铺设问题。第一、二批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已基本实施完成,但由于前期整治中都未对道路连接路面(未开挖未铺设沥青的道路)进行沥青铺设,产生较大的工程量漏项,造成村级道路一段白一段黑的现象,对村容村貌有影响,需要增加工程量(207万元),主要涉及白鸟村中白鸟(13万元)、铜监湖仁桥组(40万元)、周富村新塘头组(44万元)、桑园地村木桥头组(23万元)、龙池村李家组(87万元)。

3、户均补贴问题。为满足现行污水实施新标准,不断改进完善2014年度实施项目,对接户分项工作进行了变更调整,如设计户数的增加(为达到80%以上接户率),以及完善四水接入工作(原设计只针对化粪池的污水接入)。按上级要求拟报户均补贴,经初步测算每户补贴费用为573.03元,共涉及3436户,共计补贴约196.9万元。

4、管材检测费问题。第二批项目管材由杭州方平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检测费68310元,第三批项目管材由浙江省

质量检测科学研究院,检测费49700元。现第三批检测费列入区财政承担,建议第二批检测费也一并列入区财政承担。

5、终端用地补助问题。为顺利推进污水终端建设,各行政村因地制宜,以2000元/年亩租金,向农户租地形式解决终端用地问题,经初步统计共涉土地101.106亩,建议给予村社相应补助。

6、道路积水“雨污”分离问题。整治中发现,特别是农户道路转角处,遇到下雨天就会产生积水,因出水困难,常常倒灌至污水检查井中,对污水终端的处理产生影响。

7、工作经费下拨问题。为保障双浦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正常工作,支付聘用工程管理人员及相关检测费用,希望上级部门尽快下拨30万元工作经费。

8、验收结算问题。第三批污水治理共涉及16个村,按西政办(2015)25号文件要求,施工前下拨50%预付款,后续45%进度款需要区、镇联合验收后支付。而验收整个过程考核与户均奖补标准紧密挂勾,但在文件中未将户均奖补标准4000-5300元进行细化,对后期验收及结算工作造成影响。

三、下一步长效监管的对策和举措

1、抓好面上问题的整改。按照竣工验收合格起算的3年施工和终端质保合同要求,加大日常巡查密度,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和终端供应商进行专项整改;要求质保单位每周巡查两次,上报巡查记录。

2、抓好涉水项目的施工。抓紧做好东江嘴康乐中心、老

沙社区终端和铜监湖村等三个涉水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确保5月中旬完工。

3、抓好第三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初验工作。根据设计农户进行逐户验收,检查卫生间污水、厨房水、洗涤水接入情况,检查化粪建设情况,要求农户确认签字。检查管网工程和终端设施工程运行情况。为区第三方验收做好准备。

4、抓好2016年项目准备启动工作。先行启动湖埠张余组新增户、浦塘村小葛家、周家埭兴隆新村等项目建设,争取6月前完工。启动东江嘴等12个提升工程设计工作,要求在年底前完成终端建设,明年6月底前完工。

5、抓好跟进运维管理工作。根据区第三方运维招标结果,做好运维对接工作,移交治理项目。搭建管理平台,每个建成村按农户数配备好养护员,落实好长效维护管理内容、管理职责,负责做好出户井等清淘等日常维护工作。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行管理人员考核办法,实行管理人员工资与绩效挂钩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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