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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0-31 14:00:55 | 移动端: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篇一: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人事档案管理水平,促进人事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神华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及职责

公司人事档案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实行集中管理。

(一)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此规定,管理公司人事档案,并配备政治上可靠、责任心强的中共党员作为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二)档案管理员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由上一级档案管理人员(或分管领导)负责保管。

第二条 人事档案管理职责

(一)保管人事档案;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人事档案材料;

(三)建立人事档案名册,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接收和转递;

(四)登记人员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五)档案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及时对所管档案进行清点,并履行交接手续;

(六)为有关部门提供人员情况;

(七)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八)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条 人事档案的整理

整理人事档案须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详细、装订整齐、格式统一。

(一)人事档案材料按照以下分类整理:

1.履历材料;

2.自传材料;

3.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包括各种考核、考察、述职、鉴定材料);

4.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职业技能鉴定材料;

5.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和依据材料、党籍、参加工作时间等问题的审查材料);

6.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民主党派的材料;

7.奖励材料(包括授予各种荣誉称号、立功嘉奖、先进人物登记表及模范事迹材料,以及科技、业务工作等方面的奖励材料);

8.处分材料(包括甄别、复查等材料,免于处分的处理意见、违法犯罪判决书等);

9.工资、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10.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二)人事档案材料按照上述十个类别的顺序排列,应符合以下有关要求。

1.第一至四类、七类、十类材料,同一问题按形成时间先后顺序集中排列,以最后时间为准。

2.第五类、八类材料,同一问题材料集中后,按材料的主次关系排列,具体顺序是:上级批复、结论或处分决定;本人对结论的意见;调查报告、证明材料、本人检讨、交代材料。

3.第六类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离退团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党员登记表;加入其他党派材料。

4.第九类材料,按所列材料的性质的不同排列,每一种材料再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如工资、任免等)。

(三)人事档案材料页码的编写要求:

1.对每份材料逐页分别编写页码,页码用铅笔标注在档案材料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材料,其背面页码标注在左下角),档案材料目录不编页码。

2.每份材料的编号由材料的类别号、份次号组成,用铅笔标注在每一份材料的右上角,中间用短横线连接。例如:编号为3—1,是指第三类的第一份材料。

(四)人事档案目录的编排:

1.类号。标明本类档案材料的类别,根据档案种类材料的多少,每页档案目录可放两类或三类,由上而下排列。

2.材料名称。指档案材料的标题,档案材料没有标题的,应当依据材料内容拟写标题;原有标题太长的应适当压缩。

3.材料制成时间。填写档案材料形成的年、月、日,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4.页数。填写每份档案材料的页数。

5.书写目录要工整、正确、美观,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及纯蓝墨水书写。

6.书写目录时,每类目录之后须留出适当的空格。

职务变动登记表。根据任免呈报表的变动情况,按变动时间顺序逐年填写,排放在档案目录后面。

工资变动登记表。根据工资变动情况,按变动时间顺序逐年填写,排放在人事档案第九类前面。

(五)人事档案的装订立卷:

1.拆除档案材料上的金属品,按照排好的顺序打孔,连同档案目录装订成卷。

2.将装订成卷的人事档案放入相应的档案盒,并在档案盒上标明编号、姓名。

(六)人事档案的补充:

1.人事档案要及时整理,对于工作中形成的需要归档的材料,应逐份插入相应类别,逐页标注页码,及时分类填写档案材料目录。

2.职务、工资有变动时,应依次填写变动登记表。

3.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人事档案归档材料,须由公司组织人事部提供并审核后,方可归档。

4.基层管理人员人事档案归档材料,须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劳资)部门提供并审核后,方可归档。

5.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认定、职称晋升等材料,须由公司组织人事部提供并审核后,方可归档。

第四条 人事档案的保管

(一)根据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则要求,对人事档案应严格、科学地保管。

(二)人事档案保管应设专门的档案库房,配备档案柜,房内应备有防火、防盗、防光、防高温等安全防护措施,要保持库房的清洁和适宜的温湿度(温度14——24℃,相对湿度45——64%),并经常进行检查。

(三)人事档案的保管必须建立登记制度,并定期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档案库房的钥匙不得随身携带,档案柜平时要锁好并保管好钥匙。

(五)严禁任何个人私自保存和复制人事档案。

第五条 人事档案的查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查阅人事档案必须是工作需要并与其所从事业务相符,并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二)查阅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人事档案,须经人力资源部领

篇二: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1. 目的

将企业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档案丢失、损坏。

便于相关人事档案材料的借阅和使用。

2. 适用范围

适合公司总部及全国各办事处及分支机构

3. 人事档案分类

员工人事档案分为以下四大类:

3.1 入职档案

3.1.1 个人简历、员工登记表、入职试卷、面试评价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

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复印件等个人入职基本信息。

3.1.2 劳动合同、保密合同、补充协议、应届毕业生协议、实习协议等。

3.2 培训档案

新员工入职培训试卷、培训心得。

参加培训登记表、外派培训总结表、培训申请表、培训效果评估表。

培训服务协议。

3.3 职位档案

职位说明书、职务说明书、职务任命书。

职务变动申请、职位职务变更记录。

3.4 薪酬考核档案

试用期考核表、员工试用期总结表。

季度/年度考核记录表、考核成绩、考核面谈记录。

工作记录、调薪申请单、调薪/降薪记录。

3.5 其他档案

个人党、团相关资料。

各类奖励、处罚记录。

离职申请、离职工作交接单、离职谈话记录、离职证明存根、补偿金协议等、

其他补充协议。

4. 人事档案的归档

归档的程序如下:

首先对各类人事档案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

按照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

在目录上补登材料名称及有关内容。

将新材料放入档案。

5. 人事档案的核查核对

检查和核对时保证人事档案完整、安全的重要手段。检查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对人事档案材料本身进行检查,如查看有无霉烂,虫蛀等,也包括对人事档案保管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查看档案室环境是否良好,有无其他存放错误等。

检查核对一般要定期进行。但在下列情况下,也要进行检查核对:

突发事件之后,如被盗、遗失或水灾火灾之后。

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否丢失。

发现某些损害之后,如发现材料变霉,发现了虫蛀等。

6. 人事档案的转递

档案的转递一般是由工作调动等原因引起的,转递程序如下:

取出应转走的档案。

在档案底账上注销。

填写《转递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单》。

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

在转递中应遵循保密原则,一般通过内部人员转递,不能交本人自带。

另外,收档单位在收到档案,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字盖章,及时退回。

7. 人事档案利用的方式

人事档案的利用有多种方式:

7.1 查阅

设立档案查阅资料室以供利用查阅。相关权限人员可以到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查看,无关人员不得要求档案查阅。档案管理部门要做好查阅的资格审查及登记工作。

7.2 借出使用

相关人员为完成某项人事工作任务,必须将人事档案借出使用时采用的方式。借阅人必须履行严格的借阅手续,基础时间不能超过一周,需要在“借阅登记表”上进行登记,逾期未归还者,续办延长借阅手续,并到期归还。

7.3 出具证明材料

一般由于使用人因入党、入团、提升、招工、出国等要求需要档案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由管理部门向证明人核实情况,可以出具证明材料。出具的证明材料经认真校对、审查,经主管部门审批,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

8. 人事档案利用的手续

在通过以上方式利用人事档案时,必须符合一定的手续。这是维护人事档案完整安全的 重要保证

8.1 查阅手续

查阅手续包括以下内容:首先,由申请查阅者写出查档申请,在申请中写明查阅的对象,目的,理由,查阅人的概况等情况;其次,查阅部门负责人签字;最后,由人事档案部门审核批准。人事档案部门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核,若理由充分,手续齐全,则给予批准。

8.2 外借手续

首先,借档人员写出借档申请,内容与查档报告相似;其次,借档人员(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再次,人事档案部门对其进行审核、批准然后,进行借档登记。把借档的时间,材料名称、份数、理由等填清楚并由借档人员签字;最后,归还时,及时在外借登记上注销。

8.3 出具证明材料的手续

单位、部门或个人需要由人事档案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时,需履行以下手续:首先,由有关人员(部门)提出申请,说明要求出具证明材料的理由;其次,人事档案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利用者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最后,证明材料由人事档案部门有关领导审阅,加盖公章,然后登记、发出。

9. 人事档案保密规定及保存期限

9.1 公司设专人负责各类人事档案的保管工作,保管人员不得对各类存档档案进行删除、涂

改、变更或销毁,并且严格保密,不得扩散。

9.2 公司的内部各类人事档案原则上永久保存,对于已辞职、辞退人员的个人档案,自员工

离职之日起3年后方可销毁。

员工跨部门流动管理规定

1. 目的

1.1 从公司全局利益角度出发,优化公司岗位配置,为员工发展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机

会。

1.2 为保证员工内部流动的有序性,解决员工流动过程中产生的工作衔接问题,特制订本规

定。

2.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胜任工作的员工。

3. 员工个人提出调动申请的条件

3.1 在同一部门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的员工,可直接向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部

门应创造条件,支持员工的调动。原则上,部门经理不得限制员工流动。

3.2 在同一部门连续工作满2年不满3年的员工,必须征得本部门经理同意后,向人力资源

部提出申请

3.3 在同一部门连续工作不满2年的员工,原则上不能因个人原因申请内部流动。

3.4 申请流程

3.4.1 员工可通过公司内部主页或人力资源部咨询岗位需求信息,填写“跨部门调动申请

表”,本部门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申请。

4. 公司业务需要

提出人员调动申请的条件遵循满足公司级业务和员工职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公司会进行员工岗位的调整,保证每一年比列的流动。

4.1 对于公司级业务需要,如内部招聘大区外派人员、公司投资的合资企业的人员派出或对

新成立的部门的人员支持等,资格条件由牵头部门事先与人力资源部共同协商制订。 用人部门需首先以部门文件的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用人申请,并可以从对公司业务负责的角度提出候选人,但不允许直接和其他部门的员工面谈。

人力资源部审核申请并报总裁室审批同意后,和部门共同组织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开招聘。

4.2 对于到岗半年以内的新员工,由于招聘时相互之间了解不充分,导致业务需要和员工本

人能力不匹配,部门和员工协商一致后,可以部门文件的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调整员工岗位的申请。

5. 工作交接手续

5.1 同意录用:根据以上要求和流程,员工被新部门录用后,人力资源部将结果通知本人和

调出部门,原部门从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之日起开始安排工作、相关文件资料、财、物等的交接。

5.2 交接时间:调动员工应主动配合原部门进行各项工作的交接,原部门安排交接的期限一

般为30天。特殊情况下最长可延至2个月。

5.3 相关手续:交接完毕后,调动者需要到行政部及信息部分别办理固定资产调拨手续、电

子邮箱和通讯信息等的变更手续。

5.4 报到:调动者将全部手续办理完毕的“跨部门调动申请表”交到人力资源部后,到新部

门报到。

5.5 特别注意:在上述流程办理期间,员工必须继续做好本职工作;对该员工的日常管理及

考核等仍原部门。待人力资源部将员工到新部门报到的信息通过邮件通知员工本人、原部门和新部门后,调动方完成。

6. 违规流动的处罚

人力资源部接受来自于各方面对不规范流动的投诉,对于不遵守上述规定流程,给其他部门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一经发现,必严肃处理。

6.1 对于调动申请未经原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批准即自行确定接收部门的员工本人,将取消其

调动资格。

6.2 对于员工的调动申请未被批准即承诺其他部门的员工调入的部门负责人,将予以通报,

追究其干部管理的责任。

6.3 对于不办理交接手续自行到新部门上班的员工,在原部门的脱岗时间按旷工处理。

7. 内部岗位调整

员工在部门内部的岗位调整由部门根据业务的需要来确认,部门需将完成的“部门内部岗位调动申请表”交到人力资源备案。岗位调整时间以将表交到人力资源部的时间为准。

员工辞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1. 目的

规范员工的辞职管理,使之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2. 名词解释

辞职:员工本人提出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

3. 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

4. 办理流程

4.1 员工申请

有辞职意向的员工须提前30天提交辞职申请(试用期的员工须提前3天);与公司签署了服务协议的员工,按公司规定履行。

4.2 上机审批

4.2.1 直接上级在收到员工辞职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与员工进行沟通,部门经理在收到上级

意见的5个工作日内与员工进行沟通。

4.2.2 时间要求:签批的日期必须在员工离职日期的前5天,同意离职的日期最长不嫩超过

员工提出辞职申请日期后的30天。

4.2.3 延期说明:若确因工作需要员工的离职日期需超过30天的,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后,

填写员工的离职日期,并说明延迟原因。

4.2.4 审计:若因工作需要需对离职员工进行审计的,部门经理可向审计部提出审计需求,

并按“干部离任审计办法”办理审计手续后,再按本规定办理离职手续,若审计未结束,员工须推迟相应离职日期。

4.3 员工确认

员工在收到部门经理审批通过的辞职申请后,核准确认相关信息;员工的辞职申请获得批准后,需按公司要求在离职前办理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员工的直接上级配合员工进行工作交接,并保证工作交接的效果。

4.4 人力资源面谈

4.4.1 在部门经理签批通过员工的辞职申请后,人力资源部需主动与员工取得联系,核准员

工的离职信息(特别是服务协议部门),并进行离职面谈。

4.4.2 时间要求:人力资源部须于员工离职前面谈完毕,并在员工辞职申请表上签字;负责

面谈的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在面谈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须填写面谈记录表。

4.4.3 职责划分:员工离职由所在系统/分区的人力资源专岗负责离职面谈,经理离职由系统

/区域总部的人力资源总监负责离职面谈,总监级(含)以上干部离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干部管理的总监进行离职面谈。

4.5 员工离职手续办理

员工于离职日期前3个工作日,凭辞职申请表到人力资源部/分区人力资源专岗处领取“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单”,开始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手续须在员工离职之日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4.5.1 由直接上级确认工作交接是否完成。

4.5.2 归还公司物品(包括固定资产、借用物品、部门资产等)。

4.5.3 结算财务(包括借款、报销等)。

4.5.4 履行相关协议,服务期限未满的员工,须按协议约定向公司交纳违约金:签订了“应

届毕业生接收协议”且服务期未满,因公司办理解决户口、两地分居等原因而签订的服务协议未到期限,公司出资外派培训、出国等原因而签订的服务协议未到期限。

4.5.5 办理人事相关手续:办理档案/户口的转移,办理相关证件的转移或清理,交还IC卡,

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等手续。

4.6 员工的离职手续未能按规定办理的处理方法

4.6.1 直接上级代办:如员工在离职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仍没有办理完离职手续,由离职员

工的直接上级代为办理。公司有权追究员工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责任。

4.6.2 代办“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单”的期限和流程:

4.6.2.1 没有未结清的项目,务必在该员工离职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4.6.2.2 有资产和物品的项目未结清,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部门追缴:员工所在部门在员工离职后10个工作日内追缴。如追缴未果,报人力资源部核减工资。核减后的损失在1000元(含)以下,由本部门自行承担;超过1000元由本部门提交情况报告给行政后勤部保卫处继续追缴,并抄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行政后勤部保卫处追缴:部门协助行政后勤部保卫处在提交情况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追缴,追缴回来后由本部门将“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单”办理完毕。如未追缴回来,部门会同行政后勤部保卫处提交追缴报告给法务部、审计部和未结清项目相关的部门,并抄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会签处理意见:部门召集法务部、审计部和未结清项目相关部门组成鉴定小组,根据行政后勤部保卫处的报告,在10个工作日内会签处理意见。如核减工资后的损失在5000元(含)以下,本部门按照处理意见办理;如核减工作后的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需报送本部门和主管财务的副总裁共同审批,本部门按照审批意见办理。

4.6.3 如离职员工涉及资产和物品等未结清项目,由于部门未能及时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和规

定开展相关资产拖欠追缴等原因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及责任,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承担。给公司带来损失的按核定金额由总经理指定的相关责任人承担。

5. 各部门相关职责

5.1 离职员工所在部门

负责与员工进行沟通。

负责离职员工工作交接,物品清理工作。

负责离职员工因工作原因而发生的借用、贷款、借款等事宜的清账工作。

会同相关部门处理离职员工未归还财务的问题。

负责代办员工离职手续。

5.2 部门人力资源相关人员

负责员工离职面谈工作。

篇三: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2013年9月

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管理员工人事档案,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组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员工人事档案是公司、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在人员招聘、调配、任免、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业绩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有关材料。是客观的、历史地、全面地考察和了解员工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人事档案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做好员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保管的制度和法规,确保人事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在人力资源部指导下,由专职或以人事档案工作为主的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同时接受公司上级组织、人力资源部门的监督、检查与指导。

第六条 公司应专设档案室进行统一管理。

第七条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辞职、自动离职、除名、辞退等原因,其档案滞留在本公司的,可由本公司档案室暂时代为管理。

第八条 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要求和职责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

(二)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熟练掌握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严格执行保密守则,不向无关人员泄露员工人事档案内容。

(四)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条例,管理好公司员工人事档案,接受上级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参加业务培训。

(五)负责本单位人事档案信息的维护与管理,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转递、保管和提供查(借)阅等工作。

(六)根据员工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查(借)阅、收集、鉴别归档、转递、检查核对、保管保密、管理人员职责、送交档案材料归档工作的各项制度及各项工作程序,确保员工人事档案的安全保管,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并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高温、防盗等项工作。

(七)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第三章 人事档案的管理内容

第九条 员工人事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第一类 入职手续:员工入职审批表、员工履行表、承诺书、劳

动合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员工入职体检表、报到证(应届大学生)等有关材料;

第二类 学籍档案:国家教委认可的学历、学位及学习成绩、毕业生登记表、学习期间个人鉴定表、报考院校志愿表、参加学校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及有重大影响的论文材料等,包括相关培训结业内容以及荣誉证书复印件等有关材料;

第三类 党组织关系材料:参加共青团、中国共产党及民主党派的材料,一般包括入团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入党培训结业证书、政审材料、个人自传、转正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党内外群众座谈意见、具备党员条件的公示材料、评先奖优材料以及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第四类 员工工作档案:进入公司前原单位工作档案,包括原单位入职登记表、转正鉴定表、定岗定级表等有关材料;进入公司后的转正鉴定表、调薪表、岗位变动审批表、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后形成的培训鉴定表等有关材料;

第五类 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评审材料:包括职称(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教授级职称)证件的复印件和评审材料;职业资格(五级/初级技能、四级/中级技能、三级/高级技能、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证件的复印件和评审材料;执业资格证件的复印件及评审材料等有关材料;

第六类 入伍档案:包括应征入伍材料、复员退伍材料、转业等其他有关材料

第七类 奖励和处分材料:包括科技、业务及政治等方面的奖励材料;处分决定、查证核实报告、上级批复及个人提供的有关材料,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中形成的判决书等有关材料;

第八类 录用、任免、聘用、升职、降职、退(离)休、辞职、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有关材料;

第九类 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评残材料、法院审判的离婚判决

书,员工逝世后的有关材料,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

第十类其他与人事档案相关的材料。

第四章 档案的整理

第十条 整理员工人事档案,必须做到档案材料认真鉴别,分类准确,材料齐全,编排有序, 目录清楚, 达到每卷档案完整、 真实、条理、实用的要求。

第十一条 每卷档案材料应根据材料内容的内在联系和材料之间的衔接或材料的形成时间排序,并在每份材料的右上角上编写类别号和顺序号,在其右下角编写页码。

第十二条 档案材料编号和目录是查阅档案内容的索引,要认真进行编写,具体要求如下:

(一)每卷档案编号采用“年份+入职次序”的形式,按照同一时间进入公司的员工姓氏升序进行排列(排名不分先后,仅用于档案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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