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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稽核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1-01 15:03:47 | 移动端:社保稽核

篇一:2015年社保稽核所需材料

2015年稽核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1.《2014年度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劳动工资统计报表,由县统计局提供的。很多单位都没有接到统计的要求去申报。这一项不做硬性要求,有就提供,没有提供书面说明。)

2.《2014年度企业及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能反映用工人数和工资薪金的附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税年报。)

3.2014年2、4、8、12月及2015年最近两个月会计凭证中的工资表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会计凭证,不懂问财务。未装订的,提供工资表原件必须提供。)

4.最近一个月社会保险缴款申报单复印件1份; 5.稽核部门视情况要求提交的补充材料、相关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等;

6.《2015年职工缴费基数申报表》原件1份;(由劳保所工作人员发至你企业邮箱)

7. 《2015年社会保险费稽核自查表》(附件2)原件1份;(由你单位按实际情况填写)

8.《2014年职工工资总额汇总表》(附件3)(含工资、奖金、补贴、过节费、福利费等)、《<2014年度职工工资收入汇总表>填报说明》(附件4);

9.《2015年度社会保险费基数申报承诺书》(附件5)原件1份;

10.《2015年(1-6月)人员增减变动情况表》(附件8)2份;(按表格内容填写就可以了)

上述资料中的1-2项没有的单位请提供书面说明。

附件2

2015年桂林市社会保险稽核自查表

单位编号:

年 月 日

附件3

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与用工单位工资总额确认表

代理机构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说明:1、自管人员只需社会保险事务代理机构盖章确认。

2、此表一式三份,社会保险事务代理机构、用工(人)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

年 月 日

附件4

2014年度职工工资收入汇总表

单位负责人: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5

篇二: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流程图

深圳市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流程图

1

2

篇三: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流程

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流程

一、社会保险稽核

1、制定稽核计划: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山东省社会保险稽查办法》规定,结合本级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要求,围绕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制定社会保险稽核年度计划。根据各级主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提出的稽核建议及群众举报,制定稽核近期计划。

2、稽核准备:根据稽核工作计划,采取以下方式确定被稽核对象:1从参保单位或者个人中随机抽取;2根据数据库信息异常情况确定;3根据举报、有关部门转办、上级交办、异地信函协查件等资料确定;4从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用工人数多的参保单位中抽取;5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

根据被稽核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制定的稽核方案,明确稽核的重点、范围、时限,提出稽核的具体目标要求。成立稽核小组,指定两到三名稽核员组成稽核小组。

3、稽核实施:

(1)下达稽核通知。实施稽核3日前,向被稽核对象下达《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告知实施稽核的具体时间、稽核小组人员的组成、稽核需要查阅的有关资料名称及稽核时限,但有群众举报或者有根据认为单位或者个人有违法行为或者违法嫌疑的除外,受送达人签收后带回《社会保险文书送达回证》。

(2)调查取证。核对被稽核对象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等材料内容,审查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是否符合规定,各种证件是否有效,社会保险登记证是否按规定年检;

核对被稽核对象申报的缴费月报人数与统计部门劳动工资统计报表人数是否一致;用人单位工资发放人数与职工花名册是否一致;查清在职职工、下岗职工、内退职工、停薪留职人员、挂靠人员、短期合同工(包括农民工、季节工)的参保情况,核实有无漏保人员;审核适用的社会保险缴费费率标准是否正确;复算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是否与国家规定的统计口径相一致;查阅所需年度的企业职工缴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明细表、劳动工资统计台账、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职工收入汇总表等,验证是否表表、帐表相符;查阅被稽核对象的应付工资明细账、相关费用明细账,验证是否帐表相符;查阅被稽核对象的原始会计凭证、现金流量纪录,验证帐证是否相符;核实缴费单位和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审查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补缴情况,核实是否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核查参保单位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分析其生产经营情况,综合评价其缴费能力。

(3)编制稽核工作底稿。

向被稽核对象的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和询问,了解有关情况,作出调查笔录;对与社会保险稽核有关的资料进行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并由稽核人员和被稽核人共同签名或签章。根据稽核情况填写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纪录,编制稽核工作底稿,严格执行记录人、复核人双签有效制度。

4、稽核终结。

(1)稽核告知。稽核小组根据调查取证情况和稽核工作底稿,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集体研究讨论,拟定《社会保险稽核告知书》(一式两份),对于未发现违反法规行为的被稽核对象,在稽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其稽核结果;发现被稽核对象存在违反法规行为的,在稽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被稽核对象征求意见;《社会保险稽核告知书》必须由稽核组长及相关稽核人员签名;受送达人签收

后带回《社会保险文书送达回证》;被稽核对象应在接到《社会保险稽核告知书》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5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2)业务专题会。稽核小组要对被稽核对象就《社会保险稽核告知书》提出的意见及时召开业务专题会,依据稽核工作底稿以及被稽核对象提供的证据,确定稽核结论的内容。

(3)稽核结论。稽核结论以《社会保险稽核意见书》形式出具;

视被稽核对象存在问题严重程度、有无违规、违纪情况,对存在违规事实的参保单位规定整改时间;

稽核结论经分管负责人批准加盖公章后方可送达被稽核对象,受送达人签收后带回《社会保险文书送达回证》;

被稽核对象对稽核结论如有异议,自收到稽核结论10日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期间,不影响稽核结论的执行,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5、提请行政处罚。对拒不履行《社会保险稽核意见书》处理意见,也不提出复查申请的被稽核对象,拟定《提请行政处罚建议书》,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罚。

6、稽核跟踪。稽核人员随时跟踪稽核结论及行政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及时提醒被稽核对象执行时间,查询、核对、落实执行情况。

7、资料管理。一项稽核工作完结,稽核人员将稽核文书、取证材料、工作底稿等稽核资料,整理成册,分类或单独立卷,专人保存,年底整理移交档案室归入社会保险稽核档案。

8、与其他处室工作关系。查出漏报单位,需要到征缴处大厅缴费。劳动监察大队对提请行政处罚的单位依法处罚。

二、 保险待遇冒领追偿稽核

1、稽核条件:社会保险待遇审核、发放处室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领取资格存在疑义,认为有稽核必要的;受理举报内容涉及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领取资格和冒领问题的;稽核部门通过内部业务稽核认为有必要进行稽核的。

2、认定程序:社会保险待遇审核、发放处室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领取资格存在疑义,认为有稽核必要的,填写《稽核建议书》(附相关资料),提交单位稽核处室;稽核处室收到《稽核建议书》及附件后,即时办理;稽核人员可以电话方式向被稽核人下达稽核通知或不必通知直接稽核;调查取证同社会保险稽核程序调查取证方法;

稽核工作结束后,稽核组即时作出稽核结论,提报单位领导并通报提交处室;

稽核结论只作为参考依据内部反馈,不以法定稽核文书形式送达被稽核人。

3、冒领追偿:对存在冒领社会保险待遇事实的被稽核人,稽核处室向其直接送达《社会保险稽核意见书》;在《社会保险稽核意见书》规定时间内,被稽核人仍不改正的,稽核处室填写《提请行政处罚建议书》,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行政执法措施,追缴被冒领的社会保险待遇;资料管理:同社会保险稽核程序管理内容。

4、与其他处室工作关系。退管处提取待遇认领人相关数据;冒领人从财务处办理退款。

三、配合行政执法稽核

1、稽核条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涉及社会保险事项,认为需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处室予以配合的行政执法案件。

2、配合程序: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或转来相关资

料,经单位负责人批示后,稽核工作人员进行配合前的准备工作;2、下达稽核通知与调查取证同社会保险稽核程序;3、配合行政执法稽核所作出的稽核结论只作为参考依据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内部反馈,不以法定稽核文书形式送达被稽核人;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反馈的稽核结论进行研究后认为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监督整改的,书面通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被稽核人下达法定稽核结论,限期要求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

3、资料管理:同社会保险稽核程序管理内容。

4、与其他处室工作关系: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专项监察。

四、受理社会保险举报稽核

1、受理举报登记:依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八条规定,稽核部门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登记表,接待来电、来函、登门举报,对符合受理范围内的举报事由进行登记,将举报事项、举报人姓名、联系方法、被举报人等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后,告知举报人受理。

2、自受理举报之日7日内立案,进行调查处理。

3、就受理举报事项进行稽核(同社会保险稽核基本程序)。

4、办理要求:(1)一般应于30日内结案;(2)在调查处理举报事项过程中应为举报人保密。

5、反馈:稽核工作结束后,及时将稽核结论及结论执行情况向举报人反馈并听取、记录举报人意见。

6、资料管理:一项举报事项处理完结,将《受理举报登记表》、稽核文书、取证材料、工作底稿等各项资料,按档案管理规定,整理成册,单独立卷,专人保存,年底整理移交档案室归入社会保险稽核档案。

7、与其他处室工作关系:被举报单位,需要到征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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