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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

来源:蚂蚁范文网 | 时间:2021-06-19 09:03:31 | 移动端:2021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

2021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为总抓手,持续打造“放管服”改革升级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一、主动服务复工复产

2021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

  (一)促进惠企政策落地见效。围绕复工复产需求抓紧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及时梳理相关惠企政策措施及网上办事服务,在各级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开设“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并与国家和省平台对接,同步发布推广,推进服务事项一站办理。有条件的地方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复工复产专窗,在xxxxx热线平台设立专席,做好政策解读、答疑解惑,促进惠企政策落地见效。(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创新办事方式。总结推广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经验做法,积极推行线上全程办、预约错时办、特事秒批办、容缺承诺办、专人辅导办、主动帮代办等办事方式,抓紧梳理一批与企业复工复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率先实现全程网办,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政务服务。(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三)推进跨域通办。对两批xxx件“事”逐步推行跨县办理、跨市办理、跨层联办、全省通办;适时推出第三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选取部分“事”与周边省市探索推进跨省通办。(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四)升级智能导办。梳理已公布事项证照种类、场所性质、场地面积、区域环评、投资金额等情形和审批要求,形成智能式菜单,实现在线框选;迭代升级“一件事一次办”平台功能,智能生成办事指南,明确办事流程、办事材料、办理时限等基本要素和办事材料提交方式,简便操作;加快移动端应用,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掌上办。(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五)深化固化制度成果。开展全流程办理环节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送达”全闭环操作规范和事项梳理、告知承诺、容缺受理规范,建立健全“一件事一次办”专窗管理运行规范;配合开展立法调研,推进出台“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办法,争取从立法层面解决推进过程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巩固改革成果;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六)纵深推进简政放权。积极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许可事项,重点围绕“一件事一次办”、“三即”承诺制,推进全链条放权;完善和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动态调整省、市、县、乡四级权责清单;制定出台全省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持续加大向市县和各类产业园区、乡镇街道赋权力度,探索制定省级层面向园区放权赋权指导性目录;大力推行审批服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省政务局、省司法厅牵头;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七)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全面完成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和办事指南共性要素标准化,实现国家、省、市、县、乡五级统一。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反馈机制。(省政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八)推动“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落地。按照《省直部门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省直部门“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市、县进一步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要求,确保审批服务事项和人员入驻到位、窗口审批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省政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九)稳妥推行“三即”承诺制。采取“服务前移+容缺承诺+后续监管”等方式,积极推进领照即开业、交房即交证、交地即开工“三即”承诺制,实现一般市场主体领照即开业、准入即准营,新建商品房在房屋交付时即核发不动产权证,社会投资一般工业项目在取得用地后即可开工建设。(省政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十)建设中介服务超市。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依托一体化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立健全中介服务信用评价、惩戒和淘汰机制,着力解决好中介服务程序繁琐、收费高、耗时长、垄断性和利益关联性突出等问题。(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四、进一步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十一)做好“数字政府”顶层设计。组建“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专家组,编制“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梳理、完善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职能,探索市场化运营管理机制;出台《x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明确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目录作为信息化项目前置审查必要条件,信息资源共享的范围、程度作为项目投资和验收的重要依据,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和绩效评估;加强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技术应用,完善政务信息基础支撑体系,加强网络、平台、安全、基础应用的建设,全面提升政务信息基础支撑能力,打造数据驱动的数字政府框架,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省政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十二)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xxx号),推动网上政务服务由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持续开展网上政务服务应用系统迭代升级,推动一体化平台省、市、县、乡、村全覆盖,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APP,推动各级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系统与一体化平台对接,促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全程在线、一网通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况外,政务服务事项xxx%纳入一体化平台查询、办理。(省政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十三)努力实现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建立权威高效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协调对接机制,梳理编制政务服务数据需求、供给、负面“三张清单”,推进跨地区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共享;用好法人、自然人信息平台及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数据库;强化统一电子印章服务平台应用管理,依托一体化平台推动电子证照数据梳理汇聚、转化更新和共享互认,到xxxx年底,实现电子证照汇聚种类突破xxx种、数据突破x亿条;推动出台《x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省政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司法厅牵头;省直相关单位负责)

  (十四)不断优化网上政务服务流程。以减时限、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减费用为着力点,优化简化部门内部、跨部门审批环节和业务流程,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审批”;组织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第三方机构开展体验式办理。xxxx年各级各部门网上办理深度三级以上(含三级)事项比例要达到xx%以上。(省政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十五)继续办好管好政府网站。坚持集约融合办网、安全规范管网,严格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域名管理,抓好内容建设,推进资源集约,加强日常监管和考核评价,实现政府网站健康有序发展。全面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国家试点任务,用好试点成果;挖掘利用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库价值,推进政府网站数据治理和开放,为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研判处置舆情、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省政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省直各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十六)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统筹推动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整体协同发展,按照“谁开办、谁主管,谁应用、谁负责”要求,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以用户为中心、内容建设为根本,健全内容发布审核制度,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制定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分级分类政务新媒体动态管理台账,对政务新媒体实行常态监管、科学评估、优质运维。(省政务局牵头;省直各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十七)加大“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力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统一部署,强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应用,各地区各部门监管事项全部纳入在线监管平台内运行和管理,实现监管事项“应接尽接”。协同编制重点监管数据目录清单,提升监管行为数据覆盖率,切实做好监管数据汇聚共享,实现监管数据“应汇尽汇”。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领域监管、联合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机制,突出抓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省政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五、持续完善政务服务线下平台体系

  (十八)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管理。落实《省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集中入驻方案》要求,省直有关部门加快人员、事项集中入驻,推进省政务服务中心实质性运行。市州、县市区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扩大场地面积,满足功能需求,普遍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加强“一件事一次办”专窗管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窗口设置,增设涉企政策兑现窗口和政务公开专区。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实现基层政务服务“一门式”全覆盖,推行帮(代)办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百米”。(省政务局、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十九)全面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继续开展市州营商环境评价,有条件的地方向县市区和园区延伸。(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十)建好用好“好差评”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好差评”制度,延伸评价触角,逐步实现“好差评”对政务服务层级、事项、渠道和评价对象全覆盖;建立数据、差评处置监督机制,规范差评处置程序,确保差评件件整改到位;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纳入绩效评估。(省政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十一)推动行政效能提升。建立健全智能化、规范化行政效能监管体系,加强行政效能电子监管系统应用管理,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实时在线监管全覆盖;进一步完善红黄牌预警催办纠错机制,强化办理时效监管,促进政务服务事项平均法定办理时间提速率和承诺办理时间提速率稳步上升;加大“省长信箱”群众来信办理督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省政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十二)持续推进xxxxx政务服务客服号建设。将xxxxx政务服务热线嵌入政务服务全流程,规范热线服务流程标准,丰富、更新知识库,拓展数据支撑能力;推进政务服务热线整合,增强xxxxx政务服务客服号影响力。(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七、创新政务公开

  (二十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xxxx〕xx号)精神,全过程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方位做好解读回应,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省政务局牵头;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政务管理服务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主动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抓具体;要结合工作实际,大胆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提炼。各级政务管理服务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强技能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做法、好经验,加强统筹调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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