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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文本参考

来源:蚂蚁范文网 | 时间:2022-03-04 15:04:20 | 移动端: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文本参考
  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不禁被主人公巴克不怕困难,越挫越勇的精神所敬佩。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文本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文本参考【一】

  昨天看完这本书,不到三个小时。但我看得很认真,很用心,也很享受。我写了书评,带着刚刚看完书的激情。今天,由于惯性,脑子里还是不时闪现书中的某些情节画面,与思考。

  我在想,我昨天写了一个狗屁书评。所以,我就想,今晚下班回来,再重写一次。书可以重读,书评当然也可以重写。况且,昨天写的那个书评,真的狗屁不通。为什么这样说?理由是,我犯了一个错误,我掉进了拽文的陷阱,那不是我的行文方式,那不是我的实诚,不是我的土里土气。文风,我不追求高大上,我不追求华丽,偏偏潜意识却要自己咬文爵字,所以呢,今晚特么罚你重写!认真点!走心!

  好吧,我走心写,认真回顾这本书,以及,力求行文朴素,道理深刻。对,道理深刻,才是我要的!那么,我就开始啦?这篇书评,没准儿会很长,反正我也不知道会写多长,写哪儿算哪儿。

  我打算给书评来个副标题,标题是,,,我想想哈,那个什么来着,硬汉,二哈,硬汉二哈波澜壮阔大气磅礴的前半生!嗯,就这个了!硬汉二哈波澜壮阔的前半生!至于后半生,杰克伦敦没写,咱也不好胡掰,至于标题我也帮他想了一个,狼王二哈的后宫幸福时光。反正就那么个意思。巴克这个硬汉,他的狂野人生,,,狂野狗生才刚刚拉开帷幕。

  提到硬汉,我忽然想到了老人与海。可惜,那书我一直扔在书架上没看。也许下本书,就突击老人与海。因为硬汉二哈这只巴克,突然间唤醒了我体内的兽性!没错,就是兽性!野性,不如兽性纯粹,透彻。

  现在来掰一掰野性与兽性。野性,相对来说,接近于中性词。兽性,用于描述人物,习惯里多半是贬义词。现在呢,我需要改变一下思维方式了。兽性,显然也有良性一面。简单说,当生活压迫你,你喘不过气来,你作何感想?我不去猜想别人怎么想,我知道我会怎么想。我会大怒,我会抱怨,我会看谁都不顺眼,连自己都不顺眼,以致于这种怨念往往会波及到自己最亲近的人,殃及池鱼。那么,引入兽性这个概念之后,特别是想到巴克这个形象之后,你会怎么想呢?先来说我。我的想法是,不服!不服!老子不服!对于生活的重压,我就是不服!我要反抗!你想压垮我,好啊,来吧,压压看!不管你怎么压,老子就是不服!想要我认输,没门儿!

  没错,这就是兽性。我从这本书里,从巴克身上理解来的兽性。这种兽性,来自蛮荒远古,来自我们的记忆之外,基因之内。我们不知道它的具体存在,但它的确存在我们每一个人的体内。有一个词儿,可以帮助理解,铁人。铁人三项。

  铁人三项,在我没有读一本中医书之前,我一直觊觎这个运动,一直想搞它。现在,我不想搞,没准儿以后思维更成熟,也许就能怂恿自己去搞。目前,对于运动与养生,我接受了中医与儒家与道家思想,动静结合。老外那套健身健美啥啥的,我不想再做无脑跟风狗了。

  跑偏了,拉回来。铁人的用意,就是能够忍受身体的极限,做到自己从不敢想,也从来没做到过的事。可是,铁人这个词儿有点夸张。人有血有肉,不是铁,所以,铁人这个词修正一下,就是硬汉。硬汉很硬,会流血,会流泪,但就是很硬。胸膛绝对硬,人世间的最冷最冽的寒风,也吹不裂硬汉的胸膛。硬汉的胸膛里有火,火可以热血,热血沸腾,两眼就冒火。这样一个赤膊大汉,两眼还冒火,不就是一个兽性大发吗?所以呢,这个一身毛四肢如铁的二哈,就是硬汉二哈,巴克。

  硬汉巴克奔行在冰原之上,穿行在密林山谷之中,有时候出现在溪流,赤手搏熊,有时候出现在印第安人驻地,用獠牙问候仇人们的咽喉。有恩必报,有仇必雪!你们杀了我最爱的人,你们就要付出血的代价!这就是兽性,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血还血。君子风度,等我杀光你们,我可以对着你们的遗体彬彬有礼。这是兽性吗?不是吗?我们每一个人身体里都有,只是法律与道德的束缚,才没有让我们变身成兽人。兽人好吗?不好吗?

  好也不好,看情况,看环境。

  巴克在温暖的南方,还没有被该死的园丁卖到北方的时候,他是一个傲娇的二哈,贵族。在笼子里,在列车上,他无法扭转脑子里的固性思维,所以他狂性大发,兽性大发。他紫红了眼睛,无视一切,无视有利不利,愤怒支配他的行动。直到红衣男人出现,一手大棒,一手胡萝卜。硬汉巴克挨了一顿毒打,醒了。兽性退位,理性回归。也不尽然,兽性变形,弱小屈从强大。差点没被打死的巴克,明白了一个道理,大棒与弱肉强食法则。只是,这是书的开篇,巴克还没有正式进入蛮荒,只不过是提前热身而已,餐前开胃小菜。毒打,仅仅只是一个小菜。

  当巴克亲眼目睹了柯利之死,巴克才真正意识到一件事,獠牙法则。这也是书中作者说,巴克暂时还没有看清全部。大棒只是一个暗示,很友善地给巴克介绍了一下什么叫弱肉强食。当巴克看到了柯利之死,就是残酷现实的全部。在这里,巴克才会真正理性地运用他的兽性,激发他的嗜血本能。这本能,就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所以,大棒与獠牙法则,这才是这个温情脉脉世界的真实面孔。

  对于尚在人世的柯利来说,当他友善地走向陌生人,妄图表示友好的时候,比他体型小一半的小狗不需要任何理由就突然攻击了他。这傻傻的柯利,徒有大体型,却不是蛮荒之地的恶棍的对手。他被攻击,最不应该的是趴下了。趴下了,然后群狗分尸了他。趴下了,就意味着屈服了。屈服了,就意味着死!

  等一下,记忆力在此忽然发生了效果。我忽然记起稍前看过的一本书,暗黑破坏神3,关于武僧祖塔的故事。其开篇第一句话是,当疫病之风吹起时,屈服于它的树,将被折断。而武僧那个故事,篇名就是两个字,不屈!不屈,硬汉!硬汉,不屈!再稍等,里面还有一句更精彩的话,忘了怎么说了,大意就是,一件事,真实往往不同于表象。由此产生的联想就是,看事情,要用心眼,要有自己的坚持。倾听自己心灵的呼吸,坚贞不渝自己的人格,剩下的,即便百花缭乱,也都是浮云。

  回到柯利之死。关于这个环节,书中交代的笔墨不是很多,但这个环节很重要。巴克从此觉醒,否则,巴克就是下一个柯利。此前,巴克屈从于红衣男人,并不是他完全屈从,只是他认清了形势,理性地屈从。而顽固到底没有适时做出相应改变的狗,则被红衣男人大棒打死。这里,屈从,也要分情况,分形势。势,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识时务者为俊杰,这是一句好话,绝不是贬义词。好比越王勾践的卧薪尝胆。有的屈服,是从里到外。有的屈服,是外而非内。内心,永不屈服,想来这就是真正的兽性。这也是我想要拥有的东西。永不屈服!兽性,永不屈服!面对残酷人生和现实,永不屈服!

  如果说,读这本书有什么收获,其最大收获就是上面的感悟,面对残酷人生,冰冷现实,绝不屈服。我的体内流淌着远古的兽性,生命将勇往直前!也许我会低下头,沉下肩,弯腰,屈膝,但请不要误会,那不是屈服。低下头,是因为风太大,我要偷偷喘口气。沉下肩,是因为担子太沉,我换换肩膀,左肩换右肩。弯腰屈膝,不是为了下跪,是前面有沟有深渊,我得助跑,玩命儿一跳。如果我跳过去,我会在彼岸向你们挥手致意。如果我没跳过去,那么我会在深渊仰望着你们,等候你们的到来。

  在雪地里,傻傻的二哈巴克,被两个主人从温暖的帐篷里赶出来。他不知道别的狗都死哪里去了,反正都不见了。直到他掉进了那谁的雪窟窿里,才知道冰天雪地里原来还有这种温暖。恶?我记得巴克在自己的雪窟窿里睡了一觉,在温暖的南方,在温暖的家里,在睡梦中他跳出了雪窟窿,半空里,雪花飘飘,一切静止。半空里,他保持着跳跃状态,他睁开眼,才发现这一切都是那么的残酷!这一切都是真的。两个主人在笑他,笑他是条好狗,那么快就适应了这个残酷的环境。

  这里,我忽然又想到了另一件事。高贵。高贵到底是不是与生俱来的呢?两说。是,也不是。毫无疑问,巴克是天生的高贵。理由有好几个。首先,他体型继承父亲,什么圣伯纳德狗,而智慧,继承母亲,苏格兰牧羊犬。我之前查过这个,智慧最高的狗,就是苏格兰牧羊犬,如果你不给他羊来放牧,那他就给你放牧你的孩子。反正他就是天生的放牧者,智慧最高的狗。所以,想养狗的那时候,我在想,到底是要牧羊犬呢,还是泰迪泰日天。最后,什么也没养,注意力全被二哈拉走了。这二哈,一脸的严肃深沉,雪橇三傻,深得我心。在这里,还要吐槽一下作者。开局,巴克体型并不大,好像是一百二十磅左右,四岁,后来去了北方,就变成了牛逼狗,还能拉动半吨的雪橇,给他最爱的桑顿赢了一千二百美元好像。前后描述有问题。还有一个bug,说那谁,乔和比勒,角色性格忽然就互换,换完了还不记得换回来,然后就一直那样了,也不知道是作者的问题,还是译者的问题。反正理由就这么着吧,巴克因为先天原因,智慧与力量并存,才是他一路克敌制胜的法宝,不然的话,在追逐雪兔那一幕,与领头狗斯皮茨的决死斗里,他不可能赢得他的位置。那一段,追逐雪兔,继而殊死搏斗,很是高潮迭起。这一节,看得大大过瘾。

  此外,那什么,我就想什么说什么了。书中一大堆狗,个个都出色。尤其戴夫和那个老狗瞎了一只眼的。辕狗戴夫之死,也是大书特书,笔墨浓重。看的人热血沸腾,敬意无限。这完全就是人性,而非兽性。即便戴夫是狗,我也宁愿他是人。一般人也根本达不到戴夫的高度。这只能说杰克伦敦太牛逼了。

  还有就瞎眼老狗,同样无比敬业。也不是敬业,就是价值观的一种提现。雪橇狗,自我价值的认同,就是拉雪橇。不拉雪橇,宁死!戴夫就是这样。你看我病了,可怜我,让我空跑,你他妈还不如让我直接去死!就是死!老子也要死在雪橇下面!这里,人性又升华到了兽性。天性有两极,一面人性,一面兽性。但不见得就是光明面与黑暗面。兽性,这本书里的有些兽性,同样值得尊敬,学习。

  让我想想,还有什么要说的。我都掰了俩多小时了。还是回归主题吧。兽性大发。

  这本书之所以刺激到我,就是其内在思想,唤醒了我对于兽性的思考。我深信,人的体内有兽性。兽性分好分坏。好的兽性,其特征是不屈,不服输。坏的那一面是血腥残忍暴力狡诈不择手段。但好与坏,并不是绝对。要分时机,具体事情具体对待。对待敌人,不能讲君子之风,血腥暴力可以视形势加减。具体到每一个人,我们都有朋友,敌人,有些朋友可能变成敌人,有些敌人可能变成朋友。所以,在人世间行走,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但对于死不悔改者,狗改不了吃屎的混蛋,直接在心里枪毙,执行死刑。对于已经被死刑的混蛋,不需要留面子。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没什么好说的。你原谅这样的人,那么就是在伤害你自己。有点心理黑暗了,但这是无法回避的问题。该狠的时候,绝不能心慈手软。

  再着重思考一下兽性的光明面,然后就结束今晚的思考。不屈,硬汉的特征。如果真要把这本书提纯的话,大概就是,不屈,硬汉,就是最后的结晶吧。总得来说,硬汉,不屈,这是男人们的游戏。女人,远离武器,远离兽性。女人,属于温暖,属于温柔,属于这世间最美好的微笑。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文本参考【二】

  看了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薄薄的一本小书,带来深深的思索。书中描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从一只家养宠物,变成一只适应蛮荒之地艰苦生活的工作犬,最终心中的野性被唤醒而成为一只狼王的故事。使我思考。

  人为什么具有向上的精神,渴望挑战,敢于铤而走险,甘愿忍受随之而来的肉体和心灵的折磨?这可能源于原始的本能,即对食物和异性的欲望。在群居野生动物中,经过决斗,勇猛、狡诈的王者可以获得最多的异性和最好的食物。人的最基本的需求也是如此。但是文明社会中的人仅有勇猛、狡诈的品质还不够,更需要拥有智慧、技巧去战胜其他猎手与猎物。

  文明社会的人想要得到自己需要的事物,首先要具有能够在蛮荒社会中,在棍子与牙齿的法则下能够生存所必须具备的野蛮本能。这样才能敢于拼搏、敢于争取自己的需求;其次,要拥有智慧。文明社会比蛮荒社会在形式的层面上复杂,虽然两个社会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信奉棍子与牙齿的法则,但如果在斗争中不讲究方式、方法,不适应文明社会形式上的要求,就会失败。

  总之,个体想在群体中更好地生活,需要原始的野性,原始的欲望,不要让其被各种因素所束缚,所磨灭。这些因素包括道德因素、客观环境因素;也需要现代的技巧与狡诈,来打败对手,壮大自己。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文本参考【三】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读书笔记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

  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

  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

  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

  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与犹豫,面对危机只有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

  但野性并不仅仅是残酷,它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可以说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所以我想说生命是茅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有自然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文本参考【四】

  好词:

  半遮半掩 蜿蜒曲折 形影不离 养尊处优 自鸣得意 孤陋寡闻 沾沾自喜 勃然大怒 徒劳无益 敷衍了事 马马虎虎

  好句:

  ①神志不清、喉咙和舌头疼痛不堪、被勒得半死的布克还想抵抗虐待它的人们。但是它屡次被打倒和透不过气来,直到他们终于把它脖颈里的巨大的铜箍锉掉。

  ②它隔着栅栏对他们大发雷霆,他们只是笑笑,用棍子戳它,它立刻用牙齿咬棍子,直到它恍然大悟那正是他们所需要的为止。③布克纵身准备跳跃,毛发倒竖,嘴里喷着白沫,血红的眼睛里流露着疯狂的闪光,这是也真是一个红眼睛的魔鬼。

  ④在苍白的月色下,它健美的身体一跳又一跳地向前飞掠而去。而那只兔子,也一跳一跳地,像灰白色的冰雪幽灵,在它前面一闪而过。

  ⑤它仿佛全都记起来了——那一片白皑皑的森林、大地、月光和战斗的激动。在这一片洁白和宁静之上,笼罩着一种阴森可怕的静穆气氛,没有一丝微风吹动——没有任何东西动一动,没有一片树叶颤抖。

  主要内容:

  主人公布克是一条健壮耐寒的长毛狗。它原来是一位法官的宠物狗,后来被偷卖到代牙海岸史盖奎村。它和它的同伴们为三个人拉木柴,并与它们融合得非常快,但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也不可避免。最终,布克战胜了原领袖,获得领导权。当地政府命令布克及其同伴去做邮递雪橇狗。回来时,他们已经精疲力竭,一条狗因病重而被枪杀。回到史盖奎村时,他们又到了两个美国人手中。两个美国人要出远门,但不会赶车。很快,八条狗陆续死亡,狗粮也严重缺少。当它们到了一个人的宿营地时,布克索性不走了。剩下的狗队因雪道脱落不幸遇难。布克和主人在第二年春天出发,找到了金矿。然而布克的新主人在睡觉时被叶海特人杀害,布克在外捕猎得以幸免。然后它袭击叶海特人后加入狼群,回归了荒野。

  读后感: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的意识到了什么是野性。在荒野,没有同情和怜悯,适者生存,懦弱和胆怯意味着失败和死亡。适应了温尔文雅的人们,在一次次生存的挑战面前,在野性的面前表现出了什么?

  也许,我们也应该像布克那样,去拥抱大自然。因为大自然永远是人类最好的老师!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文本参考【五】

  都说人类和动物是朋友,我就特别喜欢动物,所以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个遍。暑假里,妈妈买来了这本《野性的呼唤》,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你看封面:雪地上,一条“憨态可掬”的狗跃然纸上,看它微吐着舌头,仿佛要和我倾诉什么!

  它,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庄园,与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却因为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之后,几经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国,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弱肉强食”这一严酷的生存法则。最后,当它热爱的主人惨遭杀害后,它用自己的方式惩处了凶手,从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看了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难过,这是我读得最心疼的一句: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朦朦胧胧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我读这句时双手都捏成了拳头,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怜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训那些欺负它的人们。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就在寒风刺骨日子里,它与尼克,猎鹿犬等一起干活的雪橇狗,还有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作者正是因为能够仔细观察,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才能将巴克刻画得如此鲜活生动。让我在看书的同时,感觉自己和巴克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随着书中的内容跌宕起伏,好几次为巴克留下了眼泪。其实,巴克生存的那个险恶的自然环境,正是作者杰克·伦敦对自己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求生存就是一个“相互残杀”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于动物同样适用。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化到野性的转化,最终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完全是生存环境的改变造就了巴克不平凡的人生,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锻炼一个人,而安逸的环境却会让人失去自己的本能。就拿奶奶养的那条“吉娃娃”来说:从小娇生惯养,就连三餐饭都非要奶奶喂才肯吃。每次奶奶都要把食物搅成肉糜喂它,才肯咽下去。现在它已经1岁多了,按狗龄算也称得上是个“青壮年”,但是直到今天都还没有换过牙,听说就连它的同胞“兄弟”所有牙都换齐了,咬起骨头来嘎嘣嘎嘣响,而它却连一小片肉都咬不烂,咽不下。平时走路还摇摇晃晃,直打圈,看它站立不稳的样子,真是有点发育不良,至今,我都没见过它奔跑的样子。正因为如此,奶奶都不好意思带它出门,怕被人笑话。

  从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中,让我认识了一条巴克这样的狗,在不同人的眼里它是奇狗、幽灵狗、救命恩人、魔鬼精灵。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文本参考【六】

  文学总是人学,尽管小说的主角巴克是一只狗。1000个人眼中有1000个巴克,作为在校大学生的我,读出了的是一个青年的转变过程。

  刚开始巴克从嗷嗷待哺到逐渐成长的四年(大学躺着也中枪)来,它在法官家过的是悠闲、富足的贵族生活。恰如优秀青年在学校无忧无虑地学习,常年拿着专业课第一,各种奖项应有尽有。

  但是,生活就像心电图,当一马平川时你已经挂了,要活着,必然是高低起伏的。巴克被人卖了,先受到了红汗衫男人的调教,得到了第一条醒悟:

  在拿着棒子的人面前永远没有机会战胜他。(在一个高富帅拿着钱向你炫耀时没有机会战胜他。所以北爱中吴狄和安迪打赌是很傻很天真的。)。

  巴克后来又被带到了北极,正如在校青年正式踏入了社会。作者十岁左右就开始做报童和罐头工人,在街头斗殴中练就了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经历融化在作品里,变成了残酷社会的真实写照。第一次对巴克的触动就是生命的凋零。当同行的一条狗柯利热情地向前迎向一条爱斯基摩狗时却被不分青红皂白,也没有任何宣告,狠狠地咬了一口,又被三四十只爱斯基摩犬踩在身下,兴奋地叫着、咬着直至死亡。在南方(学校),奉行着爱和友谊法则,尊重私有财产和个人感情是很自然很正常的事情;而在北方(社会),肆虐的却是棒子和牙齿法则,谁还顾全考虑仁义道德,谁就是傻瓜!谁遵守这些道理,谁就要被淘汰。

  于是巴克开始学会了各式各样的生存,学会了不挑食(刚开始找工作不能挑三拈四的)学会了狡黠诡秘地偷窃(资本的原始积累)最终长成了一条壮壮的狗(扎稳根的青年)。

  《这个杀手不太冷》中当小女孩问“生活是一直如此艰辛,还是仅仅小时候如此?”雷诺回答:“一直如此。”过了一关还有一关,接下来巴克碰到了领头狗(公司老总)的挑战。“它预料布克会是一个危险的对手。于是,它觉得应该先下手为强,只要有任何展示它牙齿的机会,它绝不错过。”而巴克学会了“把自己的野心掩藏起来,耐心地等待时机。”最终夺得了领头狗的位置,很快学会了管理手下的狗,让大家跑起来“像一条狗一样”

  跟对人很重要,可惜狗不能主宰自己的去向。在第一个主人麾下,他们一同创造了旅程的记录。因为主人有破纪录的目标,有作为一个政府的信使经历了各式各样的危险,从不退缩的性格,有对狗儿们赏罚分明和爱护。在第二个主人手下,没有了创纪录可言,像机器工作一样死板,但毕竟还有基本的爱护,所以他们历尽艰险还是完成了任务。在第三个主人手里,繁重的任务,心毒手狠地对待,彻底把巴克变成了皮包骨头,经历了生命最重的磨难。物极必反,在最后的主人桑顿手里,巴克得到了爱——其他人照顾狗是出于责任感或商业利益,他照顾狗却如同在照顾自己的孩子。

  曾听过一句话:这辈子所有的挫折与困难是为了某一时刻幸福降临所做的铺垫。桑顿给了巴克灵魂的救赎,就像一个闯荡多年的青年遇到了携手走入婚姻的至爱。十分怀疑他们上辈子是一对情侣,这一章我看的版本名字为:只为一个人的爱。如果你想感受生命的炙热与美好,就好好读这一章吧,太多的美好不能详述,与狂热赤诚的爱有关,与死亡面前的不离不弃有关,与灵魂的信任有关。

  书名揭示了结局。在淘金之旅中,身体内的野性使巴克与狼奔跑在银色的月光之下(结识道上的兄弟),在主人消失后终于甩掉最后的羁绊与狼共舞(成为黑帮老大)。最后变成当地了传说,使伊哈特人毛骨悚然地悲叹。这一结局也折射出作者渴望冒险的性格,身体不时不是充斥着野性奔腾的血液。十三岁时他曾经只身驾驶小船穿过暴风雨中的旧金山湾;十七岁时他上了一捕猎船做水手,经过朝鲜、日本,到白令海一带去猎海豹;即使有了丰厚的经济收入,但他仍不满足于平静的生活。一九零六年,他建造一艘船,自己驾着去环游世界,走到了澳大利亚。

  杰克·伦敦与海明威一样是我喜爱的作家,而他们都在自杀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但我认为他们在结束生命前都是怯懦的,无法面对生活的艰辛鼓足勇气地活下去。对海明威而言,他没像《老人与海》中老头航行到家即使鱼只剩下光光的脊骨也安然沉沉地睡去;对杰克·伦敦而言,他没像《热爱生命》中被人们发现时“只是一股劲地向前蠕动。”

  希望每个人都能在人生的旅途中坚持到底,在七老八十时回忆着年轻时的坎坷与美好,对着膝下的孙辈安然地说:“给你讲一个故事,故事里的人从来没有放弃……”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文本参考【七】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整篇小说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悲惨而令人激动的经历以及它逐渐回归到自己原始野性状态的故事,而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

  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整篇小说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悲惨而令人激动的经历以及它逐渐回归到自己原始野性状态的故事,而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

  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文本参考【八】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被卖到阿拉斯加充当雪橇狗,在严酷的生存环境和主人的逼迫下从文明回到了原始的野蛮。这本书把环境的恶劣、人类的贪婪和残忍以及生命和霸权的斗争描写得淋漓尽致。

  巴克在冒险刚开始时还太天真,经不起磨炼,但他以极强的适应性在严酷的环境中生存了下来,并一步步打败了所有的对手,成为了雪橇狗中的王者,此时,他体内野性的力量越来越强大,回归到大自然中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更重要的是,他在经受前几位主人的虐待后,从他最后的主人约翰·索恩顿身上学到了爱和忠诚,当约翰·索恩顿被印第安人所杀时,巴克体内的野性完全爆发了,巴克像狼一样咬死了杀害主人的凶手,报仇之后的他和狼群一道回到了大自然。

  巴克是一只狗,但他也是有灵性的,当主人虐待他时他能明白,但当主人爱他时他也能明白,他能理解爱和忠诚,爱和忠诚的力量是无限的,当约翰·索恩顿与人打赌,让巴克拉动一座半吨重的雪橇的是对主人的爱和忠诚,当约翰·索恩顿被印第安人所杀时,驱使巴克为主人报仇的也是爱和忠诚。

  这本小说写的是狗,也是反映人的世界。在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严酷环境下的生存斗争是你死我活的,这种残酷的斗争在人的世界也是有的。狗群的霸权之争也是在反映人的世界之中的权力斗争,当然还有爱和忠诚的力量在人类世界中也屡见不鲜。

  总之,这本小说写得很不错,我推荐同学们都读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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