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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育审批工作总结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6-07 05:52 | 移动端:再生育审批工作总结

篇一:2013年计生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以来,我乡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县人口计生委的大力指导下,坚持以xxx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控制人口过快增长、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这一主要任务,扎实抓好一法三规一条例和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深化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新的工作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计生干部队伍,积极探索高标准的优质服务模式,科学规范高效率的运行机制,全面提升高质量的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全乡计划生育率98 %;出生人口自然增长率5 ‰;全乡已婚育龄妇女总人口比24 %。以下是一年来个人工作总结报告: 一、狠抓落实,三到位扎实有效 明确目标责任到位。年初,乡党委、政府出台了《xx年计生工作意见》、《明确各部门履行计划

生育职责的通知》、《三结合工作意见》等一系列加强计生工作的文件,做到目标明、责任清。 党政重视领导到位。乡党委、政府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听取计生工作汇报,研究计划生育工作,书记和乡长经常深入到村、组,对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调查研究、现场办公,解决具体问题。 严格考核奖惩到位。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将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纳入各级干部年度考核,并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对计生工作前三名的村予以表彰奖励,后三名的村予以经济、政治处罚,倒数第一名的村主要负责人实行职务戒免,驻村乡干部扣发一个月的年度奖金。 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强化宣传,婚育新风扑面来 村文化大院建设进一步加强。购置文化娱乐用品,更新宣传版面,做到既科技

含量高、图文并茂、通俗易懂。新安装计划生育宣传牌12块,沿各村主干道刷写标语25条。 宣传渠道不断拓展。一是把宣传教育融入到干部队伍建设之中。定期组织乡、村计生干部学习xxxx重要思想以及一法三规一条例等内容。二是把宣传教育融入到优质服务之中。组织宣传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宣传科普知识、政策法规、避孕节育知识和致富信息;为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妇科病普查普治服务,共普查妇科病1500余人次,面对面培训育龄群众1.2万余人次,发放婚育新风宣传资料3500份。三是把宣传教育融入到新农村建设之中。乡党委、政府组织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宣传致富典型,传播致富信息,宣传致富经验,引导群众自觉少生快富奔小康。目前全乡共有独生子女家庭领办的个体企业12个,种植、养殖专业户350余户,全乡850 多个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掌握了12门致富技术。四是把宣传教育融入到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之中。广泛宣传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 实行计划生育丈夫有责等新型生育文化,使广大育龄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 三、精心组织,奖扶对象底子清 我们按照县计生委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抽调精干力量投入到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调查登记工作中。坚持不漏报一人,也不错报一人的工作原则,做到宣传发动广泛深入,调查摸底周密细致,审核把关严谨认真。调查登记信息准确,效果理想,群众满意。一是强化领导,乡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亲自挂帅,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各司其职,全方位开展。二是制定实施方案,使调查登记工作有章可循,为顺利完成调查摸底工作提供了保证。三是及时印发表格,搞好培训,确保质量。对乡、村调查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调查人员全面掌握了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程序、原则及要求,提高了对标准的界定和把握能力,为顺利完成调查摸底工作奠定了基础。四是广泛宣传发动,确保调查登记工作家喻户晓。乡先后召开由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计生专干参加的动员会两次,出动宣传车17台(次),张贴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通告150余份,刷写标语300余条,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单4500余份。各村也分别利用院户会、群众会、张贴公告、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全面了解了奖励扶助制度的内容、对象、范围及目的,使这次调查摸底工作达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五是严格程序,坚持原则,严把标准。首先把好奖励扶助对象登记关,采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调查摸底的办法,初步排查出符合奖励扶助条件对象,同时召开村民代表会对符合条件的对象逐人进行讨论,对讨论通过的

申报人员名单在所在自然村张榜公布,对张榜公布后,有异议的认真加以复核,无异议后上报乡计生办。其次把好村首次公示关,在村张榜公布期间,乡计生办注重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组织专门人员对公示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逐村对公示情况进行现场照相。第三把好入户调查关。以各村上报的首次调查摸底名单为依据,逐户逐人进行现场核查登记,严格按要求确定符合条件的调查登记对象。在入户调查时,调查员认真查看调查对象的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生育情况等有关证件,以确认调查对象回答的真实性。在对本户搞好调查的同时,还分别对符合条件对象户四周邻居进行暗访,重点询问符合条件对象的婚姻状况,生育状况和现存子女状况,进一步提高了登记对象信息的准确度。第四把好资料审核关。乡计生办、派出所、民政办紧密配合,将户籍资料、婚育资料以及计生各类档案资料信息与现场调查情况逐一进行核对。重点核实调查对象的年龄、生育史、所生子女是否符合政策以及户口性质是否真实。保证了调查登记对象信息的质量。第五把好二次公示关。对调查核实后的申报对象,乡计生办统一按要求格式,分别在各行政村政务公开栏以及符合条件对象所在自然村进行二次公示。同时公布举报联系电话、举报地址、举报联系人,设立了举报箱。明确专人负责接受群众举报,保证对举报问题及时受理、及时调查、及时回复。

四、 严格标准,台帐资料信息准 我们注重加强台帐资料建设,做到内容变更及时,信息准确无误、档案规范整洁。为保证质量,计生办包村人员负责所包村,责任到人,明确任务,限期完成。乡计生办按照台帐资料的具体内容,设计了台帐资料验收表,各村台帐资料整好后,由乡计生办对照标准,一项一项验收,哪一项台帐资料合格,由计生办包村人员和村计生专干签字通过;哪一项不合格,严格按照标准,继续整理,直至合格,有效保证了台帐资料的质量。整理结束后,按照台帐资料规范化建设标准,将计生户口及各种档案资料全部输入微机,建立了计生服务信息的微机管理系统,分类建立了已婚育龄妇女数据库。把已婚育龄妇女的婚情、孕情、育情、节育情况、保健情况、户籍情况等全部纳入微机管理。 五、依法行政,法制管理上轨道 一是搞好法制宣传,深入宣传一法三规一条例。今年,我们在坚持宣传教育的同时,不断加强法制建设,既强调带着感情做群众工作,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对所有的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主要培训《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相关规定。通过不断的学习,使执法人员的工作方法发生了转变,由过去的强制执行转为说服教育。一年内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该落实补救措施的,全部落实,为落实人口指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中,严格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实行依法管理,严格执法程序,对生育证发放、流动人口管理、节育措施落实、都实行合同化管理,建立档案。在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中,严格法律程序,按要求书写询问笔录、征收决定、完善还款计划等各项法律文书,并逐人装订归档。同时开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活动。做到执法人员懂法,处理问题依法、解决问题合法。 六、健全网络,流动管理成效显 健全了乡、村、组、出租房户的四级管理网络,完善了一套乡政府、乡直各单位、各村委会、私营企业的四层负责体系。对各级管理网络全面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半年一测评,年底总考核,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机制。三是认真搞好四方结合,做到齐抓共管,全方位服务。即充分利用公安部门严密的治安防控体系,对流动人口实行旅栈式管理,各片负责人对本辖区流动人口情况随时掌握;与工商部门结合,对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流动人员优先安排摊位、办理营业执照等;与民政部门结合,对计划生育户优先进行帮扶,与企业办联系优先安排独生子女就业;与教育部门结合,对手续齐全、服从管理的流动人口,其子女优先安排入托入学。同时加强现居住地和户籍地、流动人口与家人之间的联系,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计生状况。 七、党政重视,计生协会建设强 按照县计生协会的要求,结

合我乡实际情况,乡计生协会提出了健全组织、落实经费、加大宣传、强化服务的工作思路,把协会活动定位于协助党委政府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不断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在全社会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风尚。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亲切关怀,由政府副职担任会长,亲自主持协会工作,使计生协会工作得到有效开展,为计生协会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全乡共有16个村,2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16400人,已婚育龄妇女2900人,现有计划生育协会组织16个,协会会员1800多人。

八、措施有力,五清五落实效果好 为认真落实省市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会议精神,根据南委办发[xx]3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自今年6月以来,乡党委、政府在全乡范围内扎实开展了以 五清理五落实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对全乡进行计划生育法规宣传、违法怀孕及生育排查,取得了一定效果。一是加强对出生人口的清理。通过宣传教育,违法怀孕的对象自觉去落实了补救措施,在家的违法生育对象70%自觉接受了处理,并上缴了社会抚养费。二是对公民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落实了及时告知制度,并坚持开展了环、孕、病情普查,落实了免费施术,综合节育率达87%。三是生育政策执行中,无违反法定条件、程序、时限审批再生育、混淆生育政策类别和违法生育行为不及时立案,不按规定标准、程序处理等人和事。四是社会抚养费坚持依法征收,无随意降低标准的行为,应征总额清楚,交纳时间、金额、结案情况清楚及时。乡村干部无违法代收情况,无贪污、挪用行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及奖励扶助严格按政策规定落实,无一例因此上访引起的不稳定因素。 九、合同管理结硕果,村民自治见实效 今年以来,我乡全面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积极推行合同化管理。到目前,全乡已出台《村民自治章程》16个,共签订《村民自治合同书》4200份,签定已婚青年和未婚青年计划生育合同2350份,签字率达100 %。通过积极实行合同化管理,实现了计划生育由官治向民治的转变,群众由受控对象变成了计划生育的主人,极大的提高了群众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使全乡妇检率较往年上升了十个百分点,节育率上升了十五个百分点,出生婴儿性别比下降了二十六个百分点,促使全乡计划生育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在新的一年里,我会做好2011年个人工作计划,争取使各项工作开展得更好。

篇二: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篇一: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我县的计划生育法制工作在计生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计生委法制科的指导下,法制股工作人员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这一宗旨,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认真做好网上办案工作,认真做好利益导向工作。

一、规范办案程序

为了把好行政执法,确保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顺利进行,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工作的进程,县计生委法制股着力加强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工作。

1、规范了案卷程序程序,严格标准。县计生委法制股按照办案程序及要求,统一规范了全县对计划生育案件的办理程序,统一了文书编号,制定了严格的考核方案,考核实行百分制,分解确定各项分值,实行倒扣分的办法;并要求各乡镇计生办严格按照考核内容整理计划生育征收。

2、加强学习,严格操作。县计生委法制股对所有乡镇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和社会抚养征收案卷进行检查。在检查乡镇案卷中发现有个别乡镇有些案卷程序乱,案卷逻辑关系不正确,送达回证和征收决定书时间不一致的情况等。对于发现这些问题后,计生委法制股,及时给各乡镇计生办主任和法制股张又关于社费抚养费征收案卷问题作了细致的讲解和培训。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考核评估办法进行考核,根据得分高低进行排队,作为半年和年终综合考核依据。

二、网上办案网上审批工作

充分运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管理系统》软件,在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开展了计划生育社费抚养费征收及计划生育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办理和网上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截至目前已完成网上办案网上审批110例。

三、利益导向工作

1、利益导向信息录入情况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管理信息系统开通以来,我县于对乡镇计生办微机管理员和法制股长进行培训,全县共录入优惠对象户信息1920条、人口基本信息1550条。

2、独生女父母保健费发放

为了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县计生委法制股作为责任科室。通过个人申请、乡村把关、县计生委审核,全县共确认有独生子女户3200户,共6400人。

3、奖励扶助工作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奖励扶助工作,经过个人申报、乡、村把关、公示,县里审核调查确认2011年度新增奖励扶助对象304人,退出28人,累计1865人;特别奖励扶助新增7人,累计55人,录入工作已经全部结束。

存在问题

一、社费抚养费征收力度不大,个别乡镇还存在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二、个别乡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管理不够规范。 下步打算:

一、加大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的力度,掀起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专项活动,加强治理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二、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集中培训网上办案的程序。

三、落实好独生子女费的发放,落实好奖励扶助和特别奖励扶助费的发放及管理。篇二:xx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xx县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工作情况汇报

一年来,我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法

制办具体指导和市人口计生委的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依法治县、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围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各项任务,全面推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体系,依法规范执法行为,有力促进了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现将我县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2、进一步完善、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一是规范执法文书。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审批表》、《征收决定书》、《告知书》等行政执法文书进行规范、统一,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提供了监督保障;二是在查处每件案件时,工作人员做到亮证执法,在送达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前七天,亲自找到当事人告之他们的权利、义务,切实做到管理有程序,处罚有依据,工作有标准;避免了执法工作中的随意性。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实行政务公开。规范公开时间内容,确保公开及时,针对政务公开的不同内容,确定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逐步公开、随时公开等方式,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计生部门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收费依据标准、投诉咨询联系电话等长期公开。

3、完善规范的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二孩生育证〉、〈服务手册〉管理办法》,生育一孩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生育第个二孩子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班子集体讨论审批的要求,我县严格执行自治区《条例》规定,并实行审批前审查制,在生育指标审批、病残儿鉴定、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严把审查关,对再生育申请的审批上做到“领导不齐不审批、材料不齐不审批、审查有疑点不审批”,对审查批准后的对象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二孩生育证》;对已经获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县站和乡级计生技术服务所,在基本服务能力、工作场所和工作用房、基本设备、人员配备、规章制度等方面均按照审批范围开展计生技术服务,不存在超范围服务现象。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计划生育办理业务的窗口,主要办理《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按照行政许可制度、行政许可公示制度、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度和说明理由制度、听证制度规定,对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当场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申请办理的决不予审批办理,有效地杜绝了错批生育指标现象的发生。应发2012年度《二孩生育证》642本,已发放633本,98.5%;应发2013年度生育证740本,已发173本,占24%。应征收社会抚养费分别为:532.45万元(其中:当年167.32万元、历年365.13万元),已征收172.91万元(其中当年53.94万元、历年118.97万元 ),征收率为32.47%;(其中:当年32.23%、 历年32.58%)。

4、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召开全了县人口计生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会议,采取自评、互评方式,对各乡镇社会抚养费征收档案、“两非”案卷和《二孩生育证》审批档案进行了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5、对于违法生育案件的处理,我局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查清一件处理一件,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坚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引用法律法规条文准确,执法文书规范整洁,没有出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引用法律条文不准确的现象。6、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我局认真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计划生育各项政策和办事程序等。如县级向群众公布病残儿鉴定结果和生育二胎对象审查结果告示;乡(镇)计生办则及时向群众公开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的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承诺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公示免费服务项目。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及考核制度,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向社会公开投诉方式和受理办法,方便群众监督,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给予公开暴光;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

监督作用。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确保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享受适宜、安全、可靠、优质的避孕药具的技术服务,促进奖励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加大查办案工作力度。

二、我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均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社会抚

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相关征收标准和征收程序及有关要求

全年社会抚养费征缴应立案89例,已立案89例,我县的社会

抚养费征收坚持征收标准,适度把握政策,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均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征收标准和征收程序及有关要求。采取“专票专用、票款两清”的管理办法,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对所收取的社会抚养费及时足额上缴。通过自查,我县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上没有出现截留、挪用、贪污和私分等情况。2012年7月23日举办全县人口计生系统行政执法培训班,系统学习专业知识,掌握工作要求,为做好业务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坚决查办弄虚作假,乱收费乱罚款,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案件,对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非法关押群众、打骂群众、扣押或损坏群众财产或暴力手段强制群众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三、推进信访长效机制建设,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我县人口计生信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大局和人口计生中心工作,突出矛盾纠纷化解,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开办“12356”阳光计生热线,拓宽信访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促进计生工作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2012年,全县信访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下降,老缠访户问题处理妥善,敏感时期信访稳控有力,长效机制建设成效显著,工作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确定信访工作人员。县局由负责纪检工作的领导兼管,办公室人员全面负责,乡镇由计生办主任或副主任兼管,村级由村计生专干担任信访员,并逐级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信访工作网络。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信访人员办信接访能力。我县采取集中培训、下乡巡视和案例分析等方式,统一各级信访人员的思想,充分发挥基层队伍的作用,协调关系,联系群众,化解矛盾,稳定基层。哪里出现问题就到哪里解决,尽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中。今年共收信接访37件(次),比去年同期减少2件(次),其中接待来访群众19人(次)、电话访16件(次);已受理37件(次),其中局领导亲自查办34件(次),转乡镇查办3件(次)。县人口计生局指定纪检组长专门负责上访案件篇三:计划生育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胶河疏港物流园区计划生育

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园区根据潍坊市计生委、高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要求,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依法行政,自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杜绝计划生育恶性事件发生,为开展计划生育工作营造了良好地政治氛围。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宣传教育。认真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一是沿街喷涂计划生育标语,二是利用

5.29协会活动日和7.11世界人口日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活动,三是组装宣传车和利用村内广播播放录音,讲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二、信访工作。今年园区出现了两例计划生育上访案件,园区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安排有关工作人员对发生的问题进行处理。由计生办、信访办、管区入村对两起案件进行了调查取证,将调查后的情况反馈给对上访户,并对上访户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也根据调查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我们在接到《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维稳工

作的紧急通知》后,立即召开了计生办工作人员会议,传达并学习该文件,针对依法行政、问题排查、矛盾化解等工作进行研究,由计生办包村人员联系各村计生专干,对村内不安定因素进行排查摸底,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向园区计生办汇报,汇总后报给园区党工委,由领导开会研究具体的解决办法。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一是根据市局要求,园区以争取依法行政先进单位为工作目标,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纳入重点,严格执法程序,加大宣传力度,组装宣传车,印发明白纸,努力使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园区于4月份成立了二十个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小组,每个小组由一名中层工作人员任组长,党委政府领导统一调度,将未缴纳和未缴齐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户分解到组,与村干部一起进村入户作思想工作,宣传计生政策,讲解计生法规,取得了显著成效。二是严格执法程序。严格按照省《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抓好计生政策法规的落实,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加大取证力度,提高处理率,对于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后3个月内仍然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户,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年园区共向法院提交了5例违法生育,其中已有两户交齐社会抚养费。

四、治理乱收费工作。2012年6月份市局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关于深入进行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的通知》后,我园区计生办立即召开计生办工作人员会议,传达并学习该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作为改进行业作风、依法稳定低生育水平和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园区稳定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根据实际情况,我计生办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对照国家“一法三规”和省、市有关法规、规章,主要针对社会抚养费征收、一胎服务手册及二胎生育证收费逐一清理,不留死角,找准找全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市局要求取消审批一胎服务手册及二胎生育证孕前优生检测费。

总之,我们在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调查取证难、社抚费征收难。在将来的执法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深入研究,实事求是,采取对策,努力探索和寻找新时期依法行政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真正做到正确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努力将园区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胶河疏港物流园区计生办

2012年8月29日

篇三: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XX乡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XX乡在处凉州区南11公里处,属沿山乡镇。全乡辖9个行下村,80个村民小组,现有人口人,2008年人均纯收入4077元,经济水平较落后。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政策的陆续出台,我乡根据省、市、区的指导、部署,在计划生育工作思路上不断更新,在工作方式方法上不断规范,在服务水平上不断提高,把依法行政做为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抓手,通过加紧理念转变,加强理论学习,加大法制宣传,加快队伍建设,使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并被区上定为“依法行政示范乡镇”。

一、当前工作情况

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区上统一领导,具体安排下,认真落实省上“抓典型建机制年”活动,贯彻“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依法维权、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于服务水平的提高,夯实了行政工作的基础,加快了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能力。

(一)健全执法机构,强化责任,加快队伍建设

在区上把我乡定为“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这一工作,组织成立了由计生办、司法所、派出

所、学区为成员单位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并设置了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办公室,明确了责任,配备了专人负责这一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工作任务三落实。乡上与各村、各单位签订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一手抓优质服务,一手抓依法管理的工作格局。

(二)加快理念转变,加强法制学习,提高队伍工作水平和群众法制观念

计生工作经历了一个由单纯依靠行政措施推动向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转变的漫长过程。这一过程同样也是一个不断学习,不断转变,不断提高的过程。计生行政执法涉及到的政策法规面广,执法队伍工作水平良莠不齐,法制意识还较淡薄,这些都是我们现在和今后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今年以来,我乡更加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加大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组织乡计生专干、司法干部、村计生专干、自管小组长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国家和省“两禁”规定等法律法规,熟练掌握了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特困救助、“两户”优惠政策等利益导向机制的内容和办理规程。共学习培训3场次,参加培训人次数达120人

次。通过学习,工作人员的工作理念有了明显转变,理论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工作方法更加规范。

行政执法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执法水平能否提高,执法成果能否巩固,根本在于群众的法制意识是否达到一定水平。因此,我乡在提高干部队伍执法水平的同时,也同样重视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制教育和宣传。今年,我乡认真落实“五五”普法,把计生宣传教育的重点放在了专门法规和相关法规、优先优惠政策公开、政务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等“五法四公开”的宣传上。宣传教育形式多样灵活,主要开展了印发政策资料2500套、刷新宣传标语74条、更新村级工作版面15块、粘贴“两禁”规定画报130份、宣传车流动宣传67车次、印制宣传服务联系卡2500张、播放计生知识宣传录像94场次、组织开展 “送知识育新风”活动1次、组织重点对象考试240人次、建设乡村计生文化大院2个等工作。

(三)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工作进步

我乡计生工作以实现法治化、规范化为目标,以上台阶、创国优为动力,重视制度落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再认识、再定位、再谋划,深刻剖析了工作中取得的成果、积累的先进经验,认真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缺点问题,理清了思路,走好了步子,促使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一是明确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执法权限,切实减少了执法过程中推诿扯皮现象。二是明确职责,制定岗位执法责

任制,提高了执法效能;三是做到程序合法,过程没有缺陷,规范、准确地填写法律文书;四是完善执法责任追究制。计生办将社会抚养费征收、《生育保健证》批准发放、《光荣证》发放、流动人口管理、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特困救助等工作都指定给专人负责办理,谁办理谁负责,明确了责任人,强化了责任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八不准”规定,从源头上杜绝了违法行为的发生。乡、村对《生育保健服务证》发放、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生育证的审批对象、《独生子女证》《二女结扎户父母光荣证》审批对象

(二)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办事。在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要严格遵循依法行政的“六项基本原则”,即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和责权统一原则。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必须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行政执法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坚决防止违反程序的执法行为发生;要进一步规范执法依据,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力求使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与当前人口计生工作需要相适应;要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重点规范现有执法文书中执法依据不明确、当事人享有权利告知不充分、滥用行政处罚、措词强硬、缺乏服务理念等问题。要全面完善执法文书法律要素,注重人文关怀,体现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工作理念和导向;要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做好动员群众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补救措施和社会

抚养费征收等依法行政关键环节的工作,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坚决防止行政违法行为和因计划生育引发恶性事件。

(三)完善政务公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强化公开监督,做到真公开、常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向群众长期公开再生育指标、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特困救助、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生育保健服务证等主要事项办理程序;定期、及时公开社会抚养费征收,再生育指标审批,优惠政策审核、兑现,评优评先,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计划生育审查等事项办理结果,提高各项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推行阳光计生,开展便民维权活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优质服务的理念,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办事程序,方便人民群众,提高办事效率。要通过设立便民维权电话等,听取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建议,帮助育龄群众解决实行计划生育的现实困难和后顾之忧,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就地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对上访群众既要解释政策规定又要耐心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依法保障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及时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负面影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各项资金的发放管理工作。要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农村二女结扎户一次性奖励、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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