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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工作总结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6-09 05:52 | 移动端:司法救助工作总结

篇一: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围绕大局 服务民生

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法律援助中心

2009年11月30日

一年来,区司法局以保民生、保稳定、促和谐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努力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实现法律援助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效统一。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案件112件,受援人数350人,“148”法律服务热线解答法律咨询1254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收到当事人表扬信3封,锦旗2面。

一、完善机构,健全网络,搭建平台服务民生

法律援助是政府为民服务的“民心工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才能使这项社会系统工作得以顺利实施,真正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一是争取领导重视。为确立法律援助工作地位,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主动向区委、政府请示汇报,以“有为争地位”, 主管领导亲自抓,并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二是强化网络建设。采取积极措施,不断延伸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扩大覆盖面,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干,先后建立镇街、部门(工、青、团、妇、劳动局、老

龄委、建设局、规划局等)法律援助工作站15个,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76个,形成全区自上而下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在西宾街道建立全省首个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站,有效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三是实现办案质量评估。通过“三废除三建立”,较好地解决律师办理援助案件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二、注重宣传,提高认识,紧扣主题宣传民生

针对法律援助案件案源性质和对象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和知晓率。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区报刊媒体刊发稿件宣传10余次。一是利用多种载体宣传。在区有线电视台“律师说法”栏目,将法律援助作为宣传重点,精心编辑典型案例和律师说法,利用电视传媒开展宣传。建立法制短信息平台,通过每周发送手机短信的形式,将法律带到群众身边。限塑令出台后,司法局制作5000个印有“法律援助在我身边”的环保袋免费发放,受到群众的欢迎。二是实行“送法”上门服务。在“法律进社区”、“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中,我们走进社区和农村,深入到贫困户家中,为他们解答法律咨询、发放法律援助便民卡、散发宣传单,让社区居民深入了解法律援助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宗旨。三是发挥援助站宣传作用。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如工会、团委、妇联、劳动等部门都利用根据自身特点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三八节”期间,区妇联开展《妇

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老龄委、工会、团委、劳动局也相继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

三、简化程序,放宽标准,开辟通道实现民生

我们以“关注民生”为重点,突出实事惠民,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的范围,全力优化法律服务。一是援助范围不断扩大。把一些引起群体上访和矛盾激化的案件纳入到法律援助范围,通过信访部门的衔接,及时得到法律救济,避免或者减少矛盾纠纷,防止事态扩大。对于70岁以上老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并于当日受理,提供法律援助。二是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团。为了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案件的管辖工作,我们做好与法院刑庭的衔接,并整合资源,组建由5名执业律师参与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专门承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全年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0起。三是发挥律师与乡镇、村、屯结对子帮扶作用。在街道、农村设立法律服务帮扶点15个,开展法律讲座、培训6次,解答法律咨询342人次,参与农村纠纷调解86件,提供法律援助28件。四是完善公证援助措施。对孕产妇、老弱病残人员、在监收押人员,公证处实行上门服务公证制度;对在外学习、工作、经商者等急需办理公证业务的当事人,实行八小时外电话预约服务制度;强化公证规范办证程序,在公证大厅安装叫号

机,语音提示设备,对重要公证事项进行录音和录像,有效便利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

四、规范流程,做好衔接,整合力量倾向民生

第一大兴便民利民措施,畅通法律援助渠道。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程序,减少审查环节,缩短审查时限,最大限度帮助弱势群众。一是做好法律援助与信访部门的衔接。对信访部门介绍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案件及时提供援助,对重大或群体性信访案件及时介入。几年来办理信访转办的援助案件45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避免重新上访。二是做好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衔接。凡法院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的,法律援助机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凡法律援助机构给予申请人法律援助的,法院直接予以司法救助。建立法律援助机构与法院的联络制度,明确联络员。三是做好法律援助与劳动仲裁的衔接。凡劳动仲裁部门给予申请人减免仲裁费用的,法律援助机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凡法律援助机构给予申请人法律援助的,劳动仲裁部门直接予以减免仲裁费用。

篇二:法官个人工作总结

当前,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正在深入开展,各地法院将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制定得更加贴近实际,充分体现了便民利民亲民的主旨,洋溢着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真挚情感。寓真情于审判工作的具体实践中,扩大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成为广大法官的一种共识。 我们法官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工作原则,走出法庭,深入到企业、社区和农户家里,了解社情民意,帮助基层组织和群众就地解决问题,就地化解纠纷,让法官从法律、社会层面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做到问计于民、问计于基层,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提高为民司法、公正司法、文明司法、规范司法、优质司法和廉洁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是司法的终极价值追求,是司法赖以存在的基础,是检验司法工作质量的唯一标准,也是司法取信于民具有公信力的源泉。我们要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放到抓落实上,在实干中提升素质,在实干中成就事业,在实干中体现人生价值,要把每项审判任务、每个工作环节都做深做细,精益求精,力求把案件办得更加公正,把人民群众的期盼当做我们工作的动力,把人民群众的赞誉当做我们的工作的鞭策,提醒我们工作要做得再扎实些、再细致些,让各项工作都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在立、审、执的各个环节,都融入调解与协调的成分,把调解作为一种更高质量的审判和首选方式,把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化解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把当事人的关系裂痕修复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把当事人的利益均衡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使当事人在法官的调解中重修旧好、握手言和,实现官了民了、案了事了的目的,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们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执行难、申诉难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将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落到实处。坚持实行巡回审判制度,巡回开庭、巡回办案,注重现场调解。配置巡回审判专用车,设立人民法庭联系点,对赡养、抚养、扶养、群体性农民工案件坚持到案发地开庭,让群众在第一时间看到庭审现场,实现审判与群众的互动,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人民法庭就在自己身边。 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要按照司法救助的条件、标准,及时为他们办理诉讼费用的减、缓、免手续,确保有诉讼请求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确保有理没有关系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确保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不因法院执行不力而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不到实现。同时,对个别特困当事人实行定向帮扶、长期帮扶,帮助他们解决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我们要坚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始终使自己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保持权力在手、重任在肩、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审慎态度,从思想上筑牢防止权力滥用的铜墙铁壁。杜渐防萌,慎之在始。自觉做到慎初、慎微、慎独,谨防自我放纵;坚持自重、自省、自励、自律,应该经常审视自己、提醒自己、警戒自己,始终保持人民法官的政治本色。

篇三:全年法律援助总结

枝江市法律援助2010年工作总结

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重视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温暖民心”活动为载体,认真落实法律援助这一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使法律援助切实成为政府民心工程。圆满完成了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为保障和促进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到目前为止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3件,其中民事诉讼案件47件(其中刑附民5件),非诉讼调解45件,公证援助9件,法医鉴定援助10件,刑事案件25件,行政案件2件,劳动争议仲裁1件,劳动争议发回重审一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920件940余人次,其中接听12348法律服务热线40人次,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50万元。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年初结合我市法援工作现状和特点,制定了法律援助工作考核办法,以此为指导,全面提高法律援助管理水平,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规范化建设,在六月份,我们对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了年中工作检查,规范工作程序,从指派到归档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并对案件实行动态管理,实行网上报批、网上指派,加强了目标考核,确保了办案质量,法

援工作实现了零投诉。

二、认真开展“温暖民心”大行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按照宜昌市司法局的部署,我局出台了法律援助“温暖民心”活动方案,开展了一系列“温暖民心”活动。出台了一系列的便民利民措施:

(一)我们将法律援助中心从四楼搬到一楼,极大地方便了老弱病残以及其他申请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

(二)组织援助律师参与市信访接待日活动和法律服务人员对口服务经济园区活动,让律师与群众面对面,及时掌握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切实发挥法律援助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

(三)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一是办法律援助宣传专栏四期,我们以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为素材,定制了法律援助宣传栏,在宣传栏中我们将法律援助中心电话和“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公示上墙,方便到访群众联系。二是开展面向务工人员法律咨询活动,2月22日我们组织律师、法律服务人员在枝江礼堂广场上开展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咨询活动,发放宣传单500余份,发放农民工法律知识手册200本。三是开展法律援助进村入户宣传活动。1月25日我们在裴圣村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单300多份,慰问困难党员5名, 5月6日上午,我局在顾家店镇同济垸村参加了文明单位八送活动,我们法援中心开展法律援助进村入户活动,在活动中赠

阅《农民工法律知识手册》、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单200份。解答法律援助咨询50余人次。四是面向全市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知识宣传活动,10月我们印制了法律援助宣传单1万份,通过各镇(街办)法律援助工作站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12月4日我们在枝江礼堂门前开展了“12〃4”法制宣传活动,在活动中发放宣传资料3000份,办理法律援助事项30件,通过宣传活动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增强了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使法律援助这一“民心工程”深入人心。

(四)发放法律援助便捷卡,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3月8日我们以市妇联为依托对200名困难妇女发放法律援助便捷卡,对持卡妇女免予经济状况审查,直接安排法律援助承办人员进行承办。

三、加强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衔接。今年我们利用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时机,进一步加强了与人民法院的工作联系,与法院刑事审判庭配合,严格按照二院三部的意见,对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量刑幅度有争议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一律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同时,我们还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探索对特殊群体、特殊案件突破门槛限制,服务维权维稳,及时满足当事人法律援助要求,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受援人满意。

四、以培训为手段,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素质。

根据省司法厅法援处和宜昌市法律援助中心的要求,今年6月底前必须完成法律援助信息管理员登录工作,我局在7月8日组织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进行了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的培训,利用投影仪进行现场演示,并在信息管理系统中设有训练员进行练习,使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熟练掌握了案件咨询和案件管理登录操作,随后我们对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和全市法律服务人员进行了信息采集,录入了20名法律援助咨询及案件管理员和7个法律服务机构及所有法律服务人员,组织各镇(街办)法律援助咨询及案件管理员对法律援助事项和案件进行了补录,截止到目前,共录入咨询事项737件,案件154件,极大地方便了法律援助案件的统计和利用,提高了法律援助人员的素质,使我市法律援助案件的管理进入数据化管理的时代。

五、明年法律援助的工作重点

1、抓好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建设,继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覆盖面。更好地拓展法律援助渠道,为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

2、继续发放“法律援助便捷卡”,方便弱势群体上门求助。为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提供方便。

3、突出重点,及时提供优质服务。关注社会热点、难点,主动为房屋拆迁补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4、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继续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规范办案规程、经费使用等,采取结案材料审查、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案件服务跟踪反馈、开庭旁听、案件抽查等办法,保证办案质量。

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责任重大,使命神圣。我们一定继续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和《湖北省法律援助办法》,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推进枝江市法律援助事业向更高的水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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