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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河长制工作总结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6-23 05:48 | 移动端:村级河长制工作总结

篇一:-浙江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报告

浙江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报告

“河长制”是浙江综合治水的制度创新和关键之举,由各级党政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整治和管理,以实现河道水质与水环境持续改善。

以“五水共治”为载体 全面落实河长制责任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是江南水乡,境内有大小河流8万多条,总长13万多公里。全省水系有钱塘江、苕溪、甬江、椒江、瓯江、飞云江、鳌江和运河8大水系,还有众多的独流入海和流入邻省的小流域,沿海平原河网众多。省内河道分为省级、市级、县级和乡级河道。

为切实加强我省水环境治理,全面改善水环境,加快推进转型升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2013年11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建立“河长制”,强化责任制,推进水环境整治和长效管理。

“河长制”是我省综合治水的制度创新和关键之举,由各级党政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整治和管理,以实现河道水质与水环境持续改善。有关做法如下:

一、明确目标,健全组织机构

我省明确提出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目标是:经过5年努力,全省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垃圾河、黑臭河全面消除,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为实现上述目标,进一步细化了七个方面25项工作内容,并组建了“河长制”工作体系。 一是设立协调机构。“河长制”工作由浙江省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推进,并成立了“河长制”办公室,与省生态办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省生态办主任兼任,省农办、发改、公安、财政、水利等16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市、县(市、区)也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成立“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长制”实施、拟订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监督各项任务的落实、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

二是建立全覆盖“河长”网络。设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全省跨设区市的6条水系,分别由省领导担任省级河长,流域所经过的市、县政府为责任主体。所经过的市、县、乡、村分别由市、县、乡、村领导担任市级河长、县级河长、乡镇级河长和村级河长。目前,全省有6名省级河长、199名市级河长、2688名县级河长、16417名乡镇级河长,并进一步向村(社区)延伸,形成五级联动的“河长制”体系。河长名单通过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在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负责的范围、职责、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从2015年开始,又全面推广了“警长制”,全省公安机关对应全省“河长”体系,配置省、市、县、派出所四级“河道警长”,实现“河道警长”与“河长”全配套,通过公安机关的“警长制”,来服务保障治水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地还积极创新,发挥当地企业家和民间治水积极分子作用,设立了“企业河长”、“民间河长”等,共同保护水环境。

三是部门协作。为加强河长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沟通协调,每个省、市、县级河长都专门确定一个联系部门,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长。各联系部门根据河长的指示,协调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开展水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省水利厅是曹娥江省级河长、省委副书记的联系部门,重点负责曹娥江流域的“河长制”工作,定期蹲点督查曹娥江水环境治理工作。

二、污染排查,制定“一河一策”

各级河长组织联系部门和有关部门对包干河道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各类污染源、行洪排涝能力、违章建筑和河道垃圾,并按不同的污染种类进行分类登记。根据排查到的污染源和其它问题,针对性地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目标,敲定治理项目,分解治理任务,落实治理责任和时间节点。

根据各地排查结果,我省确定的“河长制”主要任务有工业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河道综合治理、饮用水源保护、监测监管能力建设、船舶污染治理、湖泊生态保护、废弃矿山矿井治理等11项。

三、细化职责分工,制定各项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强化治水责任,完善长效机制,2015年5月,浙江省委又制定印发了《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完善“清三河”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浙委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明确各级河长是包干河道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管”就是承担日常管理职责,重点是监管河道的污染情况,防止反弹。“治”就是协调推进河道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特别是污染源的整治,确保任务落到实处。“保”就是协调监督河道的清淤疏竣、保洁、维修养护等日常工作,确保各项长效措施落到实处。

建立河长巡查制度。市级河长不少于每月一次,县级河长不少于半月一次,乡级河长不少于每旬一次,村级河长不少于每周一次,每次巡查都要做好记录。

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对各类投诉举报,各级河长和联系部门做好记录、登记,及时交相关部门办理,并做好跟踪落实和情况反馈。

建立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制度。各级河长协调各方关系,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建立督查指导制度。各级河长和联系部门加强对下级河长及相关责任单位的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整改督办或约谈相关责任人。

建立例会和报告制度。明确频次、形式、内容。

完善信息化管理制度。推进“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实时监控、动态管理、信息共享和公众参与,实现水质查询、污染源分布、巡查日志、信访举报处理、应急指挥、统计报表等功能集聚。目前,钱塘江流域“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已正式运行。

四、以“五水共治”为载体,落实河长责任

2014年,省委书记夏宝龙提出,要以“重整山河”的雄心和壮士断腕的决心,打响铁腕治水攻坚战,以治水为突破口打好经济转型升级“组合拳”,为此,我省启动了“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为一体的“五水共治”。各级河长以“五水共治”为载体,抓好各项治水工作,并列入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考核中。

为加强对各地“河长”履职及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省委抽调各部门人员,成立了30个督查组,每季度赴各地开展明查暗访,对履职不力、治水问题严重的河长进行约谈。

各地强化问责,实行每日曝光、每周通报、每月排名、每季约谈制度。如2015年,绍兴市全市有90余名干部因治水不力或进展缓慢等原因,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新昌县在“一月一考评”工作中,由纪委对连续2次排名靠后的乡镇(街道)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问责。湖州市通过每月最美最差河道评选、“亮相、亮牌、亮剑”行动、“红黄绿”三色预警管理、保证金制度等措施,每月实施排名考核。

五、河长制工作初见成效

“河长制”实施二年多来,我省水环境治理已初见成效。

一是水环境质量持续优化。全面完成消灭垃圾河6500公里,消灭黑臭河超过5100公里,基本清除了“黑、臭、脏”的感官污染,城乡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观。2015年,全省地表水,省控断面三类以上的水质断面比例为72.9%,比2013年提高了9.1个百分点;劣五类占了6.8%,比2013年减少5.4个百分点。

二是倒逼转型见到曙光。累计关停整治提升特色小行业企业3万多家,养殖场5万多户。2015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中,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型产业增加值分别同比增长了6.3%、6.9%和6.9%,增幅均高于全省规模以上工业。

三是长效机制日趋健全。建立了省、市、县三级上下对应、层层衔接的治水组织领导体系,形成了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纵向到底的河长架构,建立了政府、市场、公众多元化投资体系,组建了技术服务团、市民监督团、治水队、护水队、义工服务队、志愿者等参与监督服务的队伍,全民参与局面初步形成。

四是治水理念深入人心。各级党委政府牵头抓总,立军令状、签责任书、挂图作战、对表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委政府主导治水,人大政协协助治水,社会各方参与治水的良好格局已经形成。

篇二:关于河长制

*政?2014?42 号

关于印发《**镇“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

现将《**镇“河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镇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3日

**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政[2014]2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4]120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14]187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14]93号)精神,切实改善全镇河道生态环境质量,促进河道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建立健全河道管理长效机制,决定在全镇建立“河长制”管理制度。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源头治水、科学治水、联动治水的指导思想,建立“河长制”管理制度,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落实、共同监管”的精神,建立健全职能部门督促指导、乡镇负责管理、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河道管理长效机制,修复水生态功能,确保交界断面水质考核合格和饮用水源安全,促进我镇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和加强监管,切实改善河道水质及周边生态环境,通过几年努力,河道水质进一步提高,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三、实施范围和责任单位

**境内3条主河道及支流全面落实“河长制”,分河长、河段长和河道管理员。按照“属地管理、分段负责”的原则,原则上由河道流经村的村委主任担任河道管理员,若有人员变动,自行调整。。

各村应当根据乡镇“河长制”方案,积极协助做好本区域内河道保洁工作,可以制定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持河道清洁,维护生态平衡。

四、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

(一)各级河长职责

1.河长。是责任水系总领导,负责水生态、水环境持续改善,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工作,协调落实相关热点难点问题,督促河段长加快推进各项整治工作。

2.河段长。是责任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协助河长开展检查、考核等工作,做好对河道管理员的监督指导。承担河道治理的牵头、协调和管理等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河道整治工作。开展辖区内河道管理热点难点问题调研,提出河道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制定辖区内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3.河道管理员。是责任河段的具体负责人,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协调执法部门对河道污染进行调查处理;

(2)河道的日常疏浚、清障、保洁工作,开展河道管理日常巡查;

(3)河道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处理;

(4)河道生态绿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采砂管理及长效保洁管理制度的建立;

(5)对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要及时告知农业、卫生等部门;

(6)服从镇里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突击性保洁工作;

(7)设置具有保洁人员名单,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宣传标牌;

(8)确保河道整治无事故,安全设施齐全;

(9)收集管理资料,建立相应保洁台账,及时上报信息;

(10)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并及时汇报;

(11)做好河道保洁宣传工作,引导大家自觉保持河道清洁。

(二)主要职能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部门要落实专人,建立相应机制,负责做好职能范围内工作的指导、督促。

1.农村环卫保洁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专业化、市场化的农村保洁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境卫生保洁全覆盖,继续健全“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制,确保全镇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加快镇区生活污水管网的建设,确保截污纳管到位。(镇环保办牵头落实)

2.河道保洁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清水工程”建设,扎实开展河道整治工程,严格落实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加强日常河面(河岸)保洁、河道清障清淤,强化水土流失和挖(洗)砂管理。(镇环保办牵头落实)

3.工业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加强断面水质监测,设定固定监测点,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加强沿河企业偷排及超标排放的监控和处罚。(镇村建站牵头落实)

4.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实现养殖规模化、标准化,污染处理规范化、生态化。积极推广环境友好型农作制度和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加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落实)

5.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机制。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优化农村人居环境。(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落实)

6.非法建筑取缔机制。加强对城区河道边乱设广告牌、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等行为取缔。(镇村建站牵头落实)

7.媒体宣传引导机制。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和生态道德水平,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曝光落后区域、违法环境行为以及卫生保洁方面的不良习俗。(镇党政办牵头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河道所在村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本辖区的河道河段全程踏勘,摸清辖区内各河道河段环境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按期推进实施。同时,要加强与各河长、

篇三:河长制管理工作的实践与探索

“河长制”管理工作的实践与探索

* *

(靖江市水利局 江苏 泰州 214500)

摘 要:2012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的意见》,省水利厅、财政厅联合制定《江苏省省骨干河道管理考核办法》,对全省河道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3年来,我市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省厅文件精神,以“河长制”为抓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开展省骨干河道长效管理工作,其实施办法和成效,得到上级的肯定。 关键词:河长制 管理 实践

一、我市省骨干河道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省骨干河道11条,分别为流域性骨干河道长江,区域性骨干河道季黄河、夏仕港,重要跨县河道靖泰界河,重要县域河道夹港、上六圩港、下六圩港、十圩港、罗家桥港、安宁港及横港。

我市东南西三面环江,境内长江岸线长52.3km;闸外江港堤防长95.69km,其中主江堤50.653km,港堤45.037km。沿江共建有通江涵、闸、站140座,其中节制闸34座,套闸2座,涵洞91座;穿江、港堤排涝站13座。我市境内港道密布,沟河纵横,现有港道95条,多为南北走向,沟通长江。其中夏仕港为通南地区引排河道之一,长13公里, 沿线建有涵洞49座,水闸3座,提排泵站9座;夹港、上六圩港、下六圩港、十圩港、罗家桥港、安宁港及横港组成全市“六竖一横”骨干水系,总长123公里。其中夹港长14公里,涵洞60座,排涝泵站3座;上六圩港长16公里,涵洞59

座,水闸1座,提排泵站24座;下六圩港长17公里,涵洞92座,水闸3座,提排泵站69座;十圩港长22公里,涵洞54座,提排泵站17座;罗家桥港长18公里,涵洞25座,提排泵站5座;安宁港长10公里,涵洞13座,提排泵站2座;横港长26公里,涵洞2座,水闸10座,提水泵站9座;季黄河长15.2公里;靖泰界河长53.4公里,涵洞41座,水闸9座,提排泵站11座。

二、推行“河长制”管理的主要方法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去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市政府出台了《靖江市河道管理“河长制”实施方案》,加强河道管理“河长制”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市范围内河道“河长制”管理机构,全面落实全市范围内河道“河长”。今年由于人员调整变动频繁,及时对11条省骨干河道河长进行了调整。“河长制”实行分级管理、一河一长的工作机制。建立了市“河长制”办公室,落实了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制定了河长工作职责、“河长制”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今年以来,扎实开展11条省骨干河道长效管理工作,并全面推进面上二级河道的管理。

2.不断完善河道管护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办法。出台《靖江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制订《靖江市河道管理“河长制”实施意见》和农村环境“四位一体”综合管护办法,明确了管理目标、管理标准、职责分工和考核要求,使河道管护做到有章可循。修订完善河道保洁、工程管理等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并便于操作。二是基本建立全市河道管护网络。明确市堤防管理所、市江河堤闸管理处为流域性河道长江的管

护单位,市河道管理处为一、二级河道的管护单位。市河道管理处通过签订管护责任状、协议书等方式,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委托10个乡镇水利管理站对全市一、二级河道进行管护。全市共落实骨干河道管理人员42人、堤防、河道保洁人员61人,巡逻艇1艘,保洁船8艘。三是落实配套保障资金。2014年,我市共落实省骨干河道和一、二级河道长效管理资金228万元,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及省骨干河道管护经费386.9万元。四是全面完成“一河一档”工作。截止2014年11月底,已按照考核内容完成11条省骨干河道“一河一档”的编制工作。河道管理处和堤防管理所等管护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和管护归档需求,加强巡查日记等台账资料的归档管理,管护资料日趋完备。

3.明确河道管护标准,坚持“五无”管理

河道管护必须做到河面无漂浮物,无阻水障碍物;河坡石驳挡土墙无杂草,无垃圾;河道管理范围内无耕翻种植,无违章搭建,无乱堆乱放,无乱倒乱扔,栏杆无藤蔓牵游;河道内无未达标的污水、废水排放;河道出水口流水畅通;河道工程设施(如栏杆、挡土墙、台阶、宣传牌等)无损坏,启闭机械运转正常等。

4.不断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我市实行市镇村三级考核机制,市对镇坚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通知督查和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和杀回马枪式复核相结合。市水利局定期对各相关管理单位进行目标管理考核。市河道管理处和堤防管理所等单位积极推进“日巡、月评、季考”的监督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管护报酬挂钩,对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保洁员实行末位淘汰制,不能胜任的坚决予以辞退,有力的促进了河道长效管理工作。

三、“河长制”管理实施的效果

1.长江堤防管理力度加大

2014年共制止、拆除违章搭建26起、清除江堤堆放物8处,开展重载车辆上堤行驶整治52次,实施24家单位擅自占用江堤防汛通道整治,清除耕翻种植220亩,清理内坡杂树杂草166亩,清除坟包、坟头227个,蓄意破坏江堤林木、乱搭乱建等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大力开展白蚁防治工作,对我市33.4km白蚁危害段全面治理,重点治理段3260米,共清杂110556平方米,设置引诱坑18667个,引诱桩1352处,埋设灭蚁药20000包,查找到地面指示物地碳棒12处,挖除成年蚁巢5处,实施上九圩港至合兴港段1280米的堤防灌浆,灌浆累计进尺3584米孔,解决白蚁危害、堤防窨潮渗漏等隐患。

2.河道管理有效加强

全面推行“河长制”,在省骨干河道管理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面上二级河道的管理。建立农村河道“四位一体”综合管护和“河长制”互补机制,全市河道实现“无盲点、全覆盖、精细化”管理。重点加大了秸秆禁烧期间河道巡查力度,及时处置村民随意向河道抛投秸秆情况。清除城区河道生活及建筑垃圾650吨、杂草1500吨,打捞漂浮物2400吨,清理出水口28个,查处违章违规行为14起、损坏河道公共设施8起,制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开乱挖10起。

3.依法治水工作扎实推进

依法查处水事案件11起,确保了水事秩序稳定。严厉打击长江非法采砂行为,组织开展打击行动65次,拆除非法采砂船的采砂设施5条,抓获不按规定停靠的采砂船只5条,处理4条非法采砂船只,有效遏制了长江非法采砂势头。

4.水资源管理严格有效

加强水资源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紧扣三条红线,创新举措,节水管理取得新突破,饮用水源地顺利达标,水生态建设稳步前进,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5.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

全年组织检查活动29次,整改安全隐患22处,组织35人次参加各类安全生产培训,职工安全意识得到增强。

6.涉水建设项目监管不断强化。

今年以来对靖江市上五圩港务、新天地港务、靖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等4家沿江企业涉水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对闸站、护坡、堤防连接及补偿工程等水利专项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工程严格按水利批复要求建设。组织沿江企业涉水工程专项验收工作,目前江苏华澄重工有限公司已具备验收条件,正在进行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七是水情调度卓有成效。重点围绕防汛防旱、“四城同创”加强引排水工作,全年沿江各闸共引水5.72亿立方米,排水14.98亿立方米;十圩闸全年排污3.5亿立方米;下六圩泵站提水0.71亿立方米;城区泵站调水冲污0.63亿立方米,确保全市骨干河道和重点区域河道水质稳定。八是水质监测工作逐步推进。根据河道管理工作需要,水质监测工作成为一项基础工作,委托泰州水文局对本辖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河段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发布河道水质监测报告,为进一步改善河道水质提供科学依据。

四、今后的工作思路

按照全省水利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快建立省骨干河道管理“河长制”,持续深化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我市将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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