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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务主管应掌握的制度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2-19 07:29:26 | 移动端:银行业务主管应掌握的制度

篇一:银行工作人员规章制度学习总结

孟子曾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在日常生活中,“规范”和“规章制度”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企业,都会有它的规章规章制度。它的含义又是显而易见的。规章制度是我们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保证,如果在工作中我们不了解规章制度不按规章制度执行,那就会导致既定的工作停歇,也会阻碍公司的正常经营,同时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

自开展规章制度学习以来,我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是自己快速成长的保证,了解到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是我们每一位员工的重大责任。通过学习让我意识到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应严格要求自己,把学习规章制度深入到自己的工作中,从而不断提高自己实际工作中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规章制度能够保障公司管理的有序化、规范化,最大程度的降低运营成本;其次,规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充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它也是规范员工行为的规则,建立评判对错的价值标准,规范职业道德,使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利益得以保障。

每个人首先有他的社会性,而成为一个企业的员工,职业身份和职业操守是第一位的。我们的每一个规章制度都是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管理特点和企业文化来制定的。它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和控制,而是为了实现管理的公平性,使企业和员工始终保持在同一价值标准内,为了同一目标努力,实现双方更好的可持续的发展。

我们的每一个规章制度都是建立在一视同仁的基础上,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每位员工都应严格遵守和执行,这也是一个员工具有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的表现。规章制度是组织确保正常运营的最基本条件。公司的每一个部门,都会依据本部门的职能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以保证本部门工作顺利而高效地进行。

学习和执行规章制度尤为重要。它不仅仅是向你陈述公司的价值观,了解企业文化,同时让你更直观更清晰的了解在公司所拥有的基本权利、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学习和遵守规章制度,可以明晰工作流程和工作权限,保证日常工作的顺利和高效,减少和避免工作的错误性,也能充分保护员工个人的利益。同时,提升自身职业化,促进与企业的共同成长与发展。

不遵守规章制度,公司各部门之间相互不协调,领导各自为政,员工上班迟到早退,不听指挥,公司不能正常运转,无法获取利润,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又从何而来?小到一个家庭都有家规,家庭成员都得遵守;更何况一个公司呢?

通过这次学习,对照所学的规章制度,意识到自己在平

时的学习和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对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方面的内容理解的不够深刻细致,平时不是很重视。二是每次做完工作,不善于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三是对工作中不善于自我创新,不进行深入的研究。 四是对自己的工作态度方面不能够做到很好的自我调节,导致有时工作态端不端正从而影响到工作。久而久之,就会萌生一些自由散漫的思想,造成违规违纪的现象发生。

针对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在以后的工作将采取如下改进措施:一是平时应加强对相关的业务与规章制度的学习,熟悉和掌握规定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及各项能力。二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对工作方式方法做到勤总结勤回头看,争取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用最短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从而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并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做到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三是平时应多了解一些有利于工作与发展的比较具有新颖的一些好的想法与意见。四是对于自己的工作态度方面,应加强自我调节,在以后的工作坚决杜绝这种事情发生。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这句话表达了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和思想道德准则,也是银行客服员工必须具备的思想品质和道德情操。虽然我们的规章制度具有约束性,但更需要大家自觉遵守和执行,要时刻把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放在重要位置,努力提升自

身的素质和能力,满怀奋进的激情,奉献我们的汗水和智慧,在服务过程中,充分展现一个银行的整体形象。

篇二:客户经理管理办法

孟村融信村镇银行客户经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实施战略转移,完善营销管理体系,壮大客户经理队伍,提升我行市场拓展能力、竞争能力和服务能力,促进全行各项业务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客户经理是指具备相应任职资格和能力从事市场拓展、客户营销、服务和信贷业务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客户经理的工作目标:以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为手段,利用各种有效资源、履行各项职责、承担相应责任、防范和控制风险、促进各项业务健康、协调发展,实现综合收益的最大化。

第二章 客户经理的设置

第四条 客户经理职级设置。客户经理职级从高至低分为高级客户经理、中级客户经理、初级客户经理和见习客户经理四个级别。

第三章 客户经理的选拔与聘任

第五条 客户经理的任职条件:(一)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二)熟悉国家经济金融政策、金融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和掌握银行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产品的运作方式;具备一定的金融产品营销能力;(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相应的公关技巧,讲求营销艺术,注重服务质量,融洽银企关系;(四)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提出能为孟村融信村镇银行

带来效益的金融新产品开发需求,供决策行参考。

第六条 高级客户经理应同时具备下列任职条件:(一)具备丰富的经济、金融、管理、法律知识,熟练运用计算机,精通银行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有很好的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很强的市场分析、文字综合、客户公关、产品创新能力;(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相应学历;(三)从事金融工作满10年,并有5年及以上专业工作年限;(四)在客户经理业绩考核中排名全行前三名。

第七条 中级客户经理应同时具备下列任职条件:(一)具备较丰富的经济、金融管理、法律知识,熟悉计算机运用;熟练掌握银行的基本业务知识和业务操作流程,具有较强的市场营销、客户开发和文字综合能力;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三)从事金融工作满6年,至少有3年以上专业工作年限;(四)在部门考核中业绩良好。

第八条 初级客户经理应同时具备下列任职条件:(一)具备一定的经济、金融管理、法律知识,熟悉计算机运用;熟练掌握银行的基本业务知识和业务操作流程,具有一定的市场营销、客户开发和文字综合能力;(二)原则上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三)从事金融工作满3年,至少有1年以上专业工作年限;(四)在部门考核中业绩较好。

第九条 见习客户经理应同时具备下列任职条件:具备一定的经济、金融管理、法律知识,熟悉计算机运用,基本掌握银行的基本业务知识和业务操作流程,具备一定的市场营销、客户开发和文字综合能力。

第十条 客户经理准入资格。客户经理的准入资格原则上通过参加考试获得。准入考试由总行每年组织一次。凡具备客户经理任职资格的员工,

均可报名参加客户经理准入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的获得客户经理准入资格。

第十一条 客户经理的聘任。客户经理的聘任实行分级管理,坚持自愿、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一般通过公开竞聘的方式进行,聘期一般为三年,可以连任,但同一单位任职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第十二条 客户经理选拔聘任的基本程序:(一)报名及资格审查;(二)准入考试; (三)择优聘任。

第四章 客户经理工作职责、权利与制度

第十三条 客户经理的主要职责。(一)了解辖内行业发展状况及客户情况,搜集、获得相关信息并加以分析,确定我行的目标客户,建立客户档案,并及时收集并更新客户信息;(二)在规定的政策范围内积极营销客户,组织客户存款、贷款、开展中间业务,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三)根据客户的贷款需求,建议并参与贷款调查、评估,根据客户的风险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提出贷款调查评估意见;(四)组织完善信贷档案提交有权审批部门审批;(五)在客户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根据贷款批复的各项要求依法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并监督客户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六)贷款发放后及时将信贷档案移交档案室;(七)对档案差错问题及时整改反馈;(八)主动了解贷款客户生产经营活动,定期检查分析客户资产变化和资金运动,跟踪监测贷款运行情况,及时收回到期贷款;(九)与客户保持经常性的接触和沟通,及时了解客户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信贷需求的变动情况,严格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维护和促进客户与我行保

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十)跟踪了解客户的信用变动情况及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时提出客户贷款调整方案和风险防范措施,避免或降低贷款风险;(十一)如遇重大变化或殊情况,应及时向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十二)对管辖的不良贷款负责清收;(十三)参与上级组织的检查与被检查事项。

第十四条 客户经理具有以下权利:(一)在授权范围内,向客户营销我行各类信贷产品和服务,并根据客户的需求在职责范围内做出相关承诺;

(二)在职责范围内为客户提供各种服务;(三)对辖内贷款客户行使业务调查权和信贷监督权;(四)当本行和上级行做出的贷款决策与本人贷款调查评估意见不一致时,有保留个人意见和向上级行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

(五)对信贷政策、制度办法、贷款决策、客户营销策略拥有建议权;(六)参加行内组织的培训学习的权利。

第十五条 客户经理工作制度。(一)信息反馈制度。客户经理应定期或不定期访问客户,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及对融信银行各项业务和服务的需求,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访问情况应每月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次。对客户急需的业务需求和重大意见和建议,应随时向领导或上级行汇报;(二)例会制度。每周一次举行客户经理例会,总结本周工作及下周计划,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客户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处理客户经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制订加强客户营销,改进客户服务的措施; (四)工作日志制度。客户经理要将每天的工作情况、遇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客户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记入工作日志。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客户经理的工作日志进行检查,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第五章 客户经理的待遇与考核

第十六条 客户经理在任职期间,完成基本工作任务的,按以下经济待遇同绩效考核挂钩。(一)聘用为高级客户经理的,岗位工资系数在临柜员工的基础上上浮0.3点,享有支行行长的优先竞聘权;(二)聘用为中级客户经理的,岗位工资系数在临柜员工的基础上上浮0.2点,享有支行副行长的优先竞聘权;(三)聘用为初级客户经理的,岗位工资系数在临柜员工的基础上上浮0.1点;(四)聘用为见习客户经理的,岗位工资参照临柜员工。

第十七条 客户经理实行季度考核和动态管理,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客户经理的晋升、降级或退出。

第十八条 客户经理的季度考核,按季对客户经理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与个人级别晋升挂钩,对连续全年考核结果优秀、符合任职条件、业绩特别突出的,可以晋升为高一级别客户经理;对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下调为低一级别客户经理;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调离岗位。

第十九条 对因责任心不强或违规操作导致所辖客户贷款质量严重下降,或因道德品质较差遭客户多次投诉,经教育仍无明显改善的客户经理随时调离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章 客户经理交接

第二十条 客户经理离职、换岗或调整时由总行主管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对交接时形态正常的贷款前任客户经理所承担的管户责任与第一责任

篇三:银行营业部柜员制管理制度

银行营业部柜员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防范柜员业务操作风险、保证我行资金安全,制定本管理

制度。

第二条 柜员制是指单个柜员在其业务范围和操作权限内,独立完成对公结算、对私结算、

出纳等业务,承担相应责任和风险的劳动组合方式。

第三条 柜员制的基本模式:

分为分柜制和综合柜员制。分柜制是指营业部根据部门内人员及业务情况,分设对公、对私、出纳等业务柜台,由单个柜台人员分别受理相关业务的劳动组织方式;综合柜员制是指营业部根据本部门内人员及业务情况,由单个柜台人员综合办理对私、出纳业务,或综合办理对私、对公、出纳等业务,并按相应的业务流程进行操作的劳动组织方式。营业部可以根据劳动组合的具体需要,同时实行分柜制和综合柜员制。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四条 实行柜员制的基本条件

(一) 建立了符合柜员制要求的严谨的劳动组织形式和完善的业务操作规程;

(二) 建立了符合柜员制要求的严密的岗位责任制和公平、有效的柜员考核机制;

(三) 营业厅内应按规定配备电子监控设备,录像资料由专人保存。涉及现金柜

台的录像,保存期限不少于三个月,其他录像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一个月;

(四) 涉及现金业务的柜台应按照要求建立全封闭办公区;

(五) 柜员必须经过相应岗位的业务培训与考核,具备办理相关业务的业务知识

和操作技能后方可上岗工作;

(六) 为柜员配备了合格的出纳机具、现金和凭证尾箱,以及其他必备的办公用

具等。

第五条 实行综合柜员制除在满足柜员制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综合柜员应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不公能掌握现行所有柜台业务的规章制

度,而且要熟悉业务系统的操作,具备点钞、识别假钞(假根据)等业务

技能;

(二) 明确规定综合柜员的岗位职责和业务范围,且必须符合相应的岗位制约原

则。

第六条 设立对私低柜,在满足柜员制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配备可使用图形前端系统和用于操作客户管理系统(OCRM系统)的电脑;

(二) 配备能够覆盖低柜营业区的监控设备,进行业务操作的监控录像,录像资

料由专人保存管理,保存期限不少于一个月;对于配有凭证尾箱的低柜柜

台,应对每个工位安装电子监控设备,进行业务操作的监控录像,录像资

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两个月。

第七条 柜员制模式的确定原则

营业部应按照安全、高效、科学的原则,综合考虑营业部的业务种类、日均业务量、人员素质、经营管理需要和经济环境等因素,在严格区分前台业务和后台业务的基础上,确定柜员制模式。

第八条 营业部柜台人员的用工形式应符合人力资源管理的规定。

第九条 在营业时间内,营业部应至少两名柜员在岗,严禁单人上岗或空岗现象。法宝节假

日营业时间,不得由两名相同的柜员连续临柜两个工作日(不含)以上。

第三章 柜员管理

第十条柜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 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廉洁奉公,忠于职守,遵守各项规章制

度;

(二) 熟练掌握各类业务的操作规程,能够独立、正确的使用业务系统办理日

常业务;

(三) 涉及现金业务的柜员应具备点钞、现金整点、识别假钞等基本技能,收

缴假币柜员还应符合中央银行相关规定;涉及对公结算业务的柜员,应

具有票据防伪鉴别能力;

(四) 综合柜员应对相关业务有六个月以上的操作经验;全面掌握我行所有临

柜业务(包括对公、对私、出纳)的规章制度;熟透我行各类业务系统

的操作流程;具备点钞、识别假钞(假票据、假证照)等基本技能;具

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五) 对私低柜柜员应具有服务意识、服务技巧和团队协作意识,具备较强的

流通和表达能力;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并有两年以上银行的相关专

业工作经验;能够全面掌握我行对私产品和柜面各项业务,能独立处理

特殊疑难业务;具备较强的业务辅导能力、较强的协调与分析能力。

第十一条柜员的岗位职责

(一) 严格按照我行相关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办理业务;

(二) 审核客户提供的单据,受理开户、销户、存款、取款等各项业务,并保

证有受理业务真实、准确、及时;

(三) 对本人保管的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有价证券、业务印章及机具的保管

和使用情况负责,并按规定手续办理交接;

(四) 按规定对发生的差错如实上报,及时处理;

(五) 按日做好柜员轧账;

(六) 领导交办的其他业务。

第十二条根据营业部的业务量、营业窗口数量、延时服务等情况,配备合理的柜台人员数量,

但必须保证至少配备六名柜员(含柜台经理和对私低柜柜员),以满足岗位制约

和风险控制的最低标准。柜台人员的数量应随着业务量、营业窗口和服务时间的

增加而增加。

第十三条应合理调配营业柜台人员新人的占比,营业部柜员中,具有一年以上柜台从业资历

的人员不得低于40%,每年的柜员流出比率不得超过30%,

第十四条营业部要保证柜员的相对稳定,柜员如需调动,应征求柜台主管的意见,且必须经

营业部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柜员原则上应在本岗位工作满两年,并取得营业部经理同意后,才能调整到其他业

务条线。

第十六条柜员休假、请假或调离营业部,必须经营业部主管批准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对私低柜柜员属于零售业务条线人员,零售业务部对其操作合规性负责。低柜柜台

的业务操作规程由营业部制定,营业部负责对对私低柜柜员业务培训和考试,并

参加与对私低柜柜员的绩效考核。

第十八条对私低柜柜员的管理按照相关管理细则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培训管理

第十九条新入行的柜员必须经过营业部的上岗培训,并通过运营条线岗位资格考试。运营条

线岗位资格考试以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这主。两方面在考试成绩中各占50%,两

部分的综合得分为资格考试的最终成绩。

第二十条新入行的柜员应有一个月以上的柜台业务实习期,实习期结束后,由柜台主管和营

业部对其业务能力进行评定,评定通过后方可独立上岗。营业部可根据柜员的

培训情况,自行确定实习期限和评定标准。

第二十一条未经培训人员、实习生,经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单人上岗。

第二十二条营业部和柜台方管对在岗柜员定期进行日常业务培训与考核,并按有关规定进行

能力评价。对于能力达不到上岗要求的,不允许单人上岗操作。

第二十三条营业部每年举行四次常规的柜员上岗达标考核,每季一次;新员工在经过柜台实

务培训及集中理论培训后,可另行安排进行操作柜台人员上岗达标考核。

第二十四条柜员上岗达标考核内容包括业务知识及操作考核、专业技能考核等。 第二十五条对私低柜柜员应纳入柜员上岗达标考核。

第五章 柜员号管理

第二十六条柜员对本人的各业务系统柜员号负责,不得混用、借用柜员号。柜员应妥善保管

各业务系统柜员密码,输入密码时注意遮挡,定期更换,防止泄漏,图形前系

统强制30天更换一次密码。

第二十七条图形前端系统柜员号由人力资源系统生成并传输到核心系统,营业部负责在图形

前端系统中对本部柜员号的启用与封存、柜员角色和交易限额的设置等进行日

常维护。柜员因故离开工作岗位五个工作日(不含)以上的,应及时封存柜员

号。

第二十八条柜员在图形前端系统中角色、交易限额等项目的设置,应符合人员安排和业务的

需要,其设置应遵循有关的规定。

第六章 尾箱管理

第二十九条柜员领用现金与凭证(含重要空白凭证及有价单证,下同)尾箱后方可从事现金、

凭证相关业务。

第三十条柜员对与其柜员号相关联的尾箱中的现金与凭证负责,不得共用尾箱,不得挪用尾

箱中的现金与凭证,严禁白条抵库、严禁非工作用包带入现金区域。

第三十一条柜员办理现金及凭证的有关业务,应遵守有关出纳制度、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

等相关业务规定。

第三十二条柜员对超限额的现金应及时上缴;重要空白凭证库管员应按规定根据柜员的重要

空白凭证使用量及库存情况及时办理重要空白凭证出入库手续。

第三十三条柜员尾箱如需交接,应在柜台主管的监督下办理移交手续,当面核点尾箱实物,

与尾箱账户余额核对一致后在图形前端系统中办理尾箱交接,同时将实物放入本

人保管的保险箱中。交接双方应在打印出的尾箱明细单上签字确认,粘贴在交接

登记薄上留存备查。柜员因故离开工作岗位五个工作日(不含)以上的,应将尾

箱清零后上缴。

第三十四条营业中,尾箱应放在营业室内的监控摄录范围内,柜员如需临时离开到监控摄录

和视线不能覆盖的区域,必须将现金、重要空白凭证锁入尾箱,将印章和柜员卡

等入箱(柜)加锁保存,对系统做锁屏或签退处理。柜员离岗时锁箱钥匙应妥善

保管。

第三十五条营业结束,柜员应盘点尾箱中现金与凭证是否账实相符,无误后方可进行平账处

理。

第三十六条营业部采取“超限上缴”现金尾箱碰库模式。

(一) 碰库模式

“超限上缴”是指持有尾箱的柜员在日终平账尾箱碰库时,需要录入

柜员下一当班日期或下一当班日期非节假日,系统不允许做碰库,需

要将尾箱现金上缴至低于设定限额后,才能碰库成功;如果超过设定

上限,同时当前日期或下一当班日期为节假日,需要主管柜员授权或

碰库;碰库完成后,系统自动将尾箱上缴。

(二)“超限上缴”不轮换尾箱,但对尾箱余额进行控制。

(三)超限上缴模式下,柜员尾箱各币种合计限额不得高于5万元等值南苏丹镑。

(四)日终复点及封箱规定

1、在超限上缴模式下,如果当日尾箱超限,且当前日期或下一当班日期为

节假日的,应由另一当班柜员复点后双人封箱,按照远程授权的相关

规定由营业部远程授权;如果尾箱超限,柜员可以自行碰库,无需再

换人复点。

2、在“超限上缴”模式下,出纳柜员的尾箱日终应换人复点并双人同时封

箱。

第三十七条营业终了,柜员现金尾箱应封箱寄库或存入业务库中;柜员重要空白凭证尾箱应

换人复点并在“银行柜员尾箱余额核对单”签字确认,双人封箱后寄

库或入业务库(保险柜)。尾箱钥匙应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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