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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工作个人体会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2-31 13:24:47 | 移动端:巡察工作个人体会

篇一: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为深化巡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

一直以来,林芝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坚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巡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工作的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配合支持巡视工作,进一步改进提高了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结合全市实际,继续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以实际行动维护巡视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巡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要深入领会精神实质。我们将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机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起来,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采取全面学与专题学、跟进学与反复学、课堂学与实践学、集体研讨与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正确把握《条例》的思想内涵和实践要求。

要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统一思想,端正态度,牢固树立“巡视工作无小事”的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对待巡视工作、支持巡视工作,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确保巡视工作取得实效。严明纪律规矩,严守党性原则,坚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对纪律和法律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全力支持配合巡视工作。紧紧围绕巡视工作重点,对班子和个人工作进行认真系统总结,实事求是向巡视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看法,让巡视组了解真实情况。畅通信息渠道,根据巡视组要求积极组织干部群众参与巡视工作,让干部群众讲真话、说实话,畅所欲言,确保巡视工作顺利开展。

要积极主动抓好整改。坚持把巡视组反馈意见当做“一面镜子”,勇于直面问题,敢于承担责任,主动接受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持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把权力关进

制度的笼子,坚决纠正干部身上的不正之风,严厉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及时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逐项细化梳理,并将具体整改任务落实到市委班子成员,明确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带头查找自身和班子存在的问题,虚心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批评意见。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巡视组反馈意见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建立整改台账,实施整改销号制度,做到整改结束一件、及时评估一件,评估合格一件、及时销号一件,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开展。

要切实用好巡视成果。充分借鉴巡视组工作经验,创新开展党风政风巡查工作,在严查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基础上,加大“回头看”和自查自纠的力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将腐败现象遏制在萌芽中,不断增强自身免疫力。健全完善反腐倡廉相关制度,对照《条例》要求及时对干部监督、案件查办、作风建设等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努力使我市党风廉政各项制度规定更加符合巡视工作要求,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我们将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严密的制度,更加有力的举措,努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社会环境,为林芝的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篇二:学习巡视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巡视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科学总结巡视工作基本经验,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从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战略高度,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战略性制度安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级各部门务必不折不扣地把《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让铁规发力,让制度生威。

《条例》让巡视监督这把“利剑”更锋利、更规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视条例是党内监督之利器。有了这个利器,才能更好地发挥巡视利剑作用。王岐山同志指出,巡视条例是制度的笼子和巡视的依据,对巡视工作是强有力的指导、强有力的规范。

《条例》的颁布实施既传递了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强烈信号,又体现了依法依规治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巡视工作的具体要求。其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授权更加充分。要想使巡视这把利剑发挥作用,就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获得充分授权,这些权力包括对巡视工作的领导、巡视对象和范围的延伸、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等。比如,《条例》改革了巡视工作领导体制,规定由同级纪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有利于巡视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相互融合、无缝对接;强调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的要求;而专项巡视以及抽查个人事项报告、询问知情人和专项检查条款的增加,则使巡视监督更加灵活机动、精准有效。

职责更加清晰。《条例》对巡视监督的定位更加明确,重点更加聚焦,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紧扣“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坚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彰显了巡视监督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程序更加规范。巡视监督要想充分发挥作用,就必须坚持依法依规、有序开展。为此,《条例》要求,巡视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并明确规定了巡视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尤其是对巡视前的协作配合、巡视中的请示报告、巡视后的线索处置等,都严格了程序规范。

问责更加有力。《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主要责任人责任、有关单位的支持配合责任、巡视组长的履职责任、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特别强调对履职不到位的都要追责,并详细列出问责情形和处置标准,充分体现了在纪律要求上一视同仁、没有特殊。

体现巡视工作创造和积累的有效“剑法”

《条例》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深刻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实践创新经验,既是党内法规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也是党内监督理论的丰富发展。《条例》主要体现了四个转变。

在指导思想上,由过去面面俱到、大包大揽向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转变,充分体现了抓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的辩证思维和工作方法,有利于增强监督实效。

在巡视对象上,由重点监督向全覆盖、无死角转变,对省级党委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进行了重新界定,增加了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增加了党委工作部门和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并明确将省级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纳入巡视范围,充分体现了巡视无空白、监督无例外。

在巡视方式上,由固定单一向机动灵活、精准有力转变,在总结常规打法的基础上,提出了13种巡视方式,特别强调针对“三个重点”和巡视整改情况开展专项巡视,体现了巡视的随机性、灵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在巡视布局上,由过去注重分级负责向全国“一盘棋”转变,强调要“坚持中央统一领导”,这与试行《条例》中的“坚持党的领导”相比更加明确,特别提出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工作的领导,更加有利于形成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全国“一盘棋”的战略态势。

以知促行 进一步发挥巡视监督“利剑”作用

当前,河北正处于调整结构、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改革发展任务十分繁重,同时也面临着京津冀协同发展、北京携手张家口举办冬奥会的重大机遇。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我们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既要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打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金山银山”,又要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严纪律、纠“四风”、反腐败,营造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

这其中,巡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要内化于心,用深入学习宣传来实现。《条例》的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必须把学习宣传放在首位。各级党委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精神作为管党治党的紧迫任务来抓,通过常委会议、理论中心组进行专题学习;各相关部门要正确理解、严格落实各项规定,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巡视工作;各巡视机构和巡视干部要深刻领会、熟练掌握,严格执行规定,依纪依法巡视;要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基地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原原本本通读《条例》,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综合运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形成浓厚氛围,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要固化于规,用健全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来保障。《条例》是管全党的、治全党的,各地情况不同,必须因地制宜。按照中央要求,当务之急是要结合河北实际,深入调研论证,抓紧制定《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既要体现《条例》精神,又要兼顾河北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于法周延、于事有效,充分体现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对既有的巡视监督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抓紧修订完善,该制定的制定、该完善的完善、该废除的废除,为巡视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要外见于行,用实际工作成效来检验。《条例》学习贯彻得怎样,主要体现在工作成效上。要看巡视发现问题的能力是不是增强了,问题整改落实是不是到位了,党风政风是不是好转了,腐败蔓延势头是不是遏制了,群众的认可度和“获得感”是不是提高了,河北的政治生态是不是优化了。要以“六看”为标准,对照《条例》找差距、定方向、强措施,全面提高巡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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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对履行监督职责 提高巡察效果的几点体会

对履行监督职责 提高巡察效果的几点体会

开展巡察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巡察工作的成效不仅关系到巡察工作在党的建设中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也关系到巡察工作在党员、干部和职工中的影响,关系到巡察工作本身生命力。

一、健全和完善巡察工作制度,实现巡察工作规范化是做好巡察工作的基础

按照总行党委要求,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党委于2005年至2007年,对辖区所有35个中心支行和1个事业单位(北戴河干部休养院)巡察一遍,收到了良好的巡察效果。在巡察工作开始前,分行党委为全面贯彻人总行党委巡察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党委巡察工作试点,学习借鉴其他分行经验,并根据巡察进展情况,不断修订、细化和补充、完善巡察工作制度规定。三年巡察工作,先后修定完善了《巡察工作操作规程》、《巡察组工作报告制度》、《巡察工作档案管理规定》,设计了统一格式的《征求意见函》,规范了巡察组走访的内容。并根据巡察工作对《巡察工作操作规程》未涉及的或巡察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天津分行都结合工作实际补充制定新的制度或办法加以规范。如针对巡察人员来自辖区多个单位和部门,为了便于管理,制定了《巡察组人员管理办法》、《巡察人员鉴定制度》和《巡察工作

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2007年,为了确保中心支行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又制定和实施了《巡察工作回访制度》,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检查。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巡察工作制度体系,推进了巡察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也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抓住巡察工作重点,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是做好巡察工作的关键

在巡察过程中,面对千头万绪的情况,巡察工作组和巡察工作人员如何抓住重点,下工夫把应该搞清楚的情况搞清楚,以免分散精力、顾此失彼。天津分行严格执行人总行巡察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并结合天津分行辖区实际,进一步明确重点,对五个方面重点问题进行重点监督。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主线,监督贯彻执行方针政策的自觉性。要求巡察组在巡察工作中做到三个围绕:一是围绕被巡察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宏观调控和金融改革的政策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围绕被巡察单位执行货币政策工作的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围绕被巡察单位推进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和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改革,支持促进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推动金融产品创新,推进现代化支付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反洗钱工作的各项政策和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二)以民主集中制为重点,监督领导班子的决策能力。主要对被巡察单位党委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

(三)以自身建设为重点,监督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加强班子建设提拔任用干部的情况。同时,还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监督检查选拔干部原则、程序、标准落实情况。

(四)突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监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重点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

(五)把加强内部管理作为重点,监督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管理水平。主要对解财务管理、基建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集中采购等群众关心的、腐败多发环节或内容进行监督检查,考察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管理能力。

突出了巡察工作的重点内容、重点对象,增强了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以及“一把手”的党性修养、基本素质、协调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也能够作出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分析和评价,为分行党委全面了解和使用干部当好了参谋。

三、突破巡察的难点,客观公正德判断,是提高巡察工作效果的重要方法

巡察工作的基础工作就是要了解重要而真实的情况,但这也恰恰是巡察工作的难点。因此,一定要全力解决这一难点,全面、客观、真实地了解和掌握第一手材料,从而作出客观判断、公正

评价,这是巡察工作取得成效的前提和根据。

1、做好巡察准备,及早进入工作状态。为此,天津分行巡察前一是要精心组织选调巡查工作人员,从人事、内审、财务等各个部门,抽调年富力强、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同志参加巡察工作。二是巡察开始前,组织巡查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认真学习中央、中纪委以及总行的法规、文件,学习总行领导的讲话、指示精神。三是通过多种渠道,尽可能多地了解和收集被巡察单位的有关情况和资料,使巡察工作组对被巡察对象做到初步了解到。四是巡察组结合被巡察单位的实际,制定一个比较完善的巡察工作计划安排。

2、做好巡察谈话,发现并查清重点问题。巡察谈话使巡察查找和发现问题的关键和难点。一是巡察谈话必须认真把握政策,既要客观地了解该单位的全面情况,又要深入细致地发现存在的问题。二是巡察谈话注意把握重要的情况和线索,要在纷繁复杂的信息中,关注“重点内容”、“重点人”、“重点事”。三是适当扩大谈话面积,通过大量的个别谈话,全面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为此,天津分行从2006年的巡察开始,原则上不再集中召开座谈会,而是扩大个别谈话的范围,提高个别谈话人数的比例。做到了中心支行领导班子成员和同级干部的谈画面100%;中心支行机关的中层干部和支行的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的谈话不低于其总人数的80%;与中心支行机关的一般干部(含离退休人员)的谈话率不低于20%。通过改进方法,使被谈

话对象更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同时,谈话的谈话氛围也相对轻松,提高了谈话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这一做法深受被巡察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的欢迎。

3、做好全面分析,对被巡察单位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对被巡察单位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判断、评价,并且准确、深刻地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根源,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是巡察效果的最终体现。为此,天津分行一是在巡察结束时,巡察组长与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实地交换意见,特别指出存在的问题,以取得对方的认可。二是分行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听取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的反馈意见。三是分行党委授权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到被巡察单位反馈分行《关于落实巡察整改意见的函》,要求被巡察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落实。四是根据分行党委研究决定,由党委成员到其他联系行,结合民主成活会与个别问题较突出的同志进行谈话。五是重视巡查成果的运用,分行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向全辖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单位引以为戒。六是发挥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业务管理职能作用,督促辖内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措施。七是实行巡察回访制度,即分行巡察办公室派专人跟踪检查被巡察单位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这些做法引起了被巡察单位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委会研究整改措施,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落实。有的被巡察单位还成立了整改领导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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