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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检局官网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1-14 07:03:14 | 移动端:商检局官网

篇一:国家商检局的任务

1、国际贸易中国家商检局的任务主要有哪三项???

悬赏分:10 - 解决时间:2009-10-23 11:10

提问者:

僷僛羙 - 一

最佳答案 三大基本任务

法定检验、商检机构依据国家的法律、行政规定,对进出口商品实施强制性的检验。按规定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口; 属于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未经检验者,不准销售、使用。 实施法定检验的商品由《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和其他法律法规加以规定。

公证鉴定。应国际贸易关系人的申请,商检机构以公证人的身份,办理规定范围内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鉴定业务,出具证明,作为当事人办理有关事务的有效凭证。比如品质、数量证明;残损鉴定和海损鉴定;车、船、飞机和集装箱的运载鉴定;普惠制产地证。

实施监督管理。商检机构通过行政管理手段,对进出口商品有关企业的检验部门和检验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对生产企业的质量体系进行评审;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抽查检验等,是我国商检机构对进出口商品执行检验把关的重要手段。

2、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商检局 有什么区别?哪个权力大?CIQ又是什么?

悬赏分:50 - 解决时间:2008-10-12 07:53

提问者: yinjie113 - 一

最佳答案

我来完整的说一下。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英文简称ciq,为地方单位,隶属与国务院的国家质检总局(简称aqsiq)。 国家商检局,已经不存在,其职能并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还有疑问尽管提。

3、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IQ的英文缩写的全称是什么

悬赏分:0 - 解决时间:2008-9-15 19:08

提问者: 13804167521 - 二

最佳答案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CIQ(英文名称:CHINA ENTRY-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CIQ)

China entry-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4、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IQ)是什么关系?

悬赏分:20 - 解决时间:2007-3-27 16:43

海关负责监管进出口货物的,和CIQ是什么关系?两者如何协作?

提问者: chenyun85 - 一

最佳答案

这是两个不同的职能部分。他们之间没有太多的协作关系。

只是在很多情况下,没有CIQ出具的某种证书(比如商检证),海关是不会允许货物出口的。

5、出口到埃及的ciq证书怎么办理?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就可以到商检局办理吗?

问题补充: 需要多少费用?

提问者: lifahui_2009 - 二

最佳答案

要跟商检负责监装这块的工作人员联系;

然后他们会来验货,还会调查你的货物价格是不是合适,有没有太低或者太高,要是价格不合理商检局还会要你写证明。货物装集装箱的时候你要约商检局的老师来监装。监装过程会拍照片,货物装进集装箱后商检局的要在集装箱上上一个铅封(商检局的铅封,货物到达对方口岸后对方的商检部门会开箱验货),这个最重要的就是要货证相符,要不然清关会有麻烦的;如果商检局是按规定办事的话,他应该是先监装完毕,你的货物发了之后才会给你出装运前检验证书,装多少出多少。

不仅要有进出口权,而且还要有在商检局备案才行!

一般去埃及还要做使馆加签(最好早跟客户确认一下,以免到时候来不及)

专业办理大使馆加签,贸促会证明书,欧盟纺织品产地证,原产地证

CO/FA/FE/FF/FTA 需要办理记得找我,呵。。 (联系方式点击下方用户名)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需要埃及驻中国大使馆的盖章,这个优点折腾

6、香港出口埃及是否需要CIQ

悬赏分:0 - 解决时间:2010-6-3 17:18

提问者: shouhouyiran - 一

最佳答案

不需要,我刚做了一票货,从香港走的,不需要CIQ,所以很多人从香港转关。

7、埃及出口未作CIQ,如何运回来再运出去呢?

悬赏分:10 - 提问时间2010-6-3 10:05

今年4月出口埃及一批货,我们和客户都不知道CIQ这个新政策,所以空运到港后客户说清不了关。现在想退回来,让我们再重新做CIQ,然后在出口给他们。请问这个程序怎么走呢?我们已经收汇,但还没有退税。走退运?还是返修?还是其他什么的?

提问者: nanalovesdf - 一

其他回答 共 3 条 退运

回答者: HADES_YAN - 二级

2010-6-3 10:14

先去退税,退税期限为三个月,不要错过时间。 退运,然后做CIQ,程序很麻烦,大概需要一个多月。

回答者: shirley1573 - 二级

2010-6-3 12:20

兄弟,麻烦啊~~ 今年给CIQ搞S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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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8、埃及客户要求做40%CIQ, 怎么办啊?

悬赏分:15 - 解决时间:2010-6-1 12:30

以前从没做过埃及市场,现与一个埃及客户洽谈,什么都谈妥了,PI也签了,可是他要求我们出口时做的CIQ上的金额做成40%的总金额,方便他们少交关税,可是我问了一些人都说不能少做的,不然会被商检局扣住的,况且报关金额少了,我们退税岂不是也少了,这之间有没有什么是我弄错的,或者说那环节是可以做些改变的,该怎么办啊?大家帮帮我。

提问者: quchengshi - 一

最佳答案

是的,不能操作的,现在商检和海关查的很严格的,告知客户这个是违法操作,你们作为诚信守法企业不能这么干的。

回答者: cyxgoodboy

9、你好,你做的香港出埃及,不需要CIQ吗,请指教

悬赏分:5 - 解决时间:2010-6-28 00:03

提问者: gaopengxiang1 - 一

最佳答案

求助得到的回答

对啊,从香港出口的话是不需要CIQ的,但是目的港需要有实力的代理帮你清关! 其他回答 共 2 条

是的,香港出去不用 但是你要提供香港产地证了

回答者: 劇場版 - 五级

2010-6-10 10:59

是的,只要提供香港转口产地证,拿到香港使馆盖章,就可以不用CIQ了

专业办理各种产地证,FORM A、FORM F、FORM E、FTA、CO, 欧盟纺织品产地证!各大使馆加签/领事馆加签,产地证认证、香港转口证、贸促会证明书、商会认证、商事证明书,操作专业,出证快,价格优惠!欢迎垂询! (联系方式,请点击下方用户名cyxgoodboy)

回答者: cyxgoodboy - 四级

2010-6-10 11:52

10、请问商检局,国检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什么差别?各自的职责是什么?谢谢

悬赏分:5 - 解决时间:2008-7-13 19:45

问题补充:

我想知道的是他们三个机构的差别 谢谢

提问者: sharondaisy - 一

最佳答案

国检局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IQ),该局是在98年由商检局\动检局\卫检局三个单位合并而来的.也就是说商检局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一部分前身.

该只能机构全称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属是各个省市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平时我们说的商检局就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IQ)。进出口的管理职能包括《进出口商品检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国境卫生检疫》。

1

篇二:商检局_更改申请

商检单更改说明

至徐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由于在申请报检时将产品名称、数量及金额录入汇总, 现在将产品名称、数量及金额进行更改。

原合同:断线钳(Bolt Cutter)和断线钳头(BOLT CUTTER spare blade)合计汇总数量共计为:5852把/1231箱,金额USD 31180.2 。

现在更改为:

断线钳(Bolt Cutter) 18” 600把/30箱 24”1000把/100箱36”450把/90箱42”1800把/600箱48”990把/330箱 共计:4840把/1150箱 。 金额USD27855。

断线钳头(BOLT CUTTER spare blade) 36” 300把/15箱42” 400把/40箱48” 312把/26箱共计1012把/81箱。 金额USD3325.2

请商检老师予与批准。

徐州金虎工具制造有限公司

2014/5/30

篇三:商检局公告

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监管工作,确保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公众人身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进出口食品添加剂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非食品添加剂用化工原料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范,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进出口食品添加剂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区域进出口食品添加剂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食品添加剂进口

第四条 进口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

(二)经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布列入我国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目录的;

(三)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的;

(四)列入“食品安全法实施前已有进口记录但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目录”(见附录)的。

除符合上列四项条件之一外,应当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的,还应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第五条 进口食品添加剂应当有包装、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食品添加剂说明书应置于食品添加剂的外包装以内,并避免与添加剂直接接触。

进口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和包装不得分离。

第六条 食品添加剂的标签应直接标注在最小销售单元包装上。 食品添加剂标签应标明以下事项:

(一)名称(相关标准中的通用名称)、规格、净含量;

(二)成分(表)或配料(表),采用相关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三)原产国(地)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生产日期(批号)和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符合本规范第四条(二)的食品添加剂标签,应标明卫生部准予进口的证明文件号和经卫生部批准或认可的产品质量标准; — 2 —

(七)贮存条件;

(八)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

(九)复合添加剂中各单一品种的通用名称、辅料的名称和含量,按含量由大到小排列(各单一品种必须具有相同的使用范围);

(十)“食品添加剂”字样;

(十一)中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食品添加剂进口企业(以下称进口企业)应按照规定向海关报关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报检时应当提供如下资料:

(一)注明产品用途(食品加工用)的贸易合同,或者贸易合同中买卖双方出具的用途声明(食品加工用);

(二)食品添加剂完整的成分说明;

(三)进口企业是经营企业的,应提供加盖进口企业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进口企业是食品生产企业的,应提供加盖进口企业公章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四)特殊情况下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需办理进境检疫审批的,应提供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应提供卫生部准予进口的有关证明文件和经卫生部批准或认可的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文本。

3.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应提供进口食品添加剂中文标签样张、说明书,并应在报检前经检验检疫机构审核合格。

— 3 —

4.进口食品添加剂全部用来加工后复出口的,应提供输入国或者地区的相关标准或技术要求,或者在合同中注明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和指标要求。

5.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 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企业提交的报检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受理报检。

第九条 检验检疫机构按照以下要求对进口食品添加剂实施检验检疫:

(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双边协议、议定书、备忘录;

(三)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关于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检验有关适用标准问题的公告》(2009年第72号公告)附件中列明的进口食品添加剂适用标准;

(四)首次进口添加剂新品种的,应当按照卫生部批准或认可的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检验;

(五)食品安全法实施前已有进口记录但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实施之前,按照卫生部指定标准检验,没有卫生部指定标准的按原进口记录中指定的标准实施检验;

(六)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检验检疫要求;

(七)贸易合同中高于本条(一)至(六)规定的技术要求。

第十条 进口食品添加剂的内外包装和运输工具应符合相关食品质量安全要求,并经检验检疫合格。

— 4 —

进口食品添加剂属于危险品的,其包装容器应符合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管理的相关要求。

第十一条 检验检疫机构按照相关检验规程和标准对进口食品添加剂实施现场检验检疫。

(一)核对货物的名称、数(重)量、包装、生产日期、承载工具号码、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等是否与所提供的报检单证相符;

(二)检查标签、说明书是否与经检验检疫机构审核合格的样张和样本一致;检查标签、说明书的内容是否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三)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好,是否超过保质期,有无腐败变质,承运工具是否清洁、卫生。

(四)其他需要实施现场检验检疫的项目。

第十二条 现场检验检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验检疫机构可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一)不属于本规范第四条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品种的;

(二)无生产、保质期,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的;

(三)感官检查发现产品的色、香、味、形态、组织等存在异常情况,混有异物或被污染的;

(四)容器、包装密封不良、破损、渗漏严重,内容物受到污染的;

(五)使用来自国际组织宣布为严重核污染地区的原料生产的;

(六)货证不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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