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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技信息网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1-23 06:32:30 | 移动端:国防科技信息网

篇一:国防科技工业安全保密“六条规定”解读

国防科技工业安全保密“六条规定”解读

第一条禁止私自在机关、单位登陆互联网

私自在机关、单位登陆互联网是指: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未经批准,在机关、单位私自利用公有或个人计算机以及其他具有联网功能的电子设备登陆互联网。

互联网是一个完全开放的网络空间,境外情报机构已经把互联网作为窃取情报的重要途径,且攻击手法日益隐蔽、日趋先进。涉密机关、单位登录互联网的IP地址,是境外情报机构窥视的重点,在未采取管理和技术防范措施的情况下,私自在机关、单位登陆互联网,一旦发生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或设备上处理、存储、传输泄密信息,导致泄密事件发生。由于一些工作人员对访问互联网存在的安全风险缺乏了解,利用互联网处理、存储、传输涉密信息的现象屡禁不止。在军工单位近年来发生的泄密事件中,90%以上与互联网有直接关系,互联网已成为泄密的主要渠道。因此,加强对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在机关、单位登录互联网的监督控制管理,已经成为当前安全保密管理的一项紧迫任务。

具体要求如下:

(一)机关、单位应建立登陆互联网管理制度;

(二)集中使用的连接互联网计算机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分散使用的连接互联网计算机应明确管理负责人;

(三)工作人员登录互联网必须通过审批,进行实名登录,严禁将涉密载体带入登录互联网的场所;

(四)采取必要的技术防护与监控措施,记录工作人员访问的互联网网址;

(五)对外发送电子邮件、发布信息,须经保密审查;

(六)禁止将个人具有连接互联网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机关、单位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第二条禁止在家用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

在家用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是指:工作人员使用个人私有的计算机或将单位的计算机带回家处理、存储、传输涉密信息,其中包括将单位的涉密移动储存介质带回家介入个人私有的计算机使用。

家用计算机一般都连接互联网,且安全性较低,很容易被植入木马程序或被远程控制。如果在家用计算机处理和存储涉密信息,就等于将涉密信息放在互联网上,极有可能导致涉密事件发生。此外,即使家用计算机未连入互联网,因属私有财产,家庭成员均可接触或使用,也将导致知密范围扩大或因存储介质的使用使涉密信息流入互联网。当前因使用家用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造成泄密的事件呈高发势头,必须加大监督管理制度,彻底消除这一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在家用计算

机处理涉密信息的违规行为。

具体要求如下:

(一)对单位计算机和一定存储介质机型技术绑定,是单位移动存储介质和家用移动存储介质无法交叉使用;

(二)禁止使用家用计算机、家用移动存储介质处理、存储涉密信息,禁止在家用处理涉密信息,工作人员应当对在家不处理涉密信息作出郑重承诺;

(三)对已处理过涉密信息的家用计算机硬盘和其他存储介质应当上交所在单位,由单位保密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在工作人员自愿的前提下,单位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作人员的家用计算机进行安全保密检查,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第三条禁止涉密网与互联网连接或在连接互联网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

涉密网与互联网是指:将涉密网与互联网通过有线、无线通信方式直接相连,或通过电话网、电视网等方式间接相连。

在连接互联网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是指:使用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处理、存储、传输、涉密信息,其中包括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接入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使用。

近年来,境外情报机构为了通过互联网窃取秘密,研究出了多种远程网络攻击窃密技术,如“嗅探”技术、木马植入技术等。如果将涉密网与互联网连接,涉密网很容易被境外情报机构利用黑客技术攻击,或植入木马程序远程控制。一旦攻击成功,境外情报机构可以任意窃取涉密网中的涉密信息,危害后果将极为严重。如果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处理、存储涉密信息,涉密信息将完全属于失控状态,就等于把国家秘密摆在了境外情报机构的办公桌上。因此,禁止将涉密网与互联网连接,禁止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处理涉密信息。 具体要求如下:

(一)涉密网、涉密计算机必须与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网实行物理隔离;

(二)禁止在涉密信息系统中使用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网络设备、计算机和外围设备(鼠标、键盘等);

(三)禁止将处理涉密信息的多功能一体机连接公共电话线;

(四)禁止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处理、存储涉密信息。

第四条禁止私自留存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或涉密文件资料

私自留存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介质或涉密文件资料是指四种情形:一是因退休、辞职、调动等原因,不在原岗位工作,原来经手的涉密计算机等,应交回原单位(部门)而为交还的;二是因为完成某项工作任务需要暂时使用的涉密计算机等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应交还原单位而未交还的;三是使用、阅办完毕的涉密计算机等不及时交单位管

理的。

私自留存涉密计算机等,将使国家秘密处于无保护状态,必将导致一个单位的涉密载体底数不清,流向不明,无法控制和失去保护。尤其对于涉密电子而言,将难以控制其复制、打印和传输等行为,极易导致泄密事件发生。

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一配备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建立计算机保密管理台账、移动存储介质保密台账、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台账,定期清理核查;

(二)在涉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销毁等各个环节,严格程序,切实做到手续完备。

(三)涉及人员离职、离岗、退休等,要及时清退多经营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和涉密文件资料,并签订离岗承诺书。

第五条禁止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

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是指:将同一移动存储介质既接入涉密计算机使用,又接入非涉密计算机使用。 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涉密文件很容易被攻击者窃取,并有可能感染木马程序;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极有可能感染“摆渡”木马程序,行程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的隐蔽信息“摆渡”通路,导致泄密事件发生。近年来,因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发生的泄密事件越来越多,教训十分惨痛。

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立和完善移送存储介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

(二)对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技术绑定措施,严格控制适用范围和权限,未经注册授权的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

(三)禁止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之间直接交换使用。由非涉密计算机向涉密计算机导入给涉密信息,必须通过中间机单项导入;由涉密计算机向非涉密计算机导入非涉密信息,应采取刻录一次性光盘的方式传输。

第六条禁止擅自对外披露单位涉密信息和内部信息

禁止擅自对外披露单位涉密信息和内部信息是指:未经机关、单位保密部门审查批准,擅自通过新闻媒体或其他公开场合披露或提供涉密信息和内部信息。

擅自对外披露单位涉密信息和内部信息,将使涉密信息和内部信息的知悉范围无法控制,尤其将未经保密审查的敏感信息向媒体透露,可能造成无法补救的严重系统。当前,境外敌对势力把军工系统的新闻宣传媒体作为刺探情报的重要渠道,并采取了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情报收集活动。据有关部门统计,有相当一部分敏感信息是境外情报机构通过对军工单位的报纸、杂志和互联网站等公开媒体中

分析得到的。因此,一定要规范信息披露保密管理,处理好新闻宣传、信息交流和保密工作的关系。

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执行《新闻出版保密规定》和《国防科技工业新闻宣传保密管理制度》;

(二)新闻宣传媒体应当建立和完善新闻寻传保密审查制度,新闻宣传活动要制定保密工作方案;

(三)各机关单位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统一对外宣传口径,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的内容事先刚过保密审查;

(四)个人拟向新闻出版单位提供公开报道、出版的信息,凡涉及本系统、本单位业务工作的或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界限不清的,应当事先经本单位或其上级机关、单位审定。

附录一:违反“六条规定”,发生泄密事件的处罚措施

1.对泄密事件当事人,不够立案标准的,按党纪政委严肃处理,已够立案标准的,移送司法机关严肃查处;

2.在系统内通报批评;

3.按照《国防科技工业安全保密责任制暂行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4.对方生泄密事件的单位,同时给与其他相关处罚。附录二:党纪政纪处罚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丢失秘密文教资料或者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附录三:国家法律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中关于泄露国家秘密的立案规定如下: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的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2项(件)以上的;

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

4.向境外机构、组织、人员泄露国家秘密,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防安全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

5.通过口头、书面或者网络等方式向公众散步、传播国家秘密的;

6.利用职权指使或者强迫他人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

7.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的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

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4项(件)以上的;

4.违反保密规定,将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与互联网相连接,泄露国家秘密的;

5.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国家秘密载体,隐瞒不报、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不采取补救措施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附录四:中国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第四条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第五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篇二:国防科技成果推广信息报送系统用户手册

国防科技成果推广信息报送系统

使用说明

国防科技工业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研究中心

2007.11

目 录

1 软件声明 ........................................................ 1 2 启动运行 ........................................................ 1 2.1 建议客户端运行环境............................................ 1 2.2 系统运行...................................................... 1 3 工作流程 ........................................................ 2 4 功能说明 ........................................................ 3 4.1 系统配置...................................................... 3 4.2 用户信息...................................................... 3 4.3 机构信息...................................................... 4 4.4 成果信息...................................................... 5 4.5 需求信息...................................................... 6 4.6 对接信息...................................................... 7 4.7 专家信息...................................................... 8 4.8 导入导出...................................................... 9 4.9 查询......................................................... 10 4.10 帮助......................................................... 16 4.11 退出......................................................... 16

1 软件声明

本软件受《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保护。本软件只用于国防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支撑服务(内部)平台信息报送之用途。

2 启动运行

2.1 建议客户端运行环境 ? ? ? ? ?

Intel架构PC,内存(RAM) > 256M ; 操作系统: Windows XP SP1及其以上;

下载安装Microsoft .Net Framework v1.1.4322。 Microsoft Office 2003及以上。

Internet浏览器:MS Internet Explorer 6.0及其以上;

2.2 系统运行

安装完毕后,在“开始”-“程序”-“国防科技成果推广信息报送系统”目录下点击“国防科技成果推广信息报送系统”快捷方式,启动后主程序界面效果见下图。

1

3 工作流程

军工单位信息填报流程:

信息报送流程:

具备内部网络的军工单位,按照时间要求,将信息报送到上级节点信息系统(集团公司或工办);不具备内部网络的军工单位,采用保密数据存储介质,以机要或者专人形式报送到上级节点信息系统(集团公司或工办)。

节点信息系统(集团公司或工办),按照时间要求,采用数据存储保密介质,以机要或者专人形式与中心信息系统(推广中心)进行数据交互。

2

4 功能说明 4.1 系统配置

系统初次使用,首先进行系统配置,填写当前登记人和登记单位信息。 注意:新的系统参数保存之后,必须先退出单机版系统、然后重新进入,新的系统参数方能生效。

4.2 用户信息

在用户信息表内填写用户信息,注意带红色星号的为必填项,填写完毕后点

3

篇三:国防科技工业杂志__《国防科技工业》杂志

《国防科技工业》杂志

主管部门:国防科技工业局

主办单位:国防科工局办公厅新闻宣传中心

重要位置:国防科技工业是国务保障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从事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的科学技术和物质生产部门,是集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和军工电子六大行业于一体并有相关配套部门协同的科研生产体系。先进的国防科技工业的战略地位表现是:在国防和军队现代建设方面发挥着“基石”作用,为核心军事能力提供坚实基础;在武器装备科研身缠方面发挥着“骨干”作用,是武器装备建设的中坚力量;在推进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形成方面发挥着“引领”作用,通过服务国防和军事斗争的需要,创新科技、推动科技、发展科技;在国家安全方面发挥着“威慑”作用,强大的国防科技工业特别是核心军工能力,本身就是维护和平、遏制战争的重要威慑力量;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服务”作用,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走军民融合是发展路子,服务和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

办刊宗旨:宣传党和国家发展国防科技工业的思想方针,发布国防科技工业行业政策和信息,报道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发展成就和经验,研究探讨国防科技工业所面临的新问题,报道新技术新工艺产品,推介配套企业产品及技术信息于一体的重要平台,介绍世界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动态等。

发行方式:定向发行、指定发行、活动派发、赠阅、邮定等

发行对象:航天、航空、船舶、兵器、电子、核工业、总装备部、总后勤部、总参通信部等机关、各大军区机关、指挥所、通信站及部队等为国防建设服务的相关部门和国防重点院校及参与军工协作配套的国营及民营企业,是集指导性、学术性、综合性、信息性于一体的权威媒体,是国防级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管理者、决策者及科研人员、基层干部、采购人员了解国防动态,产品信息及相关国防信息的重要途径。

阅读人群:高层管理者,技术工程师,采购负责人,及重点实验室等重要部门(含民营协作配套企业等)

杂志优势:军工单位大部分不能连接外网,参加对外交流活动少,信息渠道闭塞等特点决定了杂志在军工单位发布和了解信息的重要位置,杂志发行灵活、针对性强,为客户量身定做,且符合国防军工单位的需求。杂志是参与国防协作配套单位重点展示和合作的平台! 编辑联系

徐老师 139-1080-5604

邮箱:[email protected]

国防科技工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其前身是“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技工业局主要负责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计划、政策、标准及法规的制定与执行情况监督。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的主要职能:

研究拟订国防科技工业和军转民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国防科技工业及行业管理规章;

组织国防科技工业的结构、布局、能力的优化调整工作;组织军工企事业单位实施战略性重组;研究制定国防科技工业的研发、生产、固定资产投资及外资利用的年度计划;

组织协调国防科技工业的研发、生产与建设,以确保军备供应的需求;

拟订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工业的生产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负责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的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

以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CAEA)的名义组织协调政府和国际组织间原子能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以中国国家航天局(CNSA)的名义组织协调政府和国际组织间航天活动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根据主要职能,国防科技工业局内设17个职能机构(司、局):

(一)办公厅

组织协调机关的政务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工业局新闻宣传、出版工作的行政管理;组织起草重要综合性文件。

(二)政策法规司

研究拟定国防科技工业发展和军转民的方针、政策;制定行政规章;指导军工行业的法制建设。

(三)体制改革司

组织研究和实施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组织国防科技工业的结构、布局、能力调整工作。

(四)综合计划司

组织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安排相关投资项目。

(五)经济协调司(民口配套办公室)

组织科研生产资格审查和许可;指导军转民科技开发和技术改造工作。

(六)财务司

编制各项费用的年度预算、决算;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监督。

(七)科技与质量司

组织科研成果、专利的保护和推广;制定质量、计量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并监督检查;组织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八)系统工程一司(国家航天局)

组织实施航天工业军转民发展规划和重大民品项目;指导军工电子的行业管理。

(九)系统工程二司(国家原子能机构、国家核事故应急办公室、核电办公室)

组织核电建设;组织实施核、兵器工业军转民发展规划和重大民品项目;承办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系统工程三司(船舶行业管理办公室)

组织实施航空、船舶工业军转民发展规划和重大民品项目。

(十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民爆器材监督管理局)

承担重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民爆器材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

(十二)安全保密局

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保密工作,指导协调国防科技工业的国家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国际合作司

组织管理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

(十四)人事教育司

组织人才教育、培训和交流;归口管理社会团体。

(十五)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六)离退休干部局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对直属单位和军工集团公司离退休干部工作进行指导。(十七)机关服务中心(机关服务局)

负责国防科技工业局相关办公条件保障和后勤服务工作。

主要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陈求发

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来燕(兼任国家航天局局长)、虞列贵

黄 强 、王毅韧

党组成员:胡亚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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