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军官士官军衔
军官士官士兵军衔制度
本资料分为现役军官、预备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与士兵四部分,可根据自己兴趣有选择阅读。士官已由六等改为七等,建议了解一下。
一、现役军官(本部较熟悉,略讲)
1955年,军官军衔设4等14级,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大元帅实际未授予);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1988年7月1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予以公布施行。士兵军衔制度同时立法。不设元帅、大将和大尉,而以一级上将为最高军衔。军官军衔设3等11级,将官: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海军、空军军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专业技术军官,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军衔条例设3等10级,将官: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军委委员:上将
正大军区职:上将、中将;副大军区职:中将、少将;正军职:少将;
副军职:少将、大校;
正师职:大校; 副师职(正旅职):上校、大校; 正团职(副旅职):中校、上校; 副团职:中校、少校;
正营职:少校、中校;副营职:上尉、少校;正连职:上尉、中尉;副连职:中尉、少尉;
排职:少尉、中尉。
二、预备役军官
1995年9月10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军衔设三等八级: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预备役干部一般是转业干部、地方与军事有关的部门领导。比如市政府一名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室秘书长、交通局、卫生局等部门领导。战士退伍是不会授予预备役军官衔、级的。预备役军官包括下列人员:
(一)退出现役转入预备役的军官;
(二)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退出现役的士兵;
(三)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高等院校毕业学生;
(四)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和民兵干部;
(五)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非军事部门的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 预备役军衔的肩章与现役军人不同,如图
三、文职干部(本部分来源于网络,内容不尽正确;可参考《中国国防生》,建议直接看
本部分总结表格)
文职干部编制范围:军队中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医疗卫生、教学、新闻、出版、图书、档案、文化艺术、体育等单位的部分专业技术干部职务,以及机关、院校、医院等单位部分从事行政事务、服务保障的干部职务。文职干部分为专业技术型与非专业技术型。
(一) 文职干部不授军衔,但为了与军官军衔有相对应的等级,设置了文职干部的级别(特级、1级、2级、3级、4级、5级、6级、7级、8级、9级)
特级文职干部相当于上将军衔1级文职干部相当于中将军衔2级文职干部相当于少将军衔3级文职干部相当于大校军衔4级文职干部相当于上校军衔5级文职干部相当于中校军衔6级文职干部相当于少校军衔
7级文职干部相当于上尉军衔8级文职干部相当于中尉军衔9级文职干部相当于少尉军衔
注:虽说特级文职干部相当于上将军衔,但是钱学森作为文职只是中将,我认为文职干部当无出其右者,上将军衔何从谈起。或可做以下解释:钱学森是真正授予中将军衔的,而现在的文职干部只是“相当于”。据了解,解放军有一些医生是特级文职干部。宋祖英是专业技术三级、文职3级,相当于少将军衔。目前女高音歌唱家马玉涛、中国美协党组书记著名军旅画家刘大为、著名军旅画家张道兴在网上传为中将待遇。
(二)
专业技术文职干部专业技术等级对应文职干部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及专业技术等级 文职干部级别专业技术一级=========特级、1级专业技术二级=========1级、2级专业技术三级=========2级、1级专业技术四级=========2级、3级专业技术五级=========3级、2级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六、七级
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六级====4级、3级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八级
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七、八级==4级、5级专业技术九级=========5级、6级专业技术十级=========6级、5级专业技术十一级========7级、6级专业技术十二级========7级、8级专业技术十三级========8级、7级
专业技术十四级========9级、8级 (三)
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职务等级对应文职干部级别
职务等级 文职干部级别
副大军区职待遇===1级、2级 正军职待遇=====2级、1级 副军职待遇=====2级、3级 正局级=======3级、2级
副局级=======4级、3级正处级=======4级、5级副处级=======5级、6级正科级=======6级、5级副科级=======7级、6级一级科员======7级、8级二级科员======8级、7级 办事员=======9级、8级 (四)
非专业技术军官职务等级 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职务等级 专业技术军官/文职干部专业技术等级
军委委员=========================专业技术一级大区正职=========================专业技术二级大区副职==========按大区副职待遇========专业技术三级正军职===========按正军职待遇=========专业技术四级副军职===========按副军职待遇=========专业技术五级
正师职===========正局级============专业技术六级 副师职===========副局级============专业技术七级 正团职===========正处级============专业技术八级 副团职===========副处级============专业技术九级
正营职===========正科级============专业技术十级副营职===========副科级===========专业技术十一级正连职===========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十二级副连职===========二级科员==========专业技术十三级排职============办事员===========专业技术十四级
注2: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六、七级
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六级====4级、3级 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八级
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七、八级==4级、5级
四、士官与士兵
1998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役时间为2年,并且不再超期服役。
服现役第一年的义务兵,授予列兵军衔;服现役第二年的列兵,晋升为上等兵军衔。 根据兵役法,自1999年后,士兵军衔等级和专业军士、军士长的称谓自行取消。2009年7月13日,中央军委颁发《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军和武警部队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新的士官制度。士官军衔从原先一级至六级士官的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分为初级士官、中级士官、高级士官三个等级,初级士官:下士、中士,中级士官:上士、四级军士长,高级士官: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士官分两种,一种是专业士官、另外一种是非专业士官。
非专业士官大都是初级士官,比如说带兵,非专业士官一般来说只能干一期、两期。很少有非专业士官干到三级四级的,那都是非常出色了。这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干的非常好,二级非专业士官很难晋升三级士官。
四级以上士官一般是专业士官。专业士官专业性非常强,只有一些技术性比较强的专业和单位才有,大部分都是从事维修,专业兵种武器维护工作的,比如说导弹维修、高炮维修、雷达维护等等。一般来说能达到高级士官的已经很不容易了,一个大军区的高级士官更是太少了,而六级士官一个大军区也
图表 2列兵至一级军士长肩章 其中一级军士长肩章不正确
没有几个,六级士官相当于副团职待遇,五级士官相当于正营职待遇,所以专业士官一般来说在部队中较容易升职。
新的《士兵服役条例》对士官采取分期服役制,实行一期一衔,并享
图表 1陆海空一级军士长肩章
受工资待遇。士官服现役分为六期,最长可达30年。第一、二期各为3年,第三、四期各为4年,第五期为5年,第六期为9年以上。士官服满本期规定年限,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过一定的选取程序,可以进入下一期服役。高级士官的生活福利待遇,可与营团职军官同等。士官退役安置,分别实行复员、转业、退休制度,服役满30年或者满55岁的高级士官作退休安置。从某种意义上说,军人成了一种职业。
士官的待遇
一、应招为士官入伍后,与从义务兵中选取的士官享受同等待遇,服现役期间享受基本工资、津贴补助、抚恤费、生活补助等待遇,以及探亲、保险、住房、医疗等其他待遇。二、士官不能享受义务兵优待金待遇。
三、高级士官(五级、六级士官、七)经组织批准后,家属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其住房、家属安置、子女入托入学等待遇,五级士官与家属随军的营职军官相同,六级士官与家属随军的团职军官相同。
四、根据现行政策,士官服现役后可以报考军校,但年龄必须在22周岁以下(少数民族可放宽一岁,截止时间为当年1月1日),且服现役时间在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五、士官可以享受假期的种类有两种,分别为探亲假(探望父母或配偶)和休假,其中休假只限高级士官享受。探亲期间,按照服役年限和婚姻状况确定,时间为20至40天(不含路途时间),一级士官服役期内享受两次探亲假,二级士官以上的每年享受一次。
六、到部队后,在不影响本职工作岗位的前提下,可以参加地方的专业技能考试。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衔分为3等10级,即将官3级(上将、中将、少将)、校官4级(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3级(上尉、中尉、少尉)。
根据军官所属的军种和技术特点,在海军空军和专业技术军官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专业技术”名称。
现行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1.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不授予军衔; 2.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和委员为上将;
3.大军区正职为上将、中将,大军区副职为中将、少将; 4.正军职为少将、中将,副军职为少将、大校; 5.正师职为大校、少将,副师职为上校、大校; 6.正团职为上校、中校,副团职为中校、少校;
篇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1988年版)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来源: 作者: 时间:2009-07-14 15:23:39
【颁布部门】国务院和中央军委
【颁布日期】1988.09.23
【实施日期】1988.09.2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士兵服役制度,提高士兵队伍素质,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士官,并依照本条例授予相应军衔。
第三条 士兵必须忠于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于职守,刻苦钻研军事技术,熟练掌握手中武器;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军队的条令、条例,尊重领导,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随时准备打仗,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第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主管全军的兵员工作,各级司令机关主管本单位的兵员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军队做好兵员工作。
第二章 士兵的服役管理
第五条 公民依照法律规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履行兵役义务,须经县级兵役机关批准。
第六条 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从兵役机关批准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 士官从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义务兵选取为士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志愿献身于国防事业;
(二)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
根据军队需要,士官也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
第八条 士官实行分期服现役制度。士官服现役的年限为:
第一期、第二期各三年;第三期、第四期各四年;第五期五年; 第六期九年以上。
士官分期服现役的批准权限为:第一期、第二期由团(旅)级单位批准;第三期、第四期由师(旅)级单位批准;第五期、第六期由军级单位批准。
第九条 士官担任除班长以外的基层行政或者专业技术领导、管理职务,须经军事院校培训。士官担任专业技术工作职务,必须经过相应专业技术培训。
第十条 士兵担任副班长、班长或者相当于班长职务,由营或者相当于营的单位的主官任免。 战斗中,因伤亡影响作战指挥时,连或者相当于连的单位的主官可以任命副班长、班长或者相当于班长的职务,但战斗间隙应当立即上报备案。
第十一条 士兵的调配使用,应当严格按照编制的规定执行。士兵不得分配到军队企业、事业单位服现役。
第十二条 士兵在师(旅)范围内调动,须经上一级主管首长批准;跨师(旅)以上单位的调动,由军以上司令机关办理,报上一级领导机关备案。
第十三条 新入伍的士兵,必须经过共同科目基础教育训练;专业技术兵必须经过三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培训;班长必须经过三个月以上的集训。
第十四条 部队应当每年对士兵进行训练考核,对专业技术兵进行技术等级标准考核。考核成绩应当作为使用、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第三章 士兵的军衔
第十五条 士兵军衔按兵役性质分为:
(一)志愿兵役制士兵:六级士官、五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
(二)义务兵役制士兵:上等兵、列兵。
第十六条 士兵军衔按等级分为:
(一)高级士官:六级士官、五级士官;
(二)中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
(三)初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
(四)兵:上等兵、列兵。
士兵军衔中,列兵为最低军衔,六级士官为最高军衔。
第十七条 海军、空军士兵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二字。 第十八条 士兵军衔的授予、晋升,以本人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和服现役年限为依据。
第十九条 士兵军衔的授予、晋升:
(一)兵:服现役第一年的义务兵,授予列兵军衔;服现役第二年的列兵,晋升为上等兵军衔;
(二)初级士官:义务兵服现役期满,被批准为第一期士官的,授予一级士官军衔;第一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二期服现役的一级士官,晋升为二级士官军衔;
(三)中级士官:第二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三期服现役的二级士官,晋升为三级士官军衔;第三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四期服现役的三级士官,晋升为四级士官军衔;
(四)高级士官:第四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五期服现役的四级士官,晋升为五级士官军衔;第五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六期服现役的五级士官,晋升为六级士官军衔。
第二十条 士兵军衔应当按照规定的服现役期限晋升;服现役第一年的列兵被提升为班长职务的,晋升为上等兵军衔。
第二十一条 士兵军衔授予、晋升的批准权限:
(一)高级士官由军级单位主官批准;中级士官由师(旅)级单位主官批准;初级士官由团(旅)级单位主官批准;
(二)兵的军衔由连或者相当于连的单位的主官批准;服现役第一年的列兵担任班长职务,晋升为上等兵军衔的,由营级单位主官批准。
第二十二条 兵的军衔的授予、晋升,由连或者相当于连的单位的主官队前宣布;士官军衔的授予、晋升,由批准单位的主官以命令下达。
第二十三条 士兵在训练机构学习期间军衔的晋升,学制六个月以上的,由训练单位办理;学制不满六个月或者送地方学习的,由原单位办理。
士兵住院治疗期间军衔的晋升,由原单位办理。士兵因病和非因公致伤致残住院或者病休的时间,连续计算超过半年的,暂缓晋升,暂缓期限不得少于半年。 第二十四条 士兵在受审查期间,军衔暂不晋升。经审查没有问题的,应当按期晋升。
第二十五条 军衔高的士兵对军衔低的士兵,军衔高的为上级。当军衔高的士兵在职务上隶属于军衔低的士兵时,职务高的为上级。
第二十六条 士兵必须按规定佩带与其军衔相符的肩章、符号。
第二十七条 士兵军衔评定、授予的程序和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规定。
第四章 士兵的奖惩
第二十八条 对在作战、训练、执勤和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以及为国家和人民做出其他较大贡献的士兵,应当给予奖励。奖励的项目、条件、批准权限和实施程序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纪律和故意或者过失给国家、军队和人民造成损失,或者在群众中产生不良影响的士兵,应当给予处分。处分的项目、条件、批准权限和实施程序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士兵在服现役期间,受除名或者开除军籍处分的,由批准机关出具证明并派专人遣送回原籍,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接收。
第五章 士兵的待遇
第三十一条 义务兵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按军衔和服现役年限发给津贴。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工资由基础工资、军衔等级工资、军龄工资组成,并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
第三十二条 士兵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保险待遇。
第三十三条 担任副班长、班长或者相当于班长职务和经军事院校培训并担任基层行政或者专业技术领导、管理职务的士兵,按照规定发给职务津贴。 第三十四条 士兵在服现役期间,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第三十五条 士兵生活有困难的,应适当给予补助。
第三十六条 高级士官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的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是农村户口的转为城镇户口,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准予落户。
家属随军的士官,其住房、家属安置、子女入托入学等待遇,五级士官与家属随军的营职军官相同;六级士官与家属随军的团职军官相同。
第三十七条 士官家属符合随军条件未随军的,由军队发给分居补助费和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八条 士官牺牲、病故的,其随军家属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牺牲、病故军官的随军家属移交政府安置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士官按照下列规定,享受探亲假和休假的待遇:
(一)未婚士官同父母远居两地的或者已婚士官夫妻远居两地的,一级士官任期内享受探亲假两次,每次假期二十天;
二级以上士官,每年享受探亲假一次,已婚的假期四十天,未婚的假期三十天;二级以上士官当年未探亲的,第二年增加探亲假十五天;
(二)高级士官夫妻在一地、父母在异地的,每四年享受探望父母假一次,假期二十天;
(三)探亲假期不含途中时间,往返路费按照规定的标准报销;
(四)家属随军的高级士官,每年休假一次,服现役不满二十年的假期二十
篇三:大学生士官待遇问题
大学生士官待遇问题
1、什么是士官?
答:士官是相对于军官和义务兵而言的,是我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从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或者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并被授予相应军衔的志愿兵役制士兵。其按照工作性质分为专业技术和非专业技术士官。
2、我军的士官等级是怎么分的?
答:士官共分三等(初级、中级、高级)六级(一至六级),一级、二级士官为初级士官,三级、四级士官为中级士官,五级、六级士官为高级士官。
3、士官的服役期是如何规定的?
答:士官实行分期服现役制度,第一、二期各三年,第三、四期各四年,第五期五年,第六期九年以上。
4、我省今年招收士官有哪些专业?
答:分空军和陆军2个军种,共招收汽车运用技术、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机械设计制造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通信类、计算机应用技术、无线电技术、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计算机通信、通信网络与设备、会计等近20个专业。
5、士官招收的对象是哪些?
答: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2008年8月1日)的普通高校男性毕业生,且已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往届生也可。
6、应招士官怎么报名?
答:士官招收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应届毕业生持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到学校所在地兵役机关报名;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报名,并领取和填写《申请表》。
7、对身体条件有什么要求?
答:基本条件是身高162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标准体重=(身高—110)kg],其他同征集义务兵的身体条件。
8、政审要审查哪些内容?
答:政治审查由公安部门为主组织实施,主要审查年龄、现实表现、宗教信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状况等情况。
9、专业审定要审哪些内容?
答:专业审定由教育部门和高校为主组织实施,主要查验学历、资格证书和学籍档案等。
10、毕业证书不能按时拿到怎么办?
答:今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拿不到毕业证书,可到所在高等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学历证明。
11、今年士官招收工作具体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答:今年士官招收工作的总体安排是:5月底前完成报名,6月份组织体检、政审和专业审定,7月底前签定协议书、办理入伍手续,8月1日批准入伍,原则上8月10日前到达部队。
12、应招士官要签订什么协议?
答:办理入伍手续前,应招士官本人要和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签订《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协议书》,表示本人同意入伍并任职为现役士官,愿意履行相应义务,并享受有关权利和待遇。
13、招为士官后级别是如何规定的?
答:①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院)应届毕业的大专生或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不满1年的,任命为一级士官四档。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院)应届毕业的本科生或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满1年的,任命为二级士官一档。下达任职命令的时间为当年12月1日。
14、应招后可能到什么岗位工作?
答:应招后,根据服役部队岗位需要和本人志愿,通常情况下从事与本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工作岗位。
15、应招到部队后能干几年?最少要干几年?
答:如果岗位需要,且专业突出,应该说可以一直干到退休。通常情况下,至少要服满上一期士官的服役年限,比如应招时被任命为第一期士官,则要服满第二期才能退出现役。
16、能中途退出协议吗?
答:通常情况下,一旦应招为士官要服满规定年限,特殊情况经军以上单位批准,可以提前退出现役。
17、违反协议会受到什么处罚?
答:应招后,因本人思想问题而不愿意继续在部队服役被退回的,要依据征兵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等处理,其本人5年内不得晋升职称。
18、应招入伍后有哪些优待政策?
答:经批准招收为士官后,其家属凭入伍通知书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登记机关注销应招公民的户口,并享受军属待遇。
19、当士官有什么待遇?
答:应招为士官入伍后,与从义务兵中选取的士官享受同等待遇,服现役期间享受基本工资、津贴补助、抚恤费、生活补助等待遇,以及探亲、保险、住房、医疗等其他待遇。
20、士官的工资有多少?
答:一级四档士官的工资约为1400元,二级一档士官的工资1800元左右,并根据服役年限逐年递增。
21、服役期间能不能享受当地的义务兵优待金?
答:所谓义务兵优待金,是指当地政府发给服现役义务兵的一种优抚金,因为义务兵在部队领取津贴,士官则领取工资,因此士官不能享受此待遇。
22、士官家属能随军吗?
答:高级士官(五级、六级士官)经组织批准后,家属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其住房、家属安置、子女入托入学等待遇,五级士官与家属随军的营职军官相
同,六级士官与家属随军的团职军官相同。
23、服役期满后安置有什么规定?
答:服役期满后退出现役的安置分为复员和转业。服役满第三期退出现役的,作转业安置。 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安置。
符合转业条件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接收,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
因其他原因不能以转业、复员、退休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
24、应招为士官后能不能考军校?
答:根据现行政策,士官服现役后可以报考军校,但年龄必须在22周岁以下(少数民族可放宽一岁,截止时间为当年1月1日),且服现役时间在两年以上三年以下。
25、部队对士官的婚恋有什么规定?
答:现役军人应当模范遵守婚姻法,遵循社会公德。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但对孤儿、伤残、年龄超过30周岁等特殊情况的士官,经军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后可以在驻地找对象。
26、士官服役期间能在地方兼职吗?
答:军人是一个特殊的职业,服现役期间不能在地方兼职。
27、士官服役期间有假期吗?
答:士官可以享受假期的种类有两种,分别为探亲假(探望父母或配偶)和休假,其中休假只限高级士官享受。探亲期间,按照服役年限和婚姻状况确定,时间为20至40天(不含路途时间),一级士官服役期内享受两次探亲假,二级士官以上的每年享受一次。
28、到部队后还能参加地方的专业技能考试吗?
答:在不影响本职工作岗位的前提下,可以参加地方的专业技能考试。
29、在部队能炒股、经商和上互联网吗?
答:军队是执行特殊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有着特殊的纪律规定,现役军人不允许炒股票、做生意,也不能到地方网吧上网,在家庭上网必须先申请,经组织批准后到地方办理互联网开通手续,且不能暴露军人身份。
30、如果遇到其它不明白的问题要向谁咨询?
答:可以向当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高校负责学生工作的部门咨询,也可以向省、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