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宪法宣誓仪式誓词
宪法宣誓仪式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宪法知识,维护宪法权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努力学习、自信自强,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宣誓人:xxx
篇二:宪法宣誓规程
宪法宣誓组织工作规程
为组织开展宪法宣誓工作,根据《江苏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制定本规程。
一、省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第一次会议依法产生的国家工作人员,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秘书处确定的场所集体进行宪法宣誓。其他各次会议依法产生的国家工作人员,在省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会场单独或者集体进行宪法宣誓。
新一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集体宣誓,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领誓;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的集体宣誓,由省长领誓;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单独进行宪法宣誓。其他集体进行宪法宣誓的,领誓人由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在宣誓人中指定。
二、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产生的国家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单独或者集体进行宪法宣誓;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单独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在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厅进行。
集体进行宪法宣誓的,领誓人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在宣誓人中指定。
三、单独宣誓时,宣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集体宣誓时,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
举拳,跟诵誓词。抚按的宪法文本置于宣誓人身前的案台上。举拳时拳心向前,与太阳穴同高,右大臂略平。诵读誓词后,宣誓人报出本人姓名。
四、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产生的国家工作人员在省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会场宣誓的,宣誓仪式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执行主席主持,出席会议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监誓;在其他场所宣誓的,宣誓仪式由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主持,其他的不需要进行宪法宣誓的主席团成员和各代表团分别推选两名代表监誓。
五、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产生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宣誓仪式,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或者其委托的副主任主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宣誓仪式,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主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誓。
六、宣誓场所应当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宣誓人应当着正装或者制服,面向国旗或者国徽宣誓。
七、列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或者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的人员可以参加宣誓仪式。经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秘书处或者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可以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参加宣誓仪式。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报道。
八、设区的市、县(市、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产生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可以参照本规程执行。
篇三:宣誓仪式主持稿111
各位党员、团员:
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自治区第十四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第十四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今天公司党员、团员在此隆重聚会,举行“我是中国公民”宣誓仪式。
众所周知近几年**发生了很多暴力恐怖事件,作为一名党员,我们应认清宗教极端活动的现实表现与危害,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和破坏。不断强化自身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的各项监管政策,牢固树立和强化法律意识和制度意识,确保各项工作沿着法律和制度的轨道推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现代文化为引领,正确辨别是非、善恶、荣辱,不断增强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责任感。弘扬企业精神,坚持改革创新,传递正能量,切实提升自身的道德素质和修养。
宣誓词: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庄严宣誓!
忠于我的祖国和人民,
遵守宪法和法律,
履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做一名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守法、知礼的中国公民! 宣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