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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教务处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3-20 06:07:31 | 移动端:福建医科大学教务处

篇一:缓考申请

缓考申请

尊敬的福建医科大学教务处:

本人xxx,学号xxx,2011级xxx专业,因xxx(原因)无法按时参加xxx(科目)的期末考试,故须申请缓考,望予以批准!此致

敬礼

Xxx(姓名) Xx年xx月xx日

篇二:福建医科大学课程表、进度表查阅操作流程

福建医科大学课程表、进度表查阅操作流程

1、登录教务处主页的教务管理系统或210.34.96.12,输入用户名和密码。

2、“大学英语”课表、进度表查询操作流程

(1)点击“信息查询”→“学生个人课表”,即可查询到学生个人“大学英语”的“上课时间”(周五1-2节、周一8-9节)及“任课教师”,如下图所示:

(2)点击“信息查询”→“课表进度表查询”,进入“进度表”查询

页面如下图。

(3)根据查询“学生个人课表”得到的“大学英语”上课时间及任课教师,选择星期“一”节次“8-9”(只需选择其中一个时间点)、输入“大学英语4”(根据自己所上课程的级别),按“查询”如下图:

再根据得到的“任课教师”的信息,选择该条记录后面的“查看”

按钮如下图所示,在“教学日历”栏目可查看教学进度表,点击

按钮后,可将该教学进度表导出。

3、除“大学英语、体育”外其余课程课表、进度表查询操作流程

(1)点击“信息查询”→“课表进度表查询”,进入课程进度表查询页面如下图。

(2)选择好学年、学期及查询条件(查询条件选择:一般除“英语、体育”外的计划的课程选择“班级”、“任意选修课”输入“课程名称”查询),点击按钮后即可查到课表及查看进度表。示例如下:

通过“班级”下拉键(如图一),选择要查询的班级,点击

按钮后,如“图二”所示在“课程列表”中查询到该班级的所有课程;点击各个课程的按钮后,如“图三”在“教学日历”栏目可查看按钮后,可将各个课程的教各个课程的教学进度表,点击

学进度表导出。

(图一)

(图二)

(图三)

4、体育课根据“纸质课表”的时间安排以及体育部的分班安排上课,目前暂不从系统查询。

篇三:26.闽医大〔2014〕352号---关于印发《福建医科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的通知

福建医科大学文件

闽医大〔2014〕352号

关于印发《福建医科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的通知

各学院(部):

现将《福建医科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医科大学

2014年12月31日

福建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2014年12月31日印发

福建医科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2014年7月11日学位委员会研究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办法》和福建省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凡具备以下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1.诚实守信,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2.在校期间未受过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3.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完成了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所有考核成绩均及格,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达到2.0及以上。

4.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在学期间通过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的英语、指定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等三门学士学位课程,可在毕业时提出学士学位申请。

第二条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受处分后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在毕业当年提出学士学位申请。因替考、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抢夺窃取他人试卷或答卷,及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等原因受处分的学生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1.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者;

2.在学期间的综合测评成绩达到同年级本专业前30%者。

申请程序为: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附校学生工作处认定的获奖证书、综合测评成绩证明等相关材料),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并公示后签署意见,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学院盖章,由教务处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确定。

第三条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对本科应届毕业生的德、智、体、美全面审查的基础上,提出授予与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建议名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名单报教务处复核后,统一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第四条 本办法普通高等教育从2015届毕业生开始,成人高等教育从2015级开始实施。原《福建医科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闽医大[2005]文408号)和《福建医科大学授予学士学位补充规定》(闽医大[2008]186号)同时废止。

第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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