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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绩效考核建议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3-27 06:18:55 | 移动端:国税局绩效考核建议

篇一:关于国税部门推行绩效考核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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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税部门推行绩效考核的思考

作者:赵汝民

来源:《中国学术研究》2014年第02期

绩效考核不仅是深化税收改革和激发税务干部队伍活力的需要,也是促进税收管理业务流程优化和建立服务型税务机关的需要,对于完善体现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笔者就国税绩效考核工作谈谈自己的粗浅认识。

一、做好绩效考核工作条件分析

(一)领导重视。领导重视,以身作则,敢抓敢管是抓好绩效考核工作的前提。建立“党组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科室各负其责、干部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抓龙头与龙头抓”的有效协调运转,做到一级抓一级,促进层层抓落实,为国税绩效考核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领导保证。

(二)全员参与。首先要统一全体税务干部的思想,明白绩效考核对国税工作的推动作用和重大意义;其次要充分调动全员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使人人知晓考核办法,人人参与考核过程,人人评判考核结果;再次要引导干部职工合理竞争,形成人人争先,人人创优的良好氛围,以促进国税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创新载体。只有考核公平、公正、公开,才能真正起到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聚合队伍合力方向性,推动国税发展科学性的有益作用,所以在考核载体上要选择多元性。既要有人工考核,也要有电子考核;既要有内部考核,也要有外部评价;既要有资料考核,也要有现场考核;既要有年终考核,也要有过程考核。

(四)方向明确。绩效考核工作要以是否有利于提升国税干部素质和激发国税队伍活力,是否有利于提升纳税服务、优化国税形象、建立和谐征纳关系,是否有利于加强征管,提高质量,确保税收任务的圆满完成为出发点,使工作有思路,行动有指针,考核有方向。

(五)岗责明晰。健全部门岗责体系,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是实施绩效考核的基础。要合理确定出每个科室或单位所需设置的岗位数,岗位确定后再确定每个岗位的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及工作必须要达到的要求,通过定岗、定责、定权、定利等措施,将责任体现在岗位上,考核体现在岗责上,个人利益体现在考核结果上,真正实现全员平等、公平竞争的目标。通过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促使税务干部保质保量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的良性机制。

二、关于绩效考核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确定正确的目标。在制定工作目标时,必须依据“四性”,同时处理好四种关系。

篇二:完善基层国税部门绩效考核体系思考

完善基层国税部门绩效考核体系思考

完善基层国税部门绩效考核体系思考

从2014年10月份起,国家税务总局绩效管理信息系统正式运行,该系统是总局绩效管理的延伸,在保留总局功能的基础上,整合省、市、县多级考核模式,实现上下贯穿的绩效管理新模式,将涵盖绩效计划、过程管理、绩效考评、结果运用、汇总分析、系统管理等。新的考核系统作为一种有效的现代管理手段,在评价、激励税务工作人员,增强基层国税部门活力和竞争力,将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国税人员考核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日益凸现出来,新的考核系统也不是一劳永逸的、一蹴而就。因此完善和发展合理的、科学的、可行的国税部门综合绩效考评体系将是我们未来工作的重点之一。笔者拟在从国税部门新的绩效考评基本内容入手,重点探讨当前我县国税部门综合绩效考评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一、当前绩效考评存在的问题

尽管基层国税部门采取的各种考评办法在税收管理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很多问题上认识还不充分,经验积累也不够。随着形势的发展和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的深入推进,当前基层国税部门绩效考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暴露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考评内容过于笼统,内容针对性不强而不易把握。当前国税干部考核的内容按照公务员法规定设置主要有德、能、勤、绩、廉5项,但是考评的内容规定过于笼统,大都较为抽象,缺乏定量指标的设计。从表面上看,每一项考核内容都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极大的包容性,是对国税干部综合素质的全面要求。但这种概括性和包容性的另一面就是过于笼统、空泛,缺乏具体的可以操作的准则。大而化之的考评要求多,粗线条地考评标准多,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评标准少,使得考评者在操作时难以把握“尺度”,无所适从,只能是泛泛考评。

2、考评措施和方法粗放而不易操作,考评有失公正公平。目前县国税绩效考评普遍存在的问题有:一是考核方式单一。考核主要采取述职、测评、查看资料等静态考核方法,致使考核者对干部情况的了解较多地停留在感性认识阶段,缺乏应有的深度,考核结果缺乏准确性。二是考评定性有余,定量不足。没有很好地将定性和定量评估结合起来,考评往往是凭经验、凭印象、凭感情,缺乏数据支持和科学分析。三是考评计分标准不科学。目前国税部门工作考评采用“扣分制”,工作中出现错误就扣分,不干不出错不扣分,这样,每个国税工作人员所干的工作不论多少,简单或复杂,只要不出差错就不被扣分,工作能力与工作效果得不到全面评价,考评显然有失公正公平。

3、考评评价流于形式,未达到约束与激励效果。目前,基层国税基本上没有建立正常的评价机制,随意考评的现象普遍存在。还有一些国税部门为了避免在考评过程中出现“冲突”,本着“和”为主的思想,考评中出现了个个都是高分的情况。考评由管理手段蜕变成安抚工具,使得考评评价流于形式,难以真正起到奖优罚劣的作用,考评激励

作用得不到应有的发挥。 二、原因分析

当前基层国税部门绩效考评产生问题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方面的原因。

1、岗位职责不明晰,绩效目标不明确。近年来,各级国税部门尽管在明确岗位职责上下了很大功夫,国家税务总局也制定了统一的《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范本》,明确了国税部门执法岗位的工作职责,划清了岗位间工作联系与界限。但在实际工作中,定岗明责工作却不容乐观,表现在:一是岗位设置不科学。基层税务部门未能根据基层工作需要来设置岗位。二是定岗明责不合理。虽然设定了岗位,也规定了相应职责,但实际工作中都是“遵照”领导意见安排工作,一些工作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同志屡屡“冲锋陷阵”,相反一些工作态度不端正、上进心不强的同志则“心安理得”,在这种情况下岗位职责与个人工作已没有太大关系。由于岗位设置缺乏科学性、规范性,职责不明确,导致绩效目标也就无法明确。2、尚未健全合理的考评指标体系,绩效衡量不准确。税收管理模式改革后,国税部门除组织收入外,大部分工作主要是服务工作,其工作量、工作效率和工作业绩难以进行准确量化。除部分纳税业务有明确的办理时限规定外,税收法律、法规极少对税收工作标准进行量化规定,其考评标准不好掌握。同时,基层国税既有税收业务工作,又有行政管理工作,两者性质不一,考评的标准必然不同。而且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职务都有不同的素质要求,然而由于没有一个具体的考评指标体系,这些的绩效衡量就像是用一把没有刻度的尺子,绩效考评肯定不能准确评定。

3、绩效考评配套管理措施未跟进,绩效考评欠力度。绩效考评是评价国税干部工作是否出色的重要工作,其结果需要得到运用。考评结果与奖金分配、福利待遇、晋升调配、培训机会等挂钩才能起到激励作用。离开考评结果的运用,考评制度即成为形式。目前基层国税部门尚未建立以绩效为基础的激励机制和培训机制,绩效考评没有与政治待遇上的荣辱、职务上的升降、经济上的奖惩直接挂钩,导致绩效考评无力。

三、完善基层国税部门绩效考评体系的思路

国税部门的绩效考评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紧密结合国税部门特点和现有管理基础,大胆借鉴企业及其他组织已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做法,灵活运用现代绩效考评理论,建立起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建立规范和健全的岗责体系,确保绩效目标的科学合理性。 随着税收改革的不断深化,税收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要提高国税部门的绩效考评水平,必须建立科学的岗责体系,优化工作流程。只有有了科学的岗责体系和合理的工作流程,才能针对岗位和工作流程建立科学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科学构建国税部门岗责体系,必须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的思想,按照新征管模式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法律法规赋予税务机关的职责与权力为依据,以量化细致的工作规程为基点进行规范和健全。

2、制定量化、细化的个人考评指标体系,确保绩效标准的可操作性。

绩效考评指标是进行绩效考评的基本要素,是绩效考评取得成功的有力保证,也是建立综合绩效考评体系的中心环节。基层国税部门的工作性质不同于一般的企业,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人员担任的职务与应履行的责任(岗位职责)各有不同,职能各异。因此,在个人绩效考评指标的设置上,应坚持“能量化的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尽量细化”的基本思路,以各部门岗位职责为基础,依据全面性、针对性、操作性、适应性的设计原则,细分、量化考评指标,多方面构建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3、探索科学的考评方法,确保绩效考评的客观公正性。

考评方法是实现考评目的的手段,不确定科学的考评方法就难以达到考核目的。绩效考评要做到客观公正,在考评方法上必须纵横结合,综合衡量,才能保持考评结果的可靠性和可信度。一是实行日常、季度和年度考评相结合的“一体化”考核模式。将考评方式分散进行,考评结果集中计算,增强了考评的准确度和信服力。二是引入多维考评方法。历年来国税部门组织考评的主体主要是上级主管部门或本级由单位领导及办公室、人事部门组织的考评领导小组。由于种种原因,或上下级接触频繁,掺杂感情色彩,或涉及考评主体的管理职责及连带责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绩效考评的公正性。因此,绩效考评应走出自己考自己的模式,提高系统内部考评主体素质的同时,面向社会和服务对象(纳税人)。引入外部参评机制,扩大绩效考评的主体范围,将考核面拓宽为上级、平级、下级、外部的多角度评价模式,实现对被考核人的立体考核。三是实行人工考评与机器考评相结合。目前,国税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步伐很快,数据已实现省级大集中。国税系统的税收管理工作基本上是依托计算机系统进行运作,工作的事务是也可以记录与衡量的。为切实减少考评中人为的主观随意性,积极探索人机相结合考评方式,探索建立计算机考评系统,考虑在计算机中建立每个岗位和干部的工作日志和工作底稿。每个干部要对每天完成工作数量在计算机中填写工作底稿和工作日志,包括涉税文书及相关资料,然后由监控人员按照质量要求从计算机中汇总考评,自动生成考评结果。这样既避免了考评统计口径不一致的问题和人为的扣分因素,又可以节省考评时间和人力,还可以体现计算机考评的机动性和灵活性。

基层国税部门绩效考评体系的建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考评必须立足实际,深入研究,渐进推行。一个好的考评系统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建立公共服务型税务机关、挖掘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能当前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反之则不然。

篇三:完善基层国税部门绩效考核的实践与思考

完善基层国税部门绩效考核的实践与思考

今年以来,xx市局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以实施绩效考核为抓手,从树立考核理念、设计指标体系、建立考核机制、深化结果应用等方面,积极探索建立覆盖税收工作全过程的绩效考核体系。但由于指标体系不尽完善、考核的可操作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考核的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原因,影响了考核的客观性、科学性和权威性,需要结合实际,探索建立更为科学、规范、系统和高效的绩效考核机制。

一、xx市局推进绩效考核的实践

(一)抓认识提高促思想转变。市局党组把绩效考核作为查找差距的一面“镜子”,在全局树立“抓绩效考核带全盘工作”的理念,实现了思想认识的“三改变、三确立”:改变绩效考核是额外负担看法,确立责任义务意识;改变绩效考核与己无关思想,确立全员绩效意识;改变绩效考核“多做多扣、少做少扣、不做不扣”观念,确立正面激励意识,从思想认识上奠定了绩效考核的工作基础。

(二)抓组织领导促明确责任。成立了专门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层层下达目标责任,明确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部门责任人,对部门指标负全责;每个部门指定一名专职绩效联络员,负责部门指标监控和分析,搭建起办公室总牵头、机关各科(股)室协调配合的组织体系,建立起部门联动的监控网络;将绩效考核目标分解到每一个干部、每一个岗位,做到每一项指标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三)抓指标分解促树立导向。按照“科学合理、重点明确、能够衡量、易于操作”的原则,做好指标的“留、分、细、增”,将指标分为定量、定性、定量和定性相结合三大类指标,并按难易程度,又将指标细分为确保不扣分、努力不扣分、尽量减少扣分三级,实行差异化管理。把推进绩效管理与推动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有针对性地加大省局十项改革创新任务等急、难、重、弱工作的分值。同时,加大结果运用,对加分项目、创新项目、重点工作上有突出贡献的干部,在评先评优、记功嘉奖、干部选任上予以体现。

(四)抓过程控制促发现问题。在完善日记录、周汇报、月通报、季考评机制的基础上,对指标完成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自查自评,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每周局领导碰头会听取绩效管理情况汇报,每月局务会重点研究绩效管理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每季召开全市绩效考核联席会议,查问题、找症结、究根源、纠差错。

(五)抓即知即改促质效提升。建立绩效指标预警监控机制,完善督查督办工作运行机制,对绩效指标的落实情况实施全流程、全环节监控,做到事前有提醒、事中有督办、事后有督导。比如在出口退税中,发现有逾期回函问题,我们及时跟进,制定了衔接管理办法,细化了流转时限要求,不仅降低了扣分风险,还规范了相关工作。

二、推行绩效考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一)在思想认识上,还抱有消极态度。个别干部认为绩效考核只能管住“老实人”,单纯的“扣分制”会使绩效

考核考核陷入“干工作越多扣分越多、干得越少扣得少、不干不扣分”的管理“怪圈”,有“吃亏”心理和“抵触”情绪。加之多年来进行的各类考核不少,但其结果的运用对干部职务晋升、福利待遇造成影响的却不多,即使制定有激励制度,很多时候未能真正落到实处,导致干部职工对绩效考核带来消极情绪。

(二)在组织领导上,还有承接不到位的现象。在向上承接省局管理目标,向市局机关平行分解落实,向下逐级延展落地的过程中,个别部门还存在重视程度不够,指定责任人员变动后没有及时递补,以及由于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监控不及时、沟通不到位、工作不细致,导致存在扣分隐患的现象。

(三)在指标体系上,还需进一步完善。一是部分考核指标设置不平衡。一些易量化的岗位指标较细、较严,对工作要求高;一些不易量化的岗位指标较松、较模糊,在执行过程中弹性较大,照成事实的不公。二是部分指标的责任难以分清。由于国税内部各部门之间存在大量的业务交叉和紧密的分工联系,有些工作任务往往难以完全归结到一个部门承担,经常性会出现一个目标需要几个部门共同承担的现象。但目前类似指标的责任分解却不尽合理,如发票管理、办税服务厅自动终端设置等指标涉及多个部门协作,但由征管一个部门负责,而在考核纳税服务等部门时却没有涉及这些指标。三是部分指标内容界定模糊。如“重点工作”、“创新项目”等概念难以界定,各部门都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说话,

强调自己工作的重要性,给考核部门准确衡量带来困难。

(四)在过程监控上,受人为因素影响多。绩效管理考核环节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如何对考核指标进行量化。在这个过程中,应尽量采取信息化手段进行定量考核,优化数据的选取、计算与合成,力求客观公正、符合实际、简便科学。但目前考核指标的采集,除了少数可以直接提取自税收征收管理系统等软件外,80%以上要靠以手工考核或人机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易受主观因素影响,难以保证客观公正。

(五)在促进工作改进上,激励作用发挥不足。目前绩效管理办法只将考核结果作为单位等次评定的依据,而推行绩效考核最终目的是将组织绩效与个人评价结合起来,为每位国税人员搭建自我展示的舞台,将个人发展融入到事业进步中。目前的绩效考核距离考评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税务人员,体现出治庸治懒、奖优罚劣的导向,还有很长的路需要探索。

三、加强绩效考核工作的思考

(一)以培育绩效文化为手段提认识。把税务绩效管理与组织文化有机结合起来,以税务绩效管理推进组织文化建设,形成以组织文化建设促进绩效考核的良性循环,通过上下动员、组织实施、个人参与以及各项激励和惩戒措施的综合运用,激发干事创业正能量,实现行政效能的持续提高。

(二)以加强监督督导为手段促落实。完善督查督办工作运行机制,建立绩效管理工作通报制度,定期上网公布绩效任务落实情况、各项考评指标得分,并将督查督办结果作

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督促各地评结果、找差距、定方案、抓整改,形成督促检查、跟踪问效的完整链条,有力促进各环节和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以科学设置指标为手段优设计。一是探索优化指标内容。将绩效考核分为四块内容来进行考核:一是共性项目。包括学习情况、工作纪律情况、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等。二是履职项目。根据年初工作要点,选取10个以内工作重点项目,进行跟踪检查考核。按月汇总工作落实情况,按季组织抽查考核。三是创新项目。先由单位自定,报上级绩效办审定。同时,分半年和年度进行二次评估,重点评是否为亮点项目、落实的效果如何。四是中心项目。如群教活动、纳税服务、税收改革等,充分发挥绩效管理对推动工作的“指挥棒”作用。二是探索优化指标设置。尝试推行以“加分制”为主、责任追究扣分为辅的绩效考核模式。目前,“扣分制”考核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考核作用的发挥和考核目标的实现。因此,建议改变考核方法,把重点放在对成绩的考核上,而不是单纯地放在对错误的指责上。由“处罚型”变为“激励型”,防止“做得越多,错得越多”现象出现。变传统的“扣分制”为“加分制”,制定考评标准时,应综合考虑到工作量和工作难度。测算不同部门、不同科室的工作总量,考核得分以实际得分,乘以工作量系数,均衡因人员分配不均所造成的苦乐不均现象,使工作量大的部门得到必要的肯定,受到相应的激励。同时,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计算个人得分,再根据完成质量,考虑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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