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车位转让协议书
车位转让协议书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 汽车车位。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 (大写: 整)。(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约一天内一次性付清汽车位使用费共计人民币 元。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四、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对所受让的车位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使用年限。
五、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因解决本协议争议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诉讼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六、本合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约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效力等同。
七、本协议更改无效。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收条
今收到(身份证号: ),购买车位款 元(大写: )
车位坐落:
收款人:
日期:
篇二:车位买卖合同
车位买卖协议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中介方(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出售地下停车位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停车位编号为2-093号地下停车位,车位面积以现有的面积为准。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该车位土地证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该小区地下停车位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位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转让后的物管费由乙方承担,该笔费用以该小区物管确认金额为准)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方须到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缴清买卖之前的物业管理费用。
4、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四、违约责任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如甲方违约(即价格变动或收回车位),则按违约时该车位的市场价双倍赔偿乙方,如乙方违约(即不购买上述车位),甲方无条件收回车位,乙方所交款项不予退还。
五、中介费用
1、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需方丙方支付3%的中介服务费用即: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六、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
后生效,合同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库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三、原车位相关资料(合同或协议,票据,物业手续等)原件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丙方签章: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篇三:地下车位买卖合同
地下车位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甲方将位于重庆市彭水县 小区地下区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售予乙方。该车位面积 及位置编号(见附件一),面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佰拾 圆整),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车位转让费。
第三条 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车位全部转让款后内日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和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甲方通知地点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
自本协议签定日起,该车位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乙方所有,甲方需无条件配合乙方履行转让合同。甲方,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退还转让总价款,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转让总价款50%的违约金。
2、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五条其他事项约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关机关行政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