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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小学校学生会上的法制教育讲稿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04-27 09:51:50 | 移动端:在中小学校学生会上的法制教育讲稿

在中小学校学生会上的法制教育讲稿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

  在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中,我县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这一活动的有关精神,本着引导青少年树立法律意识,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共建幸福东平、平安东平的目标。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申报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这项工作中国关工委已经批准了我县的申报,同时还批准了我县8处中小学创建“零犯罪学校”的申报。**学校就是其中之一。为使创建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借今天学校召开的这次师生会,重点谈谈在座的每一位同学,如何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做一名有知识、守纪律的好学生,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一个心智比较健全、有基本品格的人。我主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主要表现形式

  一是突发性和随意性。青少年正处在生长发育阶段,心理上、生理上还不成熟,社会经验少,缺乏判断力和鉴别力,情绪不稳定,逞能好强,偏激任性,稍有诱因,一触即发。有两位同学袁某、王某,一个十五岁、一个十六岁,晚上回家,路上遇到了刘某和孙某,袁无端滋事,说刘看自己,骂刘,刘随即捡起砖头砸袁,这时袁、王二人拿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追刘某,追上后将其扑倒,用弹簧刀朝刘某的胸部猛捅数刀,致使刘某心、肺破裂,失血过多休克死亡。这种犯罪缺乏事先预谋,犯罪后往往自己也难以置信发生了惨案,后悔莫及。我县某中学学生也是一时冲动,将同学刺伤,同学的母亲刺死,走向犯罪。

  二是以侵财犯罪为主。当前,受社会上一部分富裕起来的人所谓“潇洒”消费影响,部分青少年产生了强烈的畸形物质消费欲望,盲目追求享乐,当通过正当渠道不能满足时,往往通过盗窃、抢劫、敲诈等犯罪手段来获取。如学生王某,不在学校作案,选择在学校附近拦截本校回家的较小的同学,进行威胁、敲诈勒索钱财,先后作案20余次,敲诈现金500余元。我县某中学学生寇某,17岁,在金汇商业街连续抢夺徒手单身女性财物,被便衣警察抓获。当讯问时,他说:“暑假在家没事,凭借自己百米12秒的速度,抢了也追不上我。”

  三是结伙寻衅滋事,伤害他人,盗窃财物。青少年由于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难以成功,往往结成团伙,互相壮胆进行犯罪活动。我县某中学生孟某、刘某在校外一饭店给同学过生日,吃饭中说同学郭某不顺眼,要教训他,于次日凌晨3点闯入郭某宿舍,将郭某眼打坏,构成轻伤。某中学有三个学生,因对某同学不顺眼,合伙对其殴打,将同学眼打伤,致使该同学不能上学,打人的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每人付出医疗费已万余元。暑假期间,某中学三位女同学,因对本校一位女生有意见,合伙将其骗出,进行殴打,并把衣服撕破,用手机录相,声称如报案,将其照片发到网上,最终打人的受到法律制裁。

  四是痴迷网络,走向犯罪。近年来,随着互联网这一新兴媒体的飞速发展,青少年的生活成长环境,学习娱乐方式,甚至包括思维方式,情感理念,价值取向,道德标准等等,都在发生巨大深刻的变化,充分显示了科技进步的强大动力,同时也带来了污泥浊水等负面影响。一些青少年在物质准备不充分,心理准备不成熟的情况下,急不可耐的投身其中,迷恋网吧,痴迷网络,没有钱就去偷。有位学生孙某,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由爷爷奶奶抚养,为了上网,从不满十四岁就开始偷盗,被派出所抓获教育多次,仍不思悔改,最后被劳动教养,其解除劳动教养后,根本不听家长的教育,伙同他人抢劫,被公安机关抓获,依法处理。有一名拦路抢劫的中学生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说:“当时在网吧已经玩了五个多小时的网络格斗游戏,处于高度亢奋中,满脑子打啊杀啊!当时身上没钱,还想玩,出了网吧,正好看到一个单身女性在身边路过,就对女青年进行了抢劫。还有些迷恋网络的学生,白天上学不专心,总想着如何弄钱上网。放学后,便偷自行车等易于得手的物品变卖,筹集上网费用。

  二、青少年犯罪的危害及根源

  青少年违法犯罪虽是极少数,也是个别现象,但这种行为造成的危害,我们绝不可低估。

  首先是对违法青少年个人的危害。我们这些同学正值天真烂漫、充满着人生希望和阳光的年龄,每个人都有远大理想和追求目标。但由于自己没有抓住人生的关键时期,进行违法犯罪,不但影响了自己的学习,而且给他人、给社会造成了危害。如某学校的4名同学,因和本班的同学李某有矛盾,看其不顺眼,放学后,在学校操场上对其拳打脚踢,用木板将李某头部打成脑震荡,李某在医院住了一年仍未痊愈,不得不辍学。此次伤害案件,毁了5名同学的前途,十分惋惜。

  其次是对家庭的危害。在座的同学大部分是独生子女,父母对自己十分疼爱,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从上托儿所到小学、中学,照顾吃穿,接送上学,付出了很大心血,一旦被父母捧为掌上明珠的孩子违法犯罪,或者受到伤害,其父母必然感到像天塌一样,甚至对生活失去信心。如有一个家庭,上中学的孩子被同学打伤致残,其母悲伤过度患了脑血栓,半身瘫痪,给一个家庭带来了灾难,我想这样的结果,同学们说,愿不愿意看到?这样的情况虽是极个别的,就全县来讲,连万分之一也占不到,但对一个家庭来讲,它的伤害是百分之百的。

  其三是对社会的危害。极个别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势必给同学造成一定的恐惧心理,让同学感到不安全,上学提心吊胆,影响了学习和健康。对一个学校来讲,这种违法犯罪行为也影响了学校的声誉,影响了整个学校的团结和谐、拼搏奋进的氛围,破坏了学校良好的教学、学习环境。特别是我们现在正在开展的创建“零犯罪学校”活动,假如我们学校有一名同学犯罪,那么我们学校经过几年努力的创建工作就会被否决。同时对我们全县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活动产生很大的影响。在座的每一位同学想一想,如果因为自己的违纪、犯罪行为影响了我们学校,甚至全县的争创工作,你说这位同学后悔不后悔?不光后悔,会后悔一辈子。

  有的同学会问,我们现在学习条件这么优越,为什么还有犯罪的呢?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形成是多种复杂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我认为是主观上的原因,也就是自身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法制观念淡薄,自我控制能力差。遇到问题,往往缺乏冷静的思考与正确的分析判断,容易形成错误念头,产生错误结论,从而导致了错误行为。青少年正处在生长发育和世界观、人生观形成阶段,涉世不深,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加之法制观念淡薄,一旦受到外界不良文化和社会丑恶现象的影响,容易在理想信念上产生动摇,好逸恶劳,爱慕虚荣,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沉迷于暴力、色情等感官刺激的特点容易暴露出来,只图一时满足,盲目冲动,不计后果,使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

  2、哥们义气,交友不慎。由于青少年分析、判断能力不成熟,独立人格不完善以及经济上的依附性,使其抵制诱惑与判断正误、是非能力相对低下,容易拉帮结伙,成为好朋友,在所谓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片面思想支配下,感情用事、意气用事,不计后果。一旦朋友有违法犯罪的想法,其他人毫不犹豫的参与其中,认为不参加不够朋友、不够义气,走上了团伙犯罪道路。

  3、缺乏自信、自暴自弃。有的青少年在学习中遇到困难和挫折,学习成绩一时跟不上,又不愿意和老师家长交流,时间长了,对学习产生厌倦情绪,认为我反正学习不好,在同学面前无光,承受不住压力和挫折,产生破缺罐子破摔的思想,不图上进,混时间,荒废了自己的学业和青春。

  4、社会上的一些负面影响。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一些传统的道德观念、价值观念受到极大冲击,尤其是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对世界观尚未定型的未成年人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再加上社会福利的分配不均,特别是消极腐败现象,极易诱发一些意志薄弱的未成年人犯罪。有的青年认为,一个混社会,混“江湖”的人,游手好闲且潇洒、神气,有吃有喝,很是羡慕。在这种错误想法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5、家庭影响。家庭是青少年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也可以说是一个“大染缸”。家长对子女态度适当,教育引导得法,自身性格、言行举止良好,家庭的内聚力、亲和力增强,正面影响大,子女实施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很小,有的甚至完全能够杜绝。反之,子女受到的负面影响大,实施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大,有的直接导致犯罪。家庭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四种表现:一是亲情过剩。现在大多数青少年是独生子女,在四二一家庭结构中长大,从小受到祖辈父辈宠爱,过度的亲情包围,使自己成为一个“小皇帝”、“小公主”,不受任何约束。李天一之所以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完全是家庭的过于疼爱造成的。李天一是年龄最小的申奥大使,少年钢琴家,留美学习,在家庭不正确的引导下,道德观念扭曲,小学时把同学推下楼梯,去美国后受到委屈,说:“到中国再收拾你”,无照驾车还打人,被劳教一年,释放后,其母又花80万元为他买了辆好车,后发展到轮奸妇女,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成了“坑爹”的逆子。二是疏于管教。家长对子女缺乏社会责任感,自觉不自觉的放弃了对子女的管教义务,对子女的缺点错误不闻不问,放任自流。前几年,发生了一起盗窃案,一家旅店的老板被盗现金17万元,后经公安民警侦察发现是一名少年作案,从东平追至泰安,又追至荷泽,最终在荷泽一处牡丹园门口将其抓获。这名少年之所以犯罪,主要是家庭缺乏管教,孩子被抓后问他父亲,你儿子干什么去啦,他说不知道,两天没在家,孩子干什么不知道,这样的父亲能管好孩子吗?还有父母常年在外地打工,对子女更是缺乏管教。加之青少年本身缺乏自控能力,养成了不良品性,终由小错到大错,直致违法犯罪。特别是有的爷爷奶奶、老爷老娘对孩子更是疼爱,甚至当自己的父母对孩子教育时,也横加阻拦,从而助长了孩子的不良习气。三是家庭暴力。对于出生在暴力家庭的青少年来说,亲自体验暴力侵害,轻者骂,重者打,心理受损明显,心中阴影严重,致使子女养成了仇恨、冷酷、撒谎、逆反等不良性格,不敢回家,到社会上去寻找温暖与爱心,因而难免被坏人引诱利用,走向犯罪。四是单亲家庭。社会上家庭解体现象日益增多,这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极为不利。由于种种原因,其父母缺少了对原来子女的关心、体贴、管理和教育,甚至虐待子女,对子女造成伤害,使一些子女变得孤僻、抑郁、自卑、任性,对学习生活失去信心。这种心理极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导致违法犯罪。

  有位教育专家对少年时期的成长过程研究发现,一个人三岁之前养成习惯,七岁之前养成性格,十四岁之前养成理想。也就是说十四岁之前是一个人智力开发的关键时期,这个时期一个人可以完成其智力开发总量的90%,但这是一把双刃剑。一个孩子十四岁之前能学到感兴趣的东西,那么他的智力会得到较好的开发,所爆发出来的能量,甚至是成年人无法想象的。反之,十四岁之前,家长强迫他学习不愿学的东西,他的智力将会受到严重扼杀。智力开发是这样,人为习惯的养成也是如此。这位专家还谈到他发现一个中学生,住校,每次吃完饭后,把水倒在碗里涮涮,然后喝掉。他很感动,生活客观节俭,肯定有出息。后来这个学生考上了山大,毕业后在一家市级银行当行长。一次同学请老师吃饭,饭后他仍把盘底偷偷倒上水喝掉。老师说:“你现在是大行长啦,不缺钱,怎么还这么做?”这一下引起了这位同学的往事,他说:“这是从小养成的习惯,八、九岁就这么做了,改不了。想起农村的父母,自己的工作再苦再累,遇到再大的挫折我也不怕了。”这样的事例很多,最近报导的荷泽13岁的小女孩,因父亲有病,卧床不起,家庭困难,自己卖凉皮撑起一个家,这说明,这位小朋友从小就是在困难家庭成长的,养成了吃苦耐劳的好习惯。一个小小的习惯,影响了孩子的一生。14岁以前,是孩子成长的关键时期,这个时期奠定了孩子的基础。这说明,孩子所处的环境,所接触的人,所发生的事,所受的教育,所形成的习惯,所形成的性格,会深刻影响孩子的一生,这个影响几乎是无法代替,无法改变的。正面影响是这样,负面影响也如此。一个优秀的人起步于14岁前,一个走上犯罪道路的人也是从青少年开始变化的。我在派出所工作时,所在地是五天两个集,一个小同学,每到集上,不去上学,到集上去偷东西,被逮住送派出所,我们将他送回家,仍不改,我对他家长说:“你再不好好管教,你就为劳改队培养了接班人”,后来我离开这个地方后,听说这个孩子最终被公安机关逮捕法办。(这个观点不是绝对的,随着环境等各方面的变化,也是在变化的,犯了罪到劳改队改造,重新做人)

  三、加强对青少年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发生

  1、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严格遵守学校的行为规范,自觉养成良好的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俗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而不去做,也不要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不得有的九种不良行为:①旷课、夜不归宿;②携带管制刀具;③打架斗殴、辱骂他人;④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⑤偷窃、故意毁坏财物;⑥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⑦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⑧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⑨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以上这些是以法律条款规定的,作为在座的每一位同学都必须认真遵守,一定做到的。平时一定要认真对照检查,是否有违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我们平时过马路,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能打扰别人休息、学习、办公,假期到图书馆看书,有的就不让年龄小的同学去,为什么?因为年龄小的同学在里边追赶打闹,影响了其他人正常阅读。不能破坏公物,携带管制刀具,这些事情如处理不当,就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犯罪,如刚才讲的用刀子捅伤人的案件,如果不带刀子,就出不了这样的事。如果你实施犯罪时,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年龄,国家法律还是有处罚措施的。比如治安处罚、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从小养成坏习惯,以后想改就很难,最终必将酿成大错。所以我们除了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外,还要遵守我们学校制订的各项规定,一日行为准则等规章制度。同学们能不能做到?

  2、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诱惑,如金钱、物质、奢侈享受等,对这些我们一定要顶得住,决不放松自己的防线。一是交友要谨慎,拒绝不良交往。现在社会上的一些人,抽烟喝酒,打架斗殴,追求低级趣味等等,利用同学年龄小,好奇心、社会经验缺乏,辨别力、控制力弱的特点,拉同学误入歧途。二是尽量避免涉及成人娱乐场所,避开不良环境的影响。三是远离社会的网吧。因为有部分网吧是无序发展,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等,成为“电子海洛因”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隐患。网吧是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

  3、学会自我保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我们生活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殴打,抢劫,蓄意绑架等,如自己一旦碰到了,怎么办?我们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各种应变能力、锻炼强壮身体,这样遇到侵害时就能摆脱或正当防卫,减小违法人员的侵害。如遇到侵害时,同学们要切记两点:一是要以如何避免受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与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搏斗,因为我们年龄小,犯罪分子穷凶极恶,我们会吃亏。比较明智的方法是遇事不慌,找借口婉言拖延,设法摆脱或向周围大人求救,或拨打“110”报警。二是如果已经受到侵害,要保留好犯罪分子遗留的证据,牢记歹徒的姓名、身形、特征及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经过,设法摆脱,并及时向学校、家长报告。切忌不要自己找朋友去报复他,要知道你如果这么做是违法的,使自己有理的事变成了没有理。

  4、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培养青少年是学校、家长、社会共同的责任。对青少年平时的表现、心理思想动态及时沟通,对不好的苗头要及早发现,加强教育引导。同学们如果遇到不顺心的事,要及时与家长老师沟通。社会也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及时扫除社会丑恶现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最后,我希望通过这次研讨,使同学们认清违法犯罪的危害及其严重后果,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在自己心中树立起坚强的心理防线,坚决抵制各种不良行为,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走正确的人生道路,将来成为现代化建设的栋梁之材。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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