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合作生产协议书
合作生产协议书
甲方:
丙方:
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尽快使企业启动出效益,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甲方愿将原淀粉厂化工车间之设备、设施作为合作投入(锅炉、油炉及化工设备设施)供生产使用,原淀粉厂之房屋、设施及地皮,因属于集体财产,故只能租凭不得作为股分改变性质,具体如下:
一、合作期限为8年即从2012年4月6日至2019年7月31日止,如到时各方愿意继续合作可另行续签。
二、原淀粉厂区内设施包括:厂房41间(其中生产用厂房23间,生产厂房18间)机井一眼,潜水泵一台及厂区设施地皮等。可租赁给公司,年租金三万元(30000万元),由公司负担,每年的7月30日前,应将租金一次性交给甲方。超期应按日1%的违约金进行支付,否则终止租赁合同。
三、各方投入及股份的分配
1.甲方投入54万元(已投入),乙丙丁三方投入150万元(已投入100万元,还应继续投入50万元)。
2.股分及利润分红,甲方25%、乙方25%、丙方25%、丁方25%;利润每月考核一次,除留足再生产资金外,各户股东每一季度按股份分红一次。
四、在合作期间有关工商、税务、环保、电力、技术、劳动、安全等职能部分的有关费用,统一由公司负责。
五、生产经营期间公司领导(总经理、副总经理、生产主管、经营主管)责权的基本要求:
(一)1.总经理负责公司的全面生产、经营及宏观调控财务等工作。
2.副总经理,在总经理领导下配合总经理负责好各自的份内工作。
3.生产经营主管,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好各自的份内工作,对特殊情况下应紧急处理的事,可先处理后汇报。
(二)1.总经理有权处理15万元以下生产性开支和5万元以下非生产性开支,超过部分应由公司讨论通过。
2.副总经理在总经理外出或其他总经理不能亲自处理的业务时,行使总经理权力,外出办理业务有权处理生产性开支1万元以下,非生产性开支三仟元以下。
3.生产经营主管,在总、副经理领导下除搞好本质工作外,有权处理生产性开支1仟元以下,非生产性开支300元以下。
六、如新建、改建房屋结构或厂区内新建任何改变原厂区形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资金均由公司承担。
七、在合作期内,各方必须依法自主经营,在经营期间
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贪污受贿,一经发现立即走人,所有股份均充公;在经营期内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2012年4月6日以前的债权、债务由四方负担。
八、在协议有效期间,公司对甲方的厂房、公共设施及设备只有使用权,不准出售、转让和抵押,特殊情况四方协商解决。
九、为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每月5日前必须将上月工人工资全部支付,不准以任何理由拖欠,如拖欠超过3日,将按日5%支直至付清为止。
十、合同生效,甲方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给公司施压影响正常经营;如遇人力不可抗具之因素造成合同终止,乙丙丁三方有权将新增设备拆走。
十一、合同生效开工之前必须将原欠工资债权、债务结清,否则不得开工。
十二、未尽事宜四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各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方各持一份。
篇二:合作生产协议
成都香木林家具有限公司
合 作 生 产 协 议
甲方:成都香木林家具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华良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_袁国中___,身份证号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和资源互补的原则基础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现就成都香木林家具公司生产制造生产管理及生产利润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_三_年,自_2011_年_1_月_1日起,至_2013年_12月_31_日止。
第二条、出资额、方式、
1、乙方现金出资(人民币)_10万_元作为利润分配保证金。
2.资金于_2010_年_12_月_30_日以前交齐。
3.此资金不得随意分割及挪用。经营终止后,乙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4、期满后,双方同意延长合作经营期限的,可另行签订合作经营协议书。
5、如乙方需参与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合作方式及分配方式另行议定。
第三条利润分配与责任承担
1、利润分配。
1)双方就生产制造过程中的利润(相关费用按照市场具体情况或约定标准计入生产成本,通过成本核算后另加8%的利润)按51:49的比例享受利润分配。
2)双方约定每半年一次,对合作的生产利润进行结算和分配。
2、账务管理。
1)企业的财务管理由双方共同参与,其中会计和出纳人员由公司聘用。
2)对于合作过程中的生产费用的所有支出,需经乙方签名确认,才能入帐处理。
3、合作的管理方式。
1)双方确认的生产事务交由乙方全权负责管理,具有生产管理过程中的人事任免权。同时对工厂的经营状况进行了解和监督。
2)因乙方专职管理生产事务,所以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人民币3000元,但结算时需从乙方应分配利润中扣除该部分金额。
3)由甲方提供产品订单、原材料以及其它生产必需品,各种生产成本另加生产利润后作为成本价入成品库,每月最后一天作为结算日,逾期计入下月产值。
4)以三个月为过渡期,在产值不足或工人工资无法保证时可从公司借支,但在双方结算时必须扣除,三个月后由乙方设法自行解决。
5)乙方必须保证公司订单的进度、质量及相关产品的售后服务不影响公司的销售,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结算时从乙方应分配利润中扣除。
6)如因甲方提供订单、原材料以及其它生产必需品等影响到生产的产值或销售,由公司负责相关费用。
7)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重大过失或经济损失,根据责任进行界定承担比例。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
1、甲方为企业经营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处理社会关系;②对公司进行日常管理;③购进常用物资;④处理公司债权债务关系;⑤负责公司市场拓展及品牌策划⑥负责产品研发⑦负责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2.乙方的权利:①具体负责公司生产制造过程管控、生产工艺技术的提升、生产成本的控制、设备及安全等与生产密切相关的事务(具体详见生产厂长权责说明书)。②参予公司经营事业的管理,③检查生产帐册及生产利润情况;④共同决定与生产相关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合作期满前,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退出的,则属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违约金人民币五万元,如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所约定的违约金的,则超出部分的损失仍由违约方负担。
2.任何一方出现贪污、吃回扣以及其它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时,均属违反约定,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0倍以上的处罚。
第六条 、禁止行为
1.合作以后禁止再发展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2.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七条、 经营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经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同期满;②双方同意终止本合同;③公司因违反法律被迫停业;
2.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将乙方的10万保证金无条件返还。
第八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有关法律惯例及诚实信用原则公平解决,或合约双方另行议定,甚至可以诉诸法院。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盖章) 乙方:____(盖章)
__年__月__日
篇三:生产合作协议书
生产合作协议书
以下简称为“甲方”
加勒比海地球村事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乙方”
签约日期: 西元2002年月 日
甲乙双方基于互惠合作立场,合作提供服务国人伯利兹投资移民留学业务,(以下简称cacb服务计划),经双方商议后同意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名词定义
一 cacb计划:
cacb inc.(加勒比海地球村事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之伯利兹(或称贝里斯)投资移民留学服务计划,cacb 为central american, caribbean, belize 之简称,因伯利兹,为唯一同时属于中美洲及加勒比海共同市场成员之国家
二 投资专案
指乙方开发,并提供甲方销售之土地,房屋,或有关移民留学,退休养老服务之投资计划及服务专案
三 签证居留:
指伯利兹之入境签证,永久居留权,工作权等之申请专案
四 公民护照
指伯利兹之公民权及护照办理
五 归化护照
指取得伯利兹居留权,入境居住满五年后,依法申请归化公民及申请护照办法
六 留学游学
指伯利兹之留学游学业务
七 参考订价
指乙方提供之 cacb 服务计划之定价
八 应付款
指依本协定之cacb 服务计划,乙方服务甲方客户,甲方应支付乙方之款额
九 签约款
指甲方或乙方与客户签约之金额
十 送件款
签证居留,投资护照,或土地权状过户,至乙方正式送出申请件之时,甲方应缴付乙方之金额
十一 推荐方
开发或推荐客户来源之一方,推荐方可为甲方,乙方,或甲乙方授权或合作之第三方.
十二 签约方
指与客户签约及收款之一方
十三 开发方
指开发客源来源之一方,与推荐方同义
十四 结案
指申请案件完成,应收款完成,客户收到委办证件无误.
十五 开发奖金
指推荐客户给签约方,由签约收款方支付推荐方之金额,开发奖金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以全数签约款减去应付款后之50%计之.
十六 国际快递
寄交国际快递时,本协议限定为dhl, ups,二家,应清楚书写收件人之地址姓名,联络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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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合作方式
一、 甲方同意于伯利兹相关之服务计划专案上以专属之方式,与乙方合作推
广 cacb 服务计划,即甲方不得代理或与第三者合作提供相关于伯利兹之服务专案
二、 由乙方提供cacb 服务计划之参考订价及各服务计划专案之应付款额,送件款额.(如附件一),供甲方参考及推广销售.
三、 甲方客户将参加cacb 服务计划之费用交付甲方时,甲方以该服务专案之应付款交付乙方.
四、 若甲方推荐予乙方之客户,直接与乙方签约付款时,乙方应支付开发奖金予甲方
五、 若甲方推荐予乙方之客户,若由乙方之分支机搆,直接或间接代理机构服务签约或收款时,乙方之分支或代理机构,应支付开发奖金予甲方,
六、 有关伯利兹留学,移民,投资,不在cacb 服务计划表列上之个案,双方另协定处理之
七、 除依本协定已签约或结案之佣金,应付款,开发奖金外,双方以无偿方式进行本合约之合作,任一方因本约关系所生之效益或负担,应由该方自行负责,概与他方无关。
律师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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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保证条款
一、 乙方所提供之服务计划,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任意变更及改写。
二、 乙方担保提供甲方之资讯与事实相符,所办理的证件确为伯利兹政府相关机构所核发之证件
三、 甲方行销广告内容不实以致甲方之客户有所求偿时,概由甲方负责并负法律责任。
四、 乙方若未能完成甲方客户之签证居留,公民护照之申请案件时,若错误不在甲方,也不在甲方客户,或非因天灾及不可抗拒因素,如政变,战争及不可罪责乙方之因素外,乙方应全额退还已收款额,因产生之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 作业办法及付款方式
一. 签证居留及公民护照法案
1. 甲方与甲方客户签约后,将甲方客户之证件,以国际快递,寄交乙方指定之地址,并将寄交之提单号码告知乙方,以利查询.
2. 乙方收取证件,审核无误后,通知甲方将送件款汇寄至乙方指定银行户头,或将送件款交送约定之屦约保证人,并将汇款或收款收据传真予乙方,甲方选择由保证人收款之方式时,应负担屦约保证手续费
3. 乙方于确认乙方银行帐户或保证人收到送件款后,送出申请件
4. 乙方完成申请件后,取得该证件影本,传真告知甲方
5. 甲方于收到证件影本传真后,三日内(不含公定假日)汇出应付款之尾款,并传真告知乙方
6. 乙方于确认收到尾款后,应于三日内(不含公定假日),应将完成之证件以国际快递寄至甲方指定收件地址,并将寄交查询之提单号码告知甲方
7.屦约保证人于确认甲方收到证件后,将暂保管之保证款额拨款乙方结案
二. 留学及实验移民
1. 留学及实验移民之应付款,甲方应于签约收款后,七个工作天内, 将应付款汇寄乙方指定帐户
2. 留学及实验移民之应付款,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应于客户出发前卅日,付清应付款额
三. 开发奖金
1. 开发奖金,应于结案后,三个工日内,由签约收款方汇至本协定之开发方或推荐方指定帐户
2. 开发奖金, 若任何一方于结案前预收佣金或开发奖金,而本案因故无法结案时,若签约方需全额退回客户签约款时,收款方应将已收之金额退还签约方,以便退还客户.
第五条 合作期间
一、 本合约之合作期间自签约之日起生效并为期壹年,除于本约期届满之一个月前任何一方以书面通知另一方修订或不续约外,双方同意依本合约相同条款自动续约一年,其后再届期者亦同。
二、 本合约有效期间内,任一方得于卅日前以书面通知他方终止本合约。
三、 合作之终止,并不影向合作期间,已签约案件之应付款,佣金,或开发奖金之支付义务或权益
第六条 区域保障
甲方于一年内于其所在县市地区,完成十个案件者,或于所在省区完成五十个案者,可要求乙方于该地区不再设代理合作机构,但已设立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 合约修改
本合约未尽事宜,得经双方书面同意后修订或补充之,乙方服务专案价格或专案变更,乙方应于 45 天以前通知甲方
第八条 转让禁止
甲方未经乙方以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合约下之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但甲方之母公司、百分之百持有或股权超过1/2的子公司则不受此限。
第九条 合约生效
本合约书乙式,经双方签名传真后起生效,双方各持一份为凭。
立协议书人:
甲 方:
代表人:
地 址:
乙 方:
代表人:
职 称:董事长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