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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员工行为规范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09-16 15:27:55 | 移动端:银行员工行为规范

篇一:银行员工行为守则

银行员工行为守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提高员工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塑造本行的良好形象,促进本行全面协调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 本守则所称员工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本行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人员,本行董事、监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劳务代理机构签订协议直接从事本行工作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行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公民义务和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切实维护本行的信誉和整体利益,自觉做到思想进步、业务精良、服务规范、纪律严明,道德高尚。

第四条 本守则是本行员工必须自觉遵守的基本准则,是员工行为管理的基本依据。适用于本行全体员工。

第二章 努力学习 提高水平

第五条 认真学习政治理论

(一)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自己的头脑;

(二)正确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识别真伪,区分善恶;

(三)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学习时事,关心国家大事。

第六条 勤奋学习业务知识

(一)学习经济金融理论,掌握国家经济金融政策,了解经济和银行业的发展动态,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知识;

(二)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熟知向客户推荐的金融产品的特性、收益、风险、法律关系、业务处理流程及风险控制框架;

(三)积极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并掌握操作新技术,更新知识结构。不断学习新业务、新知识,努力提高岗位技能;

(四)拓宽知识面,努力做到一专多能。

第七条 积极参加国家的学历、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各类专业证书等自学考试;对单位安排的培训和学习任务要按要求完成;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讲求实效的原则,善于运用理论和政策指导业务实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自觉、虚心、持之以恒地学习。

第三章 爱国守法 爱岗敬业

第八条 热爱祖国,以国家利益为重

(一)遵守宪法,拥护政府;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三)顾全大局,维护国家和社会稳定;

(四)爱护国家财产和公共财物,维护国家利益。在特殊环境和突发事件面前,有义务保护国家财产;

(五)热心公益,奉献爱心,公私分明,勤俭节约。

第九条 知法守法,依法办事

(一)知法守法,维护国家利益和金融安全。履行法律义务,保守国家机密和商业机密。尊重创造,保护知识产权和专利。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反映本行活动信息,拒绝作假;

(二)讲正气,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三)自觉抵制欺诈、非法集资及商业贿赂,拒绝黄、赌、毒、商、黑。在社会交往和商业活动中,廉洁从业,不得接受或给予客户任何形式的非法利益;

(四)自觉抵制内幕交易,不得利用内幕信息牟取个人利益,不得将内幕信息以明示或暗示的形式告知他人。拒绝洗钱,及时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履行反洗钱义务;

(五)投资股票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机构有关规

定。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有关系的上市公司股票;不得挪用公款和客户资金买卖股票;不得用个人消费贷款(如住房、汽车贷款)买卖股票;

(六)依法维护本行的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

第十条 爱行如家,爱岗敬业

(一)爱护本行财产,妥善保护和使用所在机构财产。遵守工作场所安全保障制度,保护所在机构财产,合理、有效运用所在机构财产,不得将公共财产用于个人用途,禁止以任何方式损害、浪费、侵占、挪用、滥用所在机构的财产;

(二)热爱本行事业,认真践行本行的办行宗旨和企业精神,遵守本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维护本行的利益;

(三)一切言行不得损害本行的整体利益和形象。不得散布对本行不信任或丧失信心的言论,更不能做与本行离心离德的事情;

(四)遇到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不一致时,应把本行集体利益放在首位,不计较个人得失。办理授信、资信调查、融资等业务的从业人员,在涉及亲属关系或利害关系人时,应主动提出回避。不从事与本机构有利害关系的第二职业;

(五)有主人翁责任感,以本行发展为己任,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树立职业荣誉感,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遇到“苦、脏、累、险”工作,不推诿,不延误。

第十一条 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一)要有职业理想和追求,争先创优,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

(二)工作积极主动,勇挑重担。在成绩面前不骄傲;在困难和挑战面前不退缩;在挫折面前不消沉,不气馁;

(三)建设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要冷静分析,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四)拥护改革,积极投身于改革。

第十二条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一) 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地开展工作。不得推卸岗位责任;不得敷衍了事;不得投机取巧;不得玩忽职守,不得贻误工作;

(二)要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科学管理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四) 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

(五)岗位之间应相互沟通,密切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六)遵守业务操作指引,遵循银行岗位职责划分和风险隔离的操作规程,确保客户交易的安全,做到:

1、不打听与自身工作无关的信息;

2、除非经内部职责调整或经过适当批准,不为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履行职责或将本人工作委托他人代为履行;

篇二:中国银行员工行为守则

中国银行员工行为守则

前 言

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是每个公民的义务,遵守职业道德是每个银行员工的责任。中国银行是社会主义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的员工不仅应“在商言商”,还应“在商明政”,要牢记并遵守“爱行敬业,勤政俭朴,信誉至上,服务为本”的职业道德。《中国银行员工行为守则》(以下简称《守则》)是规范银行员工行为的基本准则,旨在指导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如何履行公民的义务和员工的责任,如何“在商言商,在商明政”,如何遵守中国银行的职业道德准则。员工应了解并遵守这些基本行为准则,做一名合格的或优秀的银行员工。

《守则》分为七章,涉及爱行敬业、遵法守纪、保守秘密、优质服务、银行形象、廉洁自律、内部关系等方面,其中标有星号(**或*)和标有井号(#)的条款是行为准则。“星号准则”是银行要求员工必须或应该遵守的;“井号准则”是银行提倡员工遵守的,优秀的银行员工应该遵守。《守则》不等于规章制度的具体规定,员工在实际工作中还应该遵守规章制度。

员工如果违反双星号(**)准则,会被追究经济的或政纪的甚至法律的责任;如果违反单星号(*)准则,会受到口头告诫或批评,屡教不改的会被追究责任;如果违反井号(#)准则,就没有资格被称誉为优秀员工。

以上所称经济责任是指经济处罚,包括扣发奖金、扣除薪金、赔偿损失;政纪责任是指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低工资档次、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公职;法律责任是指法律规定的各种处罚。

员工如果对《守则》有不清楚或不理解的地方,可以向本部门或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咨询。《守则》由人事部门负责监督执行,最终解释权在总行人事部。

第一章 爱行敬业 无私奉献

中国银行是具有悠久历史的国际性银行,在国内外金融同业中享有良好声誉。中国银行全体员工应树立崇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以老一代优秀员工为榜样,爱行爱岗,尽职尽责,为中行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一条 爱行爱岗

爱行体现了中国银行员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爱岗是每个员工应当具备的基本职业道德。

#在商明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

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更好地为祖国四化建设服务;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其他组织活动,学习时事政治,关心国家大事。

#与银行同心同德:牢记银行的宗旨、目标和行训,忠实信守银行的精神和理念,弘扬银行的优良传统。 *自觉维护银行的利益,爱护银行的信誉与形象。

*爱护国家和银行的财产。

*服从组织分配与调动。

*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条 倾心敬业

银行员工应树立爱岗负责、方便客户、优质服务、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

#工作认真负责,技术精益求精。

*恪守银行职业道德,牢记并切实遵守中国银行职业道德准则:“爱行敬业,勤政俭朴,信誉至上,服务为本。”

#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热情待客,严守信用,竭诚服务。

#关心同事,发扬互助友爱和团结协作精神。

#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工作中任劳任怨。

*熟悉业务,掌握技巧,勤奋高效地做好本职工作。

#树立职业荣誉感,献身银行发展事业,克服困难,增强信心,为实现银行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虚心学习,积累经验,总结教训,不断丰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争当本岗位(专业)的优秀人才。

第二章 循规守法 遵章守纪

循规守法是公民的义务,遵章守纪是行员的责任。

第三条 循规守法

在日常生活中,员工应当遵守有关公民的法律、法规。在银行工作中,员工应当遵守有关银行工作及银行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

*要了解、熟悉并严格遵守与所办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

*工作中遇到不清楚的法律问题,应向有经验的同事请教,也可向行内法律部门工作人员咨询,不得自作主张或自行其是。

**银行严禁员工参与赌博、吸毒、贩毒、嫖娼、卖淫等犯罪活动。

**无论在行内还是行外,银行不允许员工传播色情、淫秽音像制品或其他非法出版物。

**如果有违法行为,或对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责任者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较典型的

违法行为有:

——非法经营业务;

——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凭证、账簿、报表;

——向法律界定的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以较优惠条件发放担保贷款;

——无故拖延支付(入账)客户款项;

——索取、收受贿赂(包括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贪污、挪用公款;

——侵犯版权将银行内部专用的电脑程序复制,并拿到行外使用;

——严重失职或玩忽职守造成银行重大损失,构成渎职。

第四条 遵章守纪

本条及本条以后的所有“星号准则”,都是各种行规行纪的精炼概括,严格遵守“星号准则”是遵章守纪的起码要求。在此基础上,作为从事某项具体工作的员工,还应该熟悉并遵守所有与本职工作有关的规章制度。

**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缺勤必须事先请假,严禁旷工。

**下列违纪行为也是银行禁止的:

—无理取闹;

—打架斗殴;

—恐吓威胁领导;

—拒不服从工作调动;

—消极怠工;

—其他严重影响工作秩序的行为。

**银行经营的资金归国家、银行和客户所有,必须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确定用途,例如: ——不能将此客户的贷款用于彼客户项目;

——客户存款不能串户,故意串户是挪用公款;

——严禁挪用客户资金;

——绝对不许挪用银行现金;

——原有分录不得更改,未经批准不得冲账。

*“授权有限”、“复核监督”、“相互牵制”是内部控制的三条重要原则,员工在执行规章制度时应牢记这三条原则。如果违背这三条原则,极易构成违章、违纪行为,当事人因此可能会受牵累,特别是当违章、违纪行为导致差错事故、滋生腐败、诱发犯罪并给银行造成损失时,当事人将承担后果。违背内部控制原则并构成违章、违纪较典型的例子有:

——越权交易;

——业务量超过风险控制额;

——钱账不分,钱物不分,账物不分;

——物品使用者擅自办理采购;

——印章、密押、凭证未分管;

——调查评估与审查批准不分;

——前台交易与后台结算不分;

——总账与分户账不平,账实不符;

——当日交易不入账或只入分户账不入总账;

——管理部门(人员)对业务经营(业务操作)缺乏经常、有效的监督;

——违反决策程序制定重大决策。

第三章 提高警惕 严守秘密

属于保密范围的信息资料,关系到国家、银行或客户的切身利益,银行员工必须严格予以保护。

第五条 严守国家秘密

银行的一些信息资料涉及国家秘密,必须严格保密,避免损害国家利益,影响社会安全和经济稳定。 *国家秘密应当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人员接触。

**接触国家秘密的人员不得向不应知悉者泄露秘密。

*如需对行外提供国家秘密信息,应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一旦察觉泄密事实,必须立即报告,以减少损失或不利影响。

**严禁故意泄密或出卖国家情报信息。

第六条 严守银行秘密

银行内部信息属商业秘密,员工不得随意向外泄露,以免给银行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如果泄密,不论在何种场合,有意或无意,泄密者都应承担责任。

**不得将有关银行发展规划、计划、预算、信息技术、经营管理方式(规章制度)、业务决策、安全保卫措施等方面的信息向外泄露。

*未经批准或授权,不能向行外人士或行内无关人员展示银行文件或资料,如公文、手册、内部发行物、业务记载、工作记录、会计报表、统计资料、电子信息载体等。

**保管前款秘密资料的员工不得私自保存它们的复印件,在调离银行之前,必须将原件资料完整交回,也不得将复印件擅自带走。

*未经请示批准,不能复印标有“绝密”、“机密”、“秘密”、“商业秘密”、“内部资料,注意保存”等密级字样的资料。

*有些信息即使在行内也是保密的。在非正式场合,不能公开谈论涉及这方面的情况,在正式场合讨论、研究时,无关人员不应在场。

*向客户或其他人介绍银行情况时,应格外谨慎,不应把属于保密范围的情况告知对方。

*移动电话的信息载波要通过公共电波区,容易泄密,打电话时不能谈及银行保密信息。通过其他电子手段传递信息时也应注意保密。

**未经银行批准,任何人不得向媒体提供未公开的银行信息。

*发现泄密事实应当立即向上级报告。

第七条 严守客户秘密

员工对客户提供的一切信息资料都要予以保密,以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但法律要求提供的或客户授权披露的信息除外。

*除非因工作需要,不要与同事谈论客户情况。谈论客户情况要注意场合,无关人员不应在场。

*通过电话与客户洽谈业务,或通过其他电子手段交流或传递业务信息时,要确保客户信息不会被外人知悉,例如:

——明确对方身份;

——不应知悉客户信息的人员不在场。

*答复有关信用情况咨询时,应对咨询者和咨询对象双方负责。告知对方的数据不能超出银行允许的范围。 **无关人员不能随意接触客户信息,为个人目的利用客户信息更是不允许的。

**向公安、司法等部门提供客户信息须事先经过批准,并严格执行法定程序。

**严禁向自己的关系人透露客户信息。

*尊重客户个人隐私权是银行的义务,员工对客户隐私要守口如瓶。

第四章 诚实守信 优质服务

诚实守信是银行的本色,优质服务是银行的承诺。银行要求员工具备正直的品格,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第八条 以诚待客

在办理业务、对外宣传、做广告或其他推销活动中,不能有任何不实之词和虚假行为。

*办理业务时,应向客户提供清楚、真实、可靠且有关的信息,使客户能作出合理判断和决策。 **银行不准备做或不能做的事,任何人不能对外表示承诺或做出保证。

**银行做出承诺即构成银行的义务,任何人不能就权限之外的事表态,否则银行将失信于客户。 *办理业务时应当做到“童叟无欺”。

第九条 员工品格

银行员工应该具有正直的品格,诚实、可靠。

**员工的言行必须能够表明自己诚实和正直的人品,例如:

——推荐客户或评估客户信誉时,不能言过其实;

——负责贷款调查时,如果你持积极评估意见,你必须确保所有资料,特别是申请人的债务情况真实、准确、完整,申请的贷款用途绝对真实;

——如发现交易单据不合规,不得输入电脑处理;

篇三:中国工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特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本守则是工商银行员工必须遵守的准则,是规范员工言行的依据,是评价员工言行的标准。全体员工应从我做起,从本岗位做起,自觉遵守行为守则,共同塑造工商银行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三条、员工如对本守则有任何疑问或异议,可向本部门或各级行人事部门咨询,本部门和各级行人事部门有责任予以解释或答复。本守则的最终解释权在工商银行总行。

第二章、职业道德

第四条、爱国爱行,积极奉献

爱国体现员工高尚的政治品质,爱行体现员工良好的职业素质,爱岗体现员工良好的精神风貌。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远大的政治理想和坚定的政治信念,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国家利益;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了解时事政治,关心国家大事,心系社稷安危;自觉执行金融政策,严守金融法纪,维护金融秩序,坚定正确的金融服务方向。

热爱工行。以工行发展为己任,牢记工行宗旨和目标,维护工行利益,信守工行精神和理念,执行工行政策和规定,维护工行信誉和形象,致力于工行改革与发展。

竭诚奉献。树立职业荣誉感,忠于工行,献身工行,甘愿为工行奉献自己的才华。 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态度认真,坚守工作岗位,技术精益求精。 具有较强的职业意识和奉献精神,有压力感、紧迫感和危机感,有强烈的团队意识和群体观念,能够将自己的利益与集体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将自己的行为和集体行为牢固凝聚在一起。 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能,提供优质服务,自觉维护工行信誉与形象。 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工作作风扎实严谨,实事求是。

第五条、着眼整体,顾全大局

维护工行整体利益是员工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员工队伍凝聚力的体现,是工行事业发展的基础。员工应以此为出发点,想问题,办事情,时刻把工行的改革与发展大局放在首位。

坚持统一法人制度,维护统一法人权威,严格按照授权授信范围开展工作,不越权,不擅权,认真执行管理制度和办事程序。

注意处理好个人与工行之间的关系。当工行利益与个人利益不一致时,员工应从大局出发,把工行利益放在首位,不计较个人得失。

第六条、敬业乐业,扎实工作

敬业乐业,不仅是工行对员工的职业要求,也是员工个人发展与进步的基本条件。

始终保持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

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推诿,不延误。

勤于思考,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遇到“苦、脏、累、险”的情形,要克服畏难或不满情绪,迎难而上,不影响工作大局。

新入行员工要积极进取,勤学好问,虚心向同事请教,尽快熟悉岗位工作,提高工作技能。

第七条、服务至上,诚实守信

诚实守信、优质服务是立行之本。员工应恪守诚信,为客户提供高标准、高质量的服务。

服务原则。客户为本,尊重客户,忠于职守,严守信用,文明热情,竭诚服务。 对不同肤色、民族、身份的客户应一视同仁。 对老人、儿童和残疾人应优先服务,尽力为他们提供方便。

服务态度。诚恳热情,谦逊有礼,耐心细致,不怕烦琐。 客户提出咨询或办理业务,员工应迅速准确答复或受理。不属于本职范围的,也不应推诿或不予答复,应及时报请上级或有关部门处理。 处处替客户着想,急客户所急;办理业务态度和蔼,提供咨询耐心细致;接受批评、听取意见冷静谦虚;受到误解和委屈顾全大局,争取理解。 对客户取款存款一样热情;忙时闲时一样主动;大宗小宗一样欢迎。 因客观情况必须暂停办理业务时,要放置标识牌,并向顾客解释清楚。

服务质量。认真负责,按章操作,防止错误。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坚持优质服务,确保客户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 办理业务、宣传或推销业务品种,应向客户提供准确、真实、可靠的信息,以便客户作出正确判断和合理选择。 银行不准备做、不能做或无条件做的业务,任何人无权对外许愿或承诺,以免影响工行信誉。

服务效率。安全、准确、快捷。 严格按照业务规程和业务流程进行操作,不无故延误业务进程。 充分利用培训机会和业余时间,刻苦学习,钻研业务,提高素质,增强技能。

业务记载、财物记载要真实、完整,准确无误。 业务(交易)活动及账务记录准确、及时、完整。 严格按照业务申请书的内容办理业务,未填列事项不得办理,原始凭证以外的内容不得登记入账。

第八条、品格正直,言行可靠

员工应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养成诚实、正直、可靠的良好品格。 推荐客户或评估客户信誉,必须实事求是,严格按程序办理。 报告工作必须客观、准确,一分为二。 知晓或发现违反银行规定的行为应立即报告。

第九条、积极进取,求实创新

积极进取反映员工的精神状态,求实创新反映员工的工作作风。

有理想,有追求,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健康向上的心理素质,对工作、对事业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工作中遇到困难或挫折,应寻求积极方式、方法应对。

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主动进行分析,积极研究对策,迅速采取补救措施。

支持改革,扶持新生事物。

对于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要冷静对待,客观分析,用改革的精神,积极开拓,大胆创新。

第十条、谨慎认真,确保安全

要时刻警惕任何欺骗、破坏等一切有损工行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员工应予以制止或向有关部门及时报告,不应视而不见,置若罔闻。

要研究金融政策,熟悉金融法规,掌握政策界限,增强识别能力。

要认真执行政策,严格金融纪律,坚持规范操作,及时堵塞漏洞,时刻防范风险。

发现事故苗头或事故隐患,应立即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报告。

柜面人员应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增强辨伪能力,预防社会犯罪。

如知晓客户可能出现对工行产生不利影响的特别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当工行利益受到威胁时,有义务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

第三章、职业纪律

第十一条、知法守法,依法行事

知法守法、依法行事是金融业稳健发展的重要保证。

在日常生活中,员工应牢固树立法律意识,注意学习法律,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法律尊严,做守法、用法的模范。

在日常工作中,要熟悉、掌握并严格遵守有关银行工作及银行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与条例。

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工作中遇有不清楚的法律问题,应及时进行咨询,不得自行其是。

严禁参与赌博、吸毒、贩毒、嫖娼、卖淫等违法活动。

严禁观看、传播色情、淫秽书画及音像制品或其他非法出版物。

第十二条、遵章守纪,按章办事

遵章守纪、按章办事是银行经营管理有条不紊的重要保证。

严格遵守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和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缺勤事先请假。

工作时间,禁止员工有以下行为: 下棋、打牌、打麻将。 酗酒肇事,打架斗殴。 挑起事端,制造是非。 擅离职守。 吃零食,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电视。 大声喧哗,嬉笑打闹。 用办公计算机玩游戏。 其他严重影响工作秩序的行为。

员工工作时间办理私事应遵守以下要求: 离岗处理私事应事先请假,要征得上级同意。获批准后,应做好工作交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处理私事。 工作时间不应要求同事为自己办理私事。 接打私人电话,尽量长话短说。 银行的内部交换及银行购用的其他邮政服务,不得用于发送私人信件。

厉行节约,爱护公物。 增强勤俭办行、勤俭办事业的意识,注意节约费用开支,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 各种设备、设施和办公用品,要精心维护,严格管理,不得私用,不得损坏,不得浪费。

离职、离岗,应办好交接手续。员工工作调动、离休、退休或长期休假,必须将自己经手的文件、资料、图书、公物登记造册,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直接行政领导负责监交。尚未处理完毕的工作要交代清楚。

开展工作,办理业务,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做到: 严守信贷、财务、人事等项业务工作纪律,按政策规定、原则、标准、程序办事。 不越权行事,不违章办理业务。 执行制度,不徇私情,不丧失原则。 严禁在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不得擅自改变银行经营资金的专向用途。例如: 不能将此客户的贷款用于彼客户项目。 客户存款不能串户,有意识串户视同挪用公款。 严禁挪用客户资金。 严禁挪用银行现金。 原有分录不得更改,未经批准不得冲账。

执行规章制度应牢记“授权有限,相互制约,事后复核”三条原则。违背三原则导致以下违章、违纪行为的,应予以严肃处理: 越权交易。 钱账不分,钱物不分,账物不分。 印章、密押、凭证未分人保管。 审、贷不分。 前台交易与后台结算不分。 总账与分户账不平,账实不符。 当日交易不入账或只入分户账不入总账。 管理人员对业务经营缺乏有效的监督。 违反程序决策。

上级机关的员工到基层,应坚持做到: 食宿从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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