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党员入党流程
党员入党流程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以下简称“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支部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进一步的培养和教育。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应由申请人所在支部提名、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党员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通过决议等材料汇集齐备,报中心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经历<以下简称“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支部提名->支部对申请人的
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支部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中心党委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中心党政办公室进行审查,并向党委书记如实汇报情况,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对已确定的发展对象,要通过查阅档案、在其工作单位和出生居住地调查等方式进行政治审查,凡没有通过政治审查的,一律不能发展入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前,各支部要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和入党手续等进行全面审查,防止“带病入党”。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党支部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要在适当范围内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在支部大会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中心党委定期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局或党校的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党史》、《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献。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结业证复印件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敷衍了事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如实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使其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在入党志愿书第一页的右上角粘贴近期免冠2寸照片,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
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未设支委会的由支部书记负责,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4、申请入党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5、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篇二:2014新入党基本程序
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两新工委副书记程亮重点进行发展党员知识培训,提出要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
1、发展党员工作的总体要求: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一)、新十六字方针: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二)、基本原则:入党自愿原则;个别吸收原则
(三)、五项制度:推优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
2、基本程序
(一)、接受入党申请
①接受申请入党人员的入党申请书
②建立申请入党人员台账
③党支部派人与其谈话
(二)、确定考察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双推”,即党员推荐和群众代表推荐。“双推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当场公布,按票数高低排名。参会人员如不能出席,不得委托他人推荐,到会率应达到80%
入党积极分子要集中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培训和考核,考
试合格方可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后进行初步审查,进行公示。支部指派1-2名正式党员为考察对象的培养联系人进行定期考察,并报上级党委备案,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三)、进行培养考察
支部每半年要对考察对象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由支委会负责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中“培养考察情况”一栏。
培养考察时间不少于一周年。
(四)、确定发展对象
考察对象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组织召开第二次“双推”会议,推荐确定发展对象。由发展对象本人申请或由支委会指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介绍人,一般入党介绍人由培养联系人继续担任。
备案
领取《入党志愿书》
(五)、接收预备党员
①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②会前审查
③支部大会表决
④将支部决议上报给上级党委,党委在批准申请人入党前派人谈话
⑤召开党委会讨论审批。所有党总支、二级党委均不能审批党
员,党委审批后上报上级党委组织部备案。
⑥党支部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⑦预备党员宣誓
⑧预备党员要按时交纳党费、参加党员会议、按期递交思想汇报,支部做好考察记录,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记录表》。
(六)、预备党员转正
①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算),预备期满预备党员主动提出转正书面申请。
②公示
③支部会议表决,填写支部会议决议
④将支部决议上报给上级党委讨论审批
⑤审批后,党支部书记与本人谈话,并在大会上宣布审批结果。确定其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
⑥因私出国的预备党员回国后,党组织认为有必要延期考察的,可延长半年至一年,转正时间为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时间。
篇三:2015发展党员工作最新流程图
2015年发展党员工作最新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