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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0-16 18:07:12 | 移动端:商洛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篇一: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

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陕西省卫生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09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陕职改办字[2009]113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社会事业局,省级各有关部门,省卫生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当前职称改革工作的十条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强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09)167、168号)精神,现就2009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进行安排,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共同遵照此文件的政策条件执行。

一、申报条件

职称评审应以岗位设置为前提条件,各单位必须在设岗的基础上,根据岗位设置,出现岗位空缺方可申报职称晋升。对没有空岗的单位,采取“退二进一”的办法申报,即单位当年退休二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方能推荐一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相同等级的职称资格。在西安市区以外的市及市以下单位工作的具有本专业博士学位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限制申报职称资格。今年申报单位须填写《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岗位设置统计表》(附件1)

(一)思想政治条件: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近7年考核中至少有2次考核为优秀,其他年度为合格。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

1、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称职)或受到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一年申报;

2、医疗事故责任者,延迟三年申报;

3、医疗差错者,延迟一年申报;

4、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不得申报;

5、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病历、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查实,延迟三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1、晋升正高级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以上或大学普通班毕业,取得副高级资格,并任现职满5年。

2、晋升副高级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②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并任现职不少于2年;

③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并任现职不少于4年;

(以下4-9条,须具有中级资格,并任职不少于5年);

④大学本科以上毕业;

⑤取得国家认可的后取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满15年;

⑥大学普通班毕业;

⑦大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

⑧中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8年以上(含28年),后取中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含30年),仅限于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不含市辖区域内单位。

⑨中专毕业连续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满25年;(本条仅适用于全省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和山区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

3、从2009年起,后取学历人员,取得学历或学位后在本岗位实践满3年,方可申报副高级职称;取得学历或学位后在本岗位实践满5年,方可申报正高级职称。学历须为国民教育的医学专业学历。从2011年起,后取本科学历人员,须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方可参评高级职称。

(三)外语条件:

按照省人事厅《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人发(2007)52号)和 《关于职称外语免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人发(2007)121号) 有关规定执行。

(四)计算机条件:

按照省人事厅《关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办发(2005)3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基层支医条件:

根据省卫生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支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陕卫人发(2006)393号)文件规定,“ 省、市属及驻陕企事业、高校、军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生在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必须到农村支医一年”,从今年起,三年内逐步过渡执行的具体要求为:

(1)2009年参评,要求在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到农村支医3个月以上,作为城市医疗单位医生申报副主任医师资格必备条件,在单位聘任前再完成其余9个月的支医任务。2010、2011年参评,要求在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到农村支医6个月以上作为参评必备条件,在单位聘任前再完成其余6个月的支医任务。

(2)2006年、2007年、2008年取得高级资格人员,未完成支医一年任务的,其单位不可予以聘任。

申报人员须持经支医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盖章的《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支医工作鉴定表》,方可申报参加2009年度卫生高级资格评审。

(六)科研能力条件:

陕西省晋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科研能力条件一览表

注: 1、表中论文、著作及成果等有关指标特定解释见附件2。

2、表中“完成科研项目﹡﹡﹡”指:主持完成省级科研项目一项,为第一完成人,并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或评审;或主持完成市级科研项目两项,其中一项为第一完成人,并2项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或评审。

从2010年起,将逐年提高卫生高级职称晋升科研能力条件标准,促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七)从今年起,乡镇卫生医疗单位申报副高级职称,降低论文要求,着重考察工作实绩和临床技术及解决当地病患的能力。为了降低乡镇人员的评审费用支出,全省乡镇卫生专业高级资格的评审在各市进行。评审通过人员,省职改办批文及颁发证书时,注明取得的资格仅限在全省乡镇聘用。具体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乡镇卫生院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本人可自愿选择参加全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或参加即将在各市进行的乡镇卫生专业高级资格评审。

(八)继续教育条件(参考条件):

按照规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为医务工作者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提供条件,鼓励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方法、新技术,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其业务水平。

陕西省各级各类人员晋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参考条件

二、报送材料有关事项

(一)报送材料内容:

1、省卫生厅直属单位须提交推荐评审的报告一份,报告中要说明被推荐人的姓名、参加评审的系列、专业、级别、推荐理由及公开监督情况等;各设区市、省级有关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驻陕单位需由职改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

2、《陕西省 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简表》(见附件3)一份,根据《 <申报简表>填表说明》(见附件4),按中医、西医分正高级、副高级级别分别填写。

申报单位在报送《申报简表》的同时,还须报送电子版,文件格式按《申报简表》的内容和格式,在Windows下用Excel编写。填写的内容务必准确,由主管单位职改部门审核后,加盖印章,凡填写不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的后果自负。

3、《陕西省卫生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表中基层单位和呈报单位意见栏内应写明“同意推荐×××同志晋升×××专业×××任职资格”;此外还应注明单位推荐形式、结果和公示情况。

4、《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考核表》一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份。

5、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有效学历证书;任现职以来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或科研课题结题报告;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凡免试外语(医古文)、计算机者,需提交免试申请表;已达到退休年龄人员须提供延退批件。

6、论文著作:必须是任职以来发表的,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及提前出版的刊物中登录的论文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论文每人仅限提供2篇,每篇一式两份(其中:评审论文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评审论文、专著,须在首页左上角注明《评审论文(专著)》字样,并经所在单位核实后加盖印章。

7、任职以来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病历、专题工作报告等,病历材料提供要求见附件5。

8、参加支医工作的医师必须提供经支医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盖章的《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支医工作鉴定表》,内容必须属实,凡有伪造、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报送材料的要求:

1、报送的材料须是任现职期间的材料,评现职使用过的材料不能再使用;材料可打印或用钢笔书写,字迹工整,易于辩认。

2、报考专业代码为001—073的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专业参评人员,还需提供执业医师证书及注册证书。

3、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身份证、学历证、执业医师证及注册证等材料原件由各地市审查的,只报加盖印章的复印件;省级各单位报原件及复印件。全省外语、计算机合格证报原件和复印件。

4、报送材料要一人一袋,袋面粘贴《评审材料目录》(见附件6),填清材料的内容及数量。材料袋必须结实耐用,确因材料较多须一人多袋的要进行捆扎,并在每份袋面注明姓名和单位。

5、单位对报送的各项材料,须严格按《陕西省卫生、中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实施办法》审核,并在背面粘贴《陕西省卫生、中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卡》(见附件7),且如实填写监督内容,并将公示及监督情况填入个人评审表单位意见栏内。

(三)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为统一工作进度,须按下列时间进度掌握:

10月30日前,各单位向职工传达文件,进行申报,各主管单位和部门对辖区、单位上报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复审。

篇二: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文件

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文件

陕职改办字[2011]88号

关于报送2011年度省职称改革办非公有制经济企业

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省职称改革办:

经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研究,2011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拟定于10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人员。已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列入评审范围。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后,申报人员按规定填写、打印表格,提供申报材料。

(二)企业公示:申报人所在企业须将申报人的基本条件、工作业绩、考试情况等向本单位全体员工公示,征求群众意见。群众无意见的,可推荐上报,并在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注明公示结论及推荐意见,并盖章。群众意见较大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不得推荐上报。

(三)企业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推荐、上报材料。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努力工作。

(二)业务条件

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1、申报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满1年以上的考核均为合格。

2、学历、资历、任职年限: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含3年,下同),可申报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申报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3)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申报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3、在具有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指导下能独立解决工作中的一般性技术问题,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工程师任职资格

1、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近4年考核均为合格。

2、学历、资历、任职年限: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并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可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

以上并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可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

(3)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并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可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

(4)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

3、在任职期间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至少1篇本专业论文。

4、取得职称外语B级考试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提供《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参照陕人发[2007]52号、陕人发[2007]121号文件规定)。

5、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4个模块考试合格证书。符合计算机免试条件的提供《陕西省计算机考试免试审批表》(参照陕人办发[2005]34号文件规定)。

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1、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近5年考核中至少有1次考核优秀,其他年度为合格。

2、学历、资历、任职年限: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8年以上(后取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并受聘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可申报高级工工程师任职资格;

年以上(后取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并受聘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可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3)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后取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并受聘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可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4)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可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5)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受聘担任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可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3、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能胜任指导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开展技术工作,在任职期内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至少发表2篇论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期刊应具有CN刊号,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不予认可。

4、取得职称外语A级考试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提供《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参照陕人发[2007]52号、陕人发[2007]121号文件规定)。

5、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5个模块考试合格证书。符合计算机免试条件的提供《陕西省计算机考试免试审批表》。(参照陕人办发[2005]34号文件规定)

四、上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10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2份

3、企业人事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1份;

4、申报人参加工作时的合格学历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申报人现有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申报人《聘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申报人外语统考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免试证明材料;

9、申报人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免试证明材料;

10、申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11、申报人二寸近期彩色照片4张;(评审表贴3张,另交1张)

12、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著作原件;

13、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

上述申报材料,申报人要认真填写或打印,2—10项按顺序装订成册(2—3项提供原件,4—10项装订复印件,原件不装订),工作

篇三:商洛市教育网关于2009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商洛市教育网关于2009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市直有关教育单位: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省职改办同意,现就 2009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任职条件、评审组织和程序按《陕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则》(陕人发 [2001]69号)、《商洛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办法》(商政人发〔 2006〕 28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商政人发〔 2008〕 11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凡申请晋升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本科毕业后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 15年以上,后取本科学历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须满 18年以上 ,专科毕业后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须满 20年以上,后取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须满 25年以上;晋升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本科学历工作须满 10年以上,专科学历工作须满 15年以上;晋升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专科学历工作须满 10年以上,中师学历工作须满 20年以上。 2009年取得的后取学历,评审当年不得采用。具有本科学历又获得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和研究生班结业的教师,专业工龄可分别放宽 5年、 4年。破格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小学教师,必须提交教育教学效果评议考核的情况登记表及评议公示结果(见附件 1),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四、申请晋升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计算机应用能力按商政人发〔 2005〕 107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申请晋升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者,计算机应用能力按商政人发〔 2006〕 121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从 2010年起,晋升中级职称者,市直教师要求取得 3个模块的计算机合格证书。县区及乡镇教师要求取得 2个模块的计算机合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填写《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考审批表》。

五、根据有关规定, 2009年申报晋升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有一年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申报晋升中学和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有两年 (含两年 )以上乡村学校任教经历。

六、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民办学校教师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其评审条件、办法、程序和公办学校教师一致。对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学校教师,需要评定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必须回原学校(单位)按有关规定评审,在民办学校任教期间可视为在岗。民办学校教师中的社会聘用人员评职时,必须提供市、县区人才交流中心出示的人事关系代理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托书。

七、凡申请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完成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八、 2009年,凡申请晋升职称任职资格人员,需按照新设岗方案,重新核定岗位,占用本单位空岗。

九、申请晋升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必须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对其任现职以来的工作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为优秀的方可申报(《登记表》内容要如实填写近 5年考核情况)。从 2010年起,凡申请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任职期间必须有 1年以上(含 1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综合考核方可定为优秀。

十、凡申请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商洛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课时量统计表》(附近三年学校课程安排表),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意见。

十一、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中学高级教师)申报人员,城区省、市标准化高中,职业中学和市、县区教研室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称的人员,由市教育局、人事局组织在 8月中下旬安排公开课(或示范课),具体时间待后通知,符合免讲条件的人员可不参加公开课。其它类型职称申报人员公开课由县区教育、人事部门组织安排。

十二、要严格按照评审推荐程序做好评审推荐工作。个人申报材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客观、公正、准确。各基层单位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时,必须把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理论水平结合起来全面考察,将所有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主要业绩等材料在单位公示一周以上,并将公示结果在《评审表》上注明。基层单位、县区所填意见须注明《评审表》所填内容是否真实。各县区和市直单位的所有推荐评审材料,务于 2009年 9月 2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不再受理。所有证件材料时间截至 2009年 8月底。

十三、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按照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 2006〕 230号)和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商教职改( 2003) 5号文件执行。报送评审材料时一并上缴评审费。

十四、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本县区人事(职改)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和评审工作。要认真执行政策,正确掌握标准,要发扬民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防止和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对在推荐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纪行为要及时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个人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绩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教师职称资格的,除取消其教师职称资格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五、申报材料的要求

个人申报材料袋中应装下列资料(其中(二) ——(十)项必须按顺序装订成册)

(一)个人基本情况: 1、身份证。 2、教师资格证书。 3、符合参评条件的学历证(后取学历者需提供本人第一学历)。 4、职称(职务)证书。 5、聘任文件或聘任书。 6、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 7、继续教育合格证。以上证件复印后加盖县区教育局公章并由复印负责人签字后,一式二份上报,一份装入本人材料袋,一份粘贴到《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表》第 13页,原件由市人事局、教育局现场审核后退回。

(二)《专业技术人员空岗审核表》原件。

(三)讲课情况登记表原件。

(四)教育教学效果评议情况登记表原件。

(五)申报人所在学校及县区教育局出示的基层任教工作经历。

(六)商洛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课时量统计表(附近三年学校课程安排表)。

(七)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在基层学校(乡镇)范围内公示情况说明(校长签名、学校盖章)。

(八)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证书、教学能手(优质课执教者)等各类获奖证书、著作、本专业论文及能代表本人工作成绩和水平的主要材料复印件(原件装材料袋)。

(九)个人工作总结一份。

(十)个人晋职申请一份。

(十一)《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原件一份(附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十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表》中级资格一式三份、高级资格一式四份。

以上所有复印件须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实签名并盖章。

县区教育部门、市直教育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推荐晋升教师职务人员的报告(一式 5份)。

(二)《商洛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参评人员名册》一式 30份。

县区教育部门要将职称资格申报人员讲课的成绩和学校(单位)类型等相关内容认真填入《申报参评人员名册》,《申报参评人员名册》要存入 Excel格式 U盘(或发电子邮件,邮箱地址: [email protected])。

个人申报材料的纸质材料,一律使用 60克以上 A4纸复印或撰写,并按申报材料顺序要求装订成册,一人一袋,材料袋封面按市上统一要求的格式打印。市上文件未作要求的材料,县区审核时一律去掉,不要上报。《申报参评人员名册》由县区(单位)统一用 60克以上 A3纸速印,不装订。

以上内容可登录 “商洛人才网(网址: http://sxslrc.com) ”和 “商洛教育网(网址: http://) ”查询。评委会评审结果将在该网上进行公示。

联系电话: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2318307

市教育局人事科 2317722

商洛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商洛市教育局职改领导小组

二○○九年七月十五日

(文/商职改办/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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