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装饰材料购销合同模板
装饰材料购销合同
供方: 需方: 一、.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
二产品质量
供方应保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规定的“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环境保护标准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其他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做到外观整洁,标识清楚。 三、保修方式
以上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所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包修期满后需方享有终身成本价维修服务。
四、交货时间与地点
1. 供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约定地点,承担相应运输、保管、装卸的费用。需方在交货地点对数量、外观检查后验收,对产品质量不符合或规格不符的,有违合同原则的产品有权拒收,并由供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费用和一切损失。 五.付款方式
先款后货。 六.服务承诺:
1. 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供方应在24小时内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并承担因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供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部分,需方如需要,应照数补齐,需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如需方需要而供方不能交货,则供方应该给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20%的违约金,需方另行采购。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
供方签字(盖章): 需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开户行及账号: 开户行及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篇二:装修材料采购合同范本
装修材料采购合同范本
1、装修材料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xxxxxx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装饰材料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装饰材料基本情况:
第二条质量标准: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以及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乙方应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文件。
第三条供货:供货方式为:
供货时间:xxxxxxxx;供货地点:xxxxxxxx。
第四条安装:安装方式为(乙方安装/甲方自装);选择乙方安装的,安装标准为《北京市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协商的方式支付价款。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定金/预付款)xxxx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石膏板、轻钢龙骨、大芯板、隔音棉、腻子粉、乳胶漆等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对于其他质量问题,包修期限为xxxx年,乙方负责免费修理;
2、乙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甲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xxxx%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xxxx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但甲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xx%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xxxxxxxx。
第九条
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2、装修材料采购合同
甲方:天津市晟博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装饰材料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装饰材料基本情况:见《天津市晟博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辅材单》
第二条质量标准: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以及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乙方应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文件。
第三条供货价格:乙方在供货期间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价格因为行业出现浮动,应提前10天通知甲方。如乙方为做到告知,出现的差价乙方自行负担。(具体价格见清单)
第四条送货服务:乙方在供货期间按照甲方的时间要求免费为送货到指定地点。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石膏板、轻钢龙骨、大芯板、腻子粉、防水等《具体材料名称见晟博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辅材单》如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二)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八条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3、装饰材料采购合同
购买方(甲方):
出卖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该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规定的“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环保标准,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其他质量要求,并提供相应产品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
2、乙方对其产品保修,保修期为品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保修期满后甲方享有终身成本价维修服务。
其他质量要求:
第二条交货时间与地点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1、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约定地点,承担相应运输、保管、装卸费用,并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前承担风险责任,甲方在交货地点对产品质量、规格、数量验收,对于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并验收合格后,凭发票一次付清。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数量,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
乙方责任:
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负责保修、保退、保换,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五条免责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由合同签订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采购计划另附
甲方:
地址:
电话:
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20XX年月日
乙方:
地址:
电话:
篇三:(装修)购销合同范本
购 销 合 同
需方: 合同编号: PS20110704A002 供方:上海朴圣家具有限公司 签定日期:2011年07月04
为保障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经供需双方
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定本合同。
一、 货物清单:
商品名称、型号、尺寸、颜色、保用期、单价和数量等,详见货物清单,共 6 页。
二、合同总金额:(RMB) 1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 拾壹万 元整。
三、付款方式:
1.合同定金:50 %的合同金额于合同签定时支付,预付款兑现后进行生产,
计 55000.00 元。
2.合同余款于交货完毕后三天内全部结清。
3.需方完全付清货款之时,即为货物所有权转移之时。
4、支付方式: □ 转帐支票 □ 银行托付 □ 现金支付
四、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五、交货地点: 联系人及方式:
六、运输方式:上海市内运输由供方承担,市外由需方承担运费及保险费用。
七、安装:上海市内安装费用由供方承担,市外由需方承担运输、安装及人员的全部费用。
八、品质保证:
供方将根据附件货物清单中的保用期及保证书之条款提供产品保用服务。
九、售后服务:
由供方提供家具,需方在正常使用时如有损坏,供方应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回应,七十
二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现场解决。
十、货物接收和验收:
1、 供方依合同所定交货时间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时,需方必须提供可组装现场。若
不能提供组装现场,需方即应接收并妥善保管全部货物。同时需方应支付合同总金
额的%。
2、 需方应在组装完毕后三日内验收完成(油漆产品则应组装完毕后即验收),如有异议应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需方在期限内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十一、违约责任:
1、 供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等)而不能交货,则应支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
2、 需方责任:货物清单上所列产品及颜色不得任意退、换(除质量问题);订制品、屏风、高隔间,需方应全额赔偿;椅子、沙发等有色产品及木制品以售价之50%收取赔偿金,运输费用另行承担;有损坏者不接受退、换。
3、 需方逾期付款,则应支付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
4、 如因需方原因要求延期交货,应于交货日2天前通知供方,交货逾期15天以上,供方以每万元货品每天20元计仓储费。
十二、因本合同涉讼时,供需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供方所在地法院为第一
审法院。
十三、报价单及平面设计图纸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及报价单适用于上海地区。
十五、本合同空白待填写部分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其他部分不得涂改,如有涂改痕迹,必
须加盖合同章,否则视为无效。签字盖章的合同复印件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十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七、本合同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定金到帐后生效。签字(盖章)的合同复印件与原件
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十八、本公司产品均享有五年保用服务之保障,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与保用期间内,产品如
有任何损坏,我公司将积极负责地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维护顾客之消费权益。
需 方:(盖章) 供 方:(盖章)上海朴圣家具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