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公益岗管理制度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为全面增强公岗人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质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文件精神和区人社局《关于印发<榆次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区人社字【2014】1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中心的实际,为进一步明确工作纪律,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现制定公岗人员管理制度如下:
一、 全面加强业务学习
公岗人员要积极主动地开展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学习,不断扩展知识面,熟悉工作业务,提高自身综合素养,尽快适应岗位工作需求,为开展网格化工作打下良好的业务基础。
二、 严格遵守制度 1、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严格遵守单位作息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以考勤记录为准)。请假需向所在科室负责人说明事由,经同意后向单位领导书面请假,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将请假条移交办公室,先离岗后请假者,按旷工论处。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15天,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解聘。病假累计超过180天的(工伤除外)和非特殊情况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年终不予考评,并按照有关规定扣除相应的工资报酬,对不适应岗位的人员予以解聘。
2、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要服从管理,听指挥。工作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应有的作用;不得随意串岗、互相聊天、原则上不许接打私人电话;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打开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不得饮酒。
三、 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1、要尽职尽责积极主动配合科室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2、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类活动和公益性劳动,在各项活动中要积极踊跃,主动承担。
3、自觉清扫办公室卫生责任区,注意保护公共卫生环境和个人良好形象。
4、值班期间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处置事件,做好相关记录。
四、 严格实行综合考评
1、实行年终考评。考评将结合平时表现和季度、半年、年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办公室负责人统一进行年终测评,公岗人员开展自评和互评。测评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2、实行限期整改。对年度考评结果不称职的公岗人员给予3个月的整改期限,在整改期限内各方面表现有明显改善并经相关负责人和领导认可的,取消整改并恢复常态工作,如在整改期内思想依旧消极,工作及各方面表现仍无改善的,予以解聘。
五、 切实保障合法权益
公岗人员与我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工资、福利等待遇严格按照区人社局的相关规定和政策贯彻执行,按时交纳“四险”。公益性岗位工作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待遇。
篇二:爱心社团规章制度2015
郑州市第五十一中学
星火爱心社团规章制度
一:性质
本社是郑州市第五十一中学充满爱心的在校学生自发组成的面向校园和社会进行各种爱心公益活动的非营利性学生机构;接受校团委的领导
二:目的
尽中学生力所能及,向校园和社会上各阶层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帮助;促进中学生道德修养,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爱心事业,弘扬爱心文化,争取更多人士参与爱心事业,让爱心之花撒满世界。
三:宗旨:
奉献 友爱 互助 进步
四:成员组成:
郑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所有志愿服务于本社的在读学生。
五:入社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承认本社《规章制度》,品质优良,有爱心有热情,自愿加入本社,并支持本社开展工作,服从安排的学生,经申请、面试合格后可成为社员。
六:组织机构及职能
(1)组织机构
三层管理组织机构以及四个执行部门:
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组长若干名
组织部长、秘书部长、宣传部长、文艺部长、
(2)职能
社 长:负责领导和监督本社的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代表本社处理各项对外事务 副社长:协助社长进行工作的统筹和管理,并分管各个年级。
组织部:负责各项活动的具体策划,安排及执行
秘书部:负责会议考勤、通知及记录,并负责资料的整理
宣传部:负责宣传社团宗旨、策划社团形象以及各项活动开展的宣传。
文艺部:负责组织举行活动中的文娱表演
七: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参加社团内部评优的权利
2、有参加本社开展的各项公益活动的权利
3、有权讨论和参与本社重大事务
4、有权监督和质询本社工作,对本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有权对理事会成员和其他社员进行监督
6、有权推荐本社优秀社员担任本社干部成员,推荐本校优秀学员成为本社社员;
(2)义务
1、遵守社团规章制度,执行本社决议,服从本社领导,积极完成职责人的各项工作;
2、不能无故缺席本社的会议,因故不能参加者须提前请假,或事后补假;
3、维护本社利益,维护学校声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4、全员社员积极提供自己所了解到的社会公益活动资料和特困群体信息,提出自己的想法和打算,为本社发展出谋划策。
5、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临时不参加要及时告知组长或指导老师。
6、按时上交社团所规定的各种材料。
八、奖惩机制:
根据每位会员实际表现,社团于每次活动和每学期末将评选若干优秀小组、优秀社员、优秀社团干部。在全体社团大会上,颁发奖章及荣誉奖状。
九:社员退社和社员资格的撤销
1、社员于九年级上半学期末退社仪式中,自动退出社团;
2、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社团,取消社员资格
3、违背本社宗旨和严重损害社团声誉,违反校规校纪、严重损害学校声誉的予以撤销社员资格;
4、社员未参加社团会议,并未主动进行请假的社员,予以劝退;每学期未参加社团活动超过两次者,予以劝退;
5、不服从安排,不遵守社团纪律的成员,经社团研究可予以劝退;
十:附则
1、本社全员会议有权对本规章制度作出适当修改;
2、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郑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星火爱心社;
3、本《规章制度》自即日起施行。
星火爱心社
2015.10.31
篇三:志愿者管理制度
志愿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 社区志愿者是在本街道各社区志愿者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内自愿者服务队和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六条 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档案;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完整的活动计划和活动内容记录;有规范的规章管理制度。
第三章 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八条 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热心于公益事业,不怕困难,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思想品质优良,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遵纪守法;能遵守相关规定,服从各级志愿者组织地管理。
第九条 注册志愿者的申请程序: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填写注册登记表,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档案。
第十条 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
(一)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
(三)志愿者组织根据志愿者所从事志愿活动的需要,可要求相关部门为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提供相应的人身保险;
(四)志愿者享有监督、建议、批评、出入组织自由的 权利。
第十一条 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二)遵守志愿服务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
(四)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五)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统一着装或佩戴统一的标志。
第四章 服务范围和重点对象
第十二条 社区志愿服务范围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帮困、社区治安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的服务工作等公益事业。
第十三条 社区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社会成员。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