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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土地日散文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0-24 12:15:41 | 移动端:6.25土地日散文

篇一:6.25全国土地日演讲稿

6.25全国土地日演讲稿

同志们:

今年6月25日是第二十四个全国土地日,在这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里,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辛勤工作在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问候!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人民群众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今年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土地是人类生存之本,是一切财富的源泉,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人之难,莫过于无家园;民族之难,莫过于无国土。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财富之母,支撑着各行各业,关系千家万户,影响着千秋万代。依法管理用地,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要通过"6·25"全国土地日宣传,大力推进节约优先战略,广泛宣传我国土地资源的基本国情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基本国策,在全社会营造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良好氛围。

目前,我县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人地矛盾十分突出。找准经济发展与保护资源的最佳结合点是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头等大事。借此机会,我讲几点意见:

一、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国土资源工作。重点要增强三种意识:一是增强我县人均土地资源偏少的县情意识;二是增强国土资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效益意识;三是增强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和可持续发展的和谐意识。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寻求突破土地"瓶颈"的新方法,新途径,把耕地保护和保障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坚决实行"一个口子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出水"的土地市场管理模式,使政府牢牢掌握土地市场的主动权,坚决杜绝场外交易行为,取缔土地隐形市场。充分发挥政府在严格土地管理和加强土地调控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土地的管理调控,确保政府对土地资源的集中统一管理和对土地一级市场的高度垄断,做到"六统一",即土地资源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收购储备、统一供应、统一开发整理、统一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政府对土地的管理水平和调控能力。

二、合理优化配置和利用土地资源。充分盘活利用城镇存量闲置土地。依法科学调剂城镇规划区内可利用土地,引导工业用地向工业园区集中,引导城镇住宅用地向居民小区集中。科学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把土地开发整理与村庄改造相结合,引导农民建房向新农村建设示范区集中。以基本农田整治为重点,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快农村土地整治,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三、严格执行土地调控新政策,切实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按照行业准入和产业政策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一是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占补平衡"制度,坚守全县耕地红线,全面推进高产农田建设,以建设促保护。二是严把土地审批闸门。坚决执行先批后建规定,严禁未批先建、以租代征、少批多占、擅自改变用途、违规建设"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行为。对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项目,高耗能、高污染项目,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项目,一律不得供地。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标准,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加快建立强化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按照国土资源系统的统一部署,深化提高素质完善体制活动,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职能,强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完善国土资源部门与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联合办案制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地,创造良好的节约集约用地环境,确保全县38.82万亩耕地、31.65万亩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

同志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土地资源的保障能力和集约利用水平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土地保护与利用政策,高度重视土地问题,切实关心、支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篇二:6.25全国土地日宣讲稿

宣讲内容

大家好:

我们是海南大学的志愿者。今天是第25届全国土地日,很荣幸能够为大家讲解一些关于6.25全国土地日的知识。

从1991年起,每年的6月25日被确定为全国土地日。"土地日"是国务院确定的第一个全国纪念宣传日。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为保护土地而设立专门纪念日的国家。

今年的6月25日是第25届全国土地日,其主题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动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下面我为大家讲解一些关于土地的知识。

首先,我想请问大家:什么是“节约集约用地”?

其实“节约集约用地”主要包括三层含义:一是节约用地,就是各项建设都要尽量节省用地,千方百计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二是集约用地,每宗建设用地必须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三是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

我想大家应该都有听过“高标准基本农田”这个名词吧!那么什么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呢? 准确的来说,“高标准基本农田”即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包括经过整治的原有基本农田和经营整治后划入的基本农田。

那么,什么是基本农田“五不准”呢?

其内容包括:不准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法律规定的除外);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减少基本农田面积;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不准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

耕地对我们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我们必须要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那么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其闲置、荒芜的应如何处理呢?

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以上这些内容只是关于土地众多知识的一小部分。在土地形式日益严重的今天,我们应了解更多的土地知识,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动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

谢谢大家!

篇三:6.25全国土地日宣传资料

“6.25”全国土地日宣传资料

一、坚守耕地红线,确保国人生存主要涉及内容是什么?

1、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涉及粮食安全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国,从保障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要求出发,必须确立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不能把米袋子放在人家国土上,要做到这一点,18亿亩是不能少的。据有关权威部门介绍,18亿亩这个数字是经过有关部门科学测算过的。预计到2020年,中国人口有可能达到16亿,考虑到我国人均消耗的粮食量,耕地质量以及平均亩产等要素,要保障粮食安全,18亿亩是一个底线,绝不能突破。

2、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涉及经济安全在我国快速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进程中,各行各业都在大发展,甚至是跨越式发展,建设摊子越销越大,工业用地越来越多,城市规模膨胀,土地既是一切经济生产活动的基本要素,也是生产单位获得信贷的筹码,在当前各地发展热情高涨,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屡屡降不下来的情况下,要保持健康平衡运行的经济发展大局,必须从根本上管住土地。

3、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涉及政治安全目前我国大多数人口还是农民,对几亿农民来说,耕地就是他们的保险。现阶段他进不了城市也没法提供那么多的就业岗位,只能从事农业,只能以种地为生,不难想象,一旦土地没有了,上亿农民变成“三无”人员,将会造成怎样的社会问题。

二、保护耕地的重点是什么?保护耕地重点是保护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大多是高产优质耕地,被老百姓称为“吃饭田”、“保命田”。所以,保护耕地重点是保护基本农田。必须做到:一是总量不能减少;二是用途不能改变;三是质量不能下降。

三、基本农田“五不准”是什么?

基本农田实行“五不准”

不准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法律规定的除外)

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减少基本农田面积

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

不准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饲养,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

如何办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

(一)办理程序

1、户主提出用地申请,到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申领并填写《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申请审批表》。

2、经村(组)集体及村(居)民委员会同意,并在《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申请审批表》相应栏中签署意见。

3、经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审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后逐级报批。

①涉及农用地转用的,由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制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连同申请表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②不涉及农用地转用的,由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行文上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4、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给《建设用地批准书》。

5、住宅建成后,由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进行验收,并办理土地登记,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二)所需材料

1、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申请审批表;

2、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如属分户,需分户前和分户后的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原办有土地使用证书并且改变土地使用面积的,需提交原有土地使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条件农村村民申请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建设住宅,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①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②户口不在本村本组的

③宅基地面积超过规定面积的。{耕地不超过130平方,林地空地不超过180平方,荒山、宅基地不超过210平方} ④出租、出卖原住房的;

⑤年龄未满18周岁的人要求另立门户的;⑥原有宅基地能够解决子女另立门户需要的。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初始、变更、遗失登记?

(一)范围:

1、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包括: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但没办理设定登记,包括农村个人使用宅基地,乡镇企业建设用地、国有企事业单位建设用地没设定登记的。

2、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包括:

①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包括转让、赠与、交换、继承、错漏、更名等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②以有偿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包括转让、更名、分割。改变用途、调整用地位置等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③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发登记。

(二)登记发证应提交的资料: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应提交的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权利人身份证明.单位用地包括:单位法人证明、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个人用地包括:户口簿或户主的身份证;如需委托的还包括:委托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①用地批准文件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准建证。因买卖、交换、赠与、继承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提交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协议书及公证书外,还应提交土地使用权原始取得证明; ②因历史等原因无法提交权属证明材料的:个人用地,由四邻签名认可,居(村)委会开具证明。单位用地,由四邻签名或盖章,原土地权属单位拟写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由其主管部门加具意见盖公章。

4、地上物权权属证明。

5、宗地图(城镇范围内用地,还需提交规划红线图)

6、应缴纳土地增值费、耕地占用税、土地出让金、契税等凭证。

7、其他材料:国土部门审查材料时,认为还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应提交的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变更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明:单位用地包括:单位法人证明、《土地登记法人代理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个人用地包括:户口薄或身份证;双方是直系亲属包括:由居(村)委会出具材料,并由户籍部门加具意见的证明书;如需委托的包括:委托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或监护人证明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原土地证书原件。

4、宗地图。

5、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①有关用地批准文件:因转让、交换、赠与、继承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需提交经公证的转让、交换、赠与、继承协议书或证明;属继承的,需提交被继承者死亡报告及申请继承用地证明书;属转让的,需提交经确认的地价评估资料;出让用地的,需提交出让合同及补充合同、批准文件及转让合同、转让地块投资证明或处分财产证明文件等。房改中出售公房的,需提交公房出售批准文件、售房合同。 ②土地使用权主体不变而需更名的,提交名称更名证明文件;更名个人用地的应提交户籍部门的姓名变更证明文件;单位用地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的名称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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