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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革的意义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1-02 11:35:44 | 移动端:企业改革的意义

篇一:浅析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必要性与相关途径

浅析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必要性与相关途径 国有企业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经过3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入推进,企业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企业实力、经营效率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201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经济工作“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核心要求,因此全面深化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确保深化改革与经济发展同步推进、相互促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必要性 一是国有企业经营效率不高。由于国有企业存在过多的委托代理环节和过长的代理链条,其低效率性质并不会因其所在行业的竞争性的不同而发生根本的改变。把国有企业享受的政府补贴和因行政垄断所导致的超额利润扣除,还原国有企业真正的经营绩效,其真实值往往要低于市场的平均水平。国有企业的这种低效率的固有特征以及它在基础性或资源性领域的存在与扩张,已经严重影响中国宏观经济的运行。

二是国有企业的垄断行为已经严重阻碍经济发展。对于国有企业来说,由于其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存在着根本性的缺陷,在市场竞争方面不具优势,所以就更倾向于借用公权力,长期垄断着一些关键性的行业与部门。国有企业不仅具有相对的低效率,而且国有资本在营利性领域的继续存在已经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动力——竞争的充分性和公正性构成严重的威胁和损害,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显得越发重要。

三是国有企业法制建设的不完善。我国的现行立法为国企改革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和规范,为建立科学立法体系奠定了基础。但是,现行的国有资产监管立法,相当部分是在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确定前制定的,有其历史局限性,已与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相适应。

二、相关途径

(一)完善管理体制,推动股权改革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与管理体制。通过真正落实权力分离(原始所有权与法人产权的分离、法人产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权力制衡(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之间)的具体举措,既要避免出现国有资产处置不当、“内部人”控制企业的现象,又要避免职责不清、权责不清。同时要理顺国有企业各组织之间的相互关系。要规范议事规则和办事程序,解决一些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在流程和程序的规范。在明确权责边界的基础上,要重点规范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议事规则和办事程序,使法人治理结构的运行制度化、具体化、流程化,做到职责明确,各尽其职,避免交叉管理。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是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大力支持各种非公有制经济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国有企业要通过股权多元化的改革,逐步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并且要逐步降低国有股权的比例。在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中,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分类研究,分类施策,

分类推进,不搞“一刀切”。在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过程中,要坚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要通过明晰产权关系、规范公司治理、强化资产评估、规范产权流转、加强资产监管等多种措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损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打破行政垄断,维护市场公平 要打破国有企业的行政垄断,继续对国有垄断行业分类型、分环节进行改革。 首先,应对行政部门出台的各种规定、办法、条例和指导意见等进行清理,取消国有企业无偿或低价占有和耗费国有资源的特权,对于有损于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予以废止;其次,破除行政壁垒,加强经济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最后,收缩国有企业的经营范围,对国有资产进行必要的整合,对已经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进行初步分开、引入竞争机制的石油、电力、电信、民航、铁路等行业,放开市场准入,引入新的市场竞争主体,重组行业结构,维护市场公平;对于还没有进行实质性体制改革的部分城市公用事业等,要首先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政事分开改革。打破资源垄断、渠道垄断、产业链垄断等各种形形色色的垄断,实实在在地推进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垄断行业的监管体系,改进其有效性,促进垄断行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加强国资监管,提高运营水平 一是积极探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的新模式和新方法。大力推进国有资产资本化,抓紧研究组建或改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主要开展股权运营,改善国有资本的分布结构和质量效益,培育产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所出资企业之间是以资本为纽带的投资与被投资关系,必须更加突出市场化的改革措施和管理手段,更加充分体现国有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二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职能。要进一步研究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职能定位、监管方式和监管措施,落实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各项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能和管资本的要求办事,充分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不随意干预企业具体生产经营活动,该管的一定要管住管好,不该管的坚决不管,真正做到监管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三是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要抓紧修订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规章和制度,围绕进一步规范政府、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完善国家出资企业投资管理、财务管理、产权管理、风险管理等专项管理制度,健全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四是建立科学的国有企业业绩考核制度。国有企业大致可以分为公益性国有企业和竞争性国有企业,这两类企业承担不同的功能和作用。对不同类型的企业以及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要设定不同的发展目标,实行分类考核制度,提高考核指标的导向性和考核结果的准确性;五是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这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重要方面。要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改革发展、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更多用于保

篇二:国有企业改革的必要性及路径

国有企业改革的必要性及路径

无论在哪个国家,国企改革都是一个非常痛苦的过程,不仅会引来国资贱卖的争议,而且极有可能带来社会动荡。英国撒切尔夫人主导的国企改革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动荡,德国对原东德国企进行改革,也引起了严重失业、犯罪增加等严重问题,至于俄罗斯自不必说了,已经成了一个典型的反面教材。

一、国有企业改革的必要性

1.国有企业经营效率不高。由于国有企业存在过多的委托代理环节和过长的代理链条,其低效率性质并不会因其所在行业的竞争性的不同而发生根本的改变。研究国有企业效率的关键在于,把国有企业享受的政府补贴和因行政垄断所导致的超额利润扣除,还原国有企业真正的经营绩效。通过对账面利润中应缴纳的资源租与地租、低估的融资成本、政府补贴和行政性垄断利润的扣除以及对企业成本的还原,国有企业的真实绩效要远远低于市场的平均水平。尽管表面上看国有企业的增值空间不断增大,但是这种增值主要通过垄断资源和垄断的稀缺价值的上涨实现的,其真实的经营绩效不高。因此,国有企业的这种低效率的固有特征以及它在基础性或资源性领域的存在与扩张,已经严重影响中国宏观经济的运行。

2.国有企业的垄断行为已经严重阻碍经济发展。对于国有企业来说,由于其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存在着根本性的缺陷,在市场竞争方面不具优势,所以就更倾向于借用公权力,长期垄断着一些关键性的行业与部门。国有垄断行业正是凭借着强大的政治优势和资源优势,挤占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同时国有垄断企业也显现出对规则和制度的漠视,例如联通和网通的合并,中石油的触角延伸到下游燃气市场等行为均无视《反垄断法》。如此漠视规则的做法危害极大,如果关乎国人命脉的行业被漠视规则的垄断性国企控制,整个市场环境、市场规则会遭到破坏,成为阻碍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最主要因素。国有企业不仅具有相对的低效率,而且国有资本在营利性领域的继续存在已经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动力———竞争的充分性和公正性构成严重的威胁和损害,因此,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显得越发重要。

3.国有企业法制建设的不完善。我国的现行立法为国企改革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和规范,为建立科学立法体系奠定了基础。但是,现行的国有资产监管立法,相当部分是在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确定前制定的,有其历史局限性,已与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第一,没很好区分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和出资人职能,没很好区分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和行政监管。第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由多个部门行使,没有一个统一行使出资人职责的监管部门。第三,没有很好理顺产权关系,并依据科学的产权关系链条,实施合理有效的监管.第四,有些法规确定的国有资产监管基本制度、具体规则的合理性、系统性、协调性不够,不能适应适度、有效监管需要,既保证监管到位,又有利于国有资产的运营和国有企业的发展。

4.国有企业技术创新高投入与能力不足。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不管是在传统产业如纺织业,或是在现代信息产业,与发达国家相比,都有相当大的技术差距。我们国家的技术创新,可以和发达国家一样,靠发明来取得新技术,也可以利用同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以引进技术的方式,包括购买专利、模仿等等,取得技术创新。但是,我国无法筹措巨大的资金投入。目前存在的问题是:一是技术专利越来越受到知识产权保护,要购买也必须付出较高的代价;二是引进技术、生产、再引进,往往形成了国内企业对跨国公司等一些技术专利的依赖,而始终走不出反复引进的怪圈。

二、国有企业改革的路径

(一)产权改革是核心,仍需坚定不移地推进。产权改革是必由之路,但是要搞稳妥的改革,不能很激进的大爆炸式改革。中小型国有企业可以整体出售,而大型和特大型国企应实行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继续大力改革公司治理,产权民间化、治理商业化。也有少数国企可能暂时不太适宜推行全局性的产权改革。这包括三类企业。第一类是自然垄断,如电网、基础电信;第二种是关系国家安全的,如航空航天;第三类是承担普遍性服务和提供重要公共产品的,如邮政和市政等。对于这些企业,应该加强政府监管,并改进公司治理,提高透明度和规范性。当然随着时代发展,上述三类企业也可以进行分拆和引入竞争,这样也有可能在某些环节进行产权改革。要特别强调的是,对于大型和特大型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在比较长的时间里不会完全民营化,可能长期保持一种混合所有制状态,这也是可以的,关键要加快国有股的证券化,提高国有股的流动性,从而改进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

(二)打破国有企业的行政垄断,继续对国有垄断行业分类型、分环节进行改革。

首先,应对行政部门出台的各种规定、办法、条例和指导意见等进行清理,取消国有企业无偿或低价占有和耗费国有资源的特权,对于有损于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予以废止;其次,破除行政壁垒,加强经济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最后,收缩国有企业的经营范围,对国有资产进行必要的整合,对已经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进行初步分开、引入竞争机制的石油、电力、电信、民航等行业,放开市场准入,引入新的市场竞争主体,重组行业结构,增进企业效率;对于还没有进行实质性体制改革的铁道和部分城市公用事业等,要首先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政事分开改革。打破资源垄断、渠道垄断、产业链垄断等各种形形色色的垄断,实实在在地推进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垄断行业的监管体系,改进其有效性,促进垄断行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立法,构建科学完备的国有资产监管法律体系 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对国有资产监管立法提出了更迫切的要求。这要求与国有资产新体制相适应的法规需要制订和创新。第一,现行立法对国有资产新体制的确立还需要进一步到位,进一步理顺政府行政部门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关系,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职责等。第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责、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的规定需要细化。要通过完善配套法规、规章细化,以利执行。第三,现行立法还存在国有资产监管的制度空白,要根据国有资产监管的探索进程和实际需要,不断制定新的法规和规章,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

(四)提高技术创新,从引进技术向自主研发转变

像中国这样的大国,政府的行政主导力量很强,有能力动员许多资源来发展一些在全世界最尖端的产业、技术。但是,这样的产业即使用国家的动员力量把它建立起来,由于资金成本相对于发达国家的资金成本要高,最尖端的产业又是资金最密集的,其生产中最重要的成本就是资金的成本,因此,这样的产业在竞争的市场当中,要是没有国家的持续的保护和补贴是不能生存的。首先在国防安全方面,有些技术绝对必要,没有这些技术,就没有国防安全,而且,这些技术不可能从国外引进,或是不适合从国外引进,当然就只能自己来研发。利用和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靠发挥比较优势来发展经济,以引进技术为主、自主研发为辅来取得技术创新,能够让我们的经济在市场中最具竞争力,最快速的积累资本,最快速的提高要素禀赋结构、产业结构、技术结构的水平,以小步快跑的方式,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赶上发达国家的愿望。

国有企业的改革一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和前沿,经过3O多年的改革,国有企业数量大幅缩水,国有经济比重不断降低,但资产总量大幅增长,运行质量不断提高,控制力

和影响力显著增强。但是,国有企业的改革任重而道远,只要坚持改革的方向,不断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就一定会日臻完善!

篇三:国有企业改革的必要性

国有企业改革的必要性

社会背景

工业革命以来近代经济的发展,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我们所称的“市场经济”的发育和发展过程。当今西方的发达国家,在早期工业革命的推动下,由中世纪的封建经济制度逐步过渡到近现代的市场经济制度。在这个过程中,尽管不同的国家由于历史背景不同呈现出过渡的差异,例如,由于国家介入程度的差别而有所谓的“美国式道路”和“德国式道路”的区分,但在总体上,自由企业制度和主张自由竞争、抵制国家过多干预的意识形态占主流地位,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具有“自然发育”的特点。十月革命以后特别是二战以后相继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一批国家,在其初期则采取了计划经济体制。其中的一些国家,如前苏联和东欧国家,此前资本主义经济曾经获得过一定程度的发展,另一些国家如中国,整个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只是在局部地区有所发展,更大范围内则处在萌芽状态。在实行计划经济的初期和中期,这些国家曾有过工业和经济的高度增长,但体制内部不可克服的矛盾,最终促使这些国家以不同的方式开始了向市场经济的“转型”。

市场扩展需要

在“自然发育”的国家,市场的扩展显示了从商品市场到资本市场的轨迹。 为生产服务的金融制度虽然也在发展,但证券市场的兴起和大规模发展则直接受到大量融资和企业间购并需求的刺激。而我们属于“转型”国家,已经基本建立了现代工业基础,建立在有些领域已达到很高的、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竞争的水平,工厂制度不仅确立,而且具有较为系统的管理制度。与“自然发育”不同的是,这些工厂不是在市场扩张的刺激下成长起来的,而主要依赖于政府的计划安排。所以,它们是“工厂”而不是“企业”。在这样一个起点上,如何实现这些工厂的市场化“转型”,“转型”中依据何种顺序和逻辑,就成为我们面对的问题。

重要成果

不论理论和政策上采取了何种“说法”,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从开始实际上就是“市场导向”的。改革之初,企业对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按什么价格出售无法自主决定,国家计划“管得过多,统得过死”,被当成是企业体制上的一大弊端而需要改变,因而要求企业“面对市场组织生产”。企业首先进入的是商品市场,在商品市场中则首先进入的是消费品市场。决非偶然的是,价格改革构成了80年代经济改革的重点,首先得以放开的是大多数消费品价格,尔后通过“双轨制”的调放结合,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又放开了大多数投资品价格。中国国有企业首先经受了商品市场的竞争洗礼,产生了一系列重要成果。

1、明确并初步学会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

2、刺激了供给增加和买方市场的形成。

3、产品和企业的分化加快,一批有竞争力的优势企业脱颖而出。

4、在剧烈的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批企业家。

改革的理由

总之,商品市场的一个时期的发展,使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生了某些实质性变化,那种完全指靠国家吃饭过日子的企业已少见了(尽管不能说完全没有)。对国有企业改革来说,商品市场所带来的变化给资本市场的发展创造了不可缺少的前提。这里我们关注的是前面述及的市场发展的顺序问题。理论上可以假设资本市场先于商品市场发展,或者二者同步推进,但资本市场上的经营者很快将会发现企业不会按照市场需求生产和销售产品,不知道那些企业能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获利,并成为优势企业,不知道企业重组中谁去兼并谁,也不知道哪些企业领导人是真正的而非冒牌的企业家。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市场能有什么样的发展是不言而喻的。

编辑本段改革矛盾

在商品市场取得重要进展、解决了一些问题的同时,它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则越来越显而易见。这些问题有些是根源于传统体制的老问题,在新的形势下趋于明朗和尖锐,有些是随着商品市场发展而引出的新问题。概括地说,它们集中表现为几个重要矛盾。

矛盾一

第一个矛盾是国有企业“所有者虚置”与市场竞争对所有者作用要求提高之间的矛盾。所谓“所有者虚置”不是说没有法律上和形式上的所有者,而是指这样的“所有者”不能切实负起应有的责任。这是传统体制遗留下来的老问题,但在市场竞争趋于激烈的新环境下,对所有者的要求提高了,所有者的“质量”不同,企业竞争的后果便会有大的差别。这一点经常被用来解释国有企业经营不善、持续亏损等现象。分析近年来国有企业大面积亏损原因,人们甚至有理由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人是否存在明确的盈利动机表示很深的怀疑。这是一方面的情况。

矛盾一扩展

在另一方面,国有企业以及其他公有企业的治理结构、经营者的行为呈现出复杂状态。在企业扩权的背景下,相当多的企业,特别是从差到好的老企业,改革以来“从无到有”的“新国企”,高层经营者实际上掌握了大部分剩余控制权和部分剩余索取权。这些人已不同于改革前的企业经理人员,也不同于西方国家老一代企业家打下江山后雇佣的支薪经理,他们不同程度上具有创业者的性质,对他们掌握的剩余控制权和索取权,人们似乎多少持一种默认态度,认为“人家搞起来的企业,应该有一份合

法权益”。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些经营者已是某种程度上的“风险承担者”。但现有的正式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并不全部承认并保护他们这种事实上的权利。与此同时,市场化过程使企业经营者损害法律上的所有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如职工)的利益,有了比计划经济时期大得多的空间,从在职消费到转移资产都可能发生。于是,合理的不承认,非法的管不住,经营者行为陷入了矛盾、扭曲的状态,确实有人完全是“吃”、“挖”公有制,也有人是“正路”不通而走“邪路”的。公有制的所有权可能落不到实处,经营者作为一种特殊的人力资本的所有权从来都是实实在在的,如果既有制度不承认、不保护它,它就会以与既有制度相冲突的方式表现出来。近年来一些知名企业家“出事”,以及普遍存在的“穷庙富和尚”现象,仅仅用个人品质显然是无法解释的。对具有中国特色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应有更切合实际的说明。无论如何,我们面临着一个能否创造出有利于企业家稳定、长期发展的制度环境的问题。 矛盾二

第二个矛盾是国有资本事实上的部门、地区所有与生产社会化程度提高之间的矛盾。国有资本名义上或法律上归国家所有,大多数实际上是部门、地区所有,已是不争的事实。在非市场化的环境中,国有资本要有运营的实际可能性,“条块分割”是无法避免的选择。对“条块分割”的弊端,已有诸多分析,如人为割断生产经营内在联系、重复建设和地区封锁等。在企业规模扩大、分化加剧的新形势下,“条块所有”至少又带来了两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条条”和“块块”越来越难以对迅速扩张的优势企业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特别是直接融资的支持,同时对在竞争中失败的劣势企业越来越难以在自己的行政势力范围内予以消化。二是“条条”和“块块”在自己的行政范围内越来越难以提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称职的企业家人才。撇开其他问题不论,这意味着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张,原有的所有者在货币资本和人力资本上都出现了“短缺”。如果说西方国家曾存在私人、家族及合伙人资本占有与生产社会化之间的矛盾的话,我们的经济中目前也出现了明显的“条块所有”与生产和资本经营日益社会化之间的矛盾。这两种情况虽然在具体国情和所有制性质上有很大差别,但所有制形式的封闭性和狭隘性上却有类似之处。在西方国家,矛盾一定程度上通过企业股权结构的“公开化”、“社会化”,即通过对外扩股包括企业上市加以缓解的。我们所面临的“条块所有”所带来的矛盾,也需要而且只能通过股权结构的开放和流动得到解决。

股权结构变化深层意义

股权结构的这种变化有着更深一层的意义,即为政企分开问题的解决提供必要条件。对此依然可以从比较的角度得到理解。西方国家的所有者职能与部分经营者职能的分离,虽然不排除股权依然封闭状态下雇佣职业经理的情况,但多数是在股权“公开化”以后出现的。“公开化”一方面使企业的股权不再等同于(一般应大于)原有所有者的股权,另一方面由于有了多个所有者,使所有者(投资者)能够相互竞争和

流动,形成了资本市场,以及在资本市场上产生的便于所有者了解企业经营状况的基本信息。这些变化都使所有者和经营者职能的分离成为可能。对我们所面对的政企分开问题而言,在坚持国有制的前提下,政府作为事实上的所有者具有逻辑上的必然性,在政府之外寻找其他国有所有者是徒劳的。但是,如果一个企业只有一个作为所有者的政府部门,而且这种隶属关系有着很长的“历史性”,要实现所有者与经营者职能分离意义上的政企分开将是很难的。积极的变化只有当引入了新的所有者,而且新老所有者具备了流动性,并且能够以某种方式提供关于企业经营状况信息时才能开始。 矛盾三

第三个矛盾是国有经济战线拉得过长与随着市场竞争的扩展而出现的“市场失效”问题之间的矛盾。准确地说,在改革前和改革初期,这个矛盾不可能突出,甚至不足以成为问题,因为当国有经济一统天下时,不存在其“战线过长”的问题,当市场经济未得到大的发展时,也不可能存在“市场失效”的问题。这个矛盾一旦突出起来,一个隐含的前提就是市场经济已经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发展。近来强调国有经济缩短战线、调整结构,就是以市场经济在我国的资源配置中开始发生基础性作用,特别是竞争性行业的市场竞争加剧为背景的。在这一背景下,国有经济在竞争性领域并无确定的优势可言,虽然也可以找出具有竞争力、表现优秀的国有企业,但大多数企业却陷入困境。在另一方面,仅靠市场力量管不了、管不好和不愿管的事情大量增加,矛盾逐渐突出,如何把有限的国有经济资源按照优先顺序转移到最需要从而也是最能发挥作用的领域去,就成为紧迫的问题。

战略性调整

国有经济的这种战略性调整所涉及的是国有经济在新体制中的“定位”问题。近年来在国有经济问题上存在着强调“产权改革”、强调经营者作用和强调建立竞争性环境等不同的观察角度,彼此有一些争论。在“产权改革”论那里,或明或暗地遵循了“公家的东西不可能象私人的东西那样受到关心和爱护”这样一条简单、朴实的逻辑,其结论的倾向性也是较为清楚的。强调经营者作用的论者则考虑到近现代企业中职业经理阶层出现且重要性上升的趋向,近来又受到人力资本理论和中国实践经验的支持。重视竞争性环境的观点则认为最重要的是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以获得评价企业业绩的充分信息。对同一问题从诸多角度开展讨论,对问题本身的理解无疑是有益的,同时也表明了问题的复杂性。对强调产权改革者来说,需要对这样一个事实提出解释,即在最崇尚私人资本、最“自由放任”的国家,如美国,也都存在着一块“国家资本”或“社会资本”。对强调经营者作用的论者来说,需要对国有企业经营者代理成本普遍高于非国有企业的现象作出解释,而且将会发现重组后的国有经济经营者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企业经营者。对强调竞争性环境者来说,也将会发现重组后的国有资本大部分并不处于竞争性领域。如果继续用一般的产权和企业理论来分析国有经济问题,将难以摆脱逻辑上的困境,因为其隐含的前提是把国有企业仍然当成一般意

义上的企业。显然,对立足于解决“市场失效”问题、大部分将处于非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本来说,或者说实行战略性重组的国有经济来说,需要一组更切合实际的理论,其中包括国家理论、外部性理论、政府管制理论等,以对问题本身提出更好的说明。 矛盾归结问题

上面述及的三个矛盾相互交织,不完全处于一个层次,但仍然可以由统一的逻辑加以解释。不难理解,第三个矛盾是基本的,它需要通过国有经济的职能转换和战略重心的大幅度调整才能解决,其结果很可能是多数或大多数国有资本将会转入非竞争性领域。在理论上则要求摆脱把国有资本参与的企业看成一般企业的局限。对由于种种原因,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仍然处在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本来说(尽管随着时间推移这部分国有资本将呈现递减趋势),第一个和第二个矛盾是无法回避而且必须解决的,其基本途径是在引入资本市场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企业产权结构和内部治理结构的“现代化”,其核心是在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形成有利于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机制。

深层特征

其次,上述三个矛盾的出现和解决具有显著的阶段性特征,或者说只有当转轨“转”的一定程度后才会发生。如果没有商品市场的发展,这些矛盾或者缺少发生的依据,或者虽然存在但不会尖锐。也就是说,商品市场在解决了一些问题以后又提出了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是商品市场本身无法解决的,必须依赖于资本市场的培育和发展。这样我们对前面提出的问题就有了答案:国有企业的市场化取向改革同样遵循了由商品市场到资本市场的顺序,这一点完全是由市场化进程的内在逻辑决定的。 编辑本段国企改革解决问题

从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的角度看,国企改革期待资本市场解决的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经济收缩战线 第一,支持国有经济收缩战线,重点是从竞争性领域的退出。当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的目标确定以后,也就是国有资本在某些领域“要不要退出”的问题确定以后,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退出”。我们不排除某些国有资本直接以实物形态上改变用途的方式“退出”,但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于资产专用性存在,首先要解决国有资本变现即由实物形态转化为价值形态的问题,否则仍然无法实现“退出”。例如,国有资本要从一个纺织厂退出,该厂的机器设备、厂房、存货等显然不适合国有资本新用途的需要,所以首先要适当的交易者,通过拍卖、股权转让等方式将国有资本变现,而且在变现的过程中应给出合理的价格,不能发生低估国有资本的问题,这就需要有一个资本市场,通过这个市场解决国有资本退出过程中的“寻找交易者”、“定价”、“变现”、“转让”等问题。 企业组织结构合理化第二,推动企业组织结构的合理化,核心是大企业的成长和新分工协作体系的形成。近年来出现的产品和企业两极分化,将导致两个重要结果。一个结果是大企业的成长,特别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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