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税收宣传工作,使第十七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有条不紊地开展,特制定县国税局__年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请依照执行。
一、开展税收咨询活动(与地税合作)。于3月30日在县政府广场设立咨询点,在广场布置彩虹门、气球,设立咨询台,县国税、地税各安排8人参加,邀请县领导参与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材料,解答纳税人提出的税收问题。(办公室负责)
二、悬挂宣传标语横幅(与地税合作)。在办税服务厅悬挂宣传横幅,由国税在商场和超市、地税在餐饮场所等地悬挂宣传标语横幅。(相关税源管理科负责)
三、开展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培训工作。组织对全县国税系统征管的企业开展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培训。(综合业务科负责)
四、发送手机短信。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向县、乡领导和纳税人群发税收宣传短信 (信息中心负责)。
五、开展知识竞赛(与地税合作)。组织纳税人开展税收征管法及所得税法知识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个队。(办公室、相关税源管理科负责)
六、开辟税收专栏(与地税合作)。在《__报》上开辟税收宣传专栏,开展税收政策宣传,选择典型偷税案例进行曝光,营造税收公平和正义的氛围。(稽查局、办公室负责)
七、开展向乡镇领导送税法活动。召开一次座谈会,邀请各乡镇领导参加。(办公室、各税源管理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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