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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法课件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8-11-08 14:29 | 移动端:执业医师法课件

篇一:卫生法课件习题

卫生法课件习题

卫生法课件习题

第二讲 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 1

第三讲 医疗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 2

第二节 执业医师法 3

第三节 护士管理法律制度 6

第四讲 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7

第六讲 献血练习题 8

第七讲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 10

第八讲 药品管理法律制度 11

第九讲药品管理法律制度 13

第十一讲 生命健康权益保障法律规定 15

(按住ctrl跳转)

第二讲 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

是非题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的医疗机构是指所有从事医学诊疗及相关活动的机构.

2.医疗机构的类别包括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心卫生院、门诊、临床检验中心、疗养院等多种形式的机构.

3.美容服务机构开展医疗美容业务的,必须申请设置相应的医疗机构.

4.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管理职权,不受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干涉。

5.两人合伙设置医疗机构,由出资多的一方提出设置申请.

6.医疗机构在职的医务人员不能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但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可以申请.

7.因分立或者合并而新设置的医疗机构应当重新申请设置许可和执业登记.

8.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医疗机构向社会开放,必须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9.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在暂缓校验期内不得进行医疗诊治活动.

10.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出卖、出借,但经批准可以转让.

答案:1、×2、√3、√4、√ 5、 × 6、 ×7、 √ 8、 √ √10、 √

二、单项选择题

1、以下是按照收治范围将医院进行的分类,除了( )

A 综合医院B 儿童医院C 一级医院

D 中医院E 专科医院

2、以下是按照所在区域将医院进行的分类,除了()

A 省医院B 传染病院C 市医院D 县医院E 乡镇医院

3、根据《综合医院组织编制条例》规定,卫生技术人员应占总编制的()

A 50~60% B 60~70% C 70~75%

D 70~72% E 80~85%

4. 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结合医院等医疗机构的校验

期为___年.

A . 一年 B . 二年 C.三年D. 五年

5.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受理医疗机构校验申请后的__日内完成校验.

A. 十日 B. 十五日 C. 三十日D. 六十日

6.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

____年

A. 二十年B. 二十五 C. 三十年D. 五十年

7. 医疗机构停业,必须____.

A、 向登记机关报告B、可以不报告 C、经登记机关批准D.不

受约束

8.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

>>之日起 ______内向作出行政处罚的上一

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

A .五日B. 十五日C. 二十日 D. 三十日

9. 医疗机构名称,____。

A、可以买卖 B、可以出借 C、可以出租 D、经核准机关许可,医

疗机构名称可以转让

10. 除_____外,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 将受到处罚.

A、急诊和急救 B、不发生医疗事故C、正在申请相应的科目D、

患者本人要求

答案:1-5 CBDCC6-10 CCBDA

多项选择题

1、下列哪些是医院的性质( )

A 公益性B 生产性C 经营性D 时代性E 创新性

2、下列哪些是医院的功能()

A 医疗 B 预防 C 保健 D 康复

E 教学和科研

3.医疗机构不得使用下列名称

A、有损于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的名称

B 、侵犯他人利益的名称

C、 以外文字母汉语拼音组成的名称

D、 以医疗仪器、药品、医用产品命名的名称

4.下列机构中属于医疗机构的有

A、综合医院 B、康复医院 C、民族医诊所 D、临床检验中心.

5.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A、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B、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

C、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十年的医务人员

D、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

负责人.

6.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A、投资不到位

B、医疗机构用房不能满足诊疗服务功能

C、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符合要求

D、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不合格

7.医疗机构的命名必须符合以下原则:A名称必须名符其实;

B.名称必须与医疗机构类别或者诊疗科目相适应;

C.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置的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中应当含有省、市、县、区、街道、乡、镇、村等行政区划名称,其他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中不得含有行政区划名称;

D.国家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设置的医疗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含有设置单位名称或者个人的姓名。

答案:1、ABC 2、ABCE 3、ABCD 4、ABCD 5、ABD 6、ABCD 7、ABCD 第三讲 医疗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

第二节 执业医师法

一、单项选择题

1、主管医师工作的机构是:

A.人民政府劳动人事部门??B.人民政府工商行政部门

C.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D.各级医师协会

2、在医疗、保健、预防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者,应具有的学历是:

A.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

B.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

C.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者

D.中等

专业学校医学专业

3、具备下述条件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A.半年

B.1年C.2年 D.3年

4、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者,应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

A.6个月 B.1年C.18个月 D.2年

5、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申请注册,受理机构是:

A.县级以上政府

B.县级以上工商行政部门

C.省(自治区)级工商行政部门

D.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6、受理注册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应当准予注册的,准予注册期限是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A.7日内 B.10日内

C.15日内 D.30日内

7、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的:

A.可在保健机构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B.可在预防机构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C.不得在医疗机构,可在预防、保健机构,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D.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8、不予医师执业注册的情形是:

A.受过刑事处罚的

B.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

C.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D.受过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9、对不符合医师注册条件不予注册的,申请人有异议的:

A.不予受理

B.只能申请复议

C.可随时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D.可自收到不予注册通知之日起15日内,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10、受理医师执业注册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的期限是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A.15日内 B.20日内

C.30日内 D.60日内

11、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的应当注销注册:

A.受罚款行政处罚

B.受警告行政处罚

C.受责令暂停一年执业活动的

D.受吊销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12、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注销注册,除了:

A.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B.受民事处罚的

C.受刑事处罚的

D.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13、医师注册后应当注销注册的情形之一是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

A.6个月的B.12个月的

C.18个月的 D.2年的

14、国家、集体医疗机构中的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除了:

A.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

B.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C.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

D.私人营利性医疗服务

15、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除了:

A.在执业范围内进行疾病调查

B.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C.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D.保护患者的隐私

16、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除了:

A.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B.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C.遵守职业道德

D.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17、医师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下列药品,除了:

A.麻醉药品B.医疗用毒性药品

C.副作用大的药品D.精神药品???????????

18、医师考核不合格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

A.1-2个月 B.1-3个月

C.3-6个月 D.3-12个月

19、考核不合格的医师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A.重新进行专科以上医学专业学习

B.再次接受培训

C.暂停执业活动3年以上

D.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答案:1-5 CACBD 6-10 DCCDC 11-15 DBDDD 16-19 BCCD

二、多项选择题

1、医师注册后可在下列地点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A.药房B.医疗机构

C.律师事务所D.预防机构

E.保健机构

2、下列事件发生时医师应当听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

A.自然灾害

B.传染病流行

C.突发重大伤亡事故

D.官员生病

E.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

3、除正当诊断治疗外,医师不得使用

A.处方药 B.麻醉药品

C.精神药品D.放射性药品

E.医用毒性药品

答案:1.BDE 2.ABCE3.BCDE

案例分析题

2003年初,学过一点医学知识但未取得医师资格的安庆,在广东五华县海洋镇熬头村擅自开设“高峰诊所”行医。同年7月16日,万分因胸闷发热到高峰诊所诊治,安庆诊断万分是肺炎,在不具输液的条件下,对万分进行输液治疗。万分在输液过程中病情加重,出现抽搐、咯血的危重症状,后送海洋中心卫生院抢救无效于19日早上7 时许死亡。因其亲属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万分的死亡原因无法查清。同月21日,安庆到海洋派出所投案。

篇二:抗菌药物课件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定义:

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卫生好计生行政部门

一、 医疗机构职责:

4、 成立文件:院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

检查:医疗机构相关文件(下发执行、盖鲜章)

1、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级其职责(二级以上医

院-工作组,其余医疗机构-工作小组或专兼职人员负责

具体工作

检查:医疗机构相关文件

5、 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制度,抗菌药物采购制度、抗

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考核制度、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排名、内部公示和报告制度。 制度重在执行 检查:相关资料

6、 培训和考核

培训考核组织:二级以上医院-医疗机构自行培训考核,其

余医疗机构-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内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内

容应当包括:

4.1《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国家处方集》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制度;

4.3常用抗菌药物的药理学特点与注意事项;

4.4常见细菌的耐药趋势与控制方法;

4.5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

检查:培训资料(文本资料或影像资料,签到册,考核试卷)

7、 制定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报市级或县级卫生行政行政

部门备案 检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资料

8、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 (医师、药师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处

方权、调剂权文件,该文件药房备查)

检查:医师、药师分级授权文件、抽查处方30张、病历10份

9、 配合检查,提供资料,不得拒绝、阻碍、隐瞒

二:医疗机构权力

1、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

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2、对医师取消其处方权:

抗菌药物考核不合格的;

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

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未按照规定使用抗菌药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3、对药师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

方与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

4、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调剂资格被取消后,在六个月内不得恢

复其处方权和药物调剂资格。

三、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职责

1,制定制度

1、接受备案申请并备案,公示

2、检查、通报、行政处罚、行政处分

四、法律责任:

依据:部门规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四十九条

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

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给

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一)未建立抗菌药物管理组织机构或者未指定专(兼)职技术人

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的;

(二)未建立抗菌药物管理规章制度的;

(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混乱的;

(四)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医师抗菌药物处

方权限管理、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管理或者未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

(五)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

第五十条

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三万

元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可根据情节给予处分:

(一)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或者使用被取消抗菌药物

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二)未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适宜性审核,情节严重的;

(三)非药学部门从事抗菌药物购销、调剂活动的;

(四)将抗菌药物购销、临床应用情况与个人或者科室经济利益挂

钩的;

(五)在抗菌药物购销、临床应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五十二条

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使用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抗菌药物的;

(三)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的品种、品规,造成严重

后果的;

(四)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乡村医生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乡村医师从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三条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审核、调剂抗菌药物处方,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照规定私自增加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的;

(三)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特别强调: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篇三:卫生法重点 课件

第一章卫生法概述

第一节卫生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作用

※一、卫生法概念(Health Law)

卫生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保护人体健康活动中

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卫生法的调整对象regulation object of health law

卫生法的调整对象是在保护和增进人体健康活动中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卫生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主要有:

卫生组织Health organization关系

卫生管理Health management关系

卫生服务Health service关系

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管理关系

生命健康权益保护关系

现代医学与生命科学技术关系

国际卫生关系

三、卫生法的作用Functions of Health Law

(一)规范作用 Regulation function

指引作用 Guidance function

预测作用 Prediction function

评价作用 Evaluation function

强制作用 Enforcement function

教育作用 Education function

(二)社会作用 Social function

保障公民生命健康保障公共卫生利益

维护社会卫生秩序规范卫生行政行为

第二节卫生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

※一、卫生法的特征(Characteristics of health law)

(一)以保护公民健康权为根本宗旨

(二)广泛性和综合性

(三)科学性和技术规范性

(四)社会共同性

※二、卫生法的基本原则 (Fundamental principle of health law)

(一)卫生保护原则

(二)预防为主的原则

(三)公平原则

(四)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原则

(五)国家卫生监督的原则

(六)患者权利自主的原则

1.获得医疗权《宪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2.知情权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

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

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3.决定权

4.隐私权

5.申诉权

※四、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卫生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构成,在任何卫生法律关系中,不管缺少了其中哪个要素,卫生法律关系都无法产生和继续存在。 (一)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

是指卫生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卫生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在我国,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国家卫生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 (二)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

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是卫生法律对主体能够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相应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资格。

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义务是卫生法律规定的主体必须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 (三)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

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1、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2、行为

3、物

4、智力成果或精神产品

※ 卫生法的溯及力

是指某一法规对它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可以适用:如果可以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反之,就没有溯及力。

第二章药品管理法律制度

一、概述 ※药品管理法的概念

药品管理法是调整药品监督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药品生产企业管理

一、 申请

审核 GMP认证

批准

登记

※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的条件

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具有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和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具有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

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业务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首营药品质量审核制度;

药品质量验收、保管养护及出库复核制度;

特殊药品和贵重药品管理制度;

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退回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量否决权制度

四、 医疗机构制剂管理 ※一、医疗机构制剂概念

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常规配置、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

第三章血液管理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献血法概述

一、献血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7年12月29日颁布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 献血法的概念

献血法是调整保证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采供血机构的性质与分类

※(一)血站概念

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

(二)分类

血站:血液中心中心血站中心血库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

单采血浆站

三、血站采供血的要求

(一)对献血者履行的义务

1.每次采血前免费对献血者进行必要的身体健康检查;

2.对献血者身份进行核对并进行登记;

3.对献血者履行规定的告知义务,同时遵循自愿、知情同意和信息保密制度,为

献血者保密。

※(二)采血要求

1. 人员

2. 采集血液量,采集间隔

每次一般为200ml,最多不得超过400ml

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

3. 采集血液使用器材

※(三)供血要求

1.检测

2.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血液的品种、规格、数量、活性、血型均无差错;

3.血液的包装、储存、运输应当符合《血站质量管理规范》

4.原始记录至少保存十年

5.标本保存期与全血有效期

第四章医疗机构管理法律适用

※一、医疗机构的概念(Medical Institution)

依法设立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从事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康复活动的社会组织。

※二、医疗机构设置程序及条件

程序:提出申请

提交文件 1、申请书

2、可行性报告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受理申请期限:30日内

※不得申请的情形

不予批准的情况

审核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情形

1.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3.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

4.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5.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6.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7.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批准的情形

1.不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设置人不符合规定的条件

3.不能提供满足投资总额的资信证明

4.投资总额不能满足各项预算开支

5.医疗机构选址不合理

6.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不合理

7.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医师执业管理法律制度

一、法制建设

全国人大常委会1998年6月26日通过,1999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二、医师的概念及社会责任

※(一)医师概念

是指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等专业机构中执

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执业医师注册制度

※(三)不予注册的情形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4、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等健康状况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5、重新申请注册,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织考核不合格的

6、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注册的内容

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

※(五)注销注册的情形

1、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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