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2015年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2015年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招考对象
㈠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6月13日至1997年6月13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7.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㈡ 招考对象
1.户籍或生源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2.普通院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
3.在服务满8个月以上(含8个月)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
4.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 (含选调生)的配偶;
5.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6.援_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7.驻_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
报考专项职位的工人(是指企业生产一线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人员);
报考专项职位的农牧民(是指具有农业户籍,在农业种植、养殖、农畜副产品加工、农资经营和畜牧业等生产一线从事农牧业生产满3年及以上的农牧民)。
上述3-7项人员户籍不限。其他涉及户籍、服务期限、婚姻状况和工人、农牧民从业时间时限的,均截止至2015年6月13日(含当日,下同)。
全国“985”、“211”工程院校和12所本科院校符合条件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选调生。报考条件详见《2015年自治区公开考试录用选调生(公务员)报考说明、职位表》。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15年6月13日):
1.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被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认定有违纪行为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曾经在公务员试用期内因违纪违规、考核不合格未满5年的人员;
7.未按规定时间到岗、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8. 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不得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情形详见《人民警察报考职位说明》。 1.报名方式
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登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阅《报名流程》。报名时,报考人员登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系统,根据职位需求,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
党群机关、政法机关现场报名要求附后。
考生只能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一个职位报考,报名时须使用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
2.相关费用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公务员考试录用主要费用包括:
⑴报名、笔试费
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复印件),经笔试所在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部分笔试费用的手续。
篇二:人事考试中心考务文件
关于做好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66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1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价中心负责。各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环保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考试的组织、宣传工作。
二、考试科目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负责。报名条件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类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
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考生于2011年1月15日--2011年2月15日登录人事考试网(.cn),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的科目选择和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考试中心将在24小时内对上传照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考生可下载打印《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3、全_初考及符合免试考生均需作资格审查,携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证书原件、环评上岗证书原件于2011年3月1日-3月10日到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乌鲁木齐北京南路774号,科学院旁向小西沟方向100米)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联系电话:
联系人:
续考考生不需进行资格审查,可直接在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办理交费手续。无主管单位的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可在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中心或自治区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办理报名手续。
4、报考者于考前一周登录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应留存一份打印的报名表,以便打印准考证)
5、各地、州、市、自治区直属单位于2011年4月1日—4月10日将考生的报名表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四、 考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11年5月28日---5月29日
5月28日 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5月28日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9日 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5月29日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五、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的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事宜以准考证贴条为准
篇三:2015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2015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
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自治区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自治区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7320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招考对象
㈠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6月13日至1997年6月13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7.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㈡ 招考对象
1.户籍或生源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2.普通院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
3.在服务满8个月以上(含8个月)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
4.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 (含选调生)的配偶;
5.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6.援_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7.驻_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
报考专项职位的工人(是指企业生产一线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人员);
报考专项职位的农牧民(是指具有农业户籍,在农业种植、养殖、农畜副产品加工、农资经营和畜牧业等生产一线从事农牧业生产满3年及以上的农牧民)。
上述3-7项人员户籍不限。其他涉及户籍、服务期限、婚姻状况和工人、农牧民从业时间时限的,均截止至2015年6月13日(含当日,下同)。
全国“985”、“211”工程院校和12所本科院校符合条件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选调生。报考条件详见《2015年自治区公开考试录用选调生(公务员)报考说明、职位表》。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15年6月13日):
1.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被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认定有违纪行为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曾经在公务员试用期内因违纪违规、考核不合格未满5年的人员;
7.未按规定时间到岗、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8. 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二、时间安排(均为北京时间)
报名、缴费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时间:6月13日10︰30—6月19日18︰30。
缴费时间:6月14日10︰30-6月20日18︰30。
缴费方法:按照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招考报名有关要求进行。
三、招考信息发布
公务员考试录用信息均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其中:
㈠ 网络报名、成绩查询通过人事考试中心网站(.cn)进行。
㈡ 公告、公示、政策解答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党建网(http://)以及招考地州市政府(行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15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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