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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评比优秀社团规章制度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1-27 16:27:43 | 移动端:学校评比优秀社团规章制度

篇一:社团评优规章制度

社团评优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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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生社团评优规章制度

2. 学生社团考核评优规章制度

3. 大学学生社团评优规章制度

4. 学院社团干部考核评优规章制度

5. 大学学生社团考核评优规章制度

1、学生社团评优规章制度

一总纲

第一条为了实现对社团的科学管理,保证社团高效、有序运行,提高社团活动质量,更好的发挥学生社团在建设学校特色校园文化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团评优切实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

第三条凡在学校团委注册的社团均有资格参加评选。

第四条凡符合评比条件的社团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年度评优材料,没有按时上交的社团评优分数一律以0分计。

第五条社团评优工作由团委负责,最后结果上报学校审批通过。

第六条社团评优每学年举行一次,具体操作分两个阶段,第一学期期末进行第一次评比,第二学期的六月进行第二次评比,综合两次的情况得出最后结果。

第七条社团评优实行量化计分,总分100分,每个社团设起评分60分,并在此基础上,根据社团一年来的具体表现,进行奖扣分。

第八条本考核共分六部分:(奖扣分最高为100分,括号内为最高加分)

1.配合度评分(25分)

2.社团内部建设评分(20分)

3.社团活动评分(35分)

4.社团活动成果评分(20分)

5.社团处分扣分(100分)

第九条计算公式:总分=60+(奖扣分之和)*40%

二评优细则

第十条配合度考核(最高加25分)

㈠各社团必须出席的会议、活动等的考勤评分;(最高加8分)

㈡其他配合情况:(最高加20分)

⒈主动提供有关改进社团工作建议的,有具体实施方案,可根据其操作可行性的大小,加1~4分/次;

⒉积极配合团委及各部门完成各种工作任务的,根据其工作表现和贡献大小,加1~5分/次;

⒊其他配合,加1~3分/次;

第十一条社团内部建设评分(最高加20分)

㈠针对社团实际情况制定出各种促进社团发展的规章制度的,加1~4分/学年;

㈡资料齐备,管理规范,没有出现资料不全的,加2分/学年;

㈢社团组织机构完善,加2分/学年;

㈣社团有其他出色举措,对全校社团的建设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的,加1~5分/次

第十二条社团活动评分(最高加35分)

㈠每学期初按规定时间上交学期工作计划书,加2分/学期

㈡社团每举行一次活动,都加基本分1分,在此基础上,依据以下标准在加分:

⒈每次活动总结:

⑴活动结束后四日内及时向团委上交工作总结,总结内容详细,客观真实,对活动方案有合理补充的,加1分/次;

⑵在规定时间上交,总结内容基本清楚的,加0.5分/次;

⑶没有上交的,不加分。

⒉每次活动的意义:

⑴思想健康,紧扣社团宗旨,富有时代感,符合当前主流意识的,加1.5分/次;

⑵思想健康,基本符合社团宗旨,创意一般的,加1分/次;

⑶活动与社团宗旨无关的,不加分。

⒊每次活动的组织工作:

⑴活动任务落实,部门协调,分工明确的,加1分/次;

⑵活动任务基本落实,部门基本协调,分工基本明确的,加0.5分/次;

⑶活动任务未能完成,部门间缺乏合作,无分工的,不加分。

⒋依据每次活动开展及效果:

⑴秩序良好,活动流程衔接有序,无明显冷场或错漏的,加1分/次;

⑵秩序一般,有一定的同学参加的,加0.5分/次;

⑶秩序混乱,现场反应冷淡的,参与性差的,不加分。

⒌社团组织全校性的活动,加5分/次

⒍社团联合组织活动的,加3分/次

第十三条活动成果评分(最高加20分)

㈠以社团名义或社团派出选手,在各类比赛中获奖的给予鼓励加分

⒈国家级的加5分/次;

⒉省级的加3分/次;

⒊其他校级的加2分/次;

㈡创办报纸,刊物,参照其内容质量,出版次数和影响力等,加1~3/份

㈢在研究方面取得成果并发表论文的,由团委根据其成果大小,加1~6分/篇

㈣其他成果,根据其影响力和贡献程度,加1~4分/次

第十四条社团扣分

㈠校级警告,严重警告,暂停活动的,分别扣除10分/次,15分/次,20分/次

㈡其他处分,根据具体情况,扣除5~10分/次

三奖励惩处规定

第十五条每学年根据评优结果,排前三名的社团将被授予“优秀社团”荣誉称号;

第十六条被评为“优秀社团”的社团自动获得3个“优秀社团干部”的名额。该名额的产生方式:社长自动当选,另外2名在社团内部投票产生。(团委有权根据社长的表现否决其作为“优干”的资格,在此时该名额自动传给社团其他干部)

第十七条为鼓励社团创办品牌活动,将根据各社团呈报的资料,评出“坪山高级中学五大精品社团活动”

第十八条发现有虚假材料的社团,其评比最后得分,一律为0分

第十九条排名在最后的社团,将责令其在新学期进行整顿

第二十条名次初次确定后,有异议的社团应在3天内,提出确凿的证据和充分材料,向团委申请复议,复议期过后,团委将上报结果,并全校公示。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团委负责解释。

2、学生社团考核评优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对社团的科学管理,保证社团高效有序的运行,提高社团活动质量,营造良好社团发展环境,规范社团之间竞争,根据《湖北省高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两院社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团考核评优采取积分制,积分制度在院团委的指导下由社团联合会监察部负责

执行,最后结果由院团委审批通过,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所有社团积分由基础分、实践分和创新分组成。根据社团具体表现进行奖扣分。考核公式总分=基础分+实践分×50%+创新分

第四条具体考核分为两阶段,第一学期末进行一次考核,第二学期六月份进行再次考核,综合两次考核的情况评定最后结果,作为社团年终考核评优的最重要依据,并公布与众。

第二章考核细则

基础分40分

1.社团须严格遵守两院社团联合会章程,所进行的活动必须有益与本社团会员。

10分

2.经社团联合会监察部对社团资料核实,社团应具备

①社团章程10分

②社团管理制度8分

③奖惩制度4分

④社团活动规划方案及财务预算表8分

⑤会长级干部受处分-5分/次

实践分100分

(一)社团内部管理(15分)

1.会议出勤(5分)

①社团负责人按时参加社团联合会例会及临时会议。3分

无故缺席-2分/次迟到或早退-1分/次

②社团每学期召开会员大会不少于两次,每次会员参加开会人数应占80%以上。

召开两次2分只召开一次-1分未召开-2分

篇二:社团联合会优秀社团评比细则

社团联合会优秀社团评比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生社团发展,表彰在活跃校园科研学术氛围,丰富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突出作用的社团,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社团联合会根据《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评比细则。

第二条 “五佳社团”的评比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通过客观,全面的综合评估,最终选出广大学生所接受,所喜爱的社团。

第三条 五佳优秀社团的评选工作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由社团联合会组织实施,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第二章 评选办法

第四条 “五佳社团”的评比对象为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内所有正式注册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合法社团,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社团:

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

2、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或破坏学校社团整体形象,情节严重的;

3、以社团名义从事严重损害社员合法权益或学校形象的;

4、违反《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情节严重的;

5、其他严重损害学校或社团利益情况的;

6、上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第五条 “五佳社团”的评比内容主要包括社团的组织管理情况,活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会员及广大师生的评价等多个方面。

第六条 社联评分所占比例为总分的30%(75分),短息微博互动所占比例为总分的30%(75分),社团陈述和答辩所占比例为总分的40%(100分),总分为250分。

第七条 社团评比设置了五佳社团5个,社团联合会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一个星期的公示,并且在评选过程中将积极地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评选工作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社团联合会将提前公布评选的具体时间和进程,评选结果存入社团档案。

第八条 社团联合会根据工作中所得信息结果,并根据各社团所递交的五佳社团申请资料,对社团进行综合评估,完成初评。

第九条 社团联合会及时地完成材料的评审工作并将各社团的初评和调查得分予以公布,并通知各入选社团准备进行答辩工作;其中,参与最后答辩的社团(申报五佳社团的)为10名。

第十条 由社团联合会组织召开“五佳社团”最后答辩评比的评选大会;评委会的组成人员必须包括指导老师、社联代表、学生会代表,其他组成人员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第十一条 参选社团代表按规定在评选大会上进行参选陈述和答辩;评委会综合各个方面的表现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

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十二条 评选过程分为四个步骤:

1、社团向社团联合会递交书面评优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各社团所递交的五佳社团申报材料必须包括本社团的介绍、定位,社团各项活动的申报表,还有各个社团的工作大事记,工作总结,所获荣誉,社团今后发展的方向,以及前景等,其它部分可由各社团自行决定,于规定时间完成并递交至社团联合会办公室。过期视为自动弃权;

2、社团联合会根据考核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五佳优秀社团”名单,如果有分数重合的,以社联的评分为优进行最终排名;

3、“五佳优秀社团”名单报送校团委批准;

4、名次和分数初次确定后,有异议的社团应在7天内,提供确凿证据和充足材料,向校社联申请复议,复议过后,校社联将公布评比结果。

第四章 评选细则

(一)社联评分部分(满分为75分)

社团评优过程主要由主席团主持,具体的统计评分由组织部、财务部执行;社团评优实行量化记分.

第十三条 社团活动综合评分(50分)

1) 社团联合会活动参加情况(20分,有加分的加满为止;)

总体要求:服从社团联合会的领导,严格按社团章程办事。社团活动需事先向社团联合会递交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经校团委及社团联合会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各社团必须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各个部门的工作。社团联合会召开的各类与社团相关的会议,各社团负责人不得无故缺席,有事须向社团联合会递交书面请假。

此部分评分依据为各个社团参加社团联合会举办活动的情况。具体根据社团联合会办公室之日常活动签到记录给分。凡有无故不到、迟到、早退等情况,按情况扣除该部分分数。

① 对校团委和社联的工作和活动有重大贡献的视情况成效,奖5-10分; ② 各社团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承担校团委和社联布置的工作任务,或在执行任务中有严重失误的最高扣5分;

③ 对社团出勤率方面的考核(基准分为10分)。社联对各社团的负责人会议出勤情况进行考评,缺席一次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2) 活动开展方面(20分,加满为止)

总体要求:社团在每学期开学初两周内向社团联合会递交学期工作计划,放假前递交工作总结,大型活动要单独上缴计划和总结。

① 针对各社团所举办的活动社联将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相应的加分:

(1) 每次大型活动加2分,其相应的活动形式有:大型讲座、校外交流活动、校外调研、比赛、出版刊物、全校的舞会等活动。

(2) 每次常规活动加1分,其相应的活动形式有:针对会员的各项活动、主题展览和主题宣传活动等。

(3) 对各社团每次的特色活动(被社联认定为该社团的特色活动的)加3分。

对于各社团的一些其他活动形式,社联将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合理的划归,同时对其进行相应的加分。

② 社团递交工作计划和总结情况5分:

(1) 社团能够按时递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3分;

(2) 社团在大型活动后能够及时递交财务报表和总结2分;

3) 社团活动(针对各社团的特色活动及大型活动)的效果5—10分: ① 对讲座类的考核标准为:

(1)活动的平均到座率在85%-100%(包括85%)的加10分;

(2)活动的平均到座率在60%-85%(包括60%)的加8分;

篇三: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评选办法

成都信息工程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社团作为一个由学生自愿加入并由学生参与管理的学生组织,在丰富校园课余文化生活,提高校园文化水平,促进教育措施的进一步完善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调动学生社团工作者的积极性,遵循“促进发展,评选先进”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评优资格

第二条 参评对象为学生社团现任正、副会长,要求任职满半年以上。 第三条 热爱学生社团工作,积极参与学生社团的各项活动。在任职期间,确保学生社团活动顺利开展,并有一定的影响力,会员及同学反映良好。 第四条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熟悉本职工作,按时出席学生社团及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各种会议。

第五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学生社团联合会相关制度.

第六条 参选人员中有下列情况者,不得评为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 所负责社团一学期内举办活动未达到基数(大型活动一次、常规活动每

月一次);

(二) 一学期考试中有两门或两门以上不及格者; (三) 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第七条 参选人员所在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取消其评优资格:

(一)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二) 不积极配合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 (三) 三个月内没有开展任何活动,内部组织机构涣散; (四) 财务收支情况不清楚,帐目混乱或存在虚假帐目; (五) 在每学期初限定时间内不注册; (六) 未经批准,私刻学生社团公章;

(七) 进行与学生社团宗旨或学生身份不符的活动;

第三章 评优办法及评选程序

第八条 申请人向学生社团联合会递交自评材料,自评材料应包括社团工作经历、任期内组织的社团活动、上学期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可无)等。 第九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依据自评材料以及《成都信息工程学院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考评细则》(见附件)对参评学生社团进行初步评分,评分按考核内容立项,共三项,最高分100分,根据评优细则酌情加分,附加项属附加分。 第十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成立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学生社团联合会指导教师、主席、部分执委、部分其他组织学生干部及部分已卸任的优秀社团负责人组成。 第十一条 考评程序:

1) 邀请相关会员及干事协助完成民意调查表,给出得分;

2) 评审委员会根据日常管理记录对学生社团负责人进行公开量化评分; 3) 评审委员会根据量化得分占50%和民意调查分占50%,计算总分并排名,确定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候选名单;

第十二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将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评选结果报校团委,经团委审核同意后向全校公示。

第十三条 公示期结束后对获奖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予以正式公布并表彰。

第四章 奖励措施

第十四条 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将颁发证书,证书均加盖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公章。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

第十六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一一年二月

附表1: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考评细则

备注:1.本办法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制定并修改。 2.本办法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解释。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编制

附表2: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优秀社团负责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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