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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三报告制度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2-19 07:18:04 | 移动端:一案三报告制度

篇一:一案三报告制度的含义

一案三报告制度的含义

一、承办人写出《案件调查报告》

查办案件结束后,承办人对查办案件的调查情况要写出案件调查报告。一是承办人在调查报告中要写明所查办案件的线索及案件来源渠道情况。二是承办人在调查报告中要写明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举报人的入党时间、任现职时间等等。三是承办人对所反映的问题和调查情况逐一进行写明。四是承办人在调查报告最后部分要写明对所查办的案件处理建议及依据。

二、承办人写出《案件总结报告》

查办案件向旗纪委常委会汇报结束后,承办人对查办案件的调查情况、向举报人的反馈情况及向被举报人反馈案件处理情况仔细写出案件查办总结。以利于今后案件查办的提供有理有据。

三、承办人写出《案件剖析报告》

一是承办人对所查办的案件反映的错误性质问题进行剖析原因及形成的根源所在。二是承办人对所查办案件信访原因进行深层的剖析,并和纪委信访室沟通,力争达到一致。三是承办人对所查办的案件的举报人的举报动机和举报原因进行剖析,以达到查办一个信访案件,了解一处信访人,稳定一个地区的目的。四是承办人对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

工作情况、生活情况进行了解剖析究其原因,对信访了结的案件要建议被举报人要廉洁从政、执政为民;对立案案件要对被举报人的错误事实进行了解和剖析。

篇二:集团公司一案两报告制度

集团公司纪委关于一案两报告制度为有效发挥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提高案件办理工作水平,制定“一案两报告”制度。

一、主要内容

“一案两报告”中的两报告是指案件调查报告和案件剖析报告。由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案件调查组每办结一起重大、典型、有影响的案件后,向上级纪委提交案件调查报告及案件剖析报告。

二、实施范围

案件调查组查办的案件中,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案件调查终结后,均要实施“一案两报告”。

(一)企业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发生的案件。

(二)领导批示由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办理的其他案件。

(三)涉及以权谋私、严重影响企业发展环境等方面的典型案件。

(四)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纪委《关于公开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通知》(中纪发

[2014]2号)被查处的案件。

(五)具有较大影响的窝案、串案。

(六)其他需要实施“一案两报告”的典型案件。

三、撰写内容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要求撰写案件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立案依据及调查的简要情况。二是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及性质。三是有关人员的责任,包括发案的部门单位责任领导或领导班子责任,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四是被调查人对违纪违法认识的态度。五是处理建议。

(二)案件剖析报告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查找发案原因,剖析涉案单位在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案件基本情况和主要特征。二是案件发生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在制度和管理上还存在哪些漏洞。三是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的分析。四是案件警示作用,提出应吸取的教训和整改建议等。

四、具体运用

(一)案件调查报告的运用。

1.案件调查中涉及发案单位党组织或领导人员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或发案单位在制度和管理上存在较大问题的,案件调查组应及时向上级纪委汇报。

2.案件调查组发现案件暴露出的普遍性问题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向本企业纪委汇报,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制度建设等,进一步提高源头预防能力。

3.案件调查结束后,由案件调查组将案件调查报告与其

他证据材料等一并移送审理,作为案件审理部门审核错误事实、调查程序以及定性处理的基础材料。

(二)案件剖析报告的运用。

各企业利用发生在身边的鲜活案例,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特别是企业领导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以企业发生的案例为戒鉴,自觉绷紧反腐倡廉之弦,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基础,牢牢守住廉洁自律、遵规守纪底线,做到诚信守法、廉洁从业、无私奉献。

五、工作要求

各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践行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工作要求,强化对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扎实有效地执行“一案两报告”制度。

(一)要努力提高“一案两报告”效果。通过查办案件,探索创新聚焦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式方法,坚持抓早、抓小,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在发现问题、原因分析、后续整改和责任落实上下功夫,早发现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切实提升案件查处工作的有效性。要提高案件剖析报告的警示教育效果,早预防、早发现,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案件调查组要对发案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对落实整改不力的单位,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

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案件经审理并报本级纪委讨论后,将调查报告送交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委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作出后10日内,将调查报告与案件剖析报告以纸质和光盘形式一并报送上级纪委。

(四)纪委应适时对企业“一案两报告”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014年7月16日

篇三:“三措一案”标准范本

安全生产“三措一案”标准范本

工程建设及技术服务的施工方案含“三措一案”,“三措”指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作业保护措施)、文明施工措施;“一案”具体指施工技术方案。安全监察部需要审核和备案的“三措一案”及其他相关措施,其标准如下:

1 组织措施

1.1 组织机构

项目负责人(经理):XXX

现场负责人(工作监护人):XXX

安全员:XXX

工作人员:XXX XXX XXX XXX XXX等

1.2 组织措施

1.2.1 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相关制度的管理和考核。

1.2.2 同甲方安全签订安全文明生产协议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

1.2.3 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办理后方可开关。

1.2.4 执行工作许可制度,在得到甲方工作许可后,方可开工。

1.2.5 执行工作监护人制度,工作中工作监护人应在工作现场监护。监护人因故离开,应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1.2.6 执行现场清洁制度,工作中,上午收工和下午收工均应将现场废弃物资清理,放置在指定的区域。

1.2.7 执行工程审核及验收制度,工作中,甲方或监理单位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1.2.8 甲方工程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后,方可开工。

1.2.9 在甲方开出的安全奖惩单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缴纳或领取。

1.2.10 工程施工人员单位资质、人员资质应符合工程项目要求。

1.2.11 工程施工机械、作业器具应是检验合格且符合其他安全要求。

1.2.12 作业(施工)中,如需使用甲方临时电源、电梯应提出书面申请。

1.2.13 作业(施工)中,如需使用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源)等,应报安全监察部备案。

1.2.14 凡是需甲方签字验收、许可方可开工的措施,应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1.2.15 检查甲方完成的安全技术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1.2.16 完成生产现场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1.2.17 完成甲方要求的其他组织措施(例如施工项目巡查)。

2 安全措施

2.1 技术措施

2.1.1 停止检修设备(系统)允许,关闭或打开相关风门、水门、油门、气门、汽门。

2.1.2 投入或退出检修设备(系统)相关保护。

2.1.3 投入或退出检修设备(系统)相关联锁。

2.1.4 做好有关检修设备(系统)停电的措施,断开相关开关,拉开相关刀闸,安全净距符合安全规定。

2.1.5 做好有关检修设备(系统)放电的措施,验明无电压后,挂接检修(施工)设备的

接地线。

2.1.6 做好有关检修设备(系统)停水(油)的措施。

2.1.7 做好有关检修设备(系统)停气(压缩气、氢气、氨气及其他其他)、停汽的措施,释放检修系统(设备)残余压力。

2.1.8 做好有关施工系统的其他隔离措施,检修系统(设备)与运行设备隔离开来,防止检修系统(设备)与运行系统(设备)串合,对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危险化学品系统(设备)检修,还应装设堵板。

2.1.9 做好检修系统(设备)区域的防火、防爆炸、防毒、防辐射等的检测措施。

2.1.10 挂检修设备(系统)警示标示牌,“禁止合闸 有人操作”、“禁止操作 有人工作”、“在此工作”牌。

2.2 作业保护措施

2.2.1 有限空间作业

2.2.1.1 按照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内容包括氧气含量、有毒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等含量、空间温度。

2.2.1.2 确保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现场的空气质量。

氧气含量:19.5%~23.5%。

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浓度含量:当爆炸极限大于4%时,浓度(体积)小于0.5%;当爆炸极限小于4%时,浓度(体积)小于0.2%。

有毒气体含量:根据国家标准GBZ 2.1、GBZ 2.2。

温度低于常温。

2.2.1.3 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可采用动物(如白鸽、白鼠、兔子等)试验方法进行检测,符合安全标准后方可开工。

2.2.1.4 作业时所用的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为36伏以下的安全灯,金属容器或潮湿环境应使用12V安全灯.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2.2.1.5 作业过程中应加强通风换气。在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可能发生变化的危险作业中应保持必要的测定次数或连续检测,一般每2小时检测1次。

2.2.1.6 对于不能充分通风换气的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佩戴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积等隔离式呼吸器,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

2.2.1.7 有限空间出入口不得有障碍物。

2.2.1.8 作业前和离开时应进行人员登记或清点人数,有限空间外应有监护人,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事先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

2.2.1.9 作业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2.2.1.10 必须配备抢救器具,如:灭火器、呼吸器具、梯子、绳缆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设备,以便在非常情况下抢救作业人员。

2.2.1.11 在每次作业前,必须确认其符合安全并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2.1.12 有限空间作业应放置围栏和安全警示牌。

2.2.1.13 其他遵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高空作业规定进行。

2.2.2 高空作业

2.2.2.1 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及酒后、精神不振者严禁从事高空作业。

2.2.2.2 高空作业应搭设脚手架,或使用高空作业车、梯子、移动平台,防止作业人员坠落。上述设施应经检验或检查合格方可使用。

2.2.2.3 高空作业地点应设置隔离区,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牌。隔离区域应符合安全要

求:高度大于30米,隔离区域半径为5米。

高度小于30米,大于15米,隔离区域半径为4米。

高度小于15米,大于5米,隔离区域半径为3米。

高度小于5米,隔离区域半径为2米。

2.2.2.4 高空作业应戴安全帽,拴安全带,穿防滑鞋。垂直作业必须使用使用差速保护器和垂直自锁保险绳。作业时

2.2.2.5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及雷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2.2.2.6 高空作业栏杆应高于1.2米。 2.2.2.7 高空行走、攀爬时严禁手持物件。轻型或简易结构屋面上作业,应铺木板分散应力以免踩蹋屋面。

2.2.2.8 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空中抛接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2.2.2.9 高处作业正下方严禁站人,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2.2.2.10 30米以上高处作业应配备通讯、联络工具,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并将联络相关事宜填入《高处作业证》安全防范措施补充栏内。

2.2.2.11 严禁人随吊物一起上落,吊物未放稳时不得攀爬。

2.2.2.12 及时清理脚手架上的工件和零散物品。

2.2.2.13 其他遵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高空作业规定进行。

2.2.3 动火作业

2.2.3.1 焊接人员应取得相应资质,作业时,焊接人员应戴防尘口罩、穿帆布工作服、工作鞋,戴防护眼镜,戴工作帽和手套,上衣不应扎在裤子里。口袋有遮盖,脚面有鞋罩,以免焊接时烧伤。

2.2.3.2 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地点之间均不小于10m。

2.2.3.3 作业时,气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溶解乙炔气瓶禁止卧放。

2.2.3.4 高处动火应采取措施,防止火花飞溅。

2.2.3.5 风力超过5级时,禁止露天焊接或气割。风力在3级以上5级以下时进行露天焊接和气割时,必须搭设挡风屏,防止火星飞溅引起火灾。

2.2.3.6 下雨下雪时,不宜进行露天焊接或气割。如必须进行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2.2.3.7 焊接工作结束时,作业人员必须清理现场,检查有无火种留下。

2.2.3.8 高空焊接时,遵守高空作业保护措施。在梯子进行焊接时,只能进行短时不繁重的焊接工作,禁止登在梯子最高阶段进行焊接作业。

2.2.3.9 气焊和电焊不应上下交叉作业。

2.2.3.10 电焊机一次线不超过5米,外壳必须接地。

2.2.3.11 更换焊条时,必须带电焊手套,防止触电。

2.2.3.12 焊机作业终止和结束时,电焊机应停电。

2.2.3.13 在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粉尘等区域进行作业时,相关检测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2.2.3.14 禁止使用建筑物金属构架和设备作为焊机电源回路。

2.2.3.15 氧气瓶内压力降到0.196MPa时,不应再使用。在工作地点,最多只运行2个氧气瓶,一个工作,一个备用。

2.2.3.16 禁止使用没有防震圈和保险帽的气瓶。严禁使用没有减压阀的氧气瓶和没有回火阀的乙炔瓶。

2.2.3.17 电缆沟动火,应清除沟内易燃气体、液体,必要时将沟两端隔绝。在电流夹层动火,应使用石棉材料进行防火隔绝。

2.2.3.18 电焊回路线应搭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它设备搭接,禁止穿越下水道(井)。

2.2.3.19 其他遵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高空作业规定进行。

2.2.4 临时用电作业

2.2.4.1 铺设临时用电源线路,室内应大于 2.5 m,室外应大于4m米,跨越道路应大于6m。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设深度大于0.7m。

2.2.4.2 临时电源导线走线应使用电缆挂钩,严禁将导线缠绕在护栏、管道及脚手架上。

2.2.4.3 临时电源导线外层应有橡皮软管,不得使用裸线、花线、硬皮线。

2.2.4.4 临时电源外壳应可靠接地。

2.2.4.5 临时用电设施应有漏电保护器。

2.2.4.6 临时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应符合要求。

2.2.4.7 危险区域作业,电气设备应有防爆措施,符合防爆安全要求。

2.2.4.8 其他遵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高空作业规定进行。

2.2.5 起吊作业

2.2.5.1 吊装和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质。

2.2.5.2 起重负荷不得超过铭牌规定,没有铭牌的,应经过计算,方准使用。

2.2.5.3 遇有大雾或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或驾驶人员看不清指挥人员时,不得进行起重作业。

2.2.5.4 遇有6级大风时,禁止露天起重作业。

2.2.5.5 起重机检修时,应将吊钩放在地上。

2.2.5.6 起重人员应根据指挥人员信号进行作业。

2.2.5.7 禁止吊钩载人,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2.2.5.8 吊钩应挂在物品重心上。

2.2.5.9 满负荷时,应避免离地太高。

2.2.5.10 起吊危险物品时,应专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2.5.11 吊索应牢固地绑住物品,在有棱角或滑面的解除处,应加包垫,防止吊索受伤或打滑。

2.2.5.12 起重变向时,应经过稳定后再逆向运转。

2.2.5.13 起吊物品不应长期吊在空中。吊物在空中时,禁止驾驶员离开驾驶室或做其他工作。

2.2.5.14 起重机应配有灭火器材,驾驶室内应铺设橡胶垫,严禁存放易燃品。

2.2.5.15 其他遵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高空作业规定进行。

2.2.6 土建作业

2.2.6.1 在有地下设施(如电缆、管道)的地方进行土建作业时,必须标明位置,办理相关手续,并在甲方管理部门代表监督下进行。

2.2.6.2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锹、铁镐、抓斗等机械工具。

2.2.6.3 土建作业时应自上而下。

2.2.6.4 作业现场应围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等装置。

2.2.5.5 在危险区域作业时,现场应禁止烟火,做好防火防爆、防毒检测,并配置消防器材。

2.2.5.6 遇到未知物品时,应停止作业,报告上级,禁止随意敲打或处置。

2.2.5.7 遇到有坍塌危险时,所以人员必须撤离。

2.2.5.8 工人上下基坑,应使用铺设防滑条的跳板。

2.2.5.9 挖机在建筑物附件作业时,与建筑物的距离保持1m以上。

2.2.5.10 其他遵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高空作业规定进行。

3 文明施工措施

3.1 人员着装及行为

3.1.1 作业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两穿一戴”。穿工作服、工作鞋,戴好安全帽,安全帽下颌带应系好。工作现场应穿好工作服,胸扣和袖扣均要扣好。不得穿短裤、裙子、短袖上衣、T恤、凉鞋、拖鞋、高跟鞋进入现场。

3.1.2 作业人员不得穿尼龙、化学、铁钉鞋进入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化学品区域,并穿戴相应劳动保护用品。

3.1.3 生产现场严禁吸烟。

3.1.4 禁止隧道吐痰、涂鸦。禁止随手扔垃圾。

3.1.5 禁止隧道就座,禁止将安全帽当坐垫。

3.1.6 禁止穿越有围栏、栅栏、安全围带及其他高电压、高温区域的地方。

3.1.7 不准在现场作业时,踩踏管道和设备,破坏油漆和保温。

3.1.8 不准从高空向下抛掷废料、工具、杂物等物品。

3.2 现场管理

3.2.1 定置管理

3.2.1.1 大型备件、备品、大型拆下零部件等应按指定区域进行存放,且应摆放在铺垫物上(橡胶垫)。

3.2.1.2 脚手架材料、保温材料应按指定区域进存放。

3.2.1.3 其他小型拆下零部件、检修机具、材料备品应根据现场情况堆放整齐,且应摆放在铺垫物上(白布或薄膜)。

3.2.1.4 在平台格栅上进行检修作业,作业区域必须铺设橡胶垫或铁板,以防零部件掉落伤人或损坏。

3.2.1.5 轴承和其他易滚动、易倾倒的零部件,放置时应使用道木或木板垫好,防止滚动。螺栓、螺母等小零件应使用专用盘或容器收好,以免丢失,大的螺栓、螺母应整齐排列在橡胶垫上并防止碰伤螺纹。

3.2.1.6 废料应堆放在指定区域。

3.2.1.7 作业人员休息区应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设定。

3.2.1.8 所以指定区域必须挂牌。

3.2.2 隔离管理

3.2.2.1 运行机组与检修机组的隔离。采用物理隔断并标识,合理设置检修机组的进、出通道。

3.2.2.2 运行设备与检修设备的隔离。把运行设备包围,不留出入口。

3.2.2.3 运行区域内放置的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的隔离。

3.2.2.4 涉及到脚手架(升降平台)搭、拆等立体工作,应在脚手架(升降平台)的下方设置隔离区。

3.2.2.5 较小容器内的工作,应将整个容器设置为独立的作业区域。

3.2.2.6 涉及到两个及以上单位的工作或者在同一区域或设备进行平面交叉作业的,应设置一个隔离区。

3.2.2.7 检修现场(含厂房内、外)具备设置作业隔离区条件的工作场所。

3.2.3 违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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