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开发商擅自改变规划应如何处理
开发商擅自改变规划应如何处理
案例:苏州业主王女士所居住的小区,开发商将原有绿地拆除后建房子。王女士同几位女业主手持印有国徽的房产证与开发商相关人员进行交涉时,遭遇了现场人员的暴力袭击。
此类事件于房地产市场屡见不鲜,今年5月北京某项目开发商占绿地盖物业楼,业主不同意,百余打手冲入小区手持铁管群殴业主导致十几业主受伤六位重伤。
1、律师点评:对此,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杨明律师认为,从公法的角度说,拆除绿地改建房屋,属于改变原有规划的建设活动,根据《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活动,不论新建、扩建、改建,都必须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建设。因此,开发商只有取得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和建设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其改建活动才是合法的,否则就是违法建设。从私法的角度说,小区规划红线内的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未经业主大会同意,包括开发商、物业公司在内,任何人无权擅自改变其用途,否则,就对全体业主构成了民事侵权。
至于暴力袭击业主的行为,不仅是违反社会治安的行为,更是一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如果业主的伤情构成轻伤以上的伤害结果,则行为人包括暴力行为的幕后策划人、现场指挥人和伤害实施人均构成刑事犯罪,应当受到刑罚处罚。
2、律师提醒:杨明律师提醒,对于这种在居住小区内擅自改变规划改建房屋的行为,业主可以向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和建设部门进行举报,规划部门和建设部门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将会对此类改变规划、擅自建设的行为进行查处。为了自身的安全,业主尽量不要与现场施工人员发生正面冲突。如果在交涉中遭遇暴力袭击,业主应尽快报警。万一造成了伤害结果,业主应申请伤情鉴定,然后根据伤情结果,对于轻微伤的,业主可以对责任人提起民事侵权诉讼,对于轻伤的,业主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于重伤的,业主则应通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审判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法规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九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第三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篇二:论开发商的施工管理
论开发商的施工管理
摘要:有现场就必然有现场管理。所谓施工现场管理就是运用科学的思想、组织、方法和手段,对施工现场的人、设备、材料、工艺、资金等生产要素,进行有计划的组织、控制、协调、激励,来保证预定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施工管理
什么是施工现场管理
施工现场是指作业场所,是直接建造建设工程的地点和为建设提供生产服务的场所。它既包括生产前方的作业场所——工地,又包括生产后方各辅助生产的作业场所。有现场就必然有现场管理。所谓施工现场管理就是运用科学的思想、组织、方法和手段,对施工现场的人、设备、材料、工艺、资金等生产要素,进行有计划的组织、控制、协调、激励,来保证预定目标的实现。
  二、施工现场管理的任务和内容1、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的必要性。建筑施工现场,是建筑工人直接从事施工活动,创造使用价值的场所。建筑产品施工质量的好坏、施工进度的快慢,都与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息息相关。有些施工现场管理比较差、管理比较混乱,具体表现在:施工没有进行组织设计,施工无计划性,想到哪里就干到哪里;操作无标准,不按程序进行施工;制定的规章制度不执行,形同虚设;隐蔽工程验收不认真,形象进度表示不明确;没有具体的目标管理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脏、乱、差现象严重;材料堆放无序,卫生环境差,跑、冒、滴、漏,工人无良好的作业和生活环境,等等。这些现象严重地制约施工单位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生产效益的提高,从而也影响了所开发项目的经济效益。因此,只有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改变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种不合理状况,才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从而保证工程建设效益的实现。2、施工现场管理的任务。有的施工管理人员将施工现场管理仅仅理解为签签隐蔽工程单,给施工单位开开材料计划单,按形象进度给工程进度款等,这是很不全面的。施工现场管理的任务主要是针对目前施工队伍管理水平较差(大多数为乡镇企业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工人)的特点,通过合理的组织施工,达到优质、低耗、高效、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目的。具体的任务如下:
    (1)认真客观制作工程形象进度表。制定周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合理的施工方案,按照一图(工程施工图)、一表(施工进度表)、一案(施工方案)、一算(工程预算)及施工组织机构表、施工质量检查流程表等各项管理制度的要求,责任到人,定期检查,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2)在工程开工前,认真做好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图的会审,把图纸上的问题逐条理出,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策略,做到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加强对施工材料的管理。工程材
篇三: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业主如何维权
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业主如何维权
第一,需要明确开发商对小区进行变更规划设计,是否已得到规划部门的审批同意,变更后的规划是否满足国家规划条件限制,如容积率、绿化率、建筑密度等。如果开发商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擅自更改规划设计的,比如增加容积率、加高楼房的层数、用绿地改为建设用地、将商业用途改为住宅用途等,违反了规划管理方面的行政法规规范,系行政违法。对此,规划主管部门可以作出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或罚款等行政处罚。
第二,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即开发商是否承担违约赔偿,关键看开发商和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有无对规划内容的约定。因购房合同为开发商单方制定,现实中很少有约定条款或者将规划设计图作为合同附件。案由为合同纠纷。
第三,如果开发商的变更规划设计已获得审批同意,且满足国家规划条件,购房合同中又没有约定不得变更规划设计,那么业主维权则需以具体案件选择维权方式。比较常见的方法:一是,如果开发商更改规划,影响到自己所住房屋的通风、采光或者进出入通道的,可以相邻权受到侵害要求侵权赔偿。二是,在开发商更改规划获得批准后尚未或刚施工时,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并申请停止更改规划批复的停止执行。一旦批复被撤销,开发商就没有理由再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