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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综治工作计划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3-23 05:59:45 | 移动端:检察院综治工作计划

篇一:检察院参加综合治理

检察院参加综合治理

须发挥四个作用和加强九项工作

【摘要】当前,基层检察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人大监督下,各部门齐抓共管,协调一致,运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行政的、法律的各种手段和方式,依靠广大群众,整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创造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

【关键词】检察院 参加综治 作用

1、笔者结合检察工作实践,谈几点看法

人民检察院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指人民检察院运用法律监督职能,采取多种方法,纠正违法,惩治犯罪,教育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罪犯等促进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好转的全部活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浩大的社会性的系统工程。人民检察院参与这项工作,有着不同一般单位和部门的特殊作用。其主要表现在:

1.1 打击和惩治犯罪的作用

检察院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一是有利于犯罪人良性回归社会。对实施了轻罪的行为人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给犯罪人“更少的残忍,更少的痛苦,更多的仁爱,更多的尊重,更多的人道”,可以使他们充分体验社会的宽容和温暖,有利于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和自身发展;二是有利于保持犯罪人家庭的稳定与和谐。尽可能避免给犯罪人的家庭带来情感缺失,增加经济负担,甚至出现家庭破裂或其他负面效应;三是有利于化解犯罪人和被害人的冲突。在对犯罪人适用宽严相济的政策时,通过充分听取和考虑被害人的意愿,既提升了被害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又可以较好地化解双方的矛盾和冲突,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通过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与公安、法院紧密结合,严厉打击杀人、抢劫、强奸、爆炸、放火等类严重暴力犯罪。通过“严打”斗争,对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既警诫了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又教育了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了公民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勇气和信心,抑制了社会丑恶现象的泛滥,促进了社会治安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1.2 改造感化罪犯作用

多年来,基层检察院积极开展监所驻所检察,与公安看守所相互协作,齐抓共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深入进行法制教育,严惩狱内违法犯罪活动,打击牢头狱霸。同时与有关部门配合,对在社会上执行刑罚的“五种人”(管制、缓刑、监外执行、假释和剥夺政治权利)进行帮教跟踪考察,把重新犯罪率降低到最低点,对于促进社会治安的好转起了积极的作用。

1.3 预防和减少犯罪的作用

基层检察院结合办案,加强对不捕不诉人员的安置帮教,主动与这些人员及亲属取得联系,适时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教育和人生意义教育,前途理想教育,以案说法,形成教育的合力,防止他们再次“失足”。同时,结合办案抓预防,主动深入一些发案单位及一些容易发案的部门,针对在制度上、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及隐患,提出检察建议,协同整章建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在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减少不安全因素;还通过控告申诉、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处理来信来访,发现矛盾可能激化的苗头,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用道理说服人,用法制教育人,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缓解可能激化的矛盾,避免恶性案件的发生。

1.4 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作用

检察院结合办案,依靠当地和有关部门党政组织的领导,放手发动和指导群众参加综合治理工作。教育和挽救失足的青少年,净化社会的不良风气,同时可以有针对性地治理一些管理混乱、治安隐患多的企业和村镇,保障生产、工作、教学、生活秩序,有利于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2、鉴于基层检察院在社会矛盾突出,参加综合治理中可发挥的积极作用,并考虑到目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状况,笔者认为,基层检察院今后工作应当加强下述几项工作:

2.1 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检察院要切实按照“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突出打击重点,侦查监督、公诉两个部门认真做好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对罪该逮捕的及时批准逮捕,对应起诉的坚决起诉,保证在检察环节上不贻误战机。加强主动向党委、政府、人大汇报,加大对公安机关立案监督和法院执法监督的力度,与公安、法院、司法、乡镇、村街委社区等单位互相密切配合,有力地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2.2 正确运用刑事调解制度

在办案中,对很大一部分是由邻里纠纷、家庭纠纷、日常琐事等引发的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往往是出于一时冲动,事发后追悔莫及,一般来说此类案件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双方的激愤情绪就会有所缓解,具有调解基础,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起诉前主动达成谅解及赔偿协议的,检察院从有利于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角度出发,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建议侦查机关撤回案件、不捕或相对不起诉的做法,从而让亲情得以维系,让家庭得以稳定,让邻里得以和谐。

2.3 引入恢复性司法理念指导办案实践

在办案过程中 ,检察院加强通过恢复性过程中的道歉、赔偿等方式补偿被害人因犯罪行为所遭受的物质损失。对于主观恶性小,犯罪嫌疑人有明显悔罪表现且犯罪具有偶然性及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一方面采取相对不诉的作法,另一方面如果确需起诉的,则可以通过量刑建议,建议法院从轻判处或对犯罪嫌疑人适用缓刑。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宽度为基本原则,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保护社会为双重目的,通过适用轻缓处理方法引导未成年人走向正确的道路。对于在校学生犯罪,检察院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所在学校、辖区教委、妇联、公安派出所共同研究帮教措施,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能够在重返社会后得到全方位的帮助和挽救。对于过失犯罪,如果犯罪嫌疑人有明显悔罪表现,并已征得被害人的谅解,且已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根据实际情况作不捕、不诉处理,在检察环节体现刑罚人性化轻缓化。

2.4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基层检察院在开展法律监督各项活动过程中,控告申诉、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应十分注重加强对涉法上访的案件处理。

第一、建立机制:一是建立归口办理机制。控告申诉、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与办案部门密切配合,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沟通,紧紧依靠自身职责处理群众上访事件,尽力解决在基层;二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发生涉法上访事件,控告申诉、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要在第一时间与群众对话,搞上访原因,果断稳定上访群众情绪,表明态度,负责处理;三是建立督办落实机制。对处理完毕的涉法上访案件,不能人散即止,责任人追踪查访群众已处理的满意率,彻底解决群众反映的新老问题。对涉法老访户要耐心解答,做好服判息诉疏导工作,对确有错误判决的案件要坚决提请抗诉,纠正错案。四是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对当事人参加息诉罢访工作,把矛盾化解化萌芽状态。

第二、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这是贯彻落实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措施。综合部门(办公室、政工科、研究室、预防局)与县宣传部、电视台、电台、文工团、社区艺术团、个体协会活动团联合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要从检察院的实际出发,结合办案进行法制宣传,利用新闻报道、以唱山歌、打快板、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多

种形式,上街下乡设点,走家入户深入群众中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自觉遵守法纪,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

2.5 大力推广人性化办案方式,提出检察建议

第一、将责任意识和人文关怀贯穿于办案的每一环节,注重从社会效益及人性的角度出发,在合法的前提下尽量考虑发案单位、涉案人员及亲属的切身利益注重保护犯罪嫌疑人人权。

第二、慎用强制措施,努力做到法的公正与情的关怀相结合,保护发案单位的稳定与发展,教育感化犯罪嫌疑人,使各方面主动配合检察机关办案。侦查活动中到犯罪嫌疑人和证人单位进行传唤、询问时,尽量采取低调的做法,减少和避免传唤和取证给当事人带来的负面影响;执行抓捕、搜查任务时,尽量避免犯罪嫌疑人家中的老人、未成年人或病人在场;搜查中不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一般不扣押工资卡、工资存折,需要扣押、冻结的也为犯罪嫌疑人赡养、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注意维护企业声誉和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不轻易查封冻结企业账目、账户,不随意查封企业厂房、设备;对于情节较轻、态度较好、确有悔过表现的犯罪嫌疑人,在不影响办案、危害社会的前提下尽量不采取强制措施。第三、针对本县开发建设工程项目多、投资大的情况,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适时邀请县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单位对国债投资的工程项目进行职务犯罪预防检查,帮助各业主单位认真查找管理和监督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预防建议,做到早抓早防。

第四、监所检察部门要针对有关单位在治安防范和综合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对监外罪犯改造和监管,成立“帮教团”联手当地派出所,司法所、与村委会、社区、乡镇政府达成帮教协议,采取“一对一”的帮教措施,让监外矫正对象现身说法,对村民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积极主动及时向有关部位的提出检察口头书面建议,堵塞漏洞,整章建制,消除隐患,达到预防重新犯罪的目的,从而降低犯罪率。

2.6 切实做好新农村基层建设,促进综治工作的开展。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农村中发生的侵害农民利益的案件,要加大打击和惩处力度;大力推行“送法下乡(村街)”、 “流动接访”等便民措施,应适时派人到农村基层联系点工作,解决农民贴身利益的事情。组织干警对村干部上法制教育课,把预防村官作为检察院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切入点。“送法进村”另一内容,还可以利用检察建议的方式,为地方党委、政府、人大和有关单位解决农村工作中面临的重点难题问题,把检察院职能与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结合得更紧密。开拓检察工作新局面,更好地围绕党的中心开展工作,为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服务,做好调解疏导,当好法律顾问,教育群众

遵守法,促进安定团结,通过以点带面,推动一个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确保一方平安。

2.7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寻找综合治理对策

在综治工作中,要注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发现影响社会治安的新情况、新问题,犯罪的新动向、新特点,要分析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典型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研讨打击犯罪,预防犯罪的规律、特点、动态、寻找综治对策。发现综治苗头性问题,及时反映给党委、人大和政府,有利于各党委、人大、政府、抓早、抓实,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为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府提供解决同类问题的经验和做

法。

2.8 倾情关注民生,化解矛盾纠纷

做好综合治理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负有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神圣职责,在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呼声,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要继续贯彻“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秩序。要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促进党风廉正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要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各种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严肃查处司法干警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犯罪,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要依法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全社会的和谐稳定。坚持信访问题排查会制度。

2.9完善领导机制,坚持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接受人大监督

坚持党委、政府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是检察机关工作的领导机制,是搞好综治工作的重要保证,检察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意见》,进一步增强党的领导观念。在执法办案中,加强、及时向党委、政府、人大报告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部署和重要情况,紧紧依靠党委、人大和政府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检察院始终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之下,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依靠人大的支持做好检察工作。为了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要组织干警认真组学习宪法、检察院组织法和上级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参加综合治理的指示精神,结合实际,完

篇二:人民检察院2011政治工作计划

xxx人民检察院

2011年政治工作计划

2011年院检察政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县党委和上级院的工作部署,以深入推进反恐严打斗争、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四项重点工作任务为目标,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为主线,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为重点,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核心,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管理改革为动力,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组织人才保证、基层基础保证和舆论文化保证。

一、加强思想政治和道德文化建设,不断提高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水平

突出抓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对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和贯彻落实,认真履行政工部门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始终把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作为检察政治工作的主线来抓,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形成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的科学机制。通过开展“建立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进一步深化拓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强化开展专题教育学习。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全面总结和运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功经验,不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经验,完善和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训、以案析理、指导检察理论研究等经常性教育制度,真正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成为检察人员执法办案的行动指南和思想准则。突出领导干部思想理论武装,积极参加高检院、区院及州院组织的各类理论培训。按照上级院要求,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学习宣传和践行《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积极探索建立检察官初任和晋升宣誓制度,树立和宣传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公正廉洁执法的先进典型,充分展现检察人员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良好形象。

着力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总结提炼检察文化建设经验和规律,认真安排部署检察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文艺汇演、书画展览、体育比赛等群众性文体活动,推荐参加建党90周年、检察院成立8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通过大力开展健康向上的检察文化活动,引导检察人员提高素养、追求时尚、升华境界。

做好检察宣传和舆论引导。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整合宣传资源,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注重宣传

实效,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检察机关开展活动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

二、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健全落实民主集中制。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加强对重大问题的前瞻性、对策性、规律性研究。进一步增强民主议事,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全体干警、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坚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认真总结民主集中制建设经验,加强院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的建设。

提高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

加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加大干部协管力度,着力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和合力。认真做好后备干部工作。抓好正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后备干部基础工作和选择培养年轻干部工作。

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和完善检察队伍管理 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检察机关用人制度,加大检察官遴选工作力度,

积极配合上级院做好检察机关政法院校定向招录和统一招录的政审工作。

强化检察队伍管理约束。进一步强化检察队伍的政治纪律建设,完善各项工作措施。配合上级院继续选派检察业务骨干到内地省市检察机关进行岗位实践锻炼、挂职锻炼。强化对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建立健全多层次、多渠道管理约束机制。严格落实编制管理工作。

四、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

加强正规化岗位培训。全面落实区院《关于2009—2012年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大规模开展规范化培训。积极选送人员参加领导班子成员、党组书记、检察长政治理论轮训,深化新进人员岗前和初任检察官、晋升初级检察官技能培训。依托高检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和区院开展各项检察业务的专项培训。按照教育培训工作分级管理、分类培训的原则,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实效。

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围绕检察工作主

题,通过开展公诉观摩庭、法律文书制作、案卷装订、笔录比评等活动,不断提高全体检察干警业务水平。

推进检察人才培养选拔工作。进一步强化高层次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人才的选拔、培养、激励和评价机制,积极向

上级院推荐人才,带动检察人才队伍的能力素质和执法水平,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

加强少数民族检察人员教育培训。加大少数民族检察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综合素能。突出对少数民族检察人员的轮训和培训,积极选送少数民族检察人员参加上级院组织的晋升高级检察官资格培训、汉语强化班、少数民族检察人员检察业务培训班等,提高少数民族检察人员的整体素养。

五、加强政工部门自身建设,努力打造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

建设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的队伍。通过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深化“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深入推进四项重点工作、县委组织开展的以“转变作风、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主题的作风转变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州院安排的“四开展四推进” 等活动,努力推动党建上水平、四项重点工作上台阶、执法形象和公信力有提升,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团队意识、表率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学习意识和廉洁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最忠诚、最可亲、最清廉、最务实的政工干部队伍,树立检察政治工作队伍的良好形象。

培养高素质、高水平、高绩效的优秀干部。加强检察政工干部能力素质培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检察政治工作基本知识和技能,学习检察业务知识,广泛开展

篇三:2015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

2015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

2015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2015年,全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逐步建立起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系,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坚持不懈反对“四风”,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强化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不断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效,进一步推进我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工作内容

为实现上述目标,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抓好学习教育

认真学习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汇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等,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促进党员干部带头廉洁自律,扬真抑假,扬善抑恶,扬廉抑腐,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2、抓好责任落实

今年继续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主要环节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3、抓好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源头防腐的制度体系,在项目招(投)标、干部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管理环节建立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及风险点排查等监督制约的内控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实行领导集体决策,工程建设严格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预防职务犯罪规范操作手册》进行,严格执行党内情况通报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制度,执行廉政谈话制度和诫免谈话制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4、抓好作风建设

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十项规定和市委关于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作风。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通过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干净干事的干部队伍。

5、抓好廉政文化建设

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做好廉政文化宣传,将廉政文化宣传与局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文化教育、示范、熏陶和辐射的功能,在送文化进社区活动、“书香**”建设中,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的内容占一定比例,通过潜移默化的教育,让大家增强自律意识和警戒意识。

三、工作要求

1、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工作。每年组织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2次以上,通过举办法制辅导讲座,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全局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纪党风教育、法律法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念之害,把遵纪守法作为自觉行为。

2、加强监督检查,完善监督体系。按照事前提醒、事中防范、事后矫正、全程预警的要求,着力做好重要环节预防工作,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和人员的监督管理,把人事、财务、工程、财物管理等环节作为监督的重点,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3、加强情况通报信息交流,促进预防工作开展。对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及时通报相关科室、单位,并及时交流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面的做法、措施和经验,及时向检察院通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情况,对检察院提出的有关预防检察建议,认真落实措施,并及时报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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