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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3-23 06:13:04 | 移动端:银行监事会工作报告

篇一:农村商业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的运作,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规范、高效行使监督职能,保障本行、存款人、股东、职工及其他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以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进行监督,纠正其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股东权益。

第二章 监事会组成及职责

第三条 本行监事会由职工代表、股东代表和外部监事共5名监事组成,其中由职工担任的监事不少于监事总数的1/3,外部监事不少于2名。监事会中的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监事和外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第四条 除《商业银行法》、《公司法》和其他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人员外,本行董事会成员、行长、副行长及风险、财务负责人不得担任监事。

第五条 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尽职情况; 1

(二)当董事、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本行的利益时,要求董事、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三)根据需要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

(四)对董事、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质询;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时可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认为必要时,可指派监事列席本行高级管理层会议;

(六)检查、监督本行的财务活动;

(七)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的,可以本行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帮助复审;

(八)监督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

(九)根据本行章程的规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十)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十一)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案;

(十二)对违反法律、法规、本行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对监事会提出的纠正措施、整改建议等,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拒绝或者拖延执行的,监事会应当向当地银行监管机构和股东大会报告。

第六条 监事会设监事长1人,由监事会提名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任职资格后履行职责。监事长应由专职人员担任,监事长至少应当具有财务、审计、金融、法律等2

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组织履行监事会的职责;

(三)审定、签署监事会报告、决议和其他重要文件;

(四)代表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监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其议事规则由监事会制定。

第八条 监事会在实施监督职权过程中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参与对发展规划、重大业务项目、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讨论,并按照本行《章程》规定发表意见;

(二)对高级管理层或本行有关部门提交的报告发表意见;

(三)检查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时,有权要求本行董事、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报告相关决策过程及经营管理情况;

(四)在本行业务出现较大波动时,可向本行高级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发出质询函,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答复;

(五)通过各种形式听取股东、职工意见,根据股东、职工的意见对本行董事、行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六)当董事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活动中损害本行利益时,应责成其予以纠正,有重大失职行为的,并可视情节根据股东大会要求行使诉讼权;

(七)发现董事会决议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本行《章程》、股东 3

大会决议或明显损害本行利益时,可建议董事会予以撤销并重新决议;

(八)核查本行的财务会计报表、会计账薄、会计凭证等会计资料以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重点检查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投资项目的效益性;

(九)要求提供内部的有关文件和内部规章制度;

(十)根据需要,监事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员协助工作,费用由本行承担。

第九条 对董事会提交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发表意见。逾期未发表意见,视为同意。

第十条 本行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按照规定及时向监事会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第十一条 监事会应向股东大会报告年度工作情况。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二)监事的分工及履职情况,监事会对监事的工作评价;

(三)本行依法运作的情况;

(四)财务检查的情况;

(五)对本行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监督情况;

(六)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股东大会要求报告的其他情况。

第三章 会议召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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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应召开两次会议,由监事长召集并主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监事会会议:

(一)监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l/3以上监事联名提议时;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监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可委托其他监事召集和主持或由1/2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履行职责。

第十四条 监事会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监事和其他应列席会议的人员。监事会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应提前5日将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书面通知,包括挂号信、电报、电传及经确认收到的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送达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好相应记录。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五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地点和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六条 监事可单独或联合提出议案。议案的内容必须是监事会有权审议的事项,其形式和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本行《章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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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报告述职报告

根据(国发〔2003〕1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小组经过紧张有序的工作,筹建工作已基本结束,总体上具备了开业的各项条件。现将筹建工作报告如下。 一、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筹建过程义乌市农村合作银行是在原义乌市信用联社的基础上于2003年11月开始筹建的,在义乌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密切关注和全程指导下,历时近一年时间基本完成了筹建工作。(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义乌市信用联社被确定为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单位后,义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市长吴蔚荣任组长,副市长王奎明、朱江龙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义乌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领导小组。抽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名业务骨干组建改革指导小组,指导、协调义乌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工作。4月26日,成立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筹建工作,为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了组织保证。(二)认真研究,制定方案。市改制领导小组根据(国发〔2003〕1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并结合义乌市实际,制定了《义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于3月12日上报浙江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4月6日获得批准。 4月27日,义乌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会议。至此,义乌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全面启动。(三)全面开展清产核资。根据《浙江省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工作指导意见》,义乌市农村信用社于2004年2月10日开始清产。在信用社自查的基础上,聘请具有评估金融企业资质的金华安泰资产评估公司、金华安泰会计师事务所,对义乌市农村信用联社和下辖农村信用社的全部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清查。4月底,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并形成《义乌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清产核资报告书》和《义乌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净资产确认书》。经义乌市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信用联社和金华安泰会计师事务所三方确认,并通过金华银监分局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的验收。(四)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具体的筹建工作。一是研究制定筹建方案。根据《浙江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批复书》关于同意组建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的意见,按照《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结合《义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研究制定《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筹建方案》和《义乌农村合作银行可行性报告》等有关筹建材料。二是召开原信用社社员代表大会。4月下旬,义乌农村信用联社及所辖农村信用社分别召开原社员代表大会,并完成以下几项工作。(1)审议通过取消自身法人资格,与联社及其下辖各信用社合并,组建成立义乌农村合作银行,所有债权债务由合并组建后的义乌农村合作银行承继。(2)审议通过原信用社社员股金清理方案。(3)授权委托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向银监机构提出合并组建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的申请。三是全面清理原信用社社员股金。对于原信用社社员股金,分四类情况处置:一是对愿意入股义乌银行的社员,自然人股将股金额增资至1000元、法人股将股金额增资至10000元,作为义乌银行的资格股。二是对不愿入股义乌银行的社员,股金予以同额清退。三是对既不愿增资又不愿退股的,将股金统一转入专户集中管理。列专户管理的股金,只享受分红,不享受股东的其他权利。四是以生产队名义入股的股金,原则上予以清退;不愿清退的转入专户集中管理。列专户管理的股金,只享受分红,不享受股东的其他权利。上述方案经联社及各农村信用社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4月28日,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小组与各农村信用社联合发布公告,4月28日—5月10日,全面开展农村信用社股金清理工作。据统计,2003年末实际应清理股金24676户、5781.2万元,已清理21310户、5779.3万元,占应清理户数的86.36%、占应清理股金的99.97%,未清理股金3366户、19559.3元。四是确定股金募集方案和募股对象,发起设立农村合作银行。义乌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严格设定入股条件,精心研究募股方案。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对义乌农村合作银行股金募集的全过程实行公开操作,即:公开增资扩股方案和增资扩股指标,公开符合

条件要求申请入股的法人、自然人名单,在《小商品世界报》上进行公告,并由银监办事处、纪委监察局、审计局组成入股资格审查监督组,负责对整个资格审查过程、结果进行全程监督。7月2日至7月9日,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对申请募集义乌农村合作银行法人、社会自然人股金资格认定结果在《小商品世界报》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经义乌农村合作银行资格审查监督组认定,符合募集义乌农村合作银行法人股资格131家法人,社会自然人4749人,其中:重点客户1666人、非重点客户3083人。根据银监会意见,义乌农村合作银行以发起形式设立,符合募股条件的法人和自然人在自愿的前提下于7月14日前签订了《义乌农村合作银行发起人协议书》,认购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的发起人股份,自愿发起设立义乌农村合作银行。五是及时上报筹建申请。上述各项工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完成后,经浙江银监局审核同意,于8月4日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报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筹建申请,8月4日申请核准。 9月9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筹建浙江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的批复》,同意筹建浙江义乌农村合作银行。六是完成筹建准备工作。筹建申请批复后,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立即开展各项筹建工作,向发起人募集股份,起草章程(草案)、股东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义乌农村合作银行主要管理制度,选举产生了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股东代表。今天,我们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并将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第一次会议。至此,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筹建的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完成。

篇三:2013年度合规与风险管理报告1

2013年度合规与风险管理报告

2013年度,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在银监局等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在行领导的领导下,在全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坚持“稳健经营、稳步发展”的经营理念和风险防范优先、注重经济效益和持续协调发展的原则,开展合规与风险管理工作。现将本行的合规与风险管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3年合规与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总体评价 今年以来,本行按照有关合规风险管理文件精神和部署,狠抓各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努力营造“安全就是效益、违规就是风险、规范就是形象”的良好内控文化氛围。全行通过完善组织架构,开展“合规建设年”活动、各类风险排查活动以及标准行社创建活动,实施新资本管理协议,持续各类风险监测管控,以及流程银行建设等工作,使本行各项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夯实,风险管控制能力持续提升;切实加强了合规风险管理,推动合规文化建设,保障全行依法、合规、稳健经营。

二、2013年合规与风险管理工作成效

(一)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的建设情况

目前,本行组织架构已基本清晰:董事会下设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监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经营管理层、部门、营业网点协同经营管理,各项工作有效开展。截至2013年末,全行在岗职工 人,总行设臵相关部门个,设臵前台营业网点个,其中:总行营业部个,一级支行个,二级支行个,共设臵个岗位,各岗位能做到互相补充与监督,整体风险控制机制基本健全,风险控制能力较好。

本行设臵了前中后台、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和稽核部三道防线,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作为第二道防线,独立于业务条线,能够切实做到风险有效隔离,起到风险管控的作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制定并执行风险为本的合规管理计划,组织各个部门梳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审核评价内部各项政策、程序和操作的合规性,适时修订合规手册、内部行为准则,对本单位合规风险进行识别、监测和报告;保持与监管

机构的日常联系,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告合规风险管理事项,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坚持内控优先,梳理和健全内控制度,全面推进合规文化建设,促进依法合规经营;指导并验收标准行社建设;负责组织对全行员工遵纪守法、合规性的宣传和教育。本行还在全行范围内共设臵了19名合规督导员,对各营业网点业务经营情况,按期进行检查和辅导,由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进行管理。至此本行已初步建立了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并且各责任人员均能正常履职。

(二)“合规建设年”活动的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合规建设,有效管控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点,确保本行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稳健、可持续发展,根据《监管分局关于开展银行业合规建设年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本行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合规建设年”的各项工作,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各部门经理为成员的“合规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推动全行“合规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并对各支行“合规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本行主要通过以下措施开展此项工作。1、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表,明确了活动目标和步骤,逐级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深入的思想发动,全面部署工作目标、落实措施和要求,在全行上下营造了浓厚的合规文化氛围,倡导人人合规、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的合规理念。2、通过“合规建设年”活动,加强教育培训,今年应用“流程合规风险管理系统”组织合规培训测试次,参加人数达人次,通过合规测试活动,努力传导合规知识,员工对合规知识有了全新和充分的认识和了解,提高合规经营管理的能力,进一步认识业务薄弱环节和合规风险隐患,对业务发展和风险防控意义重大。3、结合本行“流程银行”建设,梳理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业务合规操作机制,提高业务合规操作水平。特别是针对案件多发领域、风险隐患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明晰责任分工,以制度约束行为,推进流程银行建设。4、加大各类风险排查的范围和力度,特别是对贷款集中度、担保公司担保贷款、贷款新规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采取现场和非现场,定期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业务操作流程和合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切实堵

塞操作漏洞,防范风险。

(三)风险排查及合规检查开展情况。

根据省联社统一布臵,本行按季落实风险排查及合规检查的各项工作,相关条线部门分别组织了排查小组,按照《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在各自的排查范围内对全行开展了排查工作,排查结果显示本行各项业务开展能够较好的符合相关制度及内控规定。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本行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并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和通报批评。2013年,全行各类检查及日常监督涉及的违规问题共处罚人,罚款共万元。

(四)《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

2012年年底,本行既已按银监部门要求,对本行的资本情况按新的资本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本行派专人分别参加银监局、省联社关于新资本管理办法实施的培训,并上报了本行的资本管理规划。为进一步加强对资本的管理,本行还对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在法定值的基础上,设定了触发值和目标值,并建立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管指标层级突破处臵、纠正和恢复预案》。2013年,本行组建行,为满足资产的进一步扩张对资本的要求,本行实行了增资扩股亿元,并通过努力经营,净利润达万元,增加了一级资本;同时本行还通过逐步调整资产结构,特别是贷款结构和同业债权的结构,来进一步减少信用加权风险资产。2013年末,本行的资本充足率达,一级资本充足率达,并且全年连续四个季度均达到监管要求。为了使本行员工均能了解新资本管理办法,本行除派专人参加上级部门的培训外,还借助合规测试系统平台,对员工进行了测试。

(五)合规审核工作开展情况。

本行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能够按照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合同、制度的审查职责,依法做好合规审查工作,预防和减少可能产生的纠纷。本行还聘请专门的法律顾问,对法律事务、制度合同的合法性进一步给予审查。2013年,本行共审查制度及操作流程共份,合同共份。

(六)违规积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为进一步督促员工的合规操作,增强员工合规意识,本

行制定了《关于印发<银行员工违规行为管理系统运行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员工违规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员工违规行为处罚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对员工违规积分的管理、违规系统的运用、各类违规问题的处罚标准和违规积分均做了明确要求,要求全行组织学习,并要求各部门在检查中,包括事后监督等的日常监督中,发现员工的违规问题,一律按规定给予处罚并录入违规系统。在年底计算效益工资时,将根据违规系统中录入的员工违规分数给予相应的折扣兑现。

(七)信用风险的主要管控措施。

本行作为“立足三农、服务三农”的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主要的风险点仍为信用风险。为确保信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保持信贷资产良好质量,本行采取的主要举措有:1、加强对表内逾期90天以上贷款余额监测及目标管理,及时化解新增不良贷款。2、积极扎实开展不良贷款摸底清理工作。本行于2013年7月起再次开展了存量贷款全面摸底核查清理,由总行统一组织领导,制定方案,彻底摸清“家底”,同时外核工作中的不良贷款清收。3、加强大额贷款风险监测制度,按月发布大额贷款信用风险监测表,跟踪监测大额贷款信用风险处臵结果,落实大额贷款风险化解、处臵措施。

4、加大对新增不良贷款责任人认定及清收力度,重点是对大额新增不良贷款清收,通过依法起诉等方式处臵抵质押物,加强对抵质押大额不良贷款清收力度。5、设臵对长期沉淀不良贷款收回奖励,促进不良贷款及表外不良贷款清收。总行2013年效益工资考核指标中,专门设臵对沉淀已久的不良贷款奖励政策,做到“谁清收,谁奖励”;同时还设臵表外不良贷款收回奖励办法,根据收回表外不良贷款本息按比例奖励清收人。通过双重奖励措施促进全员对不良贷款及表外不良贷款清收工作。6、加强对贷款分类准确性现场检查,扎实开展隐性不良贷款处臵工作,真实反映不良贷款风险。2013年末,本行不良贷款余额为万元,不良率为。

(八)案件风险的主要管控措施。

本行近年来未发生过任何案件,2013年,本行仍继续加强案防管控,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层层签订责任

书,明确案防责任。年初董事长与各支行行长、部门经理签订《银行案件风险防控责任书》,各支行行长、部门经理与每位员工签订《银行案件风险防控责任状》,实行层层负责制,使得案件防控工作深入到基层,落实到每一个人。2、完善制度流程,从源头防堵案件。本行按照“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原则,并结合流程银行建设,对各类制度进行了梳理、完善。3、组织定期学习和风险排查。本行按季开展案件防控工作会议,对各支行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剖析,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各项工作落实,防堵案件风险。审计稽核部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开展全面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非现场检查等有效灵活的方式,对基层营业网点和人员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排查。今年以来共开展各项检查22项,有效堵塞案件风险,清除风险隐患。4、适时预警、注重预防,构筑案件防火墙。如本行实施了员工行为排查、“员工参与非法集资” 排查、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以及高管人员履职审计稽核等各类举措。

(九)授权控制机制建设和运行情况。

2013年,本行成立了远程集中授权中心,通过前台柜员对需授权的业务收集资料并通过网络传输至授权中心,随机分配给授权人员进行授权,实现了授权的独立性。本行通过制定《关于印发<银行远程集中授权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关于印发<银行资金营运业务授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及之前的相关授权文件,对本行前台操作业务、资金业务及信贷业务等授权行为进行了统一规范。通过全年的风险排查及专项检查中,至今未发现存在越权行为的情况。

(十)远程授权、事后监督、对账系统及远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

本行的远程授权、事后监督及远程监控系统均已上线,其中远程监控系统已成立将近三年。目前三个系统均正常运转。远程授权系统主要针对前台柜员通过网络提交的授权资料,根据授权条件、审核要点逐笔审查业务办理的真实性合规性,实现事中控制;事后监督人员主要通过对前一日业务凭证进行扫描、流水勾对、质检以及预警等方式,逐笔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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