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联合巡查实施方案(最新)
泰州市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
盐锡高速公路路政支队二大队
宁靖盐高速公路养护巡检三大队
联合巡查实施方案
为确保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畅通,共同维护路产路权,进一步提升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经泰州市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盐锡高速公路路政支队二大队、宁靖盐高速公路养护巡检三大队共同协商,决定在盐靖高速公路112K-168K段开展联合巡查工作,现制定联合巡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优化交警、路政和养护部门的人力资源配置,不断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动处置机制,采取联合巡查、交叉巡查和网上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联合执法和联合整治的力度,确保巡查时段的连续性和巡查路段的无缝对接,使高速路面得到全方位管控,以达到降低巡查成本、提高管理时效的目的。
二、组织机构
成立联合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泰州市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大队长肖勇、盐锡高速公路路政支队二大队大队长仲国军、宁靖盐高速公路养护巡检三大队大队长张栋乐担任,副组长由泰州市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教导员陈文俊、盐锡高速公路路政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李剑、宁靖盐高速公路养护巡检三大队管理员担任,成员
由参加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职责分工
(一)泰州市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主要职责
1、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
2、负责辖区交通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严防二次事故的发生;
3、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加大对高速公路客运车辆违停上下客、车辆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的现场查处力度,大力压降交通事故;
4、检查服务区车辆停车秩序、加油站的安全状况以及收费站、服务区的日常治安情况,积极构建文明、平安交通安全环境;
5、排查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反馈情况,提出整改建议;
6、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二)盐锡高速公路路政支队二大队主要职责
1、宣传解释、贯彻执行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
2、发现、制止和依法查处高速公路、公路用地、桥涵、边坡、建筑控制区内发生的各类损害路产路权的行为;
3、对高速公路施工作业路段现场、路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现象;
4、对高速公路路面、桥梁等部位和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等安全设施,是否存在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明显路面沉降、路基坍塌,以及安全设施损坏或者受损位移等现象实施监督检查;
5、按照有关规定协助处置高速公路突发事件,执行特殊勤务和专项整治等工作任务;
6、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巡查任务。
(三)宁靖盐高速公路养护巡检三大队主要职责
1、查看路基稳定性,边坡水毁情况,路肩是否有杂物堆积,排水设施是否齐全畅通,挡土墙等路基构造物是否发生位移变形等。
2、查看路面有无影响交通安全的堆积物、抛撒物、油污、积水、积雪等。路面是否有新出现影响交通安全的坑槽、拥包等明显病害。
3、观测桥面铺装有无损坏,伸缩缝、泄水孔有无堵塞,上下部结构有无破损、变形,桥梁栏杆、桥头示警桩、桥名牌、限载标志等是否齐全整洁完好,桥下河道是否有非法挖砂取土等现象。检查隧道有无明显渗水、灯光设施是否完好,隧道洞口上方边坡是否存在落石、积冰、积水,圬工体是否破损,吊顶及内装是否清洁、脱落,突起标志是否损坏或表面脏污影响使用功能。
4、检查护栏等防护设施有无缺少损坏,各种交通标志标线(含凸起路标)有无残缺、变形、歪斜、污染、颜色不鲜明,可变信息板有无故障,里程碑(牌)、百米桩(牌)、轮廓标、防撞桶等设施有无缺损、褪色、剥落和污染等情况。检查公路沿线绿化植物的抚育管理,记录新发现的缺株、死株、病虫害、妨碍视距、影响交通安全、遮挡标志牌等情况。
四、巡查方式
1、联合巡查。每周一至周五上、下各安排一次,由交警、路政和养护部门各指派一人负责盐靖高速112K-168K路段的巡查。巡查所用车辆由交警大队派遣,驾驶员由路政大队指派。
2、交叉巡查。节假日和恶劣天气等时段,路政大队负责
112K-142K路段的巡查,交警大队负责142K-168K路段的巡查,养护大队负责123K-157K路段的巡查。
3、网上巡查。每日下午由交警、路政和养护部门各指派一人在梁徐收费站微机房分段察看路面监控录像,了解路面车辆通行情况以及事故现场发生情况。
五、工作要求
1、加强沟通协调。每半月召开一次联合巡查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及时研究并解决联合巡查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实现联合巡查工作的常态化。
2、实行统一指挥。每次联合巡查行动由领导小组组长指定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本次行动的指挥、协调及各类矛盾的处理工作。
3、强化责任落实。对联合巡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要明确专人负责,既做到相互支持配合,又做到分工不分家。领导小组应加强对联合巡查工作的全程监督,确保联合巡查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4、建立巡查日志。每日联合巡查过程中要对巡查情况进行详细记载,并将巡查日志复印交各大队留存,每月集中装订成册,年底汇总入档,以备上级检查。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篇二:示范路段巡查工作方案
示范路段巡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强化城市长效管理、塑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形象,使示范路管理更上新台阶,特制订示范路段巡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将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作为思想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以“五城联创”工作为契机,以打造整洁靓丽的城市环境为目标,以市区重点路段为突破,认真履行职责,为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任务目标
摸索长效管理机制,实行中心城区、郊区和道路分级管理,主干道要按照文明(示范)路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次要干道实行严格控制,小街巷实行规范管理,坚持人定路、路定标、标定责的岗位责任,逐步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改变“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不正常现象,改变突击式、运动式的工作模式,提高执法效率,巩固执法成果。
三、责任分工。
按照“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各辖区内的责任主体为区城管执法局,全面负责示范路段巡查工作的具
体开展。按照先易后难,先主干道、后次干道的顺序,各区执法局(分局)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巡查计划,确定治理目标,有序治理,不断巩固治理成果。对各区执法局(分局)“文明(示范)路”专项巡查工作的检查考核由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及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负责。
四、文明(示范)路标准
1、建筑物管控。建筑物严禁加建、搭建任何设施,在外墙立面和阳台、露台及飘板上不准有违规搭拉、吊挂和堆放物件等影响市容观瞻的现象;首层飘蓬下不允许乱搭遮阳蓬。
2、店面经营场所管控。店面经营场所不得存在油烟、噪音超标准排放、污水违规外流现象,未经批准经营业主不得超出建筑物外墙进行摆卖。
3、市政设施和施工管控。不准乱堆、乱占、乱挖路面,禁止任何施工单位以路面为载体就地拌和沙浆或灰浆。
4、建筑工地管控。工地封闭围档设施要规范,污水处置符合环保要求,工地出入口冲洗设施正规使用,施工围墙外无堆放建材和余泥垃圾,不得超时施工和超标排放噪音。
5、园林绿化设施管控。路树不得乱搭拉、乱钉挂,路边花基不得堆放杂物和存放垃圾。
6、环境卫生管控。街头、路边和闲置地不得存在乱倒垃圾及废弃物现象;各产区单位要对门前三包责任区落实责任;不得露天焚烧沥青、橡胶、垃圾及其他产生有毒气体的物质。
7、静态交通管控。在划有标志线的准停路段,车辆必须按规范停放,不得在禁停路段乱停放车辆。
8、户外广告管控。未经审批不得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店面招牌及其他宣传标识。审批必须严格控制,设置规范,查验到位。
9、小广告张贴和喷涂管控。不得出现乱张贴乱喷涂的现象。
10、废品收购站管控。所收物品全部入室堆放
11、空地管控。空地内外无乱倒余泥垃圾、无乱搭建临时棚及其他违建物。
五、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派发宣传单张,借助新闻媒介宣传报道等方式,使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为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2、突出工作重点。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要突出重点,努力抓好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加大城市管理力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3、落实管理责任制。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思想,抓好执法队伍的教育,增强法治观念、责任意识、培养职业道德。实行考核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六、工作要求
在巡查文明(示范)路工作中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依法行政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相关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群众路线,强化“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意识。执法人员做到刻苦学习、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廉洁勤政、克己奉公,开拓进取,依法行政,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办案程序规范
2、文明执法
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工作态度严肃认真,严格执行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认真履行职业责任、职业义务,遵守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正确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秉公执法,遵章守纪。树立执法为公的思想,严于律己,不徇私情,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法律和政策办事。
3、文明服务
坚持以人为本,提高服务质量标准,克服服务态度“冷、横、硬、推”的现象。深化服务承诺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投诉处理率达到100%。
十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篇三:省委巡视组工作安排、方案(全)
省委巡视组在XX县
巡视期间工作安排一
见面会工作安排
一、时 间:1月1日上午9:00
二、地 点:县委一楼大会议室
三、会 标:省委巡视组与XX县县级领导班子见面会
四、人员范围:
1.主席台上人员名单: 、 、 、
2.主席台下(约 人)
第1排左侧:省委巡视组成员以及市委联络组成员;(滕部长陪同)
第1-2排中间: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公、法、检)( 人); 第3-4排中间:县级离退休领导干部( 人)
第5排中间: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 人)
第6—7排中间:各乡镇党委书记( 人)
第8—9排中间:近三年来退休的正科级领导干部( 人) 其他参会人员:乡镇长及乡镇副职、县直部门副局级以上、驻农中省市直单位主要领导( 人)。
五、会议日程:
会议由县委书记 主持:
1.省委巡视组组长讲话;
2.县委书记李忠斌做表态发言;
3.XX委常委、纪委书记讲话。
附件:参会人员名单
注:1.由宣传部邀请 日报、 电视台、 日报、 电视台。
2.由组织部负责组织民主测评,会前2天发给每位参会人员,见面会开会前把测评票收回。
中共XX县委办公室
2012年 月 日
省委巡视组在11县
巡视期间工作安排二
汇报会工作安排
一、时 间:1月26日13:00时
二、地 点: 11宾馆一楼报告厅
三、人员范围:
1.省委巡视组全体成员;
2.县党政班子成员、人大主任、政协主席、法检两长
四、会议日程:
听取李忠斌书记关于11县党政班子全面工作的汇报
注:1.人大、政府、政协班子交材料
2.其他部门汇报会:纪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发
改局、审计局、人社局、民政局、住建局、环保局、国土局、信访局
时 间:待定
汇报内容:1.组织部汇报三年来选拔任用干部情况;
2.纪委汇报三年来关于领导班子工作情况
和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3.其他部门汇报三年来的工作情况;
人员范围:省委巡视组成员、本部门中层以上干部 省委巡视组在11县
巡视期间工作安排2
个别谈话工作安排
一、时 间:1月1—1月10日
二、地 点:11宾馆 、 、 、号房间(由事务局安排负责)
三、人员范围:
1.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领导班子成员;
2.法检两长,其他市管干部;
3.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室主任;
4.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5.法院副院长、政治处主任、纪委书记;
6.县检察院副院长、政治处主任、纪委书记;
7.中省市直部门和县直部门正副职领导干部;
8.各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副书记、正副乡镇长;
9.部分县级离退休领导干部;
10.部分大型民营企业法人代表;
11.民主党派驻会负责人;
12.部分县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13.村、社区书记各1人。
四、联系人:
注:谈话前,由组织部提供被谈话人员名单,提供大型民营企业法人代表名单和省市基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名册。
省委巡视组在11县
巡视期间工作安排3
座谈会工作安排
一、时 间:巡视组根据具体情况和工作进度,随机安
排布置(1月10日以后)
二、地 点:待定
三、人员范围: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