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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私藏枪支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3-27 06:29:08 | 移动端:中国私藏枪支

篇一:目前我国《刑法》全部罪名一览表

目前我国《刑法》全部罪名一览表 原文地址:目前我国《刑法》全部罪名一览表作者:大理著名专家律师

目前我国《刑法》全部罪名一览表(含修正案八)

【大理著名专家律师—马培杰律师】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1.背叛国家罪 刑法第102条 2.分裂国家罪 刑法第103条第1款

3.煽动分裂国家罪刑法第103条第2款 4.武装叛乱、暴乱罪 刑法第104条

5.颠覆国家政权罪 刑法第105条第1款

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刑法第105条第2款

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刑法第107条

8.投敌叛变罪刑法第108条

9.叛逃罪 刑法第109条

10.间谍罪 刑法第110条

11.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刑法第111条

12.资敌罪 刑法第112条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13.放火罪 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4.决水罪 同上

15.爆炸罪 同上

16.投放危险物质罪 同上

17.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同上

18.失火罪 刑法第115条第2款

19.过失决水罪 同上

20.过失爆炸罪 同上

21.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同上

22.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同上

23.破坏交通工具罪 刑法第116条、第119条第1款

24.破坏交通设施罪 刑法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

25.破坏电力设备罪 刑法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26.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同上

27.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第119条第2款

28.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同上

29.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同上

30.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同上

31.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刑法第120条

32.资助恐怖活动罪 刑法第120条之一,刑法修正案三

33.劫持航空器罪 刑法第121条

34.劫持船只、汽车罪 刑法第122条

35.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刑法第123条

36.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刑法第124条第1款

37.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刑法第124条第2款

38.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刑法第125条第1款

39.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第125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三

40.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刑法第126条

41.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刑法第127条,刑法修正案42.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刑法第127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43.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刑法第128条第1款

44.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刑法第128条刑法第2款、第3款

45.丢失枪支不报罪 刑法第129条

46.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刑法第130条

47.重大飞行事故罪 刑法第131条48.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刑法第132条

49.交通肇事罪 刑法第133条

危险驾驶罪 第133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22条)

50.重大责任事故罪 刑法第134条

51.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刑法第134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六

5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刑法第135条

53.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刑法 第135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六

54.危险物品肇事罪 刑法第136条55.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刑法第137条

56.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刑法第138条

57.消防责任事故罪 刑法第139条

58.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刑法第139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六

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59.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刑法第140条

60.生产、销售假药罪 刑法第141条61.生产、销售劣药罪 刑法第142条

62.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取消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罪名)第143条(《刑法修正案(八)》第24条)

6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刑法第144条

64.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刑法第145条

65.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刑法第146条

66.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刑法第147条

67.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刑法第148条

第二节 走私罪

68.走私武器、弹药罪 刑法第151条第1款

69.走私核材料罪 同上70.走私假币罪 同上

71.走私文物罪 刑法第151条第2款

72.走私贵重金属罪 同上

73.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同上

74.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刑法第151条第3款

75.走私淫秽物品罪 刑法第152条

76.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刑法第153条

77.走私废物罪 刑法第155条第3项,刑法修正案四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78.虚报注册资本罪 刑法第158条

79.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刑法第159条

80.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刑法第160条

81.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刑法第161条刑法修正案六

82.妨害清算罪 刑法第162条83.虚假破产罪第162条之二刑法修正案六

84.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刑法第162条之一,刑法修正案第一条

85.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刑法第163条刑法修正案六

86.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刑法第164条刑法修正案六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 第164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八)》第29条第2款)

87.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刑法第165条

88.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刑法第166条

89.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刑法第167条

90.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刑法第168条,刑法修正案第二条

9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同上

92.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刑法第169条

93.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刑法第169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六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94.伪造货币罪 刑法第170条

95.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刑法第171条第1款

96.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刑法第171条第2款

97.持有、使用假币罪 刑法第172条98.变造货币罪 刑法第173条

99.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刑法第174条第1款

100.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刑法第174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

第二条

101.高利转贷罪 刑法第175条

102.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刑法第175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六

10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刑法第176条

104.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刑法第177条

105.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刑法第177条之一第1款刑法修正案五

106.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刑法第177条之一第2款刑法修正案107.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刑法第178条第1款

108.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刑法第178条第2款

109.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刑法第179条

110.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刑法第180条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第 180 条第 4 款(《刑法修正案(七)》第 2 条第 2 款) 111.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刑法第181条第1款,刑法修正案第五条 112.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刑法第181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第五条 113.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刑法第182条,刑法修正案第六条

114.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刑法第185条之一第1款刑法修正案六

115.违法运用资金罪 刑法第185条之一第2款刑法修正案六

116.违法发放贷款罪 刑法第186条第1款刑法修正案六

117.违法发放贷款罪 刑法第186条第2款

118.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刑法第187条刑法修正案六

119.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刑法第188条刑法修正案六

120.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刑法第189条

121.骗购外汇罪《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1条

122.逃汇罪 刑法第190条123.洗钱罪 刑法第191条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124.集资诈骗罪 刑法第192条125.贷款诈骗罪 刑法第193条

126.票据诈骗罪 刑法第194条第1款

127.金融凭证诈骗罪 刑法第194条第2款

128.信用证诈骗罪 刑法第195条129.信用卡诈骗罪 刑法第196条

130.有价证券诈骗罪 刑法第197条131.保险诈骗罪 刑法第198条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132.逃税罪(取消偷税罪罪名)第 201 条(《刑法修正案(七)》第 3 条)

133.抗税罪 刑法第202条

134.逃避追缴欠税罪 刑法第203条

135.骗取出口退税罪 刑法第204条第1款

136.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押税款发票罪 刑法第205条

虚开发票罪 第205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33条)

137.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刑法第206条

138.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刑法第207条

139.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刑法第208条第1款

140.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押税款发票罪 刑法第209条第1款 141.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刑法第209条第2款

142.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刑法第209条第3款

143.非法出售发票罪 刑法第209条第4款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第210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35条)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144.假冒注册商标罪 刑法第213条

145.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刑法第214条

146.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刑法第215条

147.假冒专利罪 刑法第216条148.侵犯著作权罪 刑法第217条

149.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刑法第218条

150.侵犯商业秘密罪 刑法第219条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151.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刑法第221条

152.虚假广告罪 刑法第222条153.串通投标罪 刑法第223条

154.合同诈骗罪 刑法第224条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第 224 条之一(《刑法修正案(七)》第 4 条)

155.非法经营罪 刑法第225条

156.强迫交易罪 刑法第226条

157.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刑法第227条第1款

158.倒卖车票、船票罪 刑法第227条第2款

159.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刑法第228条

160.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刑法第229条第1款、第2款

161.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刑法第229条第3款

162.逃避商检罪 刑法第230条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163.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232条

164.过失致人死亡罪 刑法第233条

165.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34条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第234条之一第1款(《刑法修正案(八)》第37条第1款) 166.过失致人重伤罪 刑法第235条

167.强奸罪 刑法第236条

168.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刑法第237条第1款

169.猥亵儿童罪 刑法第237条第3款

170.非法拘禁罪 刑法第238条

171.绑架罪 刑法第239条

172.拐卖妇女、儿童罪 刑法第240条

173.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刑法第241条第1款

174.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 刑法第242条第2款

175.诬告陷害罪 刑法第243条

176.强迫劳动罪(取消强迫职工劳动罪罪名)第244条(《刑法修正案(八)》第38条) 177.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刑法第244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四

178.非法搜查罪 刑法第245条

179.非法侵入住宅罪 刑法第245条

180.侮辱罪 刑法第246条

181.诽谤罪 刑法第246条

182.刑讯逼供罪 刑法第247条

183.暴力取证罪 刑法第247条

184.虐待被监管人罪 刑法第248条

18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刑法第249条

篇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罪名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罪名目录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1、背叛国家罪(第102条)

2、分裂国家罪(第103条第1款)

3、煽动分裂国家罪(第103条第2款)

4、武装叛乱、暴乱罪(第104条)

5、颠覆国家政权罪(第105条第1款)

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第105条第2款)

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第107条)

8、投敌叛变罪(第108条)

9、叛逃罪(第109条)

10、间谍罪(第110条)

1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第111条)

【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2、资敌罪(第112条)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13、放火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4、决水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5、爆炸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6、投放危险物质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7、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8、失火罪(第115条第2款)

19、过失决水罪 (第115条第2款)

20、过失爆炸罪(第115条第2款)

21、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第115条第2款)

22、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5条第2款)

23、破坏交通工具罪(第116条、第119条第1款)

24、破坏交通设施罪(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

25、破坏电力设备罪(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电力设备罪几个问题的批复

26、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27、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第119条第2款)

28、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第119条第2款)

29、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第119条第2款)

30、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第119条第2款)

31、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第120条)

资助恐怖活动罪

32、劫持航空器罪(第121条)

33、犯罪\劫持船只、汽车罪(第122条)

34、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第123条)

35、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第124条第1款)

【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6、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第124条第2款)

37、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125条第1款)

【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非军用枪支、弹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1995年9月20日〕

【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1年5月16日起施行〕

【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对执行《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问题的通知

38、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第125条第2款)

39、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第126条)

40、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第127条第1款、第2款)

41、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第127条第2款)

42、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第128条第1款)

43、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第128条第2款、第3款)

44、丢失枪支不报罪(第129条)

45、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第130条)

46、重大飞行事故罪(第131条)

47、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第132条)

48、交通肇事罪(第133条)

【解释】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1987)

【解释】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9、重大责任事故罪(第134条)

【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关于无证开采的小煤矿矿主是否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犯罪主体的请示》的复函

50、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135条)

51、危险物品肇事罪(第136条)

52、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7条)

53、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8条)

54、消防责任事故罪(第139条)

[条文]1.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刑事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

【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55、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第140条)

56、生产、销售假药罪(第141条)

57、生产销售劣药罪(第142条)

58、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第143条)

59、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第144条)

60、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第145条)

61、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第146条)

62、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第147条)

63、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第148条)

【解释】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解释】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

【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

【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

【解释】关于办理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座谈会纪要

第二节 走私罪

64、走私武器、弹药罪(第151条第1款)

65、走私核材料罪(第151条第1款)

66、走私假币罪(第151条第1款)

67、走私文物罪(第151条第2款)

68、走私贵重金属罪(第151条第2款)

69、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第151条第2款)

70、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第151条第3款)

71、走私淫秽物品罪(第152条)

走私废物罪(第152条第2款)

72、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第153条)

73、走私固体废物罪(第155条第3项)已取消

【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进口废物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2)

【解释】《关于办理盗窃、盗掘、非法经营和走私文物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74、虚报注册资本罪(第158条)

75、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第159条)

76、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第160条)

77、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第161条)

78、妨害清算罪(第162条)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第162条之一《修正案》第1条)

79、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第163条)

80、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第164条)

81、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第165条)

82、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第166条)

83、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第167条)

84

原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第168条《修正案》第2条)(取消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

85、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第16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增加罪名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取消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罪名)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

86、伪造货币罪(第170条)

87、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第171条第1款)

88、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第171条第2款)

89、持有、使用假币罪(第172条)

90、变造假币罪(第173条)

91、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第174条第1款)

92、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第174条第2款《修正案》第3条)(取消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

93、高利转贷罪(第175条)

9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176条)

95、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第177条)

96、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第178条第1款)

97、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第178条第2款)

98、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第179条)

99、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第180条)

100、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第181条第1款《修正案》第5条第1款)(取消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

101、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第181条第2款《修正案》第5条第2款)(取消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 )102、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第182条《修正案》第6条)取消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

103、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第186条第1款)

104、违法发放贷款罪(第186条第2款)

105、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第187条)

106、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第188条)

107、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第189条)

108、逃汇罪(第190条)

109、洗钱罪(第191条)

骗购外汇罪(《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

【解释】关于印发《办理骗汇、逃汇犯罪案件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1999)

【解释】关于办理伪造国家货币、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走私伪造的货币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4)

【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

【解释】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8/12/29生效)(第一条)增加:骗购外汇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三条变更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为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第174条第2款《修正案》第3条);

第五条变更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为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第181条第2款(《修正案》第5条第2款);第六条变更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为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第182条《修正案》第6条)。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110、集资诈骗罪(第192条)

111、贷款诈骗罪(第193条)

112、票据诈骗罪(第194条第1款)

113、金融凭证诈骗罪(第194条第2款)

114、信用证诈骗罪(第195条)

115、信用卡诈骗罪(第196条)

116、有价证券诈骗罪(第197条)

117、保险诈骗罪(第198条)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118、偷税罪(第201条)

【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税务人员参与偷税犯罪的案件如何适用法律的批复1988

119、抗税罪(第202条)

120、逃避追缴欠税罪(第203条)

121、骗取出口退税罪(第204条第1款)

【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

12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第205条)

123、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206条)

124、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207条)

125、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208条第1款)

126、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第209条第1款)

127、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第209条第2款)

128、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第209条第3款)

129、非法出售发票罪(第209条第4款)

【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附英文)(1992)

【解释】《关于办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2)

【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

【解释】《关于办理伪造、倒卖、盗窃发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规定》

【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130、假冒注册商标罪(第213条)

131、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第214条)

132、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第215条)

133、假冒专利罪(第216条)

134、侵犯著作权罪(第217条)

135、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第218条)

136、侵犯商业秘密罪(第219条)

【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

【解释】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137、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第221条)

138、虚假广告罪(第222条)

139、串通投标罪(第223条)

140、合同诈骗罪(第224条)

141、非法经营罪(第225条)

142、强迫交易罪(第226条)

143、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第227条第1款)

144、倒卖车票、船票罪(第227条第2款)

【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145、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第228条)

146、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第229条第1款、第2款)

147、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第229条第3款)

148、逃避商检罪(第230条)

【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

【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法经营国际或港澳台地区电信业务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

【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办理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犯罪案件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

【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149、故意杀人罪(第232条)

150、过失致人死亡罪(第233条)

151、故意伤害罪(第234条)

152、过失致人重伤罪(第235条)

153、强奸罪(第236条第1款)

【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1984)

【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2000)

154、强奸罪(取消奸淫幼女罪第236条第2款)

【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 155、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第237条第1款、第2款)

篇三:十大腐败案件

盘点2006年中国十大反腐败案件默认分类 2007-10-09 09:10:14 阅读17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盘点2006年中国十大反腐败案件

1 上海社保基金大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终止周金伙祝均一人大代表资格

2006年8月9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祝均一在上海市人大十二届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被正式免去局长职务。祝均一落马问题涉及到老百姓的保命钱:违规拆借32亿元社保基金,给民营企业家张荣坤旗下的福禧投资公司用于收购沪杭高速公路的权益。在此次会上,上海市市长韩正透露,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基金监管处原处长陆祺伟、上海电气集团原副总裁韩国璋也在接受调查。

8月24日,据新华社发布电文称:“有关部门在对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问题进行核查中发现,上海市宝山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秦裕涉嫌严重违纪。”

斯福民被任命为上海宝山区委副书记 秦裕被免职

上海反腐升级 宝山区区长秦裕涉嫌社保案被调查

9月24日,上海市原市委书记陈良宇因涉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为一些不法企业主谋取利益、袒护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严重违纪问题被免职。

时评:从陈良宇案谈官员周围的“气候”

评论:查处陈良宇网上一片叫好声的启示与思考

上海召开党员干部大会通报陈良宇严重违纪问题

中共中央决定对陈良宇同志严重违纪问题立案检查

10月20日,张荣坤担任董事长的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接到有关司法机关的通知,张荣坤董事长已被依法逮捕”。

10月19日,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李晓超说,有关部门在调查上海社保资金案中,发现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涉嫌严重违纪,中央纪委正在对其进行审查。

谢伏瞻任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 邱晓华被免职

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涉嫌违纪 中纪委正对其审查

2 安徽原省委副书记王昭耀腐败案

2006年11月29日,安徽省原省委副书记、省政协副主席王昭耀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开庭。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王昭耀供认不讳。检察机关指控,王昭耀在1990年至2005年春节,在担任安徽省阜阳地委书记、安徽省副省长、安徽省委副书记期间,非法收受44人或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04万余元。另外还有810万余元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且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据统计,在王昭耀被指控的44笔受贿事实中,大多数涉及帮助他人职务晋升,受贿总额300万元左右。

安徽原省委副书记王昭耀表示愿做坦白从宽典型

安徽省委原副书记王昭耀权力家族升迁轨迹(图)

安徽原省委副书记王昭耀落马 “王系人马”解体

原安徽省委副书记王昭耀受审 承认全部受贿指控

原安徽省委副书记王昭耀涉嫌受贿受审

王昭耀,1989年2月任安徽省阜阳地委书记,1993年2月任安徽省副省长,1993年9月任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1998年12月任安徽省委副书记,2005年1月任安徽省政协副主席,是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第十届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5年8月19日被依法罢免人大代表职务。因涉嫌受贿犯罪,王昭耀于2005年9月17日依法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9日被逮捕。

3 四川原副省长李达昌滥用职权案

2006年4月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四川省原副省长李达昌滥用职权案公开宣判,以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李达昌有期徒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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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原副省长李达昌涉嫌滥用职权在北京受审

经审理查明,李达昌在担任四川省政府副省长期间,受四川省委、省政府指派,担任为处理乌干达欧文电站承包工程合同纠纷而成立的领导小组组长,具体负责管理专门用于解决欧文

电站索赔问题的专项资金及相关善后工作。1999年12月至2000年1月,李达昌的女儿李某、学生贾某等人受丛钢、安国胜(均另案处理)的委托,请求李达昌帮助中川国际公司动用解决欧文电站索赔问题的专项资金。为此,李达昌违背国务院确定的专项资金使用原则,违反四川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专项资金划入专户储存并不得动用的决定,无视省财政厅等单位和部门提出的反对动用专项资金的意见,以解决企业困难为由,隐瞒真实情况,影响其他省领导同意动用专项资金429万余美元,致使其中384万余美元被丛钢、安国胜等人挪用后损失。案发后,已追缴11.9万余美元。

4 国家药监局原司长郝和平受贿案

2006年11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郝和平之妻、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原行政部主任付玉清,因共同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郝和平是“药监局腐败窝案”首名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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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院确认的事实,2002年9月至2004年9月间,郝和平利用职务便利,为浙江苏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微创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陕西秦明医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慧有限公司申请的医疗器械产品获得批准生产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上述四公司给予的5万元人民币、一辆价值25万余元人民币的广州本田雅阁牌轿车和三张价值50万余元人民币的高尔夫俱乐部旅游会籍卡、会员卡。此外,2004年3月间,郝和平与付玉清一起,曾以装修房子为名,向一家公司负责人索要贿赂款20万元人民币。另外,郝和平被立案侦查期间,检方人员在其住所内发现5支近距离对人体具有杀伤力的气手枪。

5 郴州腐败窝案

在不长的时间内,湖南省郴州市连爆腐败案,包括原副市长雷渊利、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原市委宣传部长樊甲生、原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在内的一批人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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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原副市长雷渊利涉嫌受贿挪用公款受审

郴州市原副市长雷渊利是由郴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原主任李树彪(2005年8月24日因贪污、挪用上亿元公积金被法院判处死刑)案牵出来的。这个玩钱、玩权和玩女人的“三玩干部”因受贿721万余元、挪用公款2650万元于2006年9月6日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雷渊利曾说自己不是郴州最贪的官员,如果排位,他只能排到“第12位”。

这一说法在李大伦等人腐败案浮出水面后得到部分的印证。据李大伦夫妇初步交代,近年他们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325万元:收受各级党政人员以拜节、贺寿、出国、子女留学等名义送的600多万元人民币、12.2万元美元、2000元欧元和8000元加元。此外,还有600多件贵重物品被调查组扣压。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郴州一批干部也因李案“拔出萝卜带出泥”。其中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樊甲生,郴州市国土局原党委书记杨秀善,郴州市郴汽集团原董事长黄兆林被审查。李、樊的相继“落马”,又牵出了158名党政干部和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

6 广东疾控中心罗耀星受贿案

罗耀星,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原所长。在他的头上,有不少耀眼的光环:在2003年抗击“非典”工作中,他率先提出了“防非典必先防流感”的有效措施,并向全国推广,他因此被广东省政府授予抗击“非典”先进个人三等功。他还曾多次被卫生部、广东省卫生厅授予先进个人等称号。

原广东疾控中心官员罗耀星受贿千万一审判无期

据检察机关调查和法院审理认定,2001年7月至2006年4月间,罗耀星利用其负责全面工作和主管全省疫苗的推广、订购、审核疫苗款的支付、参与决定全省所需疫苗的种类和价格等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疫苗经销商所送的贿赂共计1118.5万元。2006年9月1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罗耀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0万元。

据悉,该案只是广东省疾控中心受贿“窝案”中的第一宗,这一腐败窝案涉案10件10人,涉案金额高达2242万元。涉案人还有疫苗组原组长蔡汉港(12月8日因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疫苗组原副组长彭志红、计财科原科长张振雄和原会计黎玉华,所涉罪名均为受贿。此外,罗耀星案件还带出了广州市疾控中心计划免疫科原科长梁建华等人受贿案

7 杭州首例旅游受贿案

国家工作人员因接受出国旅游好处会不会构成犯罪?2006年,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作出了回答。萧山区检察院在查办该区技工学校原校长任某涉嫌贪污案的过程中发现,任某为提高学校的收费标准曾向萧山区物价部门工作人员王雅萍行贿,并两次邀请其携夫出国旅游,费用由学校财务支出,数额较大。

经过秘密初查,检察机关在获取了相关证据后迅速进入侦查程序,从而揭开了这起旅游受贿案。2004年至2005年,王雅萍利用负责教育部门收费管理工作的便利,为该区技工学校提高收费标准提供便利和帮助,两次接受该校提供的出国旅游,并有接受其他财物的行为,共计价值人民币46580元。2006年9月,王雅萍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在许多情况下,某些非财产性的利益比财产性的利益更具腐蚀性,更能够达到行贿者的目的。从这个角度而言,受贿罪的贿赂范围,不能仅限于直接的财物,应当也包括财产性利益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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