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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盲区分析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10-24 09:56:38 | 移动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盲区分析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盲区分析 本文关键词:盲区,机动车,监管,检验,分析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盲区分析 本文简介:[摘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软硬件平台,是依靠配备数据库、应用服务器、边界接入等运行支撑平台,通过接口实时上传检验过程、结果、照片以及资料照片等,实现检测线全线和制动、灯光等工位实时视频监控、存储及分析;实现外检、路试等检验照片采集,监管系统数据接入;分析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实时上传的照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盲区分析 本文内容:

[摘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软硬件平台,是依靠配备数据库、应用服务器、边界接入等运行支撑平台,通过接口实时上传检验过程、结果、照片以及资料照片等,实现检测线全线和制动、灯光等工位实时视频监控、存储及分析;实现外检、路试等检验照片采集,监管系统数据接入;分析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实时上传的照片资料、视频、检验数据等检验业务信息是否存在盲区,是完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全面规范检验业务信息系统设置提供必要的依据,真正实现检验监管系统标准化、规范化应用。

[关键词]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业务信息;盲区

一、引言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软件应用,要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安检机构)必须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GB/T26765-2011)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186-2014)规定传递数据及图像。建设监管系统目的是接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系统、机动车移动智能检验终端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外检验、仪器设备检验、路试检验等全过程检测信息的实时接收、审核、监管和预警,远程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整个监管系统建设的核心流程是检验信息备案、检验信息实时接收、审核及合格标志核发。检验信息实时接收包含检验监管软件和检验业务系统,安检机构主要承担所有检验业务信息的写入,如图1所示。最终的审核和监管依据都来源于检验业务信息,所以检验业务信息是监管系统最重要基础部分。

二、检验业务信息盲区分析

监管系统总体架构如图2所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安检机构写入的检验业务信息并没有全部覆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与方法》(GB21861-2014)规定的所有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存在检验业务信息盲区,不利于远程查验审核。

(一)人工检验部分信息分析

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与方法》(GB21861-2014)中,人工检验部分除了包括智能检验终端的唯一性检查、车辆特征参数检查、车辆外观检查和安全装置检查四大项外,还包括联网查询、底盘动态检验、车辆底盘部件检查三大项,合计50小项。1.车身反光标识检验机构都能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规定把关货车、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后部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规范和材料类型(反光膜型或反射器型),把关所有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侧面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规范。在粘贴施工要求、通用粘贴要求及反光标识质量要求方面没有做到真正的把关,比如,反光标识膜应粘贴在无灰尘、无水渍、无油喷、无锈迹、无漆层起翘的车身表面,对于车身表面无法直接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时,应先将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在具有一定刚度、强度、抗老化的条形衬板上,再将条形衬板牢固地粘贴或哪接到车身上;应粘贴或安装的车身反光标识应印有符合规定的3C标志。所以常常出现车辆一离开安检机构反光标识就掉了,或是反光标识质量问题使逆反射系数达不到要求,这些都严重影响到车辆的行车安全。在监控系统中,只有一张如图3所示的照片作为该项目检验业务信息写入,造成审核时无法判断反光标识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因此在该项目检验业务信息写入时,增加逆反射系数测量图片或视频,就能更真实的反映该安全装置项目检查结果。2.底盘动态检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与方法》(GB21861-2014)明确规定了底盘动态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见表1,检验要求在标准中也明确提出要求。据了解,从2008年《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与方法》实施到今,底盘动态检验仍然形同虚设,安检机构没有设置足够的底盘动态检验区以满足测试要求和安全。只有在应付各式各样的检查中,检验机构才临时进行底盘动态检验。真正将底盘动态检验过程以视频方式写入检验业务信息,才能杜绝形同虚设的现状。3.车辆底盘部件监管系统对车辆底盘检验写入信息,只要求能清晰看到检验人员有否下到底盘地沟,及下去的时间是否满足《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与方法》(GB21861-2014)规定的最少检验时间。审核时根本不知道检验人员检验了哪些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检测方法和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在监管系统如果增加图4检验业务信息的写入,真实反映车辆底盘状况,有利于审核人员作出正确的判定。

(二)仪器设备检验部分信息

1.轮重(整车质量)从监督系统要求看,在制动检测工位只注重制动检测过程,忽视了整车称重过程。大部分在用自卸车和部分在用厢式货车,空车时的整车质量已经都超出了登记时的总质量,这些车为了制动项目能通过检验,检验过程中往往采取各种手段来减轻整车重量,比如车轮没有全部上称重台,上称重台停留时间不够等等。在报告单签发时,没经验的授权签字人往往只是简单核对下行驶证上的整备质量,很容易忽视该车实际整备质量远远超过登记时的整备质量的事实,最后以检验结果合格签发了报告单。在监督系统增加图5图片或称重视频检验信息的写入,称重准确性就可以得到进一步的保证。2.制动检验监管系统对制动工位视频要求,是被检车辆在制动设备上检测时后号牌号码,检测全过程,特别是制动时制动灯情况,如图6所示,而忽视了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与方法》(GB21861-2014)都明确提到,采用台试检验制动性能,在检验时制动踏板力或制动气压应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的规定要求,几乎所有安检机构采取台试检验制动时并没有检查车辆制动气压或是测量制动踏板力,检验结果往往不能真实反映车辆的制动性能。同样在驻车制动检验时也忽略了对施加于驻车操纵装置上的力的检验要求,安检机构所购买的制动踏板力计也只是为了应付各式各样的检查。现在市面上的制动踏板力计(如图7所示)体积小、重量轻、操作简便,且具有自动清零和联网功能,配有踏板传感器和手刹传感器可分别测量脚踏制动力和手刹制动力,测试数据精确、性能稳定,可以方便地与主机进行联网通讯。使用过程连接灵活,操作方便,完成可以将这项检验信息写入监管系统,保证检验结果更真实更准确。

(三)检测工位机

检测工位机是安检机构内部检测控制系统底层控制核心,相当于一台微机,工位机内控制系统是以PC机为核心,根据自动检测的需要,设计了符合PC总线标准的A/D模板、I/O接口卡,以车辆到位信号为依据,使用屏幕文字直观的手段实现对用户的全自动引导,并完成对被测量的数据采集、存储、按标准判定、输出和管理,.实现对该工位检测设备的控制。现在不管是资格许可审查还是计量认证评审对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都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来保证检验机构出具报告的有效性。安检机构的检测控制系统有效性的测试和认定往往被忽视,使检验数据和检验结果准确性遭到质疑的。图8是某一车辆制动检测数据,从制动过程坐标图可以看出,一轴制动力的上升和下降过程,而二轴制动力只有上升过程没有下降过程,这样就无法确定二轴检测过程的最大制动力和最大平衡差(图8下图的制动力差)。最后工位机仍然对二轴制动最大制动力、最大平衡差进行取值和判定,给出的制动检验结果如图9所示是合格的。对安检机构检测控制系统有效性的测试和认定是必要的,这些信息的写入无疑为各工位检验结果审核提供有力的依据,保证结果准确性。

三、提升监管系统盲区对策

(一)借用辅助设备,把检验结果写入检验业务信息

通过配备逆反射系数测试仪,检测货车、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的车身反光标识的逆反射性能;配备行车记录装置检测仪,检查分析汽车行驶记录仪工作是否正常,接线是否规范,通信协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配备具有联网功能的制动/手动踏板力计,在制动检验过程中测量液压制动踏板力和驻车操纵力。将这些辅助设备的检测结果或检验过程写入检验业务信息,为最终检验结果审核提供更确实的依据。

(二)安检机构检测控制系统的验证和确认结果写入检验信息备案

在写入安检机构、检测线、查验人员、安检机构工作人员等备案信息同时,将检测控制系统的验证和确认信息一并写入备案信息。验证与确认是保证软件系统质量和可靠性的重要措施,监督部门应该制定一套方法对各安检机构检测控制系统的质量和可靠性进行验证和确认,来保证所有数据采集、处理、计算、判定的正确性。

(三)部分项目检验过程实施全方位视频监控

对一些长期以来未能得到真实有效监管的检验项目,进行全方位视频监控。如底盘动态检验项目,可以在规定的底盘动态检验区域进行检验全过程录像上传;在底盘部件检查、制动检测工位等项目上,可以增加拍摄角度,全方位反映检验过程的实际情况。这些检验信息写入方便检验结果审核,提升监管效能。

四、结论

通过安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软件,全国统一了标准,确实提高对安检机构的监管水平,遏制了擅减检验项目、降低检验标准、篡改、伪造检验数据等突出问题,杜绝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流于形式。在系统使用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科技应用,完善检验业务信息写入,消除监管盲区、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监管效能,使机动车安全检验监管系统更全面、更科学地堵塞工作漏洞,真正让安验机构起到过滤“带病”车辆,真正消除道路上的不安全因素。

参考文献:

[1]孙巍,应朝阳.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实施指南[M].北京:中国质检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2015.

[2]应朝阳,刘雪梅.国家标准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实施指南[M].北京:中国质检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2012.

[3]江海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建设指导意见介绍[CP/DK].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2014.

[4]是建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功能介绍[CP/DK].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2014.

[5]梅建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管理法规文件汇编[M].北京:中国质检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2012.

作者:陈美华 胡景煌 单位: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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