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届党委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一、经市委批准,XX党委设书记1名,由XX党委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XX党委委托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
二、新一届XX党委书记,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市委同意,提交XX党委委员讨论表决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后,进行正式选举。
三、党委书记候选人实行等额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四、对选票上的XX党委书记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其他委员。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中划“○”;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应在候选人后边空格内填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上方空格内划“○”,方为有效。
五、选票一律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未到会的委员不能委托他人填写选票。
六、选举时,到会委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投票时,收回的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废票。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委员人数一半的才能当选。
七、会议推选XX名不是候选人的委员为监票人,在新一届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工作,指定XX名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八、会场设一个投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接着委员依次投票。投票完毕,由监票人监督计票,并公布候选人得票情况。选举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九、本选举办法经XX党委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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