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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一书的史观与方法论评述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9-09-10 11:38:36 | 移动端:《财政》一书的史观与方法论评述

《财政》一书的史观与方法论评述 本文关键词:方法论,评述,一书,财政

《财政》一书的史观与方法论评述 本文简介:一引言  财政改革历来是惊心动魄的,处于社会转型、制度变迁、世界巨变关键时期的16世纪明代财政史,值得我们特别关注.在研究史的回顾中,我们看到一个二律悖反的现象:一方面对于张居正改革和一条鞭法的高度评价基本成为学界的共识,另一方面对于16世纪明代财政乃至整个明朝历史的评价却很低,后者可以黄仁宇为代表

《财政》一书的史观与方法论评述 本文内容:



  一引言

  财政改革历来是惊心动魄的,处于社会转型、制度变迁、世界巨变关键时期的16世纪明代财政史,值得我们特别关注.在研究史的回顾中,我们看到一个二律悖反的现象:一方面对于张居正改革和一条鞭法的高度评价基本成为学界的共识,另一方面对于16世纪明代财政乃至整个明朝历史的评价却很低,后者可以黄仁宇为代表.

  迄今为止,虽然明代财政史的研究已取得大量成果,但整体的研究成果鲜少,而对明代中国财政史最重要也是最流行的成说之一,便是黄仁宇的"洪武型财政"说.黄先生的这一观点,成为史学界有关明代财政及其制度的一个定论.至今学界及一些社会人士还在引用黄氏的"洪武型财政"说,作为明代中国财政保守、僵化、落后的象征.追寻"洪武型财政"说的由来,则是奠基于黄先生在20世纪60年代撰写、70年代以英文出版的《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Taxation and GovernmentalFinance in Sixteenth-Century Ming China,以下简称《财政》)一书①.

  英国史家崔瑞德(Denis Twitchett)在《财政》一书《序》中指出,黄仁宇是"力图对明代财政政策作出全面说明的第一人"②.这种评价是贴切的.《财政》一书是关于明代财政史的第一部专着,英文版于1974年出版,30年后才有《中国财政通史·明代卷》出版③,这是《财政》一书之所以在中外影响广泛的原因之一.在《万历十五年》广泛传播以后,黄先生声名大噪,也使得这部书的影响水涨船高.需要说明的是,《财政》一书书名虽然冠有"十六世纪",然而在此书之前,确实还没有一部试图全面阐释明代财政史的专着,因此黄先生的研究具有开拓性.其书视野开阔,自成体系,有不少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之处,但也有不少对于明代财政史的误读之处.有明一代始终受困于其错综复杂的财政问题,这是历史的事实,因此明代财政史研究的难度极大,其复杂性和资料之繁多曾使得英国史家崔瑞德的研究半途而废①.

  20世纪末,由于"对明代财政问题尚缺乏准确、系统的把握",明代财政史研究甚至被史家评论为"世纪遗憾"②,这也使得黄氏之书对明代财政史的误读流传甚广,影响极大.我们注意到,黄先生关于"洪武型财政"说的理论框架,正是从《财政》这部书中开始建立的.

  概言之,黄先生关于"洪武型财政"说的史观与方法论均已体现在《财政》一书中,并在作者后来的系列论着中发展与完善,从而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由于作者是从明朝的财政与税收来论析明朝之衰亡,因此"洪武型财政"说对于明史研究以及明朝整体评价也有重要的影响.后来作者又将这一论断延伸到明清,乃至20世纪初,因而此说涉及到了传统中国晚期的整体评价.鉴于《财政》一书在明代财政史研究中一直占据重要地位,至今在社会上广为传播,为了完整地而不是片面地理解明代财政史乃至明代历史,我们有必要重新检讨16世纪明代财政史,指出《财政》一书的偏颇之处,引以为戒,避免以西方经验为基础的理论预设带来的不良影响.从中国本土出发,切实推进明代财政史乃至明史研究,对于构建中国本土实证研究基础上的理论体系,也有所裨益.以下主要从明代白银货币化的学术理路出发,结合近年笔者对于明代赋役与财政改革的实证研究,特别是对《万历会计录》整理与研究的结论③,对《财政》一书的史观与方法论略加评论,并对一些基本史实与问题加以厘清.

  二"洪武型财政"说的滥觞及其检讨

  黄仁宇以创立"大历史观"理论而闻名,他有关"大历史"的系列论着,凡涉及明代历史时段的,都有一个核心假设 ,就是"洪武型财政".假设需要根据一定的事实提出,经过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就称为理论.追溯"洪武型财政"说的由来,应该说滥觞于《财政》一书,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其一,书中第五章"盐的专卖"部分有关于"洪武型"的最早表述,作者于此提出了"洪武型模式":

  因为盐的管理仅仅是一成不变的财政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一财政制度也就是梁方仲所称作的"洪武型"模式.有限的能力和缺乏适应性使得任何彻底的改革在实践中成为不可能④.需要说明的是,黄仁宇所述与梁方仲所称完全是两回事,所谓"洪武型财政",只可视为黄先生个人对于明代财政制度、财政管理模式的整体评价⑤.在归纳食盐专卖制度失败的根本原因时,作者进一步断言明朝财政管理为"洪武型模式":

  正如前文所述,明朝的财政管理在各个方面从未有跳出过"洪武型"模式,僵化不变.其中心的思路是抑制而不是发展⑥.由此可知,黄先生对于明代财政制度、财政管理模式的整体评价是"洪武型模式".

  其二,"洪武型财政"这一概念,是从《财政》一书开始阐发的.但值得注意的是,《财政》英文版出版以后,"洪武型财政"之观点在黄先生"大历史观"系列论着中有持续不断的表述,包括《万历十五年》、《放宽历史的视界》、《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中国的大历史》、《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等等,其中对于明代财政的基本看法,可以说都是源自《财政》一书,因此我们可以认定《财政》一书是"洪武型财政"说的奠基之作.

  1988年黄先生在台北出版的新着《放宽历史的视界》中进一步延伸,提出 "洪武型财政"跨越明清两代,并将"洪武型的财政"明确地表述了出来:什么是"洪武型"的财政?简言之,为缺乏眼光,无想像力.一味节省,以农村内的经济为主,只注重原始式的生产,忽视供应行销以及质量上的增进①.

  在书后写于1988年2月的《卷尾琐语》中,他对发表上述一段话的《中国近五百年历史为一元论》一文作了如下阐释:

  《中国近五百年历史为一元论》英文题为Structural Approach to Modern Chinese History,将财政与国家社会一般的关系格外强调,文内说明"洪武型"的财政制度,不仅在世界史里特出,即在中国也是别开一面,因之它对以后几百年的法律观念、科举制度、军事行动、乡村组织等等,都有决定性的影响.而民国成立以来无法在财政与税收上找到出路,也仍是由于洪武型所创造的社会体制根深蒂固② .

  这里黄先生将"'洪武型'的财政制度"与"洪武型所创造的社会体制"结合为一体,共同构成"洪武型财政"的核心观点.

  1991年,黄先生为他的新着《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大陆版所作序言在《读书》上发表,评价明朝一条鞭法只是各地会计制度的局部修正,与全面更革的范围相去甚远,并断言"虽有明清之交替……'洪武型'之财政仍与第三帝国全始终"③.

  20世纪90年代中期,金应熙《国外关于中国古代史的研究述评》"明清经济史研究简介"部分,对黄先生的观点作了比较详细的介绍④.

  《财政》一书中文版于2001年出版以后,"洪武型财政"说在学术界内外,特别是在明史以外的历史学者和非历史专业人士那里,得到了广泛的响应和赞同,并多有引述.

  2002年有学者以《洪武型财政的历史剖面--- 介绍美籍华人黄仁宇的〈十六世 纪明代 中国之财政与税收〉》为题,从五个方面介绍了《财政》一书的主要内容:"一、明代财政税收管理是一种放大了的农业自然经济管理方式,它和现代管理不可同日而语,其内向、落伍到了让人看不懂的程度";"二、明代的平均税负和绝对税额并不算高,但民间百姓却感受不到税轻的好处,因为税外的费重、役重";"三、明代的财政税收政策设计是保守的、内向的,重农抑商,只能节流,不能开源,近代中国之落后,由此肇始";"四、明代财税政策设计的着眼点和归宿,都在于竭力巩固中央集权制的政权,如此它的设计就会与经济规律相悖,它的管理也就表现出志大才疏的力不从心的状态"⑤.此后,专门以"洪武型财政"为题的论文,有佘轶峰的《论明代"洪武型"财政》⑥.而在论着中涉及的则不胜枚举.仅据中国知网所作不完全统计,21世纪初报刊发表论文引述"洪武型财政"的有30多篇,博硕论文7篇,影响范围颇广.

  现在让我们回到《财政》一书."洪武型财政"的具体内容在书中有诸多表述,下面引述若干:

  明代统治的独特之处在于农村经济观念,这是16、17世纪中国经济发展的情况所决定的,我们可以称之为保守性的,这是一个时代错误.然而,这种保守性却是当时这个庞大帝国政治集中的必然结果⑦.

  明代的税收制度一经确立,就僵化不变,矛盾重重,极大地阻碍了这一体系的运作⑧ .明朝力图在一个广大的帝国内强制推行其野心勃勃的中央集权的财政制度,这种做法超出达到这种程度的技术水平.这种技术水平包括实际的技术手段和专门的经济知识.表现为交通运输、信息交流以及其他服务性事业,货币和银行规则,会计统计和数据保存的技巧,甚至官员的心态⑨ .

  整个的税收水平和地方税额应当是有弹性的,但却变成铁板一块,不可更改⑧。从一开始,财政管理就显示出简单、生硬的特点② .很清楚,明朝与以前各个朝代制度相似其实是一种误解.唐、宋、元各代的财政结构从来没有像明代这样僵化,它们的高层政府部门也不像明代那样承担很少实施责任.明代的财政管理具有收敛性(self-denying),它将其运作能力降到最低限度,忽视了通过工商业发展来增加收入的策略,拒绝考虑民间、私人方面的帮助.财政管理总的来说是倒退,而不是进步③ .

  尽管由明朝确立的财政制度有其独特性,但是在明清两代接近500年的时间没有大的变化.它的许多特征已经视为当然,其社会经济影响已经被接受,可以认为这就是传统中国的典型特点.很难认为明代制度在中国财政史中具有很大的突破性.从那时开始,政府财政的主要目标是维持政治的现状,再没有任何活力可言④ .

  很显然,这些论述构成了对建立在农业经济基础上的明朝财政制度或曰模式的全盘否定.归纳起来,黄先生对所谓"洪武型财政"有三个基本评价:第一是保守的,是时代的错误;第二是僵化的,在明清两代接近500年的时间里没有大的变化;第三是倒退的,而不是进步的,没有任何活力可言.他认为儒家经济思想的保守与落后决定了"洪武型财政"的基本特征,而"洪武型财政"的特征决定了明朝失败的结局.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黄先生对明代财政史的基本评价是保守、僵化与倒退.历史事实果真如此吗?通过实证研究,我们认为并非如此.

  众所周知,明代后期发生了张居正改革.学界一般认为改革的最大功绩是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然而这一说法早已为中外学者所质疑.笔者也就此问题进行了原始文献的考索,无论是官方档案,还是张居正本人文集,都找不到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的法令踪迹.迄今所见张居正改革的两大历史文献是《万历会计录》和《清丈条例》.《万历会计录》(以下简称《会计录》)43卷,约百万字,产生于万历初年,即16世纪七八十年代,是张居正改革攻坚阶段的直接产物.这部《会计录》在中国古代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意义,是迄今存留于世的中国古代唯一一部国家财政会计总册.当时户部编纂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改革需要而作的国家财政会计现状报告及其分析.其内容备载明朝财政的方方面面,是在各省、直呈报文册和档案、条例、事例基础上编制而成的一部大型的数据文献,包含有4.5万个以上的数据,主要是万历六年(1578年)户部掌握的明朝中央财政会计数据,也有少量其他年代的.

  我们对《会计录》的整理与研究,是首次由史学与数学学者联合展开的,也是国内外第一次对《会计录》进行的全面系统的整理与研究⑤.我们的出发点是通过发掘、整理这一大型数据资料,尝试复原16世纪明代财政的整体面貌,试图重新审视与解读乃至重新评价明代财政史.

  黄先生对明初建立在自给自足农业经济基础上的财政体系即所谓的"洪武型财政"大加挞伐,将明代中国视作"不能在数目上管理的国家"的典型,这实际上是他不仅没有看到"洪武型财政"所依托的农业经济恢复发展在有明一代社会经济变迁中的奠基作用,也没有看到所谓"僵化"的"洪武型财政"在明后期发生的巨大变化,更没有认识到明代财政发生的重大结构改革、体系转型、近代趋向的划时代意义.认真整理《会计录》数据和进行实证研究之后,我们认为,"洪武型财政"一说至少有"保守"与"僵化"两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考量与检讨.

  1.明朝财政是"保守"的吗?

  《财政》开篇的一段话对于认识"洪武型财政"颇为重要,兹引述如下:明代统治的独特之处在于农村经济观念,这是16、17世纪中国经济发展的情况所决定的,我们可以称之为保守性的,这是一个时代错误⑥.这段话中有两个重要的定性:一是明代统治的独特之处在于农村经济观念,二是为16、17世纪经济发展情况所决定,是保守性的,更是时代的错误.这里的逻辑有些混乱,出现了自相矛盾的问题:既然明代统治的独特之处---农村经济观念是16、17世纪中国经济发展情况所决定的,那么为什么还"称之为保守"乃至"时代错误"呢?明代统治开始于14世纪末,而《会计录》诞生于16世纪末,那么就让我们回到14世纪末至16世纪末那个历史时期,还原历史的本来面目.

  《会计录》反映出的16世纪80年代的明代财政改革实态,主要有两个层面:一是以白银为统一的财政计量单位,二是以白银为统一的赋税征收形态.从《会计录》每卷之后的《沿革事例》看,明代财政发展变化的轨迹显然是复杂而动态的,不能从始至终一成不变地看待.以实物税向货币税的转换而言,《会计录》中已明显出现了实物与白银货币的二元结构,这一历史事实说明,明代财政不仅不是保守、僵化的,而且在明代发生了中国古代历史上变化最大最剧烈的财政结构改革,以往唐、宋、金、元历朝历代财政结构从来没有发生像明代这样大的变化.我们认为这一结构性变化,证明了明代财政处在向货币财政体系转型之中.与之相联系,明代的财政管理也不可能如黄先生所说是"收敛性"的,更不可能是一种倒退,而是标志着中国古代货币财政管理的开端.也正是因为明代处于中国古代财政体系具有颠覆性的转型时期,明代财政史才彰显出极为错综复杂的面貌,可以认定,《会计录》本身反映的大量折银及其反复过程,正是体系转型进程中艰难曲折的写照.

  中国传统社会大一统帝国以农立国,农业经济是国家的命脉.长期以来,传统中华帝国的正赋都是采用实物税,这是古代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的.在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条件下,作为连接生产与消费的中间环节的分配,只能是实物形态的使用价值的分配,用于缴纳税收的形态也只能是以实物为主,货币起初只限于用来缴纳各种次要的杂税.古代实物税是商品货币经济不发达的产物,国家直接掌握实物形态的社会产品,在一定程度上方便社会供给,却不便于税收的缴纳和征收管理.实物形式的赋税建立在稳定的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基础之上,反过来又维护着这种古老的生产方式.只有在商品货币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和规模时,实物税才会逐渐被货币税所代替.这种转化的进程,取决于商品货币经济总的发展状况.如果不具备转化的客观条件,人为地以货币税取代实物税,往往会归于失败.唐代两税法规定了以资产为宗、以铜钱为计量单位的纳税原则,但是事实上商品货币经济没有发展到相应水平,唐代两税实际上是一种定税计钱、折钱纳物的征课方式①.宋代有征钱和征银的现象发生,但王安石的青苗法征钱仍不免失败,征银更不可能全面铺开②,这是因为实行货币税的条件仍然不成熟的缘故,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尚未达到足以支持改革成功的条件.历史事实表明,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以实物形式缴纳赋税有着历史的必然性.

  在中国财政史上,实物税大量为货币税所代替,自明朝开始.在明代,白银货币化,白银成为完全形态的货币,并逐步成为社会流通领域的主币,与世界市场接轨③,正式奠定了货币税的基础与前提.财政上统一以银计税并统一征银,这是中国古代历朝历代前所未有的重大变革,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具体来说,明代前期中央财政体系的基本特征是以实物税收为主,是建立在农业经济基础上的财政体系,财政的岁出岁入,虽有数字可据,但因金、帛、银、钱、粮米、柴草等单位各不相同,既有数字无法汇总.若简单相加,既不合理,也不科学;加之各部分割,各有财源及支付项目,互不一致,无从统计.值得注意的是,这基本上是明代以前历朝历代的财政会计特征,明朝只是沿袭而已.随着明代市场经济的萌发,白银货币化由自下而上发展到自上而下全面铺开,白银货币逐渐渗透到国家财政之中.明代后期中央财政体系的基本特征相对明初已经迥然不同,出现了向货币经济基础上的以货币税收为主的财政体系的转换,这无疑是中国古代财政史乃至中国史上划时代的变化.赋役征收的货币化,使农民的赋税徭役负担原则上转化为货币形态,这意味着明代国家财政体系的根本性转变.更为重要的是,实物税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它没有货币税所具备的有利于财政统一结算、方便缴纳和避免运输途中损耗等优点,所以,在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基础上,在白银货币化进程之中,货币税代替实物税,促使明代财政体系全面转型,这是一种历史发展的进步趋势.

  由于白银货币不是由国家以某种形式向农民直接提供的,所以征收货币本身就意味着农产品的商品化;更由于白银货币处于称量形态,不是由国家铸币,国家需要依靠从社会收取白银货币来购买所需要的各种物资,于是国家从商品流通的创始者、管理者转化为依赖于社会、市场的需求者.这正是明代国家与社会不同寻常的变迁过程,也即传统国家与社会向近代转型的开端.传统向近代转型,二者不是截然二分的,从传统向近代的转型发生在传统之中.我们认为晚明国家财政体系的转型,是中国传统国家向近代国家转型的重大标志之一.

  让我们回到14世纪下半叶的明初.明王朝以农立国,以农业经济为支柱,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无可厚非.当时明朝所代表的江南农业经济的崛起,可以视为中国古代第二次农业经济的崛起.明王朝是农耕民族汉族建立的一个统一王朝,这个王朝的建立有一个相当特殊的背景:中国自唐以后经济重心自北向南转移,南方农耕民族与北方游牧民族在经历3个多世纪的较量后,首次由北方游牧民族蒙古族建立了统一政权,同时,亚欧许多地区都被蒙元帝国征服,并一直被统治到14世纪后半叶明朝兴起的时候.明王朝于南部中国兴起,建立了一个新的统一王朝.进一步分析明朝的特性,突出表现在两个唯一上:第一个唯一是,明朝是中国古代史上唯一一个由汉族贫苦农民登上皇帝宝座建立的大一统王朝;第二个唯一是,这一王朝又是中国古代史上唯一起家于南部中国,在江南建立政权根据地,然而却没有走历史上的偏安老路,而是成功地挥戈北向,囊括全国,实现了大一统的王朝.

  这两个唯一,一个是王朝统治者的特定属性,一个是王朝兴起地域的特定属性,决定了明王朝不同于以往历朝的特性:一个由汉族农民建立的、由江南起家统一北方乃至全国的王朝.无论是出自统治者的特定属性,还是出自王朝兴起地域的特定属性,都决定了明朝是一个以农为本的王朝,是一个典型的农耕民族建立的典型的农耕帝国.出身农民的皇帝朱元璋为了实现长治久安的统治大业,特别关注民生.这样一个农耕帝国,在农业经济基础上建立起以实物为主的中央集权国家财政体系,是由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与王朝特定属性所决定的,是当时先进的农业大国的选择,不应视为保守与落后,更不是时代的错误.这个新王朝代表着中国农业文明的再度崛起.从历史的长时段看,历史上的东亚大陆地区,尤其是在黄河和长江中下游地区形成了以农耕为代表的高度发达的农业文明,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高度中央集权的专制体制.如果说汉、唐是黄河流域农业文明孕育的统一帝国,那么明朝是长江流域农业文明孕育出的统一帝国,代表着农业文明在中国的再度崛起.如果没有洪武朝建国伊始大力恢复发展农业经济作为奠定帝国发展的坚实基础,商品货币经济也不一定能够在有明一代破土而出,突破古代二千年来以实物为主的财政体系,出现新的历史发展契机.

  2.明朝财政是"僵化"的吗?

  货币经济,是相对于实物经济而言的商品货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新型经济模式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在市场推力下出现的明代白银货币化,促使白银货币成为中国流通领域最为活跃的货币,在明代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影响也越来越广泛、深入.白银货币不可能只在社会上流通,对于国家财政的全面渗透是早晚的事.事实上,成、弘以后,国家层面的赋役改革已经将白银货币化全面铺开,至嘉靖初年,白银已经成为社会流通领域的主币.货币经济的本质特征是:货币作为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发挥作用.《会计录》显示,国家财政已出现以白银为计量单位的会计收支总账,财政二元结构业已形成,并具有全面转向白银货币的明显趋势.我们计算所得的万历六年(1578年)财政收支总额显示,当时财政收不抵支,有着150余万两白银的赤字.因此,财政危机也必将促使明朝的改革提速,将白银货币的增收提上日程.这就是明初财政体系全面转向货币财政的背后推力.由此看来,白银进而成为明代财政统一的计量标准,在国家财政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并最终成为国家税务的主要征收形态,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事实上,全国清丈土地完成,一条鞭法便水到渠成.万历后期的《赋役全书》显示,以白银作为统一的计量单位,是以排山倒海之势遍及全国的.

  就此而言,以白银为主的财政体系转型到明末已基本完成①."洪武型财政"是黄先生提出的一个说法,他甚至认为,洪武之后,全国性的税收大规模重新分配迄至清亡都没有发生.事实上,白银在明代中国已成为完全的货币形态,在交换过程中,所有商品的价值都通过人的大脑、文字或语言转化为计算货币.银本位制在中国的悠久历史开端于明代白银货币化,明代中国出现了事实上以白银为本位币的货币体系.有学者认为,顺治八年(1651年)是清朝第一次有中央赋税会计额的年份,其中开载了地丁总额为征银2100余万两,征粮500余万石,这个来自《清世祖实录》的折银与实物的比例,被认为"大体上实行于有清一代,从而改变了明末中央会计仍以本色为准的传统习惯"②.实际上,依据《会计录》的记载,万历初年明朝中央财政会计已经出现了以白银货币通计的全国赋税额,即明朝人已开始以白银作为赋税的计量标准③.而据"清实录"记载,顺治初年的全国赋税额,依据的正是万历年间的钱粮则例和赋税定额.

  顺治帝曾谕户部"钱粮则例俱照万历年间","原额以明万历年刊书为准",乃至"纲举目张,汇成-编,名曰《赋役全书》,颁布天下"④.明代白银作为主币不可逆转地在中国社会流通,直至1935年以后才被废弃,在中国行用了近500年,对于中国社会发展进程的影响可谓既深且巨,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财政曾经是成就古代中国强大繁荣的重要因素,中央集权的规模效应在一定时期可以提高经济效率和社会管理效率.重要的是,财政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职能,财政收支结构综合反映国家活动的范围和方向.明代市场经济的萌发,促使白银货币化迅速扩展,迫使国家需要建立与市场流通相适应的财政体系,明朝人明确迈出了走向货币财政的关键一步,正在转型中的财政体系证明,财政货币化是变革的趋向.实行货币税有利于国家财政统一结算,也有利于中央集权财政提高效率.

  16世纪,白银成为国家财政会计核算中的主要计量标准,国家才有可能从数量上总体把握全国财政情况,使得财政规模、结构能够得到统一分析和认识,这理应使财政综合调控能力得到提高.张居正改革中财政所显示的管理效率提高就是一个证明,限于篇幅,这方面无法展开论述.

  那么黄先生是否认识到改革与白银的问题呢?黄先生在提出张居正改革时指出,张居正将绝大部分时间致力于收集更加准确的财政数据,在实施现行税法和充实国库方面,"从来也没有能进行任何根本性的改革.尽管他的初步措施可能会导致一场真正的改革,但是这些措施本身不会导致任何制度性的变革"⑤.这里又发生了思维逻辑的混乱和自相矛盾之处:可能导致"真正的改革"与不会导致"任何根本性的改革"、"任何制度性的变革"均出自张居正的财政税收措施.我们认为,如果说财政货币化的趋势已经存在于唐、宋,那么当时钱币占据货币的主导地位;到明代则形成一种前所未有的以白银为主的货币化趋势,直接导致了一场真正的改革出现,而真正的改革不可能不包括"任何制度性的变革",其本身就意味着制度变迁的实质性突破.

  如《会计录》所示,明代财政体系的转型是艰难曲折、反复多变的,绝非黄先生所说的那样:税收体系是一个整体,如果白银能正式被宣布为国家财政标准,而余下的实物税收能够被通行改折为白银,那它就仍会有一些存在的合理性……然而,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消除以粮食石数作为基本财政单位的方他将一场重大的经济变革看得过于简单化了,在他看来,只要有国家一纸法令就可以解决问题,然而历史事实却不是依凭想象的逻辑就可能轻而易举地发生的."以粮食石数作为基本财政单位的方式",是国家农业经济基础的现实使然,实物税向货币税的转换,即实物粮食的"石"向白银货币的"两"的转换,必须建立在田亩征税的基点上,否则如何转换?

  上文已经提到,从《会计录》的《沿革事例》部分可见改革的曲折发展历程.折银-征银并非一帆风顺,一开始显然并无规划,在发展进程中又多见曲折反复.《会计录》中财政税收的计量单位,如历朝一样呈现出复杂多样的特征,而折银-征银反反复复的财政实态,恰恰反映出明代财政处于急剧变化之中的现实,也充分说明改革绝不可能一蹴而就.如果以为明朝人不"保守",就可以朝廷一纸法令使白银"正式被宣布为国家财政标准",这恐怕与黄先生对晚明财政转型中的艰难曲折历程缺乏全面系统考察、对于财政转型的整体认识不足是相关的.

  张居正改革期间诞生的《会计录》这部大型财政数据文献,向我们昭示了明代财政体系转型的重要历史信息.《会计录》所提供的财政数据是明朝户部当时掌握的中央财政基本信息.以往明代财政史研究主要关注财政体系中的局部或具体问题,例如田赋征收、赋役改革、财政机构、财政危机等,而鲜见关注整体财政体系,包括财政总额、财政规模、财政结构、全国财政在不同地区的发展实态以及财政体系与社会之间关系等宏观问题.黄先生的专着注意到了整体,可惜征引资料多根据习见的传世文献,舍弃了大型数据资料,囿于定性研究,加上先入为主的理论---"洪武型财政",以致不能客观地对明代财政史的演变作整体的定量考察与规律性探讨.

  中日学者虽然把赋役问题讨论得相当细致,包括赋役的分类、改革和执行过程,但是大多没有注意到财政体系的整体转型,也没有关注到晚明财政体系演变在收入、支出等方面的基本特点是白银货币化,也就不可能认定明代财政在中国财政史中的特殊定位.沿着白银货币化的学术理路,我们注意到明代财政发展的独特性,既与货币化的发展趋向紧密相关,也与16世纪世界发生大变革---全球化紧密相连,可视为现代国家财政特征在传统社会财政中的浮现.我们注意到财政体系转型与国家、社会转型之间的密切关系,认为明代初年财政的基本特点,是以农业经济为基础、以实物赋役为主导的财政体系,200年后,这一财政体系正在向以商品货币经济为基础、以货币赋税为主导的财政体系转型,这是一种划时代的变化.就此而言,认为明朝保守、僵化,始终维持"洪武型财政"之说,应该可以不攻自破.

  对待晚明时代,黄先生的出发点是王朝,看到的是一个大失败的记录,这在他着名的《万历十五年》一书里表现得最为明显;我们的出发点是明代中国的国家与社会,超越王朝的狭隘观念,则会发现一派生机,此时的中国正从单一向多元发展,从古代向近代演进②.

  考察《会计录》中所体现的白银货币化的跌宕起伏与财政体系深刻变化的轨迹,我们质疑黄先生《财政》一书影响下形成的"洪武型财政"的定论.第一,洪武朝财政并非如黄先生所说的"洪武型财政"那样一无是处,如果真如他所说的是农业经济逆历史潮流而动,保守且僵化,那么明朝凭借什么建立起一个统治时间仅次于唐朝的中国历史上第二个持续时间最长的王朝?第二,他所谓的"洪武型财政"不能概括有明一代财政的特征.在洪武朝财政产生以后至《会计录》出现的200年中,明代赋役-财政改革连绵不断,赋役改革持续了一个半世纪,才迎来了张居正以财政为核心的改革,换言之,张居正改革经历了一个半世纪的前期准备.历史事实证明明代财政不是像黄先生认识的那样一成不变的保守、僵化和落后.第三,明代中国财政从以实物为主到以货币为主,是一个划时代的体系变化,二者在其主体结构、发展目标和原则、发展特点、规模格局等方面均有所不同,导致的结果不仅是社会变迁,而且有国家转型,即从传统赋役国家向近代赋税国家转型,由此明代财政开始清除历史上存留的原始性,古代徭役制度走向消亡和变异,这更说明明代财政不是历史的倒退.总之,中国历史具有自身独特的发展道路,从《会计录》来看,明代中国正在向货币财政体系转型,也有着自身数目字管理的独特发展历程.

  这里我们提出了传统国家向近代国家转型的观点,对此需要做以下几点说明:

  第一,国家与财政具有共生的特性.在理论上,财政制度是国家根本性的制度安排,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是传统国家利用赋役等形式占有农民和其他小生产者劳动产品的分配关系,因此对国家的研究与对财政的研究必然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笔者提出明代国家转型与社会转型同步的观点,出发点是以财政体系的特点定义历史时期,以财政体系转型作为判断历史变革的标准,解读传统国家向近代国家的转型.

  第二,"近代"与"现代",在英文中词出同源,即"Modern"一词."近代"与"现代"二词是否可以通用,在中国史学界一直存在争议.尽管近年通用现象越来越多,但是我们认为现代化与工业化是同义词,而晚明最多可与早期工业化相联系,因此采用了"近代"来表述①.

  第三,一般而言,"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是一对相对的概念,传统社会指农业社会,现代社会指工业社会,这是学术界已取得的共识.而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我们认为不是一蹴而就的,传统农业社会与现代工业社会之间存在一个过渡,可以称作"近代商业社会".

  第四,"传统国家"与"现代国家"也是一对相对的概念,社会从传统向近代转型,与之对应的是国家从传统赋役国家向近代赋税国家转型.这里所说的近代国家,不是现代西方民族国家的含义,而是特指从赋役向赋税即实物税和力役向货币税的转型,财政体系的转型意味着国家的转型.

  我们认为,在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条件下,传统国家财政分配主要采取力役和实物形式,而近代国家财政则建立在相对发达的商品货币经济的基础上,税收是近代国家主要的财政收入.具体说来,古代经济是农业经济,传统国家的财政依靠田赋的征收与徭役的征发,形成以实物与力役为主的财政体系,发展到明代,发生了从实物与力役为主的财政体系向以白银货币为主的财政体系的转型,特别是古代徭役制度走向衰亡,可以判定是传统走向近代的历史趋势.因此,近代赋税国家是区别于传统中国建立在自给自足农业经济基础上、以实物征收和力役征发为主的国家形态,表现为建立在商品货币经济基础上、以货币税收为主的国家形态.因此,晚明中国从赋役向赋税、从实物经济向白银经济的转换,是中国经济货币化的进程,也是中国从传统国家走向近代国家的历史进程.

  三"洪武型财政"的史观

  经济史家吴承明曾指出:历史,原意是指过去事情的发生和演变的过程.但这种"原意的历史"已经消失,我们并不知道它.我们知道的乃是史学家(或我们自己)根据所接触到的历史资料(文献、文物、口碑)和自己的历史观,经过选择、解释、判断,写出来的历史.我们学习历史,或"以史为鉴",都是指这种"写出来的历史",因为我们不知道原意的历史究竟如何.这种写出来的历史能否或在多大程度上代表原意的历史,一方面决定于历史资料的完整性,一方面决定于写作者的历史观②.

  概括地说,世界观,是人们对世界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解决世界 "是什么"的问题.具体来说,黄先生对世界的总体看法,就是他的"大历史观",他曾解释为"亦即是从'技术上的角度看历史'"③.

  "洪武型财政"是黄先生"大历史观"的生发点,也是重要基础.那么这个基础是怎样形成的呢?由于坚信西方经验,黄先生一直将明代中国与资本主义的西方做比较,这直接导致了他将明代"洪武型财政"视为"不能在数目上管理"的典型.正如邱澎生所指出的,"黄仁宇将明清的中国作为'不能在数目字上管理'的典型,其生发点在于他对明代财政制度的研究"①."数目字管理"是黄氏独创的一个词汇,而他本人从来没有给出一个确定的概念,以致学者们依据各自的理解产生了歧义多见的认识.其实如何去界定并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黄先生认为"不能在数目上管理"的典型的"洪武型财政",彰显出了西方数目字管理的先进.就此而言,"洪武型财政"与"数目字管理"又可以说是黄先生大历史观的两大支柱:两相对照,一是来自中国明朝财政的失败教训,一是来自英国资本主义的成功经验.明代中国的失败,乃是一种财政制度的失败,这是《财政》一书的核心主旨.他指责16世纪明代财政缺乏现代会计技术与银行手段,税收和财政管理均保守、落后,主要指向缺乏有效的"数目字管理",即资本主义高效的现代管理.由此可见,"洪武型财政"的史观,是典型的以西方为中心的史观,这种史观阻碍了他对明代财政真实情况的准确了解.

  要证明明代财政落后,一个参照系是中国古代的历朝历代,另一个参照系是西方.已有学者对《财政》一书中明代历史"倒退论"的观点对照前代进行了批评②.但是,黄先生运用西方理论和话语系统来诠释明代中国历史,还存在一个削足适履、是否符合中国实际的问题.他所运用的理论、视角和方法,提出的问题,得出的结论,都建立在西方话语体系之上,即在西方话语体系中对明代财政进行建构与评价,是以西方经验为标准考察中国缺少了什么,难以准确反映明代财政的历史现实,甚至给人一种错觉,似乎明朝财政真的是一无是处.这里的问题主要出在史观上.

  黄先生沿袭西方中心论观点,认为西方先进,中国落后,忽视中国传统社会内生的变革力量,没有认识到明代财政改革的重大意义,对晚明国家与社会的误读在所难免.他认为明朝是一个停滞不前、全面失败的朝代,这也是对明代历史的误读.明代历史不是停滞的、静态的,而是变动不居、动态发展的.自明初至万历初年,其间经历了一个半世纪的赋役改革,即是最好的证明.

  众所周知,"前近代"中国历史的研究一直被置于一种从欧洲经验得出的分析框架之中.西方东来被视为中国历史的转折点,也就意味着西方对中国历史的变迁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但是,正如我们从明代白银货币化研究所得出的结论,中国是基于自身的发展与变革走向世界的,在全球化的开端时期,中国是主动而不是被动地走向世界的③.因此,要更好地了解明代中国的历史,必须从本土实际出发进行研究.

  黄先生一直强调中国应该实现金融管制与数目字管理,但对于何为金融管制,何为"数目字管理",却缺乏清晰的界定.他所谓的"数目字管理"是从技术的角度看,是完全出自欧洲经验的总结,而要求14世纪末至16世纪末的明朝财政与17世纪末的英国资本主义管理处在同一水平,无疑是苛求古人.这是用近代西方的标准评判明代中国,而非真正了解和解释明代中国的实际历史.明朝以农立国,是一个以农村人口为主的大国,在14世纪末至16世纪末,限于当时的认知水平,中国不可能产生17世纪末西方英国的经验,而西方的经验也很难准确地符合中国的国情.黄先生硬将明初以传统农业经济为基础的财政与三个世纪后英国资本主义的管理进行比较,无疑是时间的错位,不具有可比性,犯了历史比较法的常识性错误.我们认为,《财政》一书的中外比较存在时空混乱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时空的错位.应该指出,16世纪《会计录》产生的中国经验与同时代西方的经验,同样显示出多样性和差异性.当时英国光荣革命尚未成功,何谈17世纪工业革命以后建立的资本主义的所谓"数目上的管理"?关于这一问题,黄先生自己也曾说过:

  我极想向中国读者提及的,则是对中国的大历史而言,英国1689年的经验,深足借镜.这年代之前,英国为一个"不能在数目上管理的国家"(matnematically unmanageable)①.

  由此我们知道,从时间上说,他本人也承认英国在1689年之前是一个"不能在数目上管理的国家",也就是说,截至17世纪末以前的西方也没有产生他所谓的"在数目上管理的国家",那他又有什么理由要求14世纪末至16世纪的明代中国就要出现像西方后来发展的那样"在数目上管理的国家"?明代中国没有出现,他就批评为保守、僵化与倒退,这是一种前提性的错误.

  "洪武型财政"这一很不规范却普遍流行的成说,其所涵盖的是对明代财政保守的一种认定,是一种误读与误导,不能引导人们去正确认识16世纪全球化开端时期所出现的中国历史与世界历史的结构性变化.《财政》一书以先入为主,以论代史,立论虚而不实,带有很强的主观臆断性,没有对明代财政及其改革给予客观的评价.所谓的大历史、大视野,是西方中心论的历史视野.将西方经验普遍化,导致了对明代中国史的误读.

  国家与财政具有共生关系,进入现代社会,财政收支一般是以货币形式进行的,财政与货币紧密结合.黄先生大谈"数目字管理",但遗憾的是,他没有注意到正是在他认为保守、僵化乃至倒退的明朝,其财政改革具有超出他所认识的更宏大的背景、更深刻的原因以及更重大的影响,出现了梁方仲所指出的"现代田赋制度的开端";而依据《会计录》的整理与研究,我们认为晚明中国发生了国家财政体系的转型,进而提出晚明是"现代货币财政的开端"、"国家治理转型的开端",是"中国古代传统赋役国家向近代赋税国家转型开端"的观点.就此而言,中国具有自身数目字管理的独特的历史发展进程.

  总之,《会计录》中财政改革的实态,反映出万历初年张居正对中央集权财政体系的重构.黄先生的观点,是凭借西方经验模式反观中国本土的典型.范式是由其特有的观察角度、基本假设、概念体系和研究方式构成的,表明学者看待和解释世界的基本方式.黄先生的研究范式,问题主要出在他看待和解释中国与世界的基本方式.

  四"洪武型财政"的方法论

  方法论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一般方法,是人们用什么样的方式、方法来观察事物和处理问题,解决 "怎么办"的问题.黄先生的全部理论观点,奠基于他的《财政》一书,而产生错误的根源之一是出自方法论.我们认为,建立在不扎实的史料基础上的理论观点,是没有根基的.

  历史文献的描述,包括文字描述和数字描述两大类别,长期以来,史学界重视前者,忽视后者,黄先生的研究尤其如此.《财政》一书完成于20世纪60年代,当时黄先生没有接受哈佛大学费正清等教授的意见---"大范围的研究计划,都应该建立在扎实的数字上"②,他"觉得没有必要去分析财政与货币政策,以了解两者对经济的影响"③ .正是由于这些原因,《财政》一书没有在哈佛大学丛书中出版,而是后来在1974年于英国出版.黄先生《财政》一书的"序言"是由英国史家崔瑞德所作.值得注意的是,崔先生在做了唐代财政管理研究之后,着手明代,但是不久就"灰心"了,认为"这项研究非常复杂".当他讲到复杂的时候,举出的原因首先是"大量的原始资料让人气馁",并且指出,"明代财政管理已证明要比唐代的更为复杂","在许多领域,已经不可能再简单地对明帝国作出总体上的概括"③.在崔瑞德的序言中有这样一段话:

  这部着作中有时讨论了大量的细节性问题,当然还远远不够彻底.现在是这个专题研究的初始阶段,也是细节性历史探讨时期,很有必要列出各个方面的证据,而不能急于作出轻率的概括.这个研究的目的是提出一般性的框架以便更进一步将各个细节联系起来,而不是去提供另一个更宏大的历史模型② .

  可惜《财政》一书的作者没有理会这段话.我们认为,黄先生 "洪武型财政"观点的偏颇,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的研究没有建立在扎实的数据资料的实证研究基础上,而是"急于作出轻率的概括",并急于"提供另一个更宏大的历史模型".因此,《财政》一书在方法论上存在三个明显的缺陷.

  1.选择描述性,舍弃大型数据性资料

  《财政》一书的作者撰写这部专着时,"选择依靠描述性语言而不是数据表格"③.这部名为16世纪明代财政的研究专着,却极大地忽略了《会计录》这部16世纪明朝户部编纂且保存下来的当时国家财政会计总册,其书仅引用了《会计录》

  4.5万个数据中的6个具体数据,并且将《会计录》这部重要的明代国家财政数据文献置于参考文献的"其他的明代和清初的资料"中.尽管他知道"张居正力主严查财政账目,这在16世纪是空前的"④ ,也提到过:"为了收集财政资料,按照张居正的命令执行的最大工程是编纂《万历会计录》."⑤ 而且当时他明知在"芝加哥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可以通过缩微胶卷看到该书"⑥ ,但是事实上,撰写16世纪财政史的黄先生从来没有下功夫对16世纪张居正改革时期产生并存留于世的大型财政数据文献《会计录》的大规模数据进行整理研究,更没有加以利用的打算.

  按照黄先生自己的话说,他当时采取了"更现实的选择",也就是在短期内完成研究成果.这样一来,便造成了对存留于世的《会计录》中大量数据文献资料极为忽视的结果.事实上,对于数据文献的舍弃是草率和片面的,主观的任意性影响了求得客观的结果.

  全面系统而扎实的综合研究,必须建立在扎实的史料基础上.《财政》一书最主要的缺陷,首先就表现在资料的缺陷上.一部研究16世纪明代财政与税收的专着,却对16世纪明代国家财政会计总册极为忽视,对包含4.5万个数据的这部大型财政数据文献,仅引用了其中的几个数据,并且不作为该书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这不是一种严谨的科学的学术研究态度.

  由于作者忽视了明朝中央财政的大型数据文献资料,导致《财政》一书的立论根据严重不足,无法为他所谓的"洪武型财政"提供重要的支撑.吴承明认为:"经济现象多半可以计量,并常表现为连续的量.在经济史研究中,凡能计量的都应尽可能作计量的分析.定性分析只给人以概念,要经过计量分析才能具体化,有时并可改正定性分析的错误."⑦在对16世纪明朝中央财政的综合研究中,数据比文字更能准确地表达事实,以表格中的数据表达,既简单又明了,不用大段文字描述即可一目了然;而只有将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才能切实推进对于真实历史面貌的认识.基于这种认识,我们对于《会计录》的整理首先是以表格形式将当时的文字数据转换为数字数据.

  2.史料选择的任意性

  黄先生弃明朝中央官方财政数据文献资料于不顾,选择从其他资料特别是地方零散资料做起.这种微观研究可以使局部的探讨深入,但是不利于对整体的把握.个体的总和不等于整体,整体不等于局部的简单加和,而地方经验不足以归纳概括为对国家中央财政整体的全面认识.黄先生的问题正是出在这里.

  舍弃了《会计录》,作者的资料选择除了"明实录"、"明会典",主要是地方志.本来研究应该选取具有代表性(或普遍性)的方志例证作为分析的基础,但事实上他也没能做到这一点.由于时间和精力所限,作者引用了39种地方志,所引方志在地域上往往不具有系统性,而且有些方志被反复利用.

  为着论题的确立,举例式地以个别取代一般,这种个案研究的缺陷,凸显出例证具有随意性的特点,不仅不能说明区域财政的整体面貌,而且也不可能成为中央财政普遍性的例证,甚至不能说明这一例证在明代整体财政中处于什么地位,在全国财政中是否具有独特性或普遍性.在整体财政面貌都在推测中形成的情形下,孤立的例证存在不可避免的局限.更重要的是,只考虑地区性的史料和来自各个不同区域的个案,不要说选取的是个别地方的例证,就是将现存明代方志中一个地区的资料全部汇集起来形成的地方性知识,也难以形成明代全国财政的总体面貌,获得对明代财政的整体认识.例如,在他的书中,广东顺德一县的例子被引述多次,但这一个案不能说明更大区域的问题,也不能体现出明代财政的整体特征.何况明代的县级区划本来就是不平衡的,各县税收情况具有很大的差异.问题的症结就在于:史料决定他所研究的实际上只是财政的一个侧面,或一个局部,但是他从中得出的结论却是全局性的.事实上,如果不能全面了解明代财政的历史实态,就只能是对于当时财政事实的一知半解.将局部放大为整体,是以偏概全.

  《万历十五年》英文版富路特《序》云:历史学家检讨过去的错误,以作将来的警戒.但同时也要忠告读者,保全有价值的事物.据此猜想,今后中国极需采取东西两方的经验.因之作历史的人,务必将所有资料,全盘托出①.

  准确的结论必须建立在全面系统的史料发掘、整理与研究的基础上,黄先生不愿花功夫去发掘《会计录》这一庞大的明代财政数据文献,在史料运用上往往带有主观任意性,使得研究主题16世纪明代财政与税收不能全面系统地得到展现,这样的一个后果就是对于16世纪明代财政史的误读.所谓"洪武型财政"的说法,在很大程度上是想当然,并非建立在严谨的史料分析基础之上.这种想当然的结果,属于未经考订,妄下结论,是缺乏坚实史料基础之说.

  综上所述,《财政》一书的综合归纳法,是由个别窥视整体,其主要错误在于将某一个或某些个案例所反映的具体的和特殊的现象加以普遍化.忽视明朝中央财政的大型数据文献,主要在地方史料选粹的基础上去构建明代财政整体图景,是在不完全个案归纳形成的结论基础上,即没有全面综合研究的情形下构建理论观点.明朝保守、僵化,一直维持"洪武型财政"之说,就是如此构建起来的.

  3.研究估算与结论的随意性

  由于从来没有下功夫对16世纪产生并存留于世的大型数据文献《会计录》中的大量数据进行整理研究,黄先生从未确知过他所研究的16世纪末这个时段明代财政的收支数额,只是作出了一些不太确切的估算,而他的估算过程也从来没有公开示人.感性认识不能代替实际论证,在缺乏系统数据资料支持下进行推算,在可靠性方面往往存在疑问.而这样的例子在《财政》一书中非常多见.最典型的是,他把1600年以前夏税秋粮的数字简单加和为粮食2600万石,实际上夏税秋粮的税目多达30种以上,把这些项目综合放在一起简单相加,无论怎么说也是不科学的;而他又说"其中有80%的似乎已经折银"②,"似乎"二字说明他没有自信,只能是没有凭据的随意推测出的数字比例.而这样的估算在其书中不在少数,如,"整个帝国赋税的平均水平似乎也不超过农业产量的10%"③ ;又云,"如果无论本色和折色,推测每'石'的平均价值是0.8两白银,这样田赋正额总值将会略高于2100万两白银"④ .很明显,这种推测是没有根据的.

  更严重的是,正是在这样的估算和想当然的以明代财政为"洪武型财政"的基础上,他作出了这样的评论:张居正"从来也没有能进行任何根本性的改革.尽管他的初步措施可能会导致一场真正的改革,但是这些措施本身不会导致任何制度性的变革"⑤ .这种评论显然带有自身的矛盾,而正是在这样的定性基础上,他又下了一个定论:"毫无疑问,明代的财政管理不如前朝."⑥ 这样的理解,只能是充满了曲解和谬误,只能说明他本人对张居正改革与明代财政发生的巨大变革缺乏真正的了解与认识.估算不实,理论虚悬,这种研究方法是不可取的.

  黄先生评价《会计录》说:"虽然这部着作包括了一些有用的内容,但是编者本人都认为其中的土地数据并不充分."③我们根据原书的这段页下注说明,核对了其注引的《会计录》卷四第99~100页和卷九第87页的内容,发现这实际上不是说《会计录》土地数据不充分,而是关于清丈缘由的叙述,更不是"编者本人"认为土地数据并不充分.这里存在黄先生的误解.还应提到的是,他所注出的《会计录》上述两处引用原书页码均有错误,卷四没有100页,而卷九只至78页,没有87页.更有甚者,他没有认真看过《会计录》,却断言缺失卷三和卷六,实际上仅缺卷六《山东布政司田赋》,而卷三《江西布政司田赋》是完整存在的.他将张居正的全国土地清丈置于1581年,即万历九年,并认为它"没有以任何统一的标准为指导,也没有确切的结果",也是经不起史料考验的轻率断言.《清丈条例》颁行于万历八年(1580年),在"明实录"、"赋役全书"和地方志等文献中均有清丈结果的明确记载.

  对于白银的改折问题,黄先生也曾述及.黄先生指出:"没有采取以白银作为标准和完全改折,是有许多原因的.改革会损害掌管内府库太监的利益."② 认为这"成为明代后期税收无法完全折成白银的一个原因",并以此作为"明代一直缺乏彻底深入的税收改革"的一个例证③ .而我们的整理统计与财政货币化研究结果说明,内 库 的 货 币 化 比 例 已 经 达 到 相 当 高 的 程 度,其 中 内 承 运 库 已 达99.05%,仅有0.95%没有折银;如将各监局及光禄寺的供用都纳入统计以求得货币化的总额,也已达到78.51%.显然,宦官的"既得利益"与白银紧密联系在一起,不可想当然地认为宦官的"既得利益"与折银是分离的,更不能以此作为"明代一直缺乏彻底深入的税收改革"的证明.

  五余论

  黄仁宇认为:"虽然许多学者批评明朝税收过重,但是他们主要是从道德层面进行批评.他们主要关心的是揭露征收者的贪婪和民众的艰辛,而不是去探寻税收制度本身所固有的问题.他们的描述给人们造成这样的印象,那就是主要的问题都是税收过重造成的,而实际上这些困难的产生更可能是税收过低造成的."④ 如他所云,明亡于财政,但是很难归咎于赋役沉重,于是他提出了对传统观点颇具挑战性的明亡于税低的观点.这一观点能够成立吗?我们认为,财政的崩溃无疑是明朝衰亡的重要因素之一.绝大多数学者根据大量明代文献认为,是税负沉重且税收征收不力,导致财政崩溃、明朝倾覆.而黄先生标新立异,认为是由于明代财政体制保守、不能变化而导致崩溃与衰亡.问题是他关于明代税收过低的结论,不是建立在系统研究明代文献记载后得出的,没有得到事实的确认,因此可信度不高.明初税低是明太祖欲藏富于民,关注民生,但明朝财政并不是自建国起就完全定额、固定不变的,明后期税负的问题,还应该经过发掘史料深入研究才能得出结论.我们以嘉靖年间马文升与谢迁二人奏疏的一番对峙为例,可见税收的复杂性."时虏犯大同,兵部尚书马文升以国用不足,奏请于南方折粮银内更加银若干.迁执不可,上言曰:南方税额甚重,宣德、正统间因民不堪命,故立折银法以宽之.今更加则,反重于本色,民益疾矣."结果是"其事竟寝"⑤.这里反映的一个明显事实是,折银本来具有宽民的作用,但是折银后的加则反而增加了负担.黄先生缺乏以动态的、发展的眼光来看待明代财政,认为"洪武型财政"是一成不变的,又仅仅因为洪武时的赋税低、有定额,就断言明朝亡于税低,这不符合历史真实.明末加征又加派,赋役合一,贡与役也正在走向货币税,此时还说税依然低,显然不合逻辑.对于为什么明末财政崩溃导致了国家衰亡的问题,我们与黄先生的认识恰恰相反.实证研究与数据统计结果告诉我们,不是财政的保守与僵化导致了明朝衰亡,恰恰是明代中国面临财政体系重大转折,明朝人作出了改革的抉择:财政体系重组.我们以白银为统一计量单位计算明代的财政数额,发现16世纪末明朝财政总收入的货币化比例达到41.93%,而财政总支出的货币化比例却达到49.41%.由此看来,朝廷增加白银货币收入迫在眉睫,改革必须加速进行,明朝财政正在经历剧烈的震荡,正在走向货币财政的目标.这是中国古代史上亘古未有的重大转折,当时挑战与机遇并存,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正是由于赋役-财政改革的变化巨大,明朝向货币财政转型的步伐迈得过快,国家与社会问题重重,矛盾丛集,激烈冲突难以避免,最后结合多种因素的社会矛盾爆发,倾覆了明王朝.清王朝的建立和政权巩固,与在云南铜矿和日本铜矿大开发基础上建立起的银、铜货币双本位制有着直接的联系,这方面有待今后进一步深入研究.

  总而言之,我们认为16世纪明代财政从实物向货币的全面转型,标志着现代货币财政的开端.并进一步提出晚明财政体系转型的观点,即中国由传统赋役国家向近代赋税国家转型,晚明处于国家转型的过渡期.这是中国古代二千年亘古未有的划时代巨变.正因如此,明代财政史才彰显出极为错综复杂的状况,而明代财政史研究也成为难度极大的学术研究领域之一,亟待开拓进行.

  基于以上认识,我们认为:《财政》一书是对于明代财政史的开拓性研究,功不可没.但尊重史料,言必有证,论从史出,这是史学的优良传统.真正的学术洞察力只能来自对真实历史的实证研究和理解.黄先生从个人的问题意识出发,以对西方经验的理解借题发挥,归纳出"洪武型财政"及其缺乏"数目字管理"的特征,对明代财政采取了全盘否定的态度,显然属于误读;作者以僵化的眼光来看待明代财政史乃至明代历史,也是违反历史事实与历史发展规律的;作者还采用了较为随意的史料撷取与统计估测、时间错位的比较以及先入为主的理论.以上诸种缺陷,导致黄先生对明代财政史乃至明代历史的认识具有明显的问题,评价有失公允.总之,"洪武型财政"的主要问题,是西方中心论史观和几乎完全忽视明朝中央大型财政数据文献的方法论,导致立论根据严重不足,对一些基本史实存在误解,也使《财政》一书的结论缺乏说服力.我们认为,鉴于黄先生"洪武型财政"对历史的误解及其在学界的广泛影响,明代财政史研究必须大力发掘基础性文献数据资料,以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进行整体的综合研究.在16世纪全球化开端的大背景下,明代中国自身的改革及其经验教训尤应引起我们的特别关注,这对于我们重拾文化自信,从中国本土实证研究出发构建中国史理论体系,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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