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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分局近期工作汇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9-11-24 11:27:47 | 移动端:税务分局近期工作汇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税务局近期工作汇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县局: 近期,我分局按照县局的工作安排,认真分析税源情况,仔细分析各种有利因素,正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细化量化任务目标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针对一季度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税收和建安房地产税收征管的精细化水平为目标,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安排。

  二、我们在 2006 年度各类征管资料及底册的基础上,深入运管、征稽等部门,进一步摸清了车辆底子,不断完善了各项基础管理资料,建立健全了车辆户籍底册和各类征管档案资料,及时掌握车辆税收征收情况,为有效实施税收征管,强化税源监控,分析税源情况,制定有效征管措施提供了可靠的信息资料,确保了车辆税收征管落实到位,使各项基础工作进一步得到了深化。

  三、开展了税源调查和分析。为了全面掌握我分局实际税源状况,进一步加强对车辆及建安税收的精细化管理,结合我县的征管现状,我们认真组织实施,对我分局征管范围内的税源进行了一次全面地调查测算。积极深入发改委、城建、财政、水利等项目管理和建设部门了解招商引资争取到的项目、国家和地方将要投资的工程等潜在的税源信息;深入行政事业单位逐户调查填写了养老金、失业金、残 疾人保障金摸底调查表并且分别签订了 2007 年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证书。同时结合个体工商户营业额的调整对个体营运车辆的税负情况进行了调查测算。

  四、积极做好新《车船税条例》的宣传及调查工作。对缴纳车船使用税的车辆进行了税源调查和摸底工作,包括各类机动车辆、三轮摩托车及农运车辆、低速货车,行政、企事业单位自用车辆,通过摸底调查,建立分类型的车船使用税信息资料,并认真对车船税税额标准进行分析测算,进一步完善车船使用税的征管基础。 七、采取综合措施,强化征收管理,对***运输公司的欠税进行了催收。我们严格发票管理,强化“以票控税”,坚持先税后票的原则。通过控制发票实现了对***运输公司及货运车辆税收的有效控制。

  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一)在车辆税收征管方面:

  一是建立车辆税收数据库,及时更新数据库数据。车辆流动性大,车主变动频繁是营运车辆的主要特点,为防止车辆税收流失,不断完善各项基础管理资料,建立健全纳税底册和各类征管档案资料,及时掌握车辆税收征收情况,确保车辆税收征管落实到位。并就货物运输业税款征缴、信息传递、日常管理等都要作出明确和统一,建立较为详细的代开票纳税人开票征税台帐,以切实加强车辆税收征管。

  二是对客运车辆鼓励、推动公司体制及行业协会的建立。公司体制的建立不仅有利于规范运输市场,方便个体运输户,同时也有利 于税务机关降低税收成本,提高工作效率,防止漏征漏管户的发生,避免了税款的流失。1、在客运车辆的管理上,针对我县实际,继续实行由客运公司或出租车公司代征,或者由政府协调,财政局在发放燃油补贴时代扣代缴,***分局检查清收管理的办法。2、对出租三轮摩托车,各项税费实行全年一次征收的方式,在每年的元月份由摩的协会协助统一征收。3、对县乡摩托车车船税的征管,与乡(镇)政府、社区委员会签订代收代缴协议书,实行全年一次征收的方式,在每年的 11 月份统一征收。

  三是在货运车辆税收控管上,采取部门配合,强化货运车辆税收源泉控管。一方面,从代开货运发票入手,控制货物运输的税收,实行以票控税,足额征收的办法,另一方面,从运费支付单位源泉抓起,同运费支付单位财务部门签订协税护税协议,要求需要抵扣增值税和不需要抵扣增值税的单位都必须按照国家财税法规规定,严把货运发票审核结算关,堵塞管理漏洞,控制货运车辆税收的流失。同时推广使用《车辆纳税登记册》,加强车辆税收精细化管理,创新完善车辆税收征管机制。按车主姓名、车主地址、车辆类型、车牌照号、载重量、购买日期、税务登记、营运记录、缴纳的定额税及发票填开记录方面建立《车辆纳税登记册》,此登记册由车主所有,车主本人或委托他人(有委托书)开票时,必须携带纳税登记册,经征收人员与该车档案核对后,税务机关才能给予开票,由征收人员对其纳税情况进行登记,主要填写其定额缴税情况、开具货运发票的时间、金额、税款等内容,以此督促纳税人接受正常税务管理,既杜绝了车主之间 互相虚开、冒开行为,又提高了税务机关的工作效率和征管质量。

  四是以新《车船税条例》的实施为契机,积极主动与收缴车辆强制险的保险机构签订代收代缴车船使用税责任书,对我县所有营运车辆的车船税实行全面代收代缴。

  (二)在建安及房地产税收方面:

  一是建立建筑业纳税人单项工程开工登记制度,即凡在我县境内承包建筑安装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承包工程项目开工前 10日内,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工程承包合同、《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书》等相关资料,向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单项工程报验登记手续,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建安企业(个人)承包工程报验登记证》。

  二是实行精细化管理,建立工程户籍卡。改变目前的粗放式管理模式,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建立工程户籍卡。在对城建等部门提供的信息与建筑业纳税人申报情况进行核对后,建立建筑业电子及手工工程户籍卡,对整个工程进行监控,监控内容包括:工程预算、付款形式、税款缴纳情况、发票开具情况、决算收入、税款清算、欠税等情况,全部结算完成后,由责任人签字归档。对商业开发的工程同时建立房产开发工程户籍卡,登记其房产的详细情况,包括:房屋数、房屋性质、面积、售价、分月销售数、累计销售数、应纳税税款、已缴税款、欠缴税款、发票开具、清算等情况。

  三是加强建设项目跟踪管理,推进建筑业市场税收的精细化管理。一是控管好重大建筑项目。建立建筑业税收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建筑工程造价、施工进度、预收工程款及已纳税情况,工程完工后及 时进行税款清算。特别是加强对水务系统水库防险加固工程、大型灌区工程以及交通局村村通工程、***道路修建工程、***二、三期工程、综合市场扩建工程的监控。二是控管好外地来我县施工队伍。建立《外经证》登记制度,实行专人跟踪管理,全面掌握工程进展情况。三是控管好零星建筑税源,对一些零星的房屋、道路等建设维修工程,及时介入,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四是规范建筑业发票管理,要求各建设施工单位必须以建筑工程的合同为依据,没有合同的以付款方的证明为依据开具发票,做到建筑台帐、发票、完税凭证三相符。

  四是建立部门联合征管机制,实现建安及房地产税收的一体化管理。加强与计划局、财政局、城建局、国土局、房产局等部门的联合,通过他们对行业监管的特权,来加强税收征管,使我们从一个项目的立项、招标、建设、竣工验收、工程决算等诸多环节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控。

  五是加大票证管理力度,实行 “以票控税”。进一步完善《**县地方税务局建筑安装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我县建筑安装业发票的管理,强化税源监控,避免出现利用发票违法乱纪的现象发生,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同时严把发票索取关,特别是对外来建筑施工企业,要求建设单位必须索取施工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建安发票,不得使用外地发票、不符合预算级次的发票和不合法发票,避免了挖税、引税、扰乱税收预算级次的行为发生。 六是广泛收集信息,规范档案资料管理。建安工程项目结束后,税务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一户一档。 七是加大税务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一方面是采取多种措施对历年建安工程的欠税进行清收;另一方面在建立并落实日常检查制度的基础上,针对目前建筑安装、房地产行业纳税状况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对偷、抗税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通过新闻媒介予以曝光,真正起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威慑一方”的作用。

  (三)项目资金税收征管方面 按照“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管理”的税收征管思路,采源头控管、多环节控管和社会化征管并重等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建议由政府组织各项目管理单位召开项目资金有关涉税事宜的会议,就项目资金涉及到的税收政策等问题进行综合协调。

  一是为了防止个各乡镇之间争税收,造成税收混级混库现象的不断发生,项目资金税收按照“谁招商谁受益”原则确定税收入库级次。凡由县级单位直接引进的招商项目(包括水库加固工程、灌区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土地储备整理工程、县乡公路工程、风沙治理工程等)、 市政工程、重点工程和县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工程建设项目,不论施工地在何处,项目税收均归县级,其他各乡镇不得征收。

  二是建立重点工程项目管理巡查制度,加强对项目的税收户籍管理。在实行专人负责、逐项建档、逐月登记比销、竣工清结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要求管理人员每月对中向工程项目的情况组织巡查,对新增建设项目,由管理责任人及时按规定落实建安项目登记,设立“工程项目登记册”,及时跟踪掌握建设项目的工程进度、工程款的 预收(或收取)、结算、应纳税款等基本情况,严格按规定的形象进度组织税款入库。

  三是建立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定期传递反馈制度,加强对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定期向发改委、开发办、城建局、水电局、公路局等有关部门联系和采集新立项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等情况,做好建设项目信息归集,建立重点工程项目电子档案,实施重点管理,及时做好征管情况信息的归集。

  四是搞好部门联合,抓好源泉控管。根据发改委、开发办、乡镇企业局等项目立项审批单位定期提供的基建投资项目、技改投资项目和交通、水利、公路、市政建设项目及投资计划等涉税信息资料,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明确代征责任,并对代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经财政拨付的工程款项,其应征收的税款由财政部门源泉控管,配合税务机关将应征税款及时征收入库。对建设工程在日常或竣工结算拨付工程款的同时,施工单位必须提供该工程税收完税凭证或复印件,对不能如实提供的施工单位,有关部门拒绝拨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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